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标准~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05〕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处理厂没有严格执行我局2002年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以下简称《标准》)。有的地方甚至人为降低处理等级致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现就执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按《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北方缺水地区应实行中水回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若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或将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也应执行此标准。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可执行《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限期达标。
二、加强污泥和恶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设污泥和恶臭污染治理设施
必须按《标准》要求将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后妥善处置;若作为农用,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泥农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恶臭污染物的气体也必须达标排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规定配套建设恶臭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
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要求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各级环保部门应确实加强监管。
四、新建和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应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及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装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② 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办理土地证一般要交哪些费用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收费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在土地总价款、相关税费交清的情况下,按照湘价费【2003】42号文件的内容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工本费。 1、**政机关、团体和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按200元/宗收取,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700元; 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300元/宗收取,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10000元; 3、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按100元/宗收取,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40000元; 4、城镇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13元/宗收取,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30元; 5、工本费均按20元每本收取。 二、二手房交易买卖,在税费交清,房产证办好的前提下,收取以下费用: 1、城镇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13元/宗收取,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30元; 2、按照湘价服(2009)36号文件内容收取宗地图费700元/户; 3、存量房转移(变更)登记,地产转让服务费住房按每宗(证)100元,非住房按每宗(证)200元收取; 4、工本费按照20元每本收取。
③ 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有那些项目,和那些标准及规范,急啊,那位大神解答下啊
GB50334-2002污水处理厂验收规范,以及你该污水处理厂想对应的环保标准,譬如城镇生活版污权水厂可以参照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造纸污水处理厂参照造纸废水排放标准,如果只是建筑验收就是普通的建筑验收规范。
④ 我想承包一个污水处理厂的承建项目,但是没经验,想知道承包的话流程(详细),和施工方面的问题(重赏)
你把那个项目的招标文件拿到手,按照招标文件一条条仔细读完就都了解了。
⑤ 污水处理厂立项批复 是由市级批复 还是由区市县批复
这个要根来据项目实施单位源的性质来决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如住建委来实施,那么,市住建委实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市发改委来批复,县住建局实施的由县发改局批复。如果是企业,只要不使用政府资金,那么一般是按照属地管理,在那个县区就由那个县区的发改局批复即可。需要说明点的是,只要审批部门在权限内批复了,就是有效的,不需重复批复,也就是说,县区发改局给你批复了,只要他有这个权限,他的批文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再到市级发改部门批复。
⑥ 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规定
环境评估报告—地勘报告—环保局审批(环评预审)—项目建议书—发改委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规划审批(选址、用地、许可)—施工许可(建委)。
完成以上的手续最快的话需要半年,立项能不能跑下来是关键。完成这些手续你就可以开工建设了,然后工商注册、税务这些手续就好办多了。
⑦ 我挂靠一家环保工程公司中标了一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建设单位催着先施工再补办手续的情况下开工了,现
签订合同,去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去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专续,去安监站办理安属全监督手续,拿着上述东西去建设局市场管理可办理施工许可证,然后就正常施工,按照质监站给的质量监督计划按要求报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完工后办理质监备案,结算备案,竣工验收等等这些早了
⑧ 行政事业单位为什么不可以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业主
因为污水处理厂建设有政府财政补助,可是补助对象不能是行事业单位,应是企业,包括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