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廢水污水 > 餐飲污水處理怎麼舉報

餐飲污水處理怎麼舉報

發布時間:2025-10-01 07:31:08

『壹』 看見有人向湘江排污水該怎麼舉報

你好,可以到有關部門舉報,具體處理,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中文名:污水處理
外文名:water filtration,water purification,wastewater treatment
領域:建築、農業,交通、能源
分類:生產污水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
希望能幫到你。

『貳』 飯店油煙還有亂排污水歸誰管

飯店油煙還有亂排污水歸當地的環境監察部門進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版國環境保護法》第二權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

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實施現場檢查的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被檢查者保守商業秘密。

(2)餐飲污水處理怎麼舉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四條國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叄』 請問誰知道餐飲廢水,垃圾處理管理制度

餐飲管理制度是為了加強飯店、食堂、餐廳等服務網點的管理,更好的為人群服務,維護社會的利益而制定。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必須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本店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台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9、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環保部門舉報;

10、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3)餐飲污水處理怎麼舉報擴展閱讀:

國內對餐飲垃圾的處理歸結起來有三種方式。

1、垃圾高速發酵減量處理技術;該技術基本原理利用微生物菌種在自控處理機中,對城市餐飲垃圾進行高速發酵分解,最終變成有機肥料或飼料。微生物菌種一般是通過篩選、純化、改良而獲得的能夠高效分解餐飲垃圾的菌種。

2、濕式厭氧發酵處理工藝;該工藝主要採用濕式厭氧發酵、沼氣發電、系列有機肥生產的處理技術,作為餐飲垃圾的處理模式。總體處理工藝包括前處理系統、備料系統、厭氧消化處理系統、有機肥生產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及廢氣處理系統,最終形成的產品有沼氣和有機肥。

3、使用餐飲垃圾烘乾機將餐飲垃圾轉化高蛋白飼料成套處理技術;該工藝包括餐飲垃圾消毒、滅菌;壓榨脫脂;油、水分離;污水處理、乾燥、廢氣處理等工序。餐飲垃圾經處理後可得到高蛋白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混合油脂。

『肆』 餐飲污水亂排放找什麼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第四條 餐飲業水污染物排放須知如下:

1.排污者每月的污染當量數=噸水污染當量數×核定的排水量;

2.排污者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核定;

3.綜合性經營單位,按經營類別計征,無法區分各經營類別排水量的,按其中排污量最高的類別核定;

4.排污者所屬類別由環保部門按排污特徵核定;

5.餐飲業排污者具備下列條件(1)或(2)的,其排污量按80%核定,具備條件(3)的,其排污量協會認可的油水分離設施正常進行油水分離及收集或者委託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治理專業運按90%核定;同時具備條件(1)和(2)規定的,排污量按60%核定,同時具備條件(1)和(3)規定的,排污量按70%核定:

(1)配備國家環保產業營單位承包式處置的;

(2)泔水廢渣配備微生物有機垃圾處理裝置自行處置的;

(3)泔水廢渣委託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治理專業運營單位承包式治理的。

6.排放污水以生活污水為主的小型工業企業,沒有污水處理設施和規范化排污口,不具備采樣和測流條件的,按第二類執行。

7.營業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排污者,不論其排水量大小,其排污量固定按每月50個污染當量數核定,不執行本公告的其它規定。

8.排污者有污水處理設施且具有規范化排污口,具備采樣和測流條件的,其污染物排污量可按實測計算。

餐飲廢水應經隔油或殘渣過濾措施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周圍無市政管網的,廢水處理達到相應的排放標准後排放。餐飲店要安裝有效的油水分離器等油污分離設施,按照設計要求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企業對分離出的油污進行回收再利用。

『伍』 餐飲店污水直排小區管道違法嗎

是的,餐飲店將污水直排到小區管道通常是違法的。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環保法規,還可能違反了城市管理及地方政府的相關條例。以下是一些關鍵點:

