『壹』 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包括哪些
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涉及多個方面,例如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包括城市公共汽車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車場、城市軌道交通線、站、場、車輛段、保養維修基地等。這些設施的建設和維護是城市運轉的基礎,能夠有效提升居民的出行效率和質量。
城市供水設施也是基礎設施用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包括取水工程設施(取水點、取水構築物及一級泵站)和水處理工程設施。這些設施確保了城市居民的飲用水安全,保障了人們的基本生活需求。
城市排水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同樣重要,它們能夠處理生活和工業廢水,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維護城市衛生和生態平衡。此外,垃圾轉運站、垃圾碼頭、垃圾堆肥廠、垃圾焚燒廠、衛生填埋場(廠)、環境衛生車輛停車場和修造廠等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城市供燃氣設施、供熱設施、供電設施、通信設施和消防設施等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發電廠、區域變電所(站)、市區變電所(站)、高壓線走廊等城市供電設施能夠保障城市的電力供應,而郵政局、郵政通信樞紐、郵政支局、電信局、電信支局、衛星接收站、微波站、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城市通信設施則確保了信息的暢通。
消防指揮調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設施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保障,能夠有效預防和應對火災等突發事件。防洪堤牆、排洪溝與截洪溝、防洪閘等城市防洪設施能夠抵禦洪水侵襲,保護城市免受洪澇災害。
城市抗震防災設施,如避震疏散場地、氣象預警中心等,能夠提高城市的抗震能力和預警能力,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基礎設施用地還包括其他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城市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用地屬於城市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與城市規劃一並報批,不能輕易更改。而公益事業用地則包括學校、公園等非盈利項目用地,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確保這些設施能夠更好地服務於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