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中水回用是否有政策补贴,如果有该向哪个国家部门申请
企业废水回收利用有利于环保,这也是国家提倡的并且强制性要求的,国家在这方面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企业可向环境监察部门申请这项补贴
⑵ 中水回用国家政策
中水处理即是采用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化学方法将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使之达到一定水质要求,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如用于冲洗地面、厕所、绿化、喷洒及景观用水等。那么中水回用国家政策有多重要呢?接下来倍领安全网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如今一些城市加强了中水回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中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规定了用水大户的中水回用指标,建立了中水回用保障机制;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制,利用市场机制保障中水回用持续进行下去。例如,某市对中水回用工程实行财政补贴,同时不计征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这些措施提高了人们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使用中水的积极性,同时,强化了人们节约水资源的责任意识。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缺水城市的名单不断在加长,但是,与此不相和谐的是,我国水资源使用效率不高,重复使用率很低,造成了严重的浪费。我们必须从节约水资源、加强环境保护、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等方面入手,走出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的局面。
中水回用概念提得很早,但是,进展不快,回用率很低。最近几年,各地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越来越多,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利用中水的条件;另外,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面临着建设、运行资金困难问题,迫切需要推动中水商品化从市场上筹集资金。作为城市政府,把推动中水回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既是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各地要从强化资源、环境管理的高度出发,制定鼓励政策、法律规章和保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为中水回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⑶ 污泥处置补贴的具体政策
污泥处置补贴的具体政策:
1、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2、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3、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4、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
5、污泥填埋。不具备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条件的污泥,可采用填埋处置。国家将逐步限制未经无机化处理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泥填埋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的规定;填埋前的污泥需进行稳定化处理;横向剪切强度应大于25kN/m2;填埋场应有沼气利用系统,渗滤液能达标排放。
污泥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等处理方式。 污泥热干化。采用污泥热干化工艺应与利用余热相结合,鼓励利用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热能、垃圾和污泥焚烧余热、发电厂余热或其他余热作为污泥干化处理的热源;不宜采用优质一次能源作为主要干化热源;要严格防范热干化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
污泥焚烧。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可采用污泥焚烧工艺。鼓励采用干化焚烧的联用方式,提高污泥的热能利用效率;鼓励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合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污泥作为低质燃料在火力发电厂焚烧炉、水泥窑或砖窑中混合焚烧。
污泥焚烧的烟气应进行处理,并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有关规定。污泥焚烧的炉渣和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储存、运输。鼓励对符合要求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需经鉴别后妥善处置。
地方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和管理水平,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通过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⑷ 南淝河的政策措施
建立保护区扶持基金。①市财政每年预算投入1000万元;②对调整农业结构营造生态林的农户,每亩每年补贴500元;林权属于集体的,聘用当地农民担任护林员,按月发给护林员工资;林权属于农户的,则该户享有林木收益权。
南淝河截污及水质改善工程概算1.7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南淝河上游段(二环西路~当涂路桥)17.3公里河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第一阶段(2007~2008年)实施截污、新建泵站及改造工程,实现污水不入河;第二阶段(2009~2010年)实施河道综合生态治理,包括清淤、赋氧、补水、生态浮床建设,进一步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该工程于2007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0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106个排污口已截污76个。配套工程二里河、清Ⅰ/Ⅱ冲泵站及清Ⅲ冲排口箱涵已开工建设,蜀山叉东渠、63号排口泵站工程招标已结束,计划2008年5月中旬开工建设。
在南淝河的下游,有关部门会将南淝河与二十埠河综合改造结合起来,将瑶海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污水拦截,送到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受处理。
环城河以内老城区因排污量大,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准备出台针对性的系统治理方案,保障城区南淝河水质的优良。合肥还打算结合小型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在河道两侧管网覆盖不到或建设成本太高的地方,布局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就地处理,并开展“中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