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处理费与排污费有何区别
污水处理费是指处理污水所要的费用,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城市专污水处理厂处理属,需要支付污水处理费,一般在自来水费中一并收取。
排污费是指污染物排入水体所需要收取的环境专项费用,由环保部门收取。
两个费用侧重点不一样,一个是针对污染物的去除所需支付的费用,另一个是针对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所需支付的费用。
『贰』 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关系如何处理
污水处理费:来城市污水集中处自理设施按照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的正常运行。
排污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按照《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交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水户,不再交纳排污费。
也就是说,如果是向地表排污水,就交纳排污费;向市政管网排污水,就交纳污水处理费。二者只交其一。
另外纠正上面的回答,污水处理费不是由运营单位征收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单位也不是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只是在代收水费时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一同上交地方财政。
『叁』 城市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及附加有什么区别
排污费是指排污企业因排放废水需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一般根据排污量由环保主管部门核定收取,主要用途是环境成本;污水处理费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现在各地基本上自来水水价里都含有污水处理费,跟自来水费一起收取;另一层就是废水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企业向集中污水处理厂交纳的待处理污水费用,一般按排放水量乘以单价计收。有些地方交纳给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内含排污费,各地管理上有些差异。
『肆』 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用可以双重收取吗
废水处理费是处理你们废水的水务公司收的吧。
排污费才是环保局收的。
自己治理下才是王道!
『伍』 请问环保局说的排污收费和污水处理厂向排污企业收的污水处理费的区别
环保局的排污费是因为你向环境排污(哪怕是你达标排放的污水版)造成环境污染,需要权治理你污染的环境,从而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污水处理厂收取的费用是污水处理厂的维持运营,甚至盈利而收取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是你委托污水处理厂来处理你所产生的废水,故应缴纳给污水处理厂委托费用。要么你具有自行处理污水的资格和能力,自己承担污水处理费,同时你还要缴纳环保局所收的排污费,要么你就是委托第三方即污水处理厂来处理你的污水,理应给人家钱,人家来帮你把运行费和环保局收的排污费承担了,外加人员工资等费用。
『陆』 供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属于排污费吗
排污费是指,任何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个人都应该缴纳排污费,排污费版是由环境保护主管部权门来收取的。供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就包含污水处理费了,也可以理解为排污费,这样从经济角度来节制大家节约用水,合情合理。但是这不叫排污费,是自来水的成本的一部分,我是这样认为的,你呢?
『柒』 污水处理厂需要交纳排污费吗
你说的应该是环保部门收的排污费尔吧。
如果你单位是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也就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并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依据: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捌』 污水处理费怎么收取的
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
法律依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第八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玖』 环保费和排污费能同时征收吗
环保费是国家为节约能源、提倡一些节能办法,而制约一些浪费或者耗能行为,回而排污费是你使用答过的无水与垃圾的处理费用,为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提供处理运行资金。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但实际生活中应该存在某些变相乱收费现象,应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