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好氧處理工藝可以解決污泥膨脹問題
在污泥粘性膨脹最嚴重的情況下(用容器裝一些污泥,無論用什麼方法污泥始終粘附在容器的表面),可考慮適當排掉一些膨脹的污泥,再重新取一些新泥,以減少多糖類物質對污泥的覆蓋;同時增加水力停留時間,使沒有被完全氧化的有機物有足夠的時間被消耗掉。 由於原水中洗滌劑含量很高,加之曝氣強度較大,經常出現白色、粘稠的泡沫,並且越積越多,當污泥發生膨脹時,危害較大。除投加消泡劑以外,採取水力消泡的方法。在反應池上方安裝噴頭,用MBR反應器的出水對反應池上部進行噴淋,以控制膨脹污泥和泡沫對反應器的危害,會取得較好效果.膨脹活性污泥的密度一般比水小,作為應急處理措施,可 污泥膨脹
考慮投加混凝劑,以改善其沉降性能。初步選擇了常用的高分子混凝劑——陽離子型聚丙烯醯胺和無機混凝劑——硫酸亞鐵進行對比試驗。 在處理水量為50L/h的小試裝置中投加陽離子型聚丙烯醯胺,使其濃度分別達到10、20、30、40、50和60mg/L,污泥的SV值變化。聚丙烯醯胺的投加對於污泥的沉降性能的改善有一定的效果,且存在一個最佳投加量,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該中水回用系統採用新型淹沒式復合膜生物反應器,曝氣量大、水力攪拌強烈,聚集起來的絮體顆粒容易遭到破壞,從而導致混凝效果不理想;當投加量高於最佳投加量時,絮凝體除中和膠體的負電荷以外,過多的正電荷又使膠體離子帶上正電荷而重新穩定。處理水量為50L/h的小試裝置中投加硫酸亞鐵溶液,使其質量濃度在10至180mg/L之間變化,污泥的SV值變化;投葯前後菌膠團狀態。 投加硫酸亞鐵溶液後污泥沉降性能得到明顯改善,SV值下降了約百分之十五。但是超過60mg/L後污泥沉降性能沒有進一步的改善,所以確定實際運行時硫酸亞鐵的投加量為60mg/L。在投加硫酸亞鐵(60mg/L)前後,測量混合液PH值從7.63降至7.07,對污泥活性的負面影響很小。陽離子型聚丙烯醯胺的投加效果受水力條件等因素的限制不是十分理想,同時其單體有毒性、難降解,存在二次污染問題,經濟效益較投加硫酸亞鐵差。硫酸亞鐵價格便宜、使用簡單,對膜及污泥沒有負面影響,其對污泥密度的影響是有效的,但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營養比例失調的問題,所以只能作為應急控制措施。
營養鹽調整法
在污泥膨脹問題的研究中,對污泥膨脹的恢復與控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在該中水回用工程的運行過程中發現,投加硫酸亞鐵後,沉降性能一度改善的活性污泥在原有有機負荷條件下如停止投加,繼續進行處理,則活性污泥的沉降性能就會逐漸惡化,三日後恢復到投加前的狀態。所以需要尋找一種在活性污泥膨脹後行之有效的恢復控制方法。
其他控制方法
在污泥粘性膨脹最嚴重的情況下(用容器裝一些污泥,無論用什麼方法污泥始終粘附在容器的表面),可考慮適當排掉一些膨脹的污泥,再重新取一些新泥,以減少多糖類物質對污泥的覆蓋;同時增加水力停留時間,使沒有被完全氧化的有機物有足夠的時間被消耗掉。 由於原水中洗滌劑含量很高,加之曝氣強度較大,經常出現白色、粘稠的泡沫,並且越積越多,當污泥發生膨脹時,危害較大。除投加消泡劑以外,採取水力消泡的方法。在反應池上方安裝噴頭,用MBR反應器的出水對反應池上部進行噴淋,以控制膨脹污泥和泡沫對反應器的危害,會取得較好效果。
A2O 生物脫氮工藝 (反硝化- 硝化工藝、缺氧好氧工藝)是在工藝流程中設置缺氧(無氧或低氧區)和好氧區, 將化能養細菌的無氧呼吸(硝酸鹽還原)、有氧呼吸與化能自養細菌有機組合, 通過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如泥齡、迴流比), 使缺氧區和好氧區分別適應於具有反硝化作用的好氧細菌、兼性厭氧細菌, 形成A2O 工藝。
