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村镇生活污水常用处理工艺简介与对比
村镇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是村镇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是造成黑臭水体的重要因素,村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十分紧迫。分析了村镇生活污水的主要特点和经处理后的排放要求,介绍了5种村镇生活污水常用处理工艺的特点,并针对适用范围和优缺点进行横向对比。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提供参考。
由于村镇人口数量众多,而且基础建设落后,村镇几乎没有任何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往往没有任何形式的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中,成为村镇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后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当排入水体的污染物超过河道自净能力后,过度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导致河道忠的水生动植物因缺氧而死亡,生态系统被彻底破坏,最后变为黑臭水体,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村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现在看来十分必要。
1村镇生活污水的主要特点
我国村镇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几乎没有建设任何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村镇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基本是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进入周边的河道,沟渠和水塘等水体[1]。
村镇生活污水的来源较多,主要包括人的粪尿、厨房废水、清洁洗涤和洗浴废水等,此外还有部分畜禽养殖废水。村镇生活污水具有以下特点:排放点十分分散;污染区域大;污水排放时间比较集中,一般集中在早中晚;污水水质、水量不均匀一般高峰流量为时平均流量的2~8倍。
村镇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氨基酸、脂肪等有机物,一般不含有毒物质。水质具有氨氮含量高,可生化性强,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较少等特点。
2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
目前,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在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规定,大部分地区已建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水质指标的要求。
部分地区制定有地方排放标准,例如广州地区鼓励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的要求;四川地区自2017年1月1日要求岷江、沱江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311-2016)。
表1村镇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指标(mg/L)
注:表格中NH3-N指标中括号内数值为水温不大于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大于12℃时的控制指标。
3村镇生活污水常用处理工艺
村镇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能力薄弱,因此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必须遵循“投资低、成本低、管理方便、效率高”的原则,尽量做到无人值守。近年来,随着村镇生活污水的治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内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涌现了一批较为成熟的处理工艺。
目前国内已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常用工艺主要有以下5种工艺:AO→人工湿地工艺、改良A2/O→人工湿地工艺、厌氧滤池→氧化塘→生态沟渠工艺、净化槽工艺和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下面对上述工艺分别进行介绍,并对比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3.1 A/O→人工湿地工艺
A/O→人工湿地工艺是在常规A/O工艺作为生化处理去除有机物的基础上,其后增加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进行深度处理。A/O工艺由缺氧和好氧两部分反应组成。污水、回流污泥同时进入缺氧池,同时好氧池内已经充分反应的一部分硝化液回流至缺氧池,缺氧池内的反硝化细菌在缺氧状态下利用污水中的有机物作为碳源,将回流的硝化液中硝态氮还原为氮气释放出来,达到脱氮的目的。之后混合液进入好氧池,完成有机物的氧化、氨化和硝化反应。
人工湿地系统是指由人为因素形成的湿地。人工湿地的处理原理是在特定的填料(如砾石、砂石等)上种存活率高、去污能力强的特定的植物(如美人蕉、蒲草、芦苇等),形成“填料—微生物—植物”的复合生态系统,当污水流过填料时,经沙石、土壤过滤,以及滤料和植物根际附着的多种微生物共同作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
该工艺对于厂区地势有一定要求,要求收纳水体的水位较低,人工湿地处理后的污水能够自流出水,处理规模不宜超过200m3/d。
工艺流程如下:
图1A/O→人工湿地工艺流程图
3.2改良A2/O→人工湿地工艺
改良A2/O→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是在改良A2/O脱氮除磷工艺基础上增加人工湿地系统作为深度处理一种工艺。改良A2/O工艺是在常规A2/O法基础上改进而成,在常规A2/O法的厌氧区前增加一个预缺氧区,来自二沉池的回流污泥首先进入预缺氧区,与大约20%的原污水混合,可以进一步消除回流污泥中的溶解氧,减少厌氧区的不利影响,提高P的出去效率;同时,改良A2/O工艺保留混合液的内回流,好氧区的混合应回流至缺氧池在反硝化细菌作用下,硝态氮还原成氮气,保证了脱氮效果。
此工艺可以根据进水水质调整各池的水力停留时间,达到脱氮除磷的的效果,该工艺具有工艺成熟、系统抗冲击性强,能耗低、运行成本低、出水水质稳定的特点。改良A2/O工艺出水能够达到一级B标准,在经过人工湿地的深度处理指标可以达到一级A标准。适用于处理要求较高,处理规模较大,四季气候变化大的村庄。
工艺流程如下图:
图2改良A2/O→人工湿地工艺流程图
3.3厌氧滤池→氧化塘→生态沟渠工艺
