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建设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精选6篇)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相信你有很多感想吧,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建设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我项目部汛期安全畅通,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成立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检查组,对项目部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了丰沙线K97+752及京包线K133+961桥涵过渡段工程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重点部位的防汛准备和汛期施工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实施方案,现就防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防汛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强化防汛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做到早筹划、早安排,防汛重点突出,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防汛的基本目标是:在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推进各工序施工的有序、顺利进展,确保工程安全防汛,不发生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
二、工作机制
1、强化防汛责任意识,明确防汛职责、责任范围。在防洪防汛期间,把防洪防汛与过程施工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确保安全防汛的前提下,推进现场施工的有序进展。
2、涉及防洪防汛的工序,我项目部都重点加强防汛防汛预案的编制,制定切合实际工作的防洪防汛方案,在汛期中通讯一直保持畅通,随时处理应急事项。
3、防汛值班人员在防汛值班日志上填写有关防汛值班情况,并认真记录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处理结果等。遇有重大问题事项,及时上报。
三、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指导作用
特别关注中央气象台和工程所在地的怀来县气象台及网上发布的气象、水情信息,及时做好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的响应工作,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四、制订和完善防洪防汛工作计划与措施
1、组建防汛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建立防汛值班、施工区雨前雨后巡查制度,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并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培训。
2、制订和落实主要防汛项目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汛期施工材料储存。
3、针对不稳定部位加强安全监测工作。
4、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防汛项目施工。
五、落实后勤保障措施
1、做好防汛工程物资应急储备。并对各种防洪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部分物资储备未按计划落实、部分物资使用后未及时补充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度汛。
2、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设专人负责跟踪措施的落实,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加大防汛安全检查力度
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我项目部始终把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洪防汛工作结合在一起,组织联合安全与防汛检查组,对施工队的施工安全和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防汛项目施工,对重要防洪防汛部位结合特点加强监测,做到防患于未然。
注:1、值班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
2、做好雨前现场检查、雨中巡视、雨后排查,发现基坑积水严重立即组织排水,尤其加强线路路基检查,发现路基塌方、土方或道砟流失及时通知现场值班领导,立即组织抢险。
3、以上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
4、汛期:6月1日至9月15日,交接班时间:早7点。
根据《关于开展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X局安〔20xx〕4号)的要求,XX分公司认真组织成员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开展汛期自查工
接到通知后,我分公司制定了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组织公司成员向施工队传达了上级的文件精神;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这次大检查落到实处,健全了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推进各项检查工作,由项目部组织成员、施工队成员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其中XX高速公路XX标段由分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XXX亲自带队,按照检查评估表和整改措施表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 强化汛期安全监督
为杜绝安全生产隐患,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分公司成立了以XXX为组长的分公司防洪度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为XXX。各项目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完善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各施工队、各部门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并把安全监督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促使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深入到安全监督工作一线的每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处理各类故障,把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 自查和整改情况
在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分公司对以下做了重点检查:
1、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股份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防洪度汛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履职情况,“一岗双责”、“四个体系”建设及履职情况;
3、雨季和汛期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交底、执行情况;
4、防洪度汛工作情况,以自然灾害防治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隐患排查建档情况;
6、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7、应急值守落实情况、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等;
8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9、雨季和汛期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雨季和汛期危险爆炸物品的运输、储管、使用等情况。