一些研究與實踐表明,包含兩種不同營養類型和呼吸類型特點微生物的功能,又具有脫氮功能。由於缺氧區內呈無氧呼吸的兼性厭氧細菌的生化特性, 使一些較難降解的大分子有機物在無氧區內轉化為低分子有機物,提高了廢水的可生化性。由於生物脫氮技術日趨成熟, 已經被廣泛應用於發酵工業等產生的含氮有機廢水的處理。用 A2O 法處理含氮有機廢水過程中, 因連續進水, 時常會出現多種異常情況, 使活性污泥隨二沉池出水流失, 增加了處理水中的SS, 降低了水處理效果。
下面介紹用 A2O 法在廢水處理中可能出現的幾種主要異常現象及其防治措施。
1. 污泥膨脹引起的污泥上浮
首先根據污泥體積指數(SVl)判斷是否發生的污泥膨脹。如果 SVI 值很高, 就說明活性污泥的沉降性能不好, 污泥可能發生膨脹或者已經膨脹。由於水處理廠的處理水質不同, SVI的具體值會不盡相同。所以水處理的管理人員應根據自己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進行總結。污泥膨脹原因主要是大量絲狀菌 (細菌中的鞘細菌, 以球衣菌和貝氏硫細菌為代表)在污泥內繁殖, 使污泥鬆散、密度降低所致。真菌的繁殖也會引起污泥膨脹。正常的活性污泥具有良好的沉降性能, 其含水率一般在 98%~99%。當污泥發生膨脹時, 污泥就不易沉降, 含水率上升, 污泥體積膨脹。在沉澱池表現為上清液清澈, 透明度很高,但污泥界面卻很高, 在沉澱池可以看到活性污泥,甚至有的地方沒有上清液, 污泥隨處理水流失嚴重。活性污泥的主體是由細菌等形成的菌膠團。與菌膠團細菌相比, 絲狀菌和真菌生長時需較多的碳素, 對氮、磷的要求則較低。它們對氧的要求也和菌膠團細菌不同, 菌膠團在溶解氧大於0.5mg/L 時能很好的生長, 而真菌和絲狀菌在低於 0.5mg/L 的微氧環境中, 也能較好地生長。所以在供氧不足時, 會引起絲狀菌、真菌的大量繁殖。菌膠團生長適宜的 pH 值范圍在 6~8, 而真菌則在pH 值等於 4.5~6.5 之間生長良好, 所以 pH 值稍低時, 菌膠團生長受到抑制, 而真菌的數量則可能大大增加。因此, 污水中如有機物質較多, 溶解氧不足, 缺乏氮、磷等養料, pH 值較低情況下, 都可能引起污泥膨脹。此外, 超負荷、污泥齡過長等, 也可能會引起污泥膨脹。
另一種情況是膨脹的活性污泥中並沒有大量的絲狀菌, 稱為非絲狀菌性污泥膨脹, 但含有過量的結合水。這種膨脹類型的活性污泥指數很高, 體積膨脹, 而使污泥比重減輕, 壓縮性能惡化。這種膨脹用顯微鏡分析鑒別非常簡單, 其方法是在載玻片上將一滴黑色墨水與一滴曝氣池混合液混合, 在顯微鏡下觀察, 如果墨水不能浸透到菌膠團中, 則發生的是結合水性污泥膨脹。
由此可見, 為防止污泥膨脹, 解決的辦法可針對引起膨脹的原因採取措施。如加大曝氣量, 或適當降低 MLSS 值, 使需氧量減少等; 如污泥負荷率過高, 可適當提高 MLSS 值, 以降低污泥負荷。污泥大量流失, 污泥膨脹是活性污泥法處理裝置運行中的一個較難解決的問題, 污泥膨脹的原因很多, 甚至有些原因還未認識清楚, 尚待研究。
2. 活性污泥解絮
污泥解絮在沉澱池的表現為處理水質渾濁,沉澱池上會有死污泥上浮, 灑水後污泥不沉澱, 顏色和系統內污泥顏色相同; 也有時在處理水中無明顯的活性污泥泥粒, 但 COD 值較高。
導致這種異常現象的原因有運行中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原污水中混入了有毒物質所致。活性污泥解絮後, 微生物量減少且失去活性, 其吸附能力降低, 絮凝體變小質密, 處理水質混濁, SVI值降低等。做生微鏡檢時可看到, 絮狀體明顯減少而且結構比較散, 容易遭到破壞, 同時還可看到大量的輪蟲。由於污泥解絮產生了大量的污泥碎屑, 從而刺激了輪蟲的大量增殖。當污水中存在有毒物質時, 微生物會受到抑制傷害, 凈化能力下降, 或完全停止, 從而使污泥失去活性。一般可通過顯微鏡觀察來判別是否已產生解絮, 並對原廢水水量及廢水的 C: N、迴流污泥量、空氣量和排泥情況以及 SVI、MLSS、DO 等多項指標進行檢查, 加以調整。當確定是污水中混入有毒物質時, 應考慮這是新的廢水混入的結果, 需查明來源。