生活污水首先经过厌氧滤池,大部分有机物被厌氧滤池滤料截流,在厌氧条件下进行发酵,被分解成稳定的杂质沉淀;污水经厌氧滤池处理后进入氧化塘,有机物在氧化塘内被氧化分解;氧化塘出水进入生态沟渠,生态沟渠利用沟渠内生长的水生植物,进一步吸收氮磷,削减有机物含量。
该工艺采用生物处理、生态工艺相结合的技术,可利用依据地势而建,使污水自流经过各个处理工序,动力消耗极小。厌氧滤池可在现状沼气池基础上改建,在沼气池内投加供微生物生长附着的填料,氧化塘可利用现状的鱼塘改建,生态沟渠可利用现状的排水沟渠或者灌溉沟渠改建。生态沟渠中种植一些污能力强的特定的植物(如美人蕉、蒲草、芦苇等)提高处理能力。
适用范围:该工艺适用于现场有池塘或者沟渠的村镇,处理规模一般不能超过200m3/d。
工艺流程如下:
图3厌氧滤池→氧化塘→生态沟渠工艺流程图
3.4净化槽工艺
净化槽是一种人工强化生物处理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主要用于分散生活污水的就地处理。该技术起源于日本,具备使用寿命长、维护简单、运营费用低等显著特点。净化槽组合了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技术,通过化学絮凝反应、物理沉淀和微生物分解来削减污水中污染物的量[3]。污水经净化槽处理后其出水水质指标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要求。该工艺适用于规模较小且处理要求一般的村庄,处理规模不宜超过150m3/d。
图4净化槽工艺流程图
3.5 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
MBR(膜生物反应器)是将膜分离技术与生物处理技术结合产生的新型污水处理工艺。该工艺利用膜组件取代传统活性污泥法的二沉池,提高了固液分离效率,膜的截留作用使曝气池能够维持较高的活性污泥浓度以及富集一些特效菌(特别是优势菌群),从而提高了生化反应速率,同时反应器对进水负荷(水质及水量)的各种变化具有很好的适应性,耐冲击负荷能力较强。该工艺出水水质标准高并且稳定,容积负荷高占地较小,剩余污泥产量少等优点,但该工艺运行维护较复杂,维护成本高。
污水通过该工艺处理后的出水的基本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的标准的要求。该工艺适用于出水水质要求较高或者有回用需求的村镇,处理规模不宜超过500m3/d。
3.6工艺对比
以上不同工艺的各有不同的适用范围以及优缺点,具体见下表:
表2不同工艺适用范围及各自优点对比表
4结语
近年来,随着村镇水环境的不断恶化,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村镇数量众多,每个地区特点迥然不同,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因地制宜,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选用适应本地、工艺成熟、运行成本低、操作维护简便,出水水质能达到排放要求的工艺。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村镇生活污水常用处理工艺简介与对比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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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污水处理设备有哪些
大类分:通用设备和污水处理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阀门、风机、管材、水泵
污水处理专用设备:生化设备、污水处理监控设备、物化处理专用设备、一体化设备。
③ 我国哪些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了三级水处理技术,举例说明
以下是一些较早的数据供您参考: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还只能实现二级水处理技术,而实现了三级水处理技术的城市比较少。举例说明:
1. 北京市: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袭拿返建设了一座集污水处理、回用、排放于一体的污水处理厂——北京市南水北调污水处理厂。该厂实行三级处理技术,除了实现二级标准外,还能把废水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除去,使处理后的水质更清洁、更透明。
2. 上海市拍饥:上海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建设了多个污水处理厂,如依水污水处理厂、普陀污水处理厂等,其中最新的洋泾浜污水处理厂实现了三级水处理技术,可以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更高的回用标准,用于工业敏闹用水和市政绿化等。
3. 广州市:广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建设了多个污水处理厂,如环保岛污水处理厂、白云污水处理厂等。其中,环保岛污水处理厂实现了三级水处理技术,能够将处理后的水质直接回用于园林绿化、餐饮、洗浴等领域,大大节约了用水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关注污水处理和回用问题,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城市实现三级水处理技术。
④ 农村生活污水怎么处理
目前生活污水处理来工艺已经相当成自熟,其核心技术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对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法)的改进及发展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在中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己较少使用。
普通活性污泥法具有运行稳定、管理方便的优点,前人在设计和运行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工程经验,但普通活性污泥法也存在着在运行不当时或进水水质异常时易发生污泥膨胀导致出水恶化的问题,同时由于污泥泥龄较短和没有缺氧工况;对氮、磷的去除率不理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水体的污染负荷已严重超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特别是氮、磷在自然水体中积累,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所以,有效的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显得越来越重要。
广州富生源环保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适用于生活污水处理及与生活污水类似的各种工业有机废水处理。
⑤ 广州化工污水处理都有哪些方法
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废水处理法,根据物理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和筛滤截留法等。
