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一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治理方法
送你篇论文的截取部分吧,希望有帮助
用 > 正文
--------------------------------------------------------------------------------
北京市区再生水利用规划设想
1、在保证人体健康不受到威胁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污水的处理与回用相结合,逐步提高污水再生回用水平。
2、按照“优水优用、一水多用、重复利用”的原则,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的中水优先用于绿化、河湖环境和市政杂用,位于城市下游的农业灌溉用水要优先使用处理后的城市污水。
3、中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既体现规模效益,又减少中水管道的投资,对于城市中水管道供水困难的地区,继续鼓励建设中水设施。
4、按照“长远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编制中水回用总体规划,并逐步推进污水再生回用的进程。中水用户的选择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中水的用户和用量。
二、北京市区中水回用系统的规划思路
1、 中水处理厂的布局应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既体现规模效益,又减少回用距离。
2、 为节省投资、便于管理,中水处理厂应与污水处理厂合建。
3、根据中水用量及用户分布、各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处理规模和所处地势、供水量与供水距离的关系等因素,初步划定中水处理厂的供水范围。供水范围之外的小区或公建采用小型中水回用设施。
4、为减少中水回用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中水处理厂应以城市水系上游及中游的污水处理厂为主;为加快污水回用的速度和进程,中水处理厂应以现状及规划筹建的污水处理厂为主。
5、管道布置应充分考虑供水量和用水点的分布,采用环状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管道布置形式,力求减小供水距离,并保留远期各中水处理厂联网供水的可能性。
6、中水管道的供水能力按高日高时设计计算,并充分考虑远期用水量的增加。
7、在中水供水管道未普及之前,建筑规划较大的小区或公建近期可建设小型中水回用设施。远期中水供水管道实施后再进行水源置换。
三、再生水供水水质
根据现有标准,冲厕、绿化、道路浇洒(清扫)和循环冷却用水水质标准比较接近,Ⅳ类河道水质标准高于生活杂用水和绿化用水的水质标准。为了简化再生水供水管道系统,再生水供水系统宜采用统一的供水水质。由于绿化、道路浇洒及降尘用水都会与人体直接接触,同时为了提高公众对再生水的认同度,再生水的水质应选用较高的标准。经综合比较,再生水供水水质采用《城市污水再生回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中较高标准作为再生水的水质标准。
农业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四、再生水利用规划目标
规划到2010年,中水城市回用率达到25%,达到2.3亿立方米/年;二级退水工业及农业利用率达到25%,达到2.3亿立方米/年;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0%,达到4.6亿立方米/年。
规划到2020年,中水城市回用率达到35%,达到3.5亿立方米/年;二级退水工业及农业利用率达到25%,达到2.5亿立方米/年;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0%,达到6.0亿立方米/年。
规划远景,中水城市回用率达到45%,达到5.5亿立方米/年;二级退水工业及农业利用率达到25%,达到2.8亿立方米/年;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0%,达到8.3亿立方米/年。
第四章 北京市区污水再生回用的用途及需水量预测
根据北京市区的用水结构和特点,北京市区中水主要用于河湖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建筑冲厕用水、道路浇洒及降尘用水、工业用水五个方面,剩余二级出水作为农业灌溉用水。
一、城市河湖环境用水
按照北京市区地表水水体功能划分,市区河湖水系属于Ⅱ、Ⅲ、Ⅳ、Ⅴ类水体。根据北京市区水系的不同功能及水质标准及再生水可能达到的水质标准,Ⅲ类以上水体的环境用水规划采用清洁水源,即密云水库或官厅水库的水;IV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处理水(即中水);V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
1、需水量标准:
补水采用2cm/日(合200 m3/hm2/日)。换水采用:清水、中水每年8次,每次换水1m深;规划湖泊的换水次数为2次,每次换水1m深。
2、规划河湖面积:
北京市市区范围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河道及20多条较大支流,河道总长344km,现状湖泊27个,水面面积707公顷。
规划对北二环水系、三环水系通过截污、清淤、水利设施改造、绿化美化等工作进行全面综合治理。规划实施后,城市河道水体基本还清,水面面积进一步扩大,达到1506 hm2。
规划新增湖泊(含湿地)1411公顷,现状及规划湖泊总面积达到2118公顷。
北京市城市河湖水系规划实现后,总水面面积将达到3624hm2。
3、城市河湖环境用水量预测。
根据北京市区水系的不同功能及水质标准,规划考虑Ⅲ类以上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清水,即密云水库或官厅水库的水;Ⅳ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处理水(即中水);Ⅴ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处理水。
市区城市河湖需补清水8266万m3/年(补水6054万m3/年,换水2212万m3/年);需补深度处理水(即中水)12297万m3/年(补水7865万m3/年,换水4432万m3/年);需补二级处理水11266万m3/年(补水8843万m3/年,换水2423万m3/年)。 深度处理水(即中水)日需要量33.6万m3/日。
二、城市绿化用水
1、北京市城市规划绿地