其中雨季和防洪度汛期间对高边坡、深基坑开挖及支护工作区域、导流洞进出口围堰、土石坝围堰及坝体、生活区营地、料场、渣场、加工厂、仓库、员工及家属生活区等区域的监控为重点之中的重点。
1、建筑施工防汛安全检查重点,我分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XX高速公路XX标段、XXX项目、XXX项目部等重点建设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各项目部针对雨季施工的特点,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触电、防坍塌、防坠落等各项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基础工程要加强维护和排水,特别要把防范深基坑边坡崩塌、塌陷等作为监控重点,确保万无一失。
2、汛期用电安全检查重点 我分公司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供配电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在用的各类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使用移动电动工具和在潮湿或环境较差的场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采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置,并定期进行了检查,确保灵敏可靠,预防触电事故,初步检查合格。
3、落实汛期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制度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制订度汛方案,确保汛期安全。
4、整改情况
(1)各项目部对防汛物资都进行了全面检查,均按防汛要求配备了防洪度汛物资储备。
(2)、各项目部对施工队进行了培训,熟悉各种工种和设备使用操作,提高了队伍业务能力,保障了安全生产。
(3)、设备安全方面:对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进行。
(4)、消防安全方面:增加和更换了部分消防设施,增加了消防安全警示牌。
(5)、供电系统方面:对供电系统进行了检查,提高配用电安全系数。
(6)、预案制定、演练方面:对部分项目部的应急预案重新进行了修订,要求按实地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演练。
四、全面调度,强化监管
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一线,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施工队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 严格制度,强化应急值守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早做好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真正做到有序、有力、有效救援;工地严格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分公司不定期的去工地进行情况的抽查。
根据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司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并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针对项目部汛期安全生产状况,专门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针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早预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做好汛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
(一)各项目部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逐个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隐患进行重点监控。
(二)同时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事故及财产损失。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是要掌握深基坑、管沟(槽)等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以及起重机械的基础稳固情况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高空作业。
三、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工作
各项目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成立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防范措施。在项目部开展了预案学习活动,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确定下一阶段的防汛任务。同时认真落实防汛物料号备和抢险队伍组建,明确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抢险演练,增强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各项目部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向在职员工和分包队伍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对汛期易引发的各种灾害的认识,切实提高防汛、防灾意识和抗灾、减灾的自救能力。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按时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掌握雨情,认真分析天气变化形势。
(三)出现较大汛情时,主要领导亲自上岗值班,掌握动态,靠前指挥,做到决策、指挥到位。重大汛情、险情及时上报。
六、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和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督
促各项目部落实防洪抢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好财力、物力分配,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认真组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确保了汛期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步计划
(一)虽然公司在防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一部分职工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汛意识有所淡薄,缺乏防汛经验。
(二)下一步,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和不足,着力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1)做好防秋汛准备工作。要客服麻痹、松懈思想,积极做好防汛工作准备,落实好防汛物资,及时关注雨晴变化,及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2)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结合防汛工作,在总结相关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战性。
(3)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项目部防汛突击队培训和训练,积极开展防汛演练,切实提高防汛实战能力,确保关键时间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通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公司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汛期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公司应对处理汛期出现重大问题的能力,确保了汛期公司安全生产的形势,稳定了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