与其他方法相比,物理法具有设备简单、成本低、管理方便、效果稳定等优点,主要用于去除废水中的漂浮物、悬浮固体、砂和油类等物质。
物理法包括过滤、重力分离、离心分离等。
化学处理法
通过化学反应和传质作用来分离、去除废水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污染物质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废水处理法。可用来除去废水中的金属离子、细小的胶体有机物、无机物、植物营养素(氮、磷)、乳化油、色度、臭味、酸、碱等。
化学法包括中和法、混凝法、氧化还原、电化学等方法。 [1]
(1)中和法
在化工、炼油企业中,对于低浓度的含酸、含碱废水,在无回收及综合利用价值时,往往采用中和的方法进行处理。中和法也常用于废水的预处理,调整废水的pH。
(2)混凝沉淀法
混凝法是在废水中投入混凝剂,因混凝剂为电解质,在废水中形成胶团,与废水中的胶体物质发生电中和,形成絮体沉降。絮凝沉淀不但可以去除废水中的粒径为10-3~10-6的细小悬浮颗粒,而且还能够去除色度、油份、微生物、氮磷等富营养物质、重金属及有机物等。
(3)氧化还原法
废水经过氧化还原处理,可使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转变为无毒或毒性不大的物质,从而达到废水处理的目的。常用的氧化法有:空气氧化法、氯氧化法、臭氧氧化法、湿式氧化法等。
(4)电解法
电解是利用直流电进行溶解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一般,按照污染物的净化机理可以分为电解氧化法、电解还原法、电解凝聚法和电解浮上法。
物理化学法
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废水处理法,根据物理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和筛滤截留法等。
与其他方法相比,物理法具有设备简单、成本低、管理方便、效果稳定等优点,主要用于去除废水中的漂浮物、悬浮固体、砂和油类等物质。
物理法包括过滤、重力分离、离心分离等。
化学处理法
通过化学反应和传质作用来分离、去除废水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污染物质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废水处理法。可用来除去废水中的金属离子、细小的胶体有机物、无机物、植物营养素(氮、磷)、乳化油、色度、臭味、酸、碱等。
化学法包括中和法、混凝法、氧化还原、电化学等方法。 [1]
(1)中和法
在化工、炼油企业中,对于低浓度的含酸、含碱废水,在无回收及综合利用价值时,往往采用中和的方法进行处理。中和法也常用于废水的预处理,调整废水的pH。
(2)混凝沉淀法
混凝法是在废水中投入混凝剂,因混凝剂为电解质,在废水中形成胶团,与废水中的胶体物质发生电中和,形成絮体沉降。絮凝沉淀不但可以去除废水中的粒径为10-3~10-6的细小悬浮颗粒,而且还能够去除色度、油份、微生物、氮磷等富营养物质、重金属及有机物等。
(3)氧化还原法
废水经过氧化还原处理,可使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转变为无毒或毒性不大的物质,从而达到废水处理的目的。常用的氧化法有:空气氧化法、氯氧化法、臭氧氧化法、湿式氧化法等。
(4)电解法
电解是利用直流电进行溶解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一般,按照污染物的净化机理可以分为电解氧化法、电解还原法、电解凝聚法和电解浮上法。
⑥ 广州市排水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向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内涝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农业生产排水、水利排灌以及排污单位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排水应当遵循尊重自然、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污染防治、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设施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精细管理。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排水工作的领导,把排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保障排水工作的资金投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水管理工作。第五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林业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排水管理工作,加强依法排水宣传,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要求配建自用排水设施并接驳至周边公共排水设施。第七条各级河长、湖长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河湖整治与管理保护中涉及排水的相关职责。第八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归集全市公共排水和污水处理监测信息,健全排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实现动态化、智能化管理。
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地表径流、受纳水体等数据普查,纳入相关信息系统。第九条鼓励和支持开展排水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排水效能。
鼓励和支持在工业生产、景观水体、生态补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车辆清洗、公厕以及道路冲洗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建筑材料等方面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污泥处理处置后的产品,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第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开展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宣传、监督活动。第十一条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得低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的,由财政给予补贴。