1. **環保法規**:根據環保法律,任何企業排放的廢水必須經過適當的處理,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才能排放。直接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公共管道系統,可能會對水質造成嚴重污染。

2. **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法規**:大多數城市和地方都有自己的排水和污水處理法規,規定了哪些液體可以排入公共污水系統以及必須採取哪些預處理措施。餐飲店的污水通常含有較高的油脂和食物殘渣,這些物質如果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系統,可能會導致管道堵塞和處理設施的負擔加重。

3. **公共衛生和安全**:未經處理的餐飲污水還可能包含有害細菌和病毒,其直接排放可能對小區居民的健康構成威脅。

如果您發現餐飲店存在這種直排污水的行為,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 **向環保部門舉報**:聯系當地環保局或相應的政府部門,舉報該餐飲店的違法行為。
- **聯系物業管理**:如果事件發生在小區內,可以通知物業管理部門,由他們協調解決或進一步採取行動。
- **社區行動**:與其他居民一起,通過社區會議或其他形式表達對此問題的關注,共同向有關部門尋求解決方案。

總之,對於餐飲店的污水處理,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其排放符合環保要求,以保護公共環境和居民健康。

『陸』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國家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全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布局、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徵,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准,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第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並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降雨規律、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內澇防治目標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雨水滯滲、調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一經批准公布,應當嚴格執行;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大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

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鎮排澇要求,結合城鎮用地性質和條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建設和改造。

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築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第十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相連接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徵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和相關標准提出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排水設計方案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未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專門機構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並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後,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投標、委託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特許經營合同、委託運營合同涉及污染物削減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徵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鼓勵實施城鎮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設備;

(三)有完善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經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五)有相應的良好業績和維護運營經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排 水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結合氣象、水文資料,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加強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的預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發揮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庫、窪淀、湖泊調蓄洪水的功能,加強對城鎮排水設施的管理和河道防護、整治,因地制宜地採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確保雨水排放暢通,共同做好城鎮內澇防治工作。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要求,確定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標准,明確雨水的排水分區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徑流。

第十九條 除乾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實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求,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結合舊城區改建和道路建設同時進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建不得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

在有條件的地區,應當逐步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合理確定截流倍數,通過設置初期雨水貯存池、建設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排放調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並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第二十五條 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的,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相關排水戶;可能對排水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並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六條 設置於機動車道路上的窨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保證其承載力和穩定性等符合相關要求。

排水管網窨井蓋應當具備防墜落和防盜竊功能,滿足結構強度要求。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制度和災害後評估制度,在汛前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並加強城鎮廣場、立交橋下、地下構築物、棚戶區等易澇點的治理,強化排澇措施,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

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在汛期,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當加強對易澇點的巡查,發現險情,立即採取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汛期應當服從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指揮或者監督。[1]

第四章 污水處理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維護運營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維護運營信息,並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第三十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應當安全處理處置污泥,保證處理處置後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第三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不得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檢修等原因需要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在90個工作日前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在出現進水水質和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出水水質超標,或者發生影響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突發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應急處理措施,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核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排水監測機構接受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從事有關監測活動,不得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和排水戶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 污水處理費應當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准不應低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並將監督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為進出水在線監測系統的安全運行提供保障條件。

第三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履行維護運營合同的情況以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核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

第三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在監督考核中,發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擅自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或者其他無法安全運行等情形的,應當要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採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無法安全運行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終止維護運營合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終止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的維護運營合同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狀況,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的規模,制定促進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指導。[1]

第五章 設施維護與保護

第三十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窨井蓋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從事管網維護、應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間作業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醒目警示標志,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墜落、車輛陷落,並及時復原窨井蓋,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組織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急預案,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以及城鎮排澇所必需的物資。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裝備、器材,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條 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發生後,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搶修,並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並向社會公布。

在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爆破、鑽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其他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查明工程建設范圍內地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相關情況。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排水管網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拆除、改動方案,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並承擔重建、改建和採取臨時措施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結果向社會公開。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進行檢查、監測;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四十五條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等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定事先報告或者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後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的,或者處理處置後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採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