按公司转发的《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及公司下发的关于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xx厂在厂领导的规划布署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努力下,较好地开展了今年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使之逐步地完善,主要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 领导重视通知及公司要求下达后,我厂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议事日程,并组织成立了由厂长亲自担任组长,厂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畴安排、分管实施,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领导小组的建立,为我厂防汛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 安全检查与缺陷整改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研究部署,对全厂范围进行深入细致地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我厂存在汛期隐患的旧房进行了维护整修,并对危险品贮存仓库施行了合理改造,更利用停产检修的'时机对我厂污水管网和检查井、特别是污水处理站进行全面清理疏通、改造、扩建。极大地改善了我厂排水、治水能力,高标准保证了我厂污水排放及汛期安全生产要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为充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厂非常注重提高各级领导及员工的防汛安全生产意识。通知下发以来,我厂就加大了《防洪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法规的宣传力度,从学好法、宣传好法、落实好法等几个方面来抓贯彻落实,把法律规范转化为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自觉行动,提高了全厂员工的防汛安全意识,有力地推进了我厂依法防洪、依法治水、安全生产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层层检查、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把防汛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为我厂生产工作的持续开展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基础。
自入汛以来,我部全体建设人员,始终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防洪水、滑坡、泥石流、雷击、大风等自然灾害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常抓不懈”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前一阶段的汛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1、我部于8月4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汛期安全管理通知精神。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防洪水、滑坡、泥石流、雷击、大风等自然灾害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决定整合“地质灾害防治小组”及“防洪度汛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防灾救灾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增强防洪水、滑坡、泥石流、雷击、大风等自然灾害的意识,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我部在进出口两作业区安排专人值班,每天下午4:30分向项目部汛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水情及滑坡及泥石流情况。如遇塌方、滑坡及泥石流阻断交通情况发生,除向项目部办公室进行常规汇报以外,还必须向项目常务经理及安全总监汇报,必要时向监理及业主汇报。汛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上报资料分析和研判,及时处置洪涝灾害,切实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项目部成立由项目安全总监为组长,项目安全质量、工程技术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汛期检查组,及时对我项目部营地、分包商营地和机械停放作业场地、拌和站、炸药库等人员密集地带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有潜在隐患威胁区域的人员、设备、物资坚决进行搬离,并进行妥善安置。
4、针对夏季高温高湿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特点,我部加强对炸药库、油库、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已要求各作业区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严加防范,避免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5、针对深基坑、高边坡及隧道施工等危险作业,我部要求各作业区相应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落实支护及防护方案,指定专人进行监控。隧道施工作业尤其是隧道五级围岩施工,严格按照“120文件”要求,及时支护、及时衬砌封闭,并继续坚持隧道进度上报制度,保证隧道开挖步距在安全红线范围,严防土石方坍塌事故的发生。
6、正在进行施工的桥梁墩柱施工作业,脚手架、支架及模板,我部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进行管理。在施工作业前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脚手架位于砼承台之上,立杆、横杆架设严格按照脚手架安装规范进行,高空作业人员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现场安全员能跟班监督,发现违规,及时教育纠正,在遇到6级及以上的大风、雷电、雨天时要坚决停止作业,严防因违反安全规程而造成的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7、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一直是我部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汛期特殊季节,我部提早要求,加强汛期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职电工,对工地用电线路及设备逐个进行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破损的线路及设备及时进行替换或维修;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标语宣传及安全员巡查讲话等多种方式,教育一线作业人员在遭遇汛情时,不要用手触摸树木、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线和接地体周围,以免因跨步电压而造成触电。对于因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停电,在恢复用电前,要认真检查漏电保护器,检测绝缘,测试绝缘电阻,浸水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更换,确保工地用电安全。
8、由项目设备物资部组织,对工地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大的排查,主要检查机械安全性能、人员持证及机械维修保养情况,要求各作业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机械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务必保证夏季和汛期行车安全,防止因高温、疲劳和中暑引发交通事故,真正做到谨慎操作,安全驾驶,确保交通安全。该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当中。
9、针对夏季高温,我部制定了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工序和作业时间,对于不在关键线路的项目尽量避开高温时间,作业时间尽量错开正午烈日高温时间。同时,各作业点安排专人服务,提供足够的茶水或绿豆汤、饮料等清热降温食品给一线作业工人,防止工人因出汗脱水或中暑。