3. 污泥腐敗引起的污泥上浮
在沉澱池可能由於污泥長期滯留而進行厭氧發酵, 產生氣體附著於死的污泥塊上, 從而發生大塊污泥上浮的現象。它與脫氮反應引起上浮的污泥所不同的是, 污泥腐敗變黑, 有臭味, 污泥攪碎後可能不會下沉。此時的污泥也不是全部污泥上浮, 大部分活性污泥都是正常地排出或迴流到系統, 只有在死角長期停留的污泥才腐敗上浮。
防止的措施有: (1)在沉澱池上安裝擋泥板, 不使污泥外溢;(2)檢修刮泥機, 消除沉澱池底部的死角; (3)對已上浮的塊狀污泥及時進行打撈, 避免隨處理水流失, 影響排水水質。
4. 脫氮反應引起的污泥上浮
活性污泥在二沉池有成塊上浮的現象, 並不一定是由於腐敗所造成的。由於硝化池內污泥齡較長, 如果進入沉澱池的污泥含有較多的 NO3-, 在沉澱池內產生反硝化, 硝酸鹽被還原, 產生的氮氣附於污泥上, 活性污泥的比重降低, 整塊上浮。由於脫氮反應引起上浮的污泥經攪動後, 氣泡放出,污泥很快沉澱, 並且上浮污泥顏色和系統內的活性污泥顏色一樣。
所謂反硝化是指在多種反硝化細菌的作用下, 先把 NO3-還原為 NO2-, 再把 NO2-還原為氮氣的過程。反硝化作用一般溶解氧低於 0.5mg/L 時發生, 在有氧存在的時, 該生物反應就會受到抑制。經過試驗表明, 如果讓硝酸鹽含量高的混合液靜止沉澱, 在開始的 1 個小時左右污泥可以沉澱得很好, 但不久就可以看到, 由於反硝化作用所產生的氮氣, 在泥中形成小氣泡。
在測污泥沉降比時, 只檢查污泥的沉降性能, 往往會忽視污泥的反硝化作用。這是在活性污泥法的運行中應當注意的現象, 為防止這一異常現象的發生, 應採取加強脫氮池的管理, 減少進入沉澱池的硝酸量, 或者增加污泥迴流量及時排除剩餘污泥, 降低混合液污泥濃度等措施。還有一種情況是曝氣池內曝氣過度, 使污泥攪拌過於激烈, 生成大量小氣泡附聚於絮凝體上, 也容易產生這種現象。防止措施是將供給硝化池的空氣量控制在所需的范圍內, 避免過度曝氣。
另外一種情況是由於運行不當, 造成沉澱池局部水力沖擊過大。在沉澱池表現為一部分出水口出水伴隨有活性污泥流出。隨出水流出的活性污泥顏色和性狀和系統內的活性污泥一樣。一般發生這種情況的前提是活性污泥的沉降性能不好。解決辦法及時排泥和加大返泥量, 降低沉澱池污泥界面。
5 處理水SS濃度高造成處理水COD升高
一般認為處理水SS濃度高是由進水SS和活性污泥造成的。由於SS大部分不能被活性污泥分解利用, 只能以排放剩餘污泥的方式排出去。所以進水SS很高時, 會影響處理水SS濃度升高, 最終造成處理水COD升高。當SS來自廢水時, 應當控制廢水生源的SS濃度, 有必要時可在廢水進入系統前設置初沉池。SS來自污泥自身時, 可能是由活性污泥絮凝性能差, 確認SV30 和SVI 值, 觀察是否有絲狀菌的存在。檢查污泥在沉澱池的停留時間, 確認進水量和返泥量。
6. 發酵系統內的泡沫問題
在硝化池中產生泡沫的主要原因是, 所給廢水中含有大量合成洗滌劑或其他起泡物質。也有其它的原因, 如負荷過低、過高、有放線菌等。可以在泡沫上灑水, 觀察消泡情況和產生泡沫的顏色來判斷原因。泡沫會給生產操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帶走部分污泥。
消除泡沫的措施有: 主要是對已產生的氣泡進行灑水消泡, 減少廢水中的洗滌劑的含量。根據其它原因適當控制污泥負荷和剩餘污泥排放量。
用 A2O 法處理廢水的過程是復雜的過程,對管理人員要求比較高, 對於水處理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異常現象要及時發現, 及時調整, 同時總結經驗, 防止異常情況再次發生
❷ 我要問一下,水廠排放污泥水可以嗎
目前排泥水處置包括排放以及利用兩種。這種處理方法是直接排入附近水體或排入到城市污水廠與污水共同處理處置。這樣容易產生不好的影響:例如,污泥的沉積作用會造成水體中某些魚類食物的短缺,影響魚卵的成活率;污水中的鋁鹽會對藻類的生長造成影響等。