(二)未及時採取防護措施、組織事故搶修的;

(三)因巡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窨井蓋丟失、損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水戶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放污水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罰。

第五十九條 本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柒』 餐飲垃圾處理歸哪個部門

餐飲垃圾處理歸衛生部門管。餐飲垃圾,也叫餐廚垃圾(俗稱泔水、泔腳),是指剩飯菜、餐桌廢棄物及廚房下角料的總稱。其主要成份是米、面、澱粉類,骨、肉、油、皮、刺、鱗等,其中富含維生素、澱粉、蛋白質、油脂、食用纖維、脂肪酸、糖、鹽等營養物質,以及鈣、鈉、鎂、鉀、鐵等礦物質。
餐廚垃圾處理方法:
1.粉碎直排法。
廚房垃圾處理器安裝在廚房水槽下,與排水管相連。廚房垃圾由小型電機驅動,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和城市污水處理西榮進行無害化處理。這種方法在美國的一些地方很簡單。#廚房垃圾處理器#
2.衛生填埋法。
衛生填埋法操作簡單,是城市生活垃圾直接填埋廚房垃圾的常用方法。目前很少使用,對填埋場要求高,存在漏液、沼氣安全等安全風險。
3.焚燒發電法。
焚燒發電常用生活垃圾的干垃圾處理也用於廚房垃圾處理。通過在特殊的焚燒爐中焚燒廚房垃圾,產生的熱能可以轉化為蒸汽或電能,從而實現能源回收。但廚房垃圾含水量高,熱值低,燃燒時需要添加輔助燃料,投資回報低,廢氣處理也是一個難題。
4.熱分解法。
廚余垃圾的熱分解是在高溫下熱解垃圾,將垃圾中的有機物轉化為甲烷氣、油和碳,然後再利用。熱分解應用廣泛,技術不成熟,應用少。
5.飼料化
飼料化是將垃圾轉化為高熱量動物飼料,用廚房垃圾中的大量有機物粉碎、脫水、發酵、軟硬分類。但該方法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和食品同源性問題。
6.微生物法。
廚余垃圾的微生物處理方法主要包括好氧堆肥和厭氧消化。
有氧堆肥是利用有氧微生物分泌的細胞外酶將有機物分解成可溶性有機物,然後滲透到細胞中,通過微生物代謝實現堆肥過程。廚房垃圾有機物含量高,營養豐富,是微生物的良好營養,非常適合堆肥。
厭氧消化是指微生物在厭氧條件下分解有機廢物,其中碳、氮、氧轉化為甲烷、二氧化碳、氮、磷、鉀等元素留在殘留物中轉化為肥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五十條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城鄉生活垃圾,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從生活垃圾中分類並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

『捌』 奼℃按澶勭悊灞炰簬鍝涓閮ㄩ棬

鍘跨駭浠ヤ笂鍦版柟浜烘皯鏀垮簻鍩庨晣鎺掓按涓庢薄姘村勭悊涓葷¢儴闂錛堜互涓嬬О鍩庨晣鎺掓按涓葷¢儴闂錛夎礋璐f湰琛屾斂鍖哄煙鍐呭煄闀囨帓姘翠笌奼℃按澶勭悊鐨勭洃鐫g$悊宸ヤ綔銆