10、为检验防汛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完善防汛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加强广大职工的防汛抗灾意识,有效提高减灾救灾能力,确保工程安全度汛。20xx年7月13日下午,我部在项目部会议室举办了20xx年度防汛桌面演练。参加演习活动的人员有项目部领导班子、各部门主任、防汛值班人员、应急组长、抢险组长等共23人。
通过此次演练,提高了员工对防洪安全的认识,深刻地意识到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在洪水来临前最短时间内快速有效完成设备、材料及人员的安全转移,提高了员工面对洪水来临时的逃生自救能力,检验了各职能部门组之间的协调作战能力,锻炼了参演人员解决问题能力。
11、高度重视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进场劳务工必须填写《劳务工花名册》,并对其身份进行认证。对于暑期来工地探亲的职工家属要也进行了造册登记。为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在隧道、桥梁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制,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止破坏,造成安全事故。在项目部施工范围所有临水区域及危险场所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识,加强告知,严防当地村民在施工区域戏水,发生淹溺事故。
按公司转发的《xx的通知》及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局《xx的通知》的通知,项目在各个部门的配合下,较好的开展了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使之逐步完善,主要总结为以下方面:
一、及时搜集气象信息,指导施工计划。
近几年,随着全球气候的恶化,极端天气情况时有发生。项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异常天气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严重影响,根据单位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项目的特点,及时搜集了南京相关的气象信息,特别关注诸如强降雨、雷暴、冰雹、台风等恶劣的天气预报,以便于有针对性地组织落实防范措施,谨防极端天气引起的洪水、电击等给我们的安全生产造成伤害。
二、组织开展防汛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项目部组织了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汛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落实整改。一是检查人员。掌握所有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对安全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加强教育培训,明确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检查设备。检查设备设施的防雨设施、防风固定设施等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设备设施的导电线路是否有老化或铜芯裸露的情况;三是检查材料。检查材料仓库的位置和防风雨措施是否合适,检查防汛物资和设备是否满足要求;四是检查制度。主要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并落实好汛期值班、检(巡)查、通信联系和防汛应急响应等制度。针对检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按照“定责任、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间”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正确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为充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项目部非常注重提高管理人员的防汛安全生产意识。通知下发以来,我项目部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法规的宣传力度,从学好法、宣传好法、落实好法等几个方面来抓贯彻落实,把法律规范转化为管理人员的自觉行动,提高了防汛安全意识,有力地推进了防洪抗台安全生产工作。夏季是南京的雷雨多发季,项目部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及项目特点,重点防范由于强降雨引起的洪涝灾害,防止大风和雷电的伤害。制定相应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交底。
四、积极配合总包开展应急演练。
项目部将与总承包单位有效沟通,积极参与总包组织的应急演练,开展相关的应急逃生和救援演练,做好防汛、抗洪、抗台的应急准备并提高全员战斗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层层检查、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把防汛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开展和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基础。
;Ⅱ 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通常完整的企业级应急预案由总预案、程序文件、指导 说明书 和记录四部分构成。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1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汛期值班
根据发布暴雨、洪水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防洪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红色预警时,防洪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5、管理规定
5.1准备阶段
5.1.1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确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运行。
5.1.2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1.3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5.1.4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防洪的方案。
5.1.5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1.6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1.7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5.2工艺控制
5.2.1 当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时开启全部水泵运行。
5.2.2 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汛期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在水量大、进水水质淡,确保总出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尽量多处理污水水量,减少向外排放。
5.2.3 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 其它 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5.2.4 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5.2.5 根据天气预报,组织运行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 雨水 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5.2.6 遇到突然降雨时各岗位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生产运行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满负荷为之。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是否发挥作用;厂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5.2.7 若瞬时流量过高使所有构筑物处于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即开启初沉池超越阀应急排放污水,以确保全厂构筑物运行、工艺生产运行的正常。
