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管偷偷搬走別人東西違法嗎
如果有違規擺放的,並且經聯系未果的,可以搬走。但是,經過處罰或者教育後,必須歸還!
Ⅱ 城管扣鮮水果,主動去找他們處理,但一直沒有結果,請問水果壞了咋辦
要麼壞,要麼被吃了。想起我老爹的摩托車被交警給扣了,跟摩托車鑰匙放的一大串鑰匙被這些土匪給扔了。
Ⅲ 城管高考索礦泉水是怎麼回事
近日,網上視頻爆復料河南省項城制市城管隊員在當地索要高考送水點的礦泉水,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為嚴肅工作紀律,6月10日,項城市城市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給與現場城管隊員王某開除處理。
了解到城市城管局核實,此視頻發生在城市高考期間,此處送水點是社會志願者免費為考生在路邊設置的送水點。視頻發出後,城市管理局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了由紀檢組長牽頭的調查組,對事件的全面調查和深入了解,6月10日,該局黨組會作出對城管隊員王某開除處理的決定。
Ⅳ 城管執法收別人東西,就不開證明。不帶執法證。就可以隨便搬人東西嗎
這個最高錄像或者記住他們的工號,然後去紀檢舉報,現在有報必查的,請採納
Ⅳ 店鋪門口的物品被城管強行搬走,拉走後音訊全無,已30天了,可以向法院起訴嗎有勝訴的可能嗎
找他去啊,沒天理啊,告他去.
Ⅵ 十年老店城管讓我們搬遷。我們該怎麼辦
十年老店村外讓我們搬家,我們也怎麼辦?我覺得你可以再和他商量一下。
Ⅶ 司機在給自己搬礦泉水時受傷算工傷嗎
是否工傷判定看以下條件:
1.是不是在上班!
2.乾的事是不是工作上的;
3.受傷是不是因為工作原因導致的。
司機給自己搬水如果是上班時間給自己的辦公室里飲水機搬水受傷,個人認為應該算工傷。
Ⅷ 城管搬東西報警有用嗎
城管也是國家工作人員,如果你認為城管搬東西違法了,報警也沒用,警察不會管的,你應該報檢察院,國家機關違法都歸檢察院管而不是公安局。
Ⅸ 請問城管能不能隨便搬人的東西
建議抄 去該單位了解情況 同時說明襲你未能及時把石料搬運走的情況
可能是需要交納罰款的
至於你們雙方的權利問題 他們會跟你說明的
維權的路線 現在比較難 一定要較真的話 雙方都有不當行為
我認為維權不太樂觀
既然您是做買賣搞生產的 長期都是這個運作模式 建議您找管理部門協調一下
或者認識他們領導就很容易解決問題了
Ⅹ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10)城管搬礦泉水處理結果擴展閱讀:
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