鍘跨駭浠ヤ笂浜烘皯鏀垮簻鐜澧冧繚鎶や富綆¢儴闂ㄥ規湰琛屾斂鍖哄煙姘存薄鏌撻槻娌誨疄鏂界粺涓鐩戠潱綆$悊銆傛搗浜嬬$悊鏈烘瀯瀵硅埞鑸舵薄鏌撴按鍩熺殑闃叉不瀹炴柦鐩戠潱綆$悊銆傚幙綰т互涓婁漢姘戞斂搴滄按琛屾斂銆佸浗鍦熻祫婧愩佸崼鐢熴佸緩璁俱佸啘涓氥佹笖涓氱瓑鏈夊叧涓葷¢儴闂ㄥ湪鍚勮嚜鑱岃矗鑼冨洿鍐咃紝瀵規湁鍏蟲按奼℃煋闃叉不瀹炴柦鐩戠潱綆$悊銆備埂闀囦漢姘戞斂搴溿佽楅亾鍔炰簨澶勫簲褰撳崗鍔╁仛濂借緰鍖哄唴楗鐢ㄦ按瀹夊叏銆佸啘涓氬拰鍐滄潙姘存薄鏌撻槻娌匯佺幆澧冨熀紜璁炬柦寤鴻劇瓑鐩稿叧宸ヤ綔錛屽苟閰嶅悎鐜澧冧繚鎶や富綆¢儴闂ㄥ強鍏朵粬鏈夊叧涓葷¢儴闂ㄥ仛濂芥按奼℃煋闃叉不鐨勬湁鍏沖伐浣溿

奼℃按褰掑摢涓琛屾斂閮ㄩ棬綆
奼℃按鏄浜虹被鐢熶駭鐢熸椿涓浜х敓鐨勫簾姘達紝鎸夌幇琛岀殑綆$悊浣撳埗褰掑競鏀跨幆鍗鍜岀敓鎬佺幆淇濅袱涓琛屾斂閮ㄩ棬綆$悊銆
1銆佸煄甯傚眳姘戠敓媧繪薄姘達紝鐢卞競鏀跨幆鍗閮ㄩ棬鏃ュ父綆$悊錛岃繖浜涙薄姘寸粡甯傛斂奼℃按綆$綉榪涘叆奼℃按澶勭悊鍘傦紝緇忓勭悊杈炬爣鍚庢帓鏀俱
2銆佸伐鐭誇紒涓氫駭鐢熺殑奼℃按銆佸簾姘達紝浼佷笟鏈変笓闂ㄧ殑奼℃按澶勭悊璁炬柦錛岀敱鐢熸佺幆淇濋儴闂ㄧ洃鐫g$悊錛屽勭悊杈炬爣鍚堟牸鍚庢帓鏀俱
奼℃按褰掑摢涓琛屾斂閮ㄩ棬綆
奼℃按鍘跨駭浠ヤ笂浜烘皯鏀垮簻鐜澧冧繚鎶や富綆¢儴闂ㄥ規湰琛屾斂鍖哄煙姘存薄鏌撻槻娌誨疄鏂界粺涓鐩戠潱綆$悊銆傛搗浜嬬$悊鏈烘瀯瀵硅埞鑸舵薄鏌撴按鍩熺殑闃叉不瀹炴柦鐩戠潱綆$悊銆傚幙綰т互涓婁漢姘戞斂搴滄按琛屾斂銆佸浗鍦熻祫婧愩佸崼鐢熴佸緩璁俱佸啘涓氥佹笖涓氱瓑鏈夊叧涓葷¢儴闂ㄥ湪鍚勮嚜鑱岃矗鑼冨洿鍐咃紝瀵規湁鍏蟲按奼℃煋闃叉不瀹炴柦鐩戠潱綆$悊銆備埂闀囦漢姘戞斂搴溿佽楅亾鍔炰簨澶勫簲褰撳崗鍔╁仛濂借緰鍖哄唴楗鐢ㄦ按瀹夊叏銆佸啘涓氬拰鍐滄潙姘存薄鏌撻槻娌匯佺幆澧冨熀紜璁炬柦寤鴻劇瓑鐩稿叧宸ヤ綔錛屽苟閰嶅悎鐜澧冧繚鎶や富綆¢儴闂ㄥ強鍏朵粬鏈夊叧涓葷¢儴闂ㄥ仛濂芥按奼℃煋闃叉不鐨勬湁鍏沖伐浣溿傛帓鏀劇¤緰褰掑煄闀囨帓姘翠富綆¢儴闂ㄤ富綆★紝奼℃按澶勭悊褰掓按鍔″矓綆$悊銆
1銆佷綇鎴垮煄涔″緩璁句富綆¢儴闂ㄨ礋璐e叏鍥芥帓奼¤稿彲宸ヤ綔鐨勬寚瀵肩洃鐫
2銆佺渷銆佽嚜娌誨尯浜烘皯鏀垮簻浣忔埧鍩庝埂寤鴻句富綆¢儴闂ㄨ礋璐f湰琛屾斂鍖哄煙鍐呮帓姘磋稿彲宸ヤ綔鐨勬寚瀵肩洃鐫
3銆佺洿杈栧競銆佸競銆佸幙浜烘皯鏀垮簻鍩庨晣鎺掓按涓庢薄姘村勭悊涓葷¢儴闂錛岃礋璐f湰琛屾斂鍖哄煙鍐呮帓奼″伐浣滅殑鎸囧肩洃鐫c