5.3紧急情况
5.3.1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 报告 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5.3.2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5.4防汛防洪后期
5.4.1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5.4.2修复暴雨、洪水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6、抢险救灾
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方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方案,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方案以保证自身安全。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9、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2
防御恶劣天气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在防暴雨、冰雹、雷电等天气期间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思想认为到位、防范方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将暴雨、冰雹、雷电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思渠镇 教育 管理中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暴雨、冰雹、雷电等各种异常天气
二、工作目标
关注气象预报,在预测到影响我镇的暴雨、冰雹、雷电到来之前,结合上级的要求,落实有效的防范方案,以确保人员安全为第一目标,把暴雨、冰雹、雷电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组织机构
建立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防御恶劣天气期间工作安排及方案
(一)、前期检查工作
1、各校委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将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各班每天要认真做好班级排查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教育学生提高防灾意识。
2、学校办公电话、校委成员电话、班主任电话要确保畅通;后勤处要全面检查学校用电设施及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教务处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教学楼、综合楼等的门、窗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团委要对全校下水道、明暗沟及平顶屋面污泥杂物进行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
各教师要对自己寝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宿管员要对学生寝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安向阳老师要对食堂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保卫人员要对校门及门卫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政教处要对学校围墙和易滑坡地段进行排查监管。
3、各班一旦遇到险情,要有组织地迅速按照逃生演练路线撤往安全地带。定期在班上对学生开展防御恶劣天气教育,增强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为了防止暴雨、冰雹、雷电来的临,各位教师都是防御恶劣天气救灾抢险队员,随时待命,听候调遣,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报告制度
各值班室和巡逻组,在暴雨、冰雹、雷电到来之时必须保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学校领导、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通讯工具保持开通状态。
灾情发生时,学校领导、巡逻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及时掌握灾情,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反映详细情况,并把受灾损失的一切情况如实汇报。
(三)、后勤保障工作
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之前,做好各类物品储备工作。备用雨具、电筒等急需物品,提供后勤保障支持。并与思渠镇卫生院、安监部门等单位确立联系方式,确保救援及时。
五、应急处置行动
1、在这暴雨、冰雹、雷电来临前,学校门卫室、宿管开始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密切注意暴雨、冰雹、雷电动向。对学校内的门窗、雨棚、设施、电线电器设备、学校在建工地等危险地段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险情,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设施,要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2、暴雨、冰雹、雷电一经来临,立即停止学校一切室外活动。
3、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时,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将教室外的物品移进教室内,并关好学校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暴雨、冰雹、雷电来临后,学校内一切人员不得外出,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暴雨、冰雹、雷电过后,应及时抢救伤员,学校全力投入抗灾自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科任教师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时,要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并关好教室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下课时间到了也要推迟下课确保学生安全。
应对恶劣天气是一项全面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各相关人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的调遣,随叫随到,共同努力,通力协作,确实做好救灾工作。
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3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体制,确保物业公司遇重大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要求,为将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今年安全度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防御洪涝灾害,为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统一领导,精心部署,协调动作,分级管理,分工明确,科学调度,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切实抓好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落实各项防汛预案,加强汛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提高防洪防涝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给住户和公司带来的损失。