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其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市排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排水规划编制本区排水规划;可以根据市排水规划和实际管理需要,编制本区污水处理规划。区排水规划应当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第十三条排水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相衔接,并与城市更新、海绵城市、交通、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协同。
排水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范围;
(二)规划目标与标准;
(三)排水量与排水模式;
(四)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五)污泥处理处置要求;
(六)内涝防治措施;
(七)设施建设与保障措施,包括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通沟余泥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用地保障等;
(八)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内容。
⑦ 目前最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
“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
微波化学是研究在化学中应用微波的一门新兴的前沿交叉学科。它是在人们对微波场中物质的特性及其相互作用的深入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也可以说微波化学是根据电磁场和电磁波理论、电介质物理理论、凝聚态物理理论、等离子体物理理论、物质结构理论和化学原理,利用现代微波技术来研究物质在微波场作用下的物理和化学行为的一门科学。多数化学反应需要能量,通常是热能,微波既然能快速烹调食品,因此不言而喻也能加速反应,这只是早期的看法。实际上微波能不仅提供了一种快速高效的加热方法,而且在很多化学过程中呈现出无法用热能解释的效应,从此吸引了大批科技工作者从事这一领域的开发与研究,微波化学这一交叉学科也就自然地诞生了。 早在六十年代后期,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就曾对微波能在化学中的应用作了不少研究,微波化学研究在我国起步并不太晚,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吉林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等,在微波等离子体化学和微波合成及反应化学方面的研究都起步较早,并取得过有影响的成果。
微波在微波污水处理工艺中的主要作用:
1、微波能的化学作用:能够极化水分子及有机化合物分子,使有机化合物与敏化剂之间形成过渡态产物,降低氧化和分解有害有机化合物所需要的活化能,使反应加速进行。
2、微波能的物理作用:能够加热和极化水及污染物分子,提高氧化和分解有害有机化合物所需要的反应条件,达到反应所需要的活化能。
3、能够加热和催化水及污染物分子,使絮凝剂与污染物之间形成的积聚物的沉淀反应更完全、更快速。
经大量工程实践证明: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对水中污染物有显著的去除效果。出水中的色度、硫化物、悬浮物、CODcr、BOD5、挥发酚和总磷等去除率在90%以上;出水中的氨氮和阴离子洗涤剂的去除率在75%和80%左右。沉降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磷(富集倍数为300倍左右),出泥量少,占出水量的3%左右。处理后检测项目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另经有关权威专业部门检测,其微波漏能远远低于国家标准,证明其对人体绝对安全可靠。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在国内外无先例,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在治理江河湖泊,净化水体,改善水资源生态环境方面独具特点,可快速去污、高效杀菌,可靠除藻,达到去浊变清的目的,对水体不产生二次污染。将污水逐渐置换澄清,生成絮体物,快速沉降,覆盖于底部污泥层上,防止水质的进一步恶化。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彻底解决水资源问题,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北京润泽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东方”)成立于二○○一年八月一日。
润泽东方是世界上第一家把“微波”技术引入到污水处理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近十年来致力于“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同时推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水处理设备 --WBSZ系列微波化学污水处理设备机组,又在二○○七年七月成功的研制生产出“世界上第一台微波化学污水处理应急车”已投放市场得到了专家和用户的好评。
润泽东方十年来,做了近二百家企业的300余种不同类别的污水,其中包括了,生活水的中水回用、河道水、石化水的中水回用、电厂水的中水回用、日用化工废水、造纸废水(含纸浆废水木浆废水)、焦化废水、酒精废水、化纤废水、制药废水、印染废水、制革废水、电镀废水、矿山废水、冶金废水、糖业废水、垃圾废水、啤酒废水、淀粉废水、胶片废水、纺织废水、石油、石化废水等的处理实验,其效显著出水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的排放标准。
“润泽东方”是第一家在世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设备“微波化学污水处理设备机组的企业”!
★是第一家革命性的把“微波”技术引入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
★是第一家在世界上 拥有“微波化学污水处理应急车”的企业。
★是第一家把“微波化学污水处理设备机组”出口到国外的企业,同时填补了该项的国家空白,也是在这个行业里创造历史的企业。
★是第一家在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出口标准”下,以企业标准出口污水处理设备的环保企业。
★是第一家在中国环保行业里自投资金、自主研发一套革命性污水处理设备的企业。
★是第一家将“微波化学污水处理设备”应用于大型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兰州石化炼油厂的万吨中水回用的环保企业。
★是第一个把“微波化学污水处理技术”应用到台湾工业中水回用的企业。
⑧ 污水和雨水分离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颁布《广州市排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新建区域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阳台、露台应当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置污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