如果排泥水被回用,那麼污染物質的循環累積又會帶來另外一些問題。例如,污染物質可能超過水廠所能處理的能力,處理出來的水質反而被惡化,從而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另外,隨著排泥水的回用,原先的污染物質又回到了水廠,可能會引起出水水質中鋁含量的超標,這就增加了水廠出水出現致病微生物的可能。而過量殘留得有毒物質同樣會對人體造成毒害作用。
❸ 活性污泥法,二沉池不能正常排泥後果。
可能的原因有,二沉池水力停留時間過長,造成污泥厭氧而上浮再一種原因可能是水中氨氮較高,在曝氣池中發生硝化反應,再到二沉池中發生反硝化產生氣體而上浮還有的可能是曝氣池曝氣量過大,將污泥打得過碎,在二沉池中不能形成大的絮體而不能下沉
❹ 排污水的危害
水污染的危害如下:
(1)危害人的健康水污染後,通過飲水或食物鏈,污染物進入
人體,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砷、鉻、銨類、笨並(a)芘等,還可
誘發癌症。被寄生蟲、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會引起多種
傳染病和寄生蟲病。重金屬污染的水,對人的健康均有危害。被
鎘污染的水、食物,人飲食後,會造成腎、骨骼病變,攝入硫酸
鎘20毫克,就會造成死亡。鉛造成的中毒,引起貧血,神經錯亂
。六價鉻有很大毒性,引起皮膚潰瘍,還有致癌作用。飲用含砷
的水,會發生急性或慢性中毒。砷使許多酶受到抑制或失去活性
,造成機體代謝障礙,皮膚角質化,引發皮膚癌。有機磷農葯會
造成神經中毒,有機氯農葯會在脂肪中蓄積,對人和動物的內分
泌、免疫功能、生殖機能均造成危害。稠環芳烴多數具有致癌作
用。氰化物也是劇毒物質,進入血液後,與細胞的色素氧化酶結
合,使呼吸中斷,造成呼吸衰竭窒息死亡。我們知道,世界上80
%的疾病與水有關。傷寒、霍亂、胃腸炎、痢疾、傳染性肝類是人
類五大疾病,均由水的不潔引起。
(2)對工農業生產的危害水質污染後,工業用水必須投入更多
的處理費用,造成資源、能源的浪費,食品工業用水要求更為嚴
格,水質不合格,會使生產停頓。這也是工業企業效益不高,質
量不好的因素。農業使用污水,使作物減產,品質降低,甚至使
人畜受害,大片農田遭受污染,降低土壤質量。海洋污染的後果
也十分嚴重,如石油污染,造成海鳥和海洋生物死亡。
(3)水的富營養化的危害在正常情況下,氧在水中有一定溶解
度。溶解氧不僅是水生生物得以生存的條件,而且氧參加水中的
各種氧化-還原反應,促進污染物轉化降解,是天然水體具有自凈
能力的重要原因。含有大量氮、磷、鉀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大量
有機物在水中降解放出營養元素,促進水中藻類叢生,植物瘋長
,使水體通氣不良,溶解氧下降,甚至出現無氧層。以致使水生
植物大量死亡,水面發黑,水體發臭形成「死湖」、「死河」、
「死海」,進而變成沼澤。這種現象稱為水的富營養化。富營養
化的水臭味大、顏色深、細菌多,這種水的水質差,不能直接利
用,水中斷魚大量死亡。
(4)飲用水污染的危害:常見的飲用水水質項目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鉛: 對腎臟、神經系統造成危害,對兒童具高毒性,致癌性已被證實
鎘: 對腎臟有急性之傷害
砷: 對皮膚、神經系統等造成危害,致癌性已被證實
汞: 對人體的傷害極大,傷害主要器官為腎臟、中樞神經系統
硒: 高濃度會危害肌肉及神經系統
亞硝酸鹽: 造成心血管方面疾病,嬰兒的影響最為明顯(藍嬰症),具致癌性
總三鹵甲烷: 以氯仿對健康的影響最大,致癌性方面最常發生的是膀光癌
三氯乙烯(有機物): 吸入過多會降低中樞神經、心臟功能,長期暴露對肝臟有害
四氯化碳(有機物): 對人體健康有廣泛影響,具致癌性,對肝臟、腎臟功影響極大
近年來美國環境保護署(EPA)針對1971-1994年間由水所引起的疾病進行一項調查,在740件案例中,其中因原生動物所引起共148件,共有448,486人因而致病,是所有原因中最高者。研究發現,原生動物種類中以隱孢子蟲及梨形鞭毛蟲二種需要特別注意,最常出現在遊憩風景區及畜牧養殖地區,其中又以養豬、養鴨二種最多。統計也顯示,23年內所造成的死亡病例共89件,而原生動物造成的死亡案例高達70件。