三、主要任务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洪防汛责任制,完善 规章制度 ,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组织制定、实施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各部门、各项目实际情况,充分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洪、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3、各部门、各项目把防汛物资落实到位,做到防汛物资充足,做到定点、定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4、各项目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建立防汛工作小组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2、建立公司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
各项目自行组成抢险突击队,队长分别由各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主管)担任。
五、主要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与传达防汛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
(2)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洪防汛救灾行动。出现险情,各抢险突击队受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3)掌握各单位防洪防汛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汛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2、防汛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防汛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防汛救灾行动。
(3)协调受灾住户安置、转运。
(4)执行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前期准备工作(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提前检查疏通地面和屋面排水沟,清理化粪池和污水井、检查排水主管与市政管网接口,保证畅通。
2、检查排污水泵,保证重要位置(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位置的污水泵能自动运行。
3、检修备用发电机和控制线路,保证应急电源的安全可靠。
4、检查手电筒的完好,检查设备机房应急照明。
5、检查小区避雷系统。
6、检查外墙立面,通知住户,整理阳台、屋顶花园、清理高空搁置物,雨棚。
7、修剪小区大树枯枝、虫害严重的树枝。
8、确定应急情况车辆和人员的疏散路线和位置。
9、项目固定专人,每天定时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并将重要信息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七、项目重点位置和设备设施(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对设备机房,及低于小区水平面标高的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监控(地下室、电梯井)。
2、办公电脑和监控主机、道闸设备等公共用电设备。
八、物资准备工作(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准备备用水泵、水桶、扫把、毛巾。
2、准备必要的雨具如雨伞、雨鞋、雨衣。
3、应急照明如:手电筒、应急灯。
4、应急通讯如:对讲机。
5、医疗救护:止血带、消炎药、碘酒、创可贴。
6、抢险工具和材料如安全带、安全绳、铁铲。
7、准备必要的资金。
8、应急保障车辆。
九、出现汛情后的应急 措施
1、普通汛情应急
(1)加强与县防汛部门沟通,加强汛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公司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各项目提出防汛要求,对住户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3)采取措施,保障防汛系统的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依据防汛部门的汛情趋势判断意见,加强对住户防汛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重大汛情应急
(1)在接上级领导重大汛情应急通知后,汛情涉及的各项目防汛救灾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2)组织力量做好住户疏散安置工作,采取有利措施,尽量保障住户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有关人员维护公共秩序,防范有人趁机捣乱。
(4)了解灾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具体的应急措施参考以上流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的防汛应急工作方案实施。
十、信息汇总和报告
项目防汛指挥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对本辖区可能发生防汛信息的分析汇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及可能导致的各种隐患,任何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一般信息按分项目管理权限,报送各项目防汛负责人。
3、公司防汛工作小组接到重大的汛、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
十一、其他
当面临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或涉及住户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秩序的情况,配合各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就近口头通知客户,并做好客户安抚和解释工作。
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4
根据本酒店实际情况,对20__年雨季防洪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酒店人员和财产安全,酒店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原则
酒店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酒店成立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汛抢险全面工作,负责发布酒店防汛预案启动的指令。
副组长
职责:负责酒店预案的实施,负责酒店防汛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成员:
职责:配合副组长负责各部门的防汛抢险工作
下设救灾抢险队、物资供应队:
救灾抢险队:
队长:张效奇
副队长:李红生
队员:
物资供应队
队长:
队员:
2、酒店防洪电话实行二十四小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
值班人员工作:按当月经理值班表排序执行
四、酒店地下室救灾抢险人员疏散预案。
(1)汛期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地下室进水等险情,必须立即上报至酒店防汛抢险指挥部,并组织救灾抢险队救援抢险。
(2)救灾抢险队必须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地下室出现漏水情况,并有扩大势头时,必须立即进行员工宿舍人员疏散,疏散通道由员工餐厅门口楼梯直通洒店二、三楼,疏散通道钥匙由员餐徐主任和值班经理分别持有,启动酒店人员疏散预案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由值班经理打开疏散通道口,保证员工安全撤离灾区。
(4)值班经理必须做好安全疏散通道钥匙严格管理以及认真交接。
(5)疏散员工时,应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值班经理确保安全疏散有秩序进行,不得出现混乱状况;男员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随时准备义务协助抢险。
(6)酒店应组织不少于一次防汛演习
五、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确保职工的生活住房不漏水,不进水。
(2)尤其注意环境卫生,坚持每日灭蝇消毒工作。
(3)做好防暑降温的药品发放,合理安排作自时间,确保无疫情、食物中毒、中暑现象发生。
