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全靠政府補助收入不開票沒有銷項,但污水廠維修,電費等進項可以抵扣企業其他項目銷項嗎
只要是污水處理廠的業務產生的收入都可以抵扣,比如污泥的銷售
㈡ 福利企業污水處理設備的進項稅填寫增值稅申報表中哪一行里
進項稅額不能填負數,有負數的情況就是進項稅額轉出,需要在進項稅額轉出欄填正數。
㈢ 污水處理設備可否抵扣進項稅
如自用,則做固定資產處理,只認證不抵扣。如銷售,則做商品,可以抵扣。
㈣ 提一個問題,企業所得稅中,污水處理設備中,進項稅額抵扣和不抵扣,在算抵減稅額時有什麼區別呢
污水處理設備如果進項稅額不抵扣,是全額計入費用了,那進項稅額就作為了一部分費用從企業所得稅中抵減了。如果抵扣的話,那公司就少繳增值稅,但利潤總額會有所增加,所以企業所得稅也會相應的增加。
㈤ 為對外提供污水處理勞務而購進的專用設備處理的進項稅額能抵扣嗎
如果你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發票是專票的話就可以抵扣。
㈥ 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按6%計算繳納增值稅,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優惠政策嗎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第(一)條規定,納稅人受託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採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後未產生貨物的,受託方屬於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第(一)條規定按「專業技術服務」按6%計算繳納增值稅,取得的污水處理費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可以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