❺ 活性污泥法導致污泥膨脹原理
原理: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被活性污泥顆粒吸附在菌膠團的表面上,這是由於其巨大的比表面積和多糖類黏 性物質。同時一些大分子有機物在細菌胞外酶作用下分解為小分子有機物。第二階段,微生物在氧氣充足的條件下,吸收這些有機物,並氧化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一部分供給自身的增殖繁衍。活性污泥反應進行的結果,污水中有機污染物得到降解而去除,活性污泥本身得以繁衍增長,污水則得以凈化處理。
活性污泥法是一種污水的好氧生物處理法,由英國的克拉克(Clark)和蓋奇(Gage)於1912年發明。如今,活性污泥法及其衍生改良工藝是處理城市污水最廣泛使用的方法。它能從污水中去除溶解性的和膠體狀態的可生化有機物以及能被活性污泥吸附的懸浮固體和其他一些物質,同時也能去除一部分磷素和氮素。廢水生物處理中微生物(micro-organism)懸浮在水中的各種方法的統稱。因懸浮的微生物群體呈泥花狀態(floc),故名。
❻ 自來水廠污泥水流入農田對農作物有何危害
重金屬污染物自灌溉水進入農田後被農作物吸收,當達到一定程度後對農作物造成危害。重金屬污染物對農作物的污染症狀相似,一般均表現為新根生長受抑制,而枝根的發生表現異常,隨著危害地發展只有主根的尖端發生枝根,根系成帶刺的鐵絲網狀。當重金屬濃度較高時,農作物葉片迅速捲曲,表現青葉症狀,嚴重的受害植株枯死。此外,也可見葉脈間黃白化現象,特別是新葉葉脈間易缺綠,至葉片展開時全葉呈黃綠色。
(2)酚類污染物酚類污染物在工業廢水和地面水體中廣泛存在。用較高濃度含酚廢水灌溉農田時,酚在作物體內積累,使產品食味惡化,帶酚味,嚴重影響產品品質,對蔬菜表現更明顯。
一般在酚較高濃度時才影響植物生長,一般表現為植株矮小,根系發黑,葉片狹小,葉色灰暗,養分和水分的吸收受到抑制,光合作用受到影響,產量降低。
(3)氟化物污染物氟化物對植物的發芽、生長發育均會產生不良影響,使產品含氟量增高。其中玉米對氟表現尤為敏感。
(4)油類污染物礦物油等油類污染物通過灌溉水進入農田後對作物產生直接危害,在農田,油漂浮於水面,能使作物體內代謝發生障礙,葉片捲曲,數日後,低位葉尖端變褐色,新葉黃白色,嚴重時使植株枯萎。
❼ 好氧池污泥迴流大小對好氧池有什麼影響
影響不大,缺氧池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設計進水水量、污泥濃度、總氮去除量及脫氮速率。二沉池污泥迴流也就對泥齡有影響,但泥齡還是要看迴流污泥與排出污泥的比值,一般這個不會有很大變化。如果是指混合液的迴流,更是對缺氧池大小沒有影響,不管多大迴流比,進水水量、污泥濃度、總氮去除量、脫氮速率沒有變化.希望能幫得上你的忙.
❽ 廢水處理池的污泥不及時排出,會有什麼影響
產生影響 首先初期處理池內的懸浮物濃度MLSS不斷攀升 接著就是污泥開始老化 污泥老化後出現污泥上浮現象 出現污泥膨脹 最終直接影響出水水質
❾ 亂排泥漿水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一)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物質、腐蝕性廢液和廢渣、有害氣體和烹飪油煙等;(二)堵塞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向城鎮排水設施內排放、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三)擅自拆卸、移動和穿鑿城鎮排水設施;(四)擅自向城鎮排水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