(4)酒店防汛应急预案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补充修订。
2022年暴雨防汛应对方案5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酒店设立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台风来临时指挥部各组织成员必须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台应对和值班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
二、台风程序
(一)台风前的自检准备
1、前厅部:收取大门口横幅及大门口的灯笼等装饰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电梯口摆放台风信息告示牌,并准备好台风提示卡交给客房部配入房间;准备雨伞雨具,前厅的每一位员工均应了解台风信息,及时解答客人询问,准备好前台应急照明灯,大堂副理应定岗在大堂,做好客户的问询工作并关注门口及大堂的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前厅正常营业秩序。
2、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检查关闭各个房间、包厢、走道和楼道的门窗;做好对客的防台通知客房部应将台风提示卡配入房间;准备应急照明灯;
3、总机:负责了解台风情况及时报告酒店领导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准备好应急照明灯、对讲机,并检查总机后备电源是否正常运作,并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做好停电应急服务,做好客人的问询服务。
4、各部门应提早1天准备好报损布草,以便应急使用。
5、由工程部对酒店外围、平台、霓虹灯、 广告 牌、卫星接收器、各营业部门及承租户的门窗进行全面检查用铁线、绳子、木桩等加固,对不牢固的悬挂物应进行临时拆除。检查地下电房机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门,并切断有可能发生短路引发火灾的电路,水池应加满水,确保酒店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准备好足够的沙袋。
6、总办负责将台风信息传达于各部门所有员工,安排各部门负责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员备勤,并配合工程部检查酒店外围、楼顶等重点部位的下水道、天沟是否通畅,准备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电筒、应急灯等。
(二)复检:由总办,工程部,保安部负责人按上述条款对各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复查。
(三)风势较大时应启动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负责人应留守酒店随时应对突发险情,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做好抢修补救工作。
2、客房、包厢、布草、酒水、食品仓库若有渗水,所属部门应立即将房内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门口防止流入。PA班负责加派人手将积水清除。
4、后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员工电梯内,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后门口防止流入,后门岗保安负责将积水清除,如雨水已向电梯内倒灌,工程部应立即将电梯控制在1F以上楼层,禁止让电梯运行至―1F――2F。
5、风力很大时,前门和后门应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门被风吹毁,加固时要适当保留部分玻璃门开启,以减少风力对玻璃门的阻力,前门玻璃由行李员和保安部领班共同看护。后门玻璃由后门岗保安看护。
6、风力很大时,大门岗保安员行李员应注意高空坠物并引导客人车辆停入地下车库,必要时须佩戴安全帽,前厅部应将总台台面摆放的台灯,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电梯内若有进水,工程部应立即启动排水系统,清除积水,为避免若风力较大致使客梯无法运行,应将餐厅屏风推至电梯口遮挡。
8、当遇到停电时,工程部立即联系物业处进行发电,恢复照明。保安部维持停电时的酒店安全秩序。停电时餐厅收银台由餐厅管理人员负责到位看护,总台收银台由保安部前门岗及02或01看护。大堂副理、01、02应做好客梯服务,查询是否有客人被关梯,做好被关客梯客人的安抚工作,楼层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分散到各楼层、餐厅向客人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
9、天沟出现堵塞时,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应系安全绳,由两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应注意屋面设备层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现象。
10、风力特大时,办公室应负责通知宿舍员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员工应安排留宿酒店,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劝阻下班的员工不得离开酒店,办公室应做好滞留员工食宿安排。
11、总机负责通过电视了解,适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台风情况,如有机场,高速公路,各大桥关闭的信息应及时向前厅报告,前厅应及时向住店客人通告。
12、台风较大时酒店执行总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应留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其他部门经理是否留住酒店应根据酒店安排,如有离店应向酒店执总报批。
(四)台风过后有造成酒店损失的,各部门应在二日内汇总上报损失情况。
Ⅲ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布局、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目标与标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涝措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第八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镇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加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城镇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第十四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特许经营合同、委托运营合同涉及污染物削减和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鼓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三)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排 水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共同做好城镇内涝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标准,明确雨水的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径流。
第十九条 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条 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共享。
第二十五条 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可能对排水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设置于机动车道路上的窨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第二十七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镇广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在汛期,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应当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1]