甯屾湜浠ヤ笂鍐呭硅兘瀵規偍鏈夋墍甯鍔╋紝濡傛灉榪樻湁闂棰樿峰挩璇涓撲笟寰嬪笀銆

銆愭硶寰嬩緷鎹銆:
銆婂煄闀囨帓姘翠笌奼℃按澶勭悊鏉′緥銆嬬浜旀潯絎浜屾
鍘跨駭浠ヤ笂鍦版柟浜烘皯鏀垮簻鍩庨晣鎺掓按涓庢薄姘村勭悊涓葷¢儴闂錛堜互涓嬬О鍩庨晣鎺掓按涓葷¢儴闂錛夎礋璐f湰琛屾斂鍖哄煙鍐呭煄闀囨帓姘翠笌奼℃按澶勭悊鐨勭洃鐫g$悊宸ヤ綔銆
絎浜屽嶮涓鏉
浠庝簨宸ヤ笟銆佸緩絳戙侀愰ギ銆佸尰鐤楃瓑媧誨姩鐨勪紒涓氫簨涓氬崟浣嶃佷釜浣撳伐鍟嗘埛錛堜互涓嬬О鎺掓按鎴鳳級鍚戝煄闀囨帓姘磋炬柦鎺掓斁奼℃按鐨勶紝搴斿綋鍚戝煄闀囨帓姘翠富綆¢儴闂ㄧ敵璇烽嗗彇奼℃按鎺掑叆鎺掓按綆$綉璁稿彲璇併傚煄闀囨帓姘翠富綆¢儴闂ㄥ簲褰撴寜鐓у浗瀹舵湁鍏蟲爣鍑嗭紝閲嶇偣瀵瑰獎鍝嶅煄闀囨帓姘翠笌奼℃按澶勭悊璁炬柦瀹夊叏榪愯岀殑浜嬮」榪涜屽℃煡銆

閱讀全文

與餐飲污水處理怎麼舉報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離子交換與電荷 瀏覽:941
飲水機顯示U是什麼意思 瀏覽:148
離心過濾器處理流量劃分 瀏覽:858
凈水壺裡面的水垢是什麼 瀏覽:989
凈水器用塑料管內徑多少 瀏覽:478
上海提供過濾效率檢測服務 瀏覽:105
污水處理費是否繳納增值稅 瀏覽:774
凈水器廢水比凈水多是什麼原因 瀏覽:249
南寧丙烯酸樹脂塗料 瀏覽:840
紫外線濾芯有什麼用 瀏覽:759
反滲透濃水的濃度 瀏覽:102
超濾膜怎麼安裝 瀏覽:62
無孔水池如何安裝凈水器 瀏覽:692
2f10吸氣過濾器 瀏覽:254
三寶屯污水處理廠屬於什麼區 瀏覽:508
校園廢水零排放如何收費 瀏覽:586
配合物的離子交換樹脂分離注意事項 瀏覽:452
沈陽目前空氣凈化器多少錢一台 瀏覽:422
餐飲污水處理怎麼舉報 瀏覽:671
呋喃樹脂潰散性不好的原因 瀏覽: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