第四章 污水处理
第二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维护运营合同,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成本信息。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应当考虑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第三十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第三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水监测机构接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从事有关监测活动,不得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排水户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为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第三十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履行维护运营合同的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第三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监督考核中,发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擅自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其他无法安全运行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无法安全运行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终止维护运营合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终止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的维护运营合同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指导。[1]
第五章 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三十八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从事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窨井盖,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镇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应当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保护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
(三)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Ⅳ 2021年石家庄正定县跨滹沱河漫水桥及漫水路已关闭
由于石家庄现在正好进入了盛汛期,当地的跨滹沱河漫水桥、漫水路已关闭,所以大家在出行的时候建议绕行,下面就是相关信息,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出门的时候注意安全。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主汛期,受前期强降雨影响,滹沱河上游岗南、黄壁庄水库及木刀沟上游横山岭水库陆续开始泄洪,滹沱河已高水位运行。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不要靠近河岸围观,严禁游泳、戏水、捕鱼、钓鱼等涉水活动,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二、广大家长必须负起第一责任,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叮嘱孩子不要到河边或下水游玩,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三、河道沿线各乡镇、村街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巡查,劝阻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远离河道危险区域。
四、目前,跨滹沱河漫水桥、漫水路已经关闭,敬请广大市民绕行,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特此通告。
正定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7日
【河北省气象台29日8时发布天气实况】28日8时-29日8时,我省除张家口北部外的其他大部分地区出现降雨,降雨区平均降水量9.6毫米,张家口南部、唐山中南部、保定中西部、石家庄中西部、沧州中南部、衡水中南部、邢台、邯郸有543个站超过25毫米(大雨),其中邢台南部和东部、邯郸中东部、衡水南部有109个站超过50毫米(暴雨),清河孙家庄最大为95毫米(暴雨),最大雨强出现在武安的武粮,为37毫米/小时,石家庄主城区降雨量5.2毫米(小雨)-34.6毫米(大雨),西开发区最大。沧州青县出现冰雹,测站最大直径0.3厘米。
【石家庄市气象局29日9时发布雨情报告】7月28日8时-29日9时,石家庄市出现降雨天气,全市平均降雨量9.5毫米(市主城区平均16.3毫米),市主城区、鹿泉、行唐、灵寿、平山、赞皇和元氏的29个雨量站超过20毫米,行唐的口头最大为45.9毫米,市主城区的桥西污水处理厂小时雨强最大为25毫米(28日12-13时)。市主城区降雨量4.6至34.7毫米,桥西污水处理厂最大。
最新预警信号
【河北省气象台2021年07月29日07时19分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今天白天到30日,衡水、沧州、廊坊、唐山、秦皇岛、承德东部有大雨到暴雨(40-90毫米),局部有大暴雨(100-180毫米),个别地点可达200毫米。降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请防范。
【河北省气象台2021年07月29日05时继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今天白天到夜间,邯郸东部、邢台东部、衡水、沧州、唐山、秦皇岛有东到东北风6~7级,阵风8级,沿岸海域和沿海地区有偏东风转东南风7~8级,阵风9~10级。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预计,7月29日08时至7月30日08时
,承德南部、唐山北部、秦皇岛中北部、廊坊北部地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有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等防范工作。
【河北省水利厅和河北省气象局7月29日9时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预计,7月29日10时至7月30日10时,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平泉市、承德县)等地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秦皇岛市(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唐山市(玉田县、丰润区、滦州市、遵化市、迁西县、迁安市)、承德市(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高新区)等地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今天白天到夜间,邯郸东部、邢台东部、衡水、沧州、唐山、秦皇岛有东到东北风6~7级,阵风8级,沿岸海域和沿海地区有偏东风转东南风7~8级,阵风9~10级。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计,7月29日08时至7月30日08时,承德南部、唐山北部、秦皇岛中北部、廊坊北部地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请上述地区有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等防范工作。
天气预报今天白天到夜间,承德南部、唐山、秦皇岛、廊坊、沧州、衡水、邢台东部、邯郸东部阴有大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其他地区阴有小到中雨。
明天白天到夜间,承德南部、唐山、秦皇岛有中到大雨,局地有暴雨;张家口、承德北部、廊坊北部阴有小雨;其他地区阴转多云。
31日白天到夜间,西北部地区阴有雷阵雨或阵雨转多云,其他地区多云转阴有雷阵雨或阵雨,局地有中到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