根据《北京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市区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区绿地、道路绿地等。各种不同性质的绿地如下表所示:
北京市规划城市绿地统计表
序号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现状面积(公顷) 规划面积(公顷)
1 G1 公共绿地 5512.48 15864.87
2 G2 生产绿地 326.51 659.84
3 G3 防护绿地 4568.85 5681.47
小 计
10407.84 22206.18
4 G4 居住绿地 2180 5656.66
5 G5 附属绿地 8564.06 10243.69
(含道路绿地)
合 计 21152 38106.53
2、绿化需水量标准
根据不同性质绿地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的分布比例及其需水量特点,确定绿化用水量标准如下:
规划年需水量 最高月需水量系数 最高月平均日需水量 最高日需水量
公共绿地 2700 0.22 20 20
单位附属绿地 2700 0.2 18 20
居住区绿地 2700 0.2 18 20
道路绿地 2700 0.2 18 20
防护绿地 1800 0.17 10 10
3、绿化需水量预测
绿化需水量表
规划面积 年需水量标准 年需水量 最高月需水量系数 最高月需水量 最高日需水量标准 最高日需水量
hm m3/hm 万m3 万m3 m3/hm.d 万m3
公共绿地(含生产绿地) 16525 2700 4462 0.22 981.6 20 33.05
单位附属绿地 7184 2700 1940 0.2 388 20 14.37
居住区绿地 5657 2700 1527 0.2 305.4 20 11.31
道路绿地 3060 2700 826 0.2 165.2 20 6.12
防护绿地 5681 1800 1023 0.17 173.9 10 5.68
合计 38107 9778 2014.1 70.53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北京市区绿地年需水量约9778万m3,最高月需水量为2014万m3,最高日需水量为70.53万m3。
三、道路浇洒及洗车用水
1、需水量标准:
道路浇洒用水量指标:道路冲刷1.0升/平方米.日,每日1次;喷雾降尘用水量0.25升/平方米.日.次,每日2次;总用水量1.50升/平方米.日。
洗车用水量指标:采用电脑自动清洗,平均15升/辆.次。
2、道路浇洒用水量预测
道路总面积(含边缘集团)为164.4平方公里,其中路板面积按道路总面积的50%计算,为82.2平方公里,按道路冲刷及喷雾降尘用水量标准1.5升/平方米.日计算,道路浇洒用水量为12.33万立方米/日,道路浇洒一般在4月1日至10月31日作业(210天),年需水量约2589万立方米/年。
3、洗车需水量预测
规划北京市区机动车拥有量为300万量,再考虑每年1000万车次进京,按每辆车每10天冲洗1次,洗车用水量为179万立方米/年,合4910立方米/日。
四、建筑冲厕用水
1、建筑冲厕需水量标准
住宅冲厕用水量标准采用0.4-1.4L/(m2.d);公共建筑冲厕用水量标准为1.2-2.8L/(m2.d)。
2、建筑冲厕需水量预测
北京市区各类建筑冲厕用水量
建筑类型 比例(%) 远景建筑面积(万m3) 冲厕用水量标准(L/m2.d) 冲厕用水量(m3/.d))
一类居住 1.3 363.98 0.8 2911.84
二类居住 94.68 26456.45 1.2 317477.4
中小学托幼 4.02 1122.57 1.3 14593.41
居住建筑合计 100 27943 334982.65
办公建筑 19.42 3323.33 2.7 89729.91
商业金融 49.12 8178.02 2 163560.4
文化娱乐 6.06 1008.3 1.6 16132.8
体育 2.18 362.56 2.4 8701.44
医疗卫生 5.06 843.17 2.8 23608.76
教育科研 18.02 2999.28 2.2 65984.16
其他公建 0.14 23.34 2 466.8
公共建筑合计 100 16738 368184.27
北京市区远景居住建筑的冲厕用水量为33.50万m3/.d;远景公建建筑的冲厕用水量为36.82万m3/.d,总冲厕用水量为70.32万m3/.d,每年需要再生水约2.57亿m3。
五、工业低质用水
由于北京市未来的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用水大户的搬迁改造及工业用水内部重复利用水平的提高。工业低质用水量不断减少。规划考虑再生水为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太阳宫电厂、草桥热电厂、三河热电厂提供循环冷却水。其中华能热电厂、第一热电厂直接使用二级出水,其余使用深度处理水。深度处理水年需水量3976万立方米/年,高日需水量为12.9万立方米/日。
六、农业灌溉用水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城市,剩余部分二级出水排入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河道,再通过现状灌渠,灌溉位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的农田。
1、农业灌溉用水量标准:
根据不同农作物,并采用节水灌溉方式,采用 260-400立方米/(亩.年)。
2、农业灌溉用水量:
通惠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1.42亿立方米/年;坝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0.04亿立方米/年;清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0.09亿立方米/年;凉水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0.47亿立方米/年。
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剩余二级出水用于农业灌溉,每年用水量约2.01亿立方米/年。
第五章 北京市区中水回用系统规划方案
一、中水回用的远景规划及中水处理厂的远景规模
在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需水量的统计与分析的前提下,北京市区污水回用应在已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布局的基础上,以各污水处理厂为中心,综合考虑远景中水用户的分布、中水用水量、回用距离、地形地势情况等因素,划定各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范围,并确定中水的处理规模。
规划市区远景再生水用途及需水量表
用途 年需水量(万m3/年) 高日需水量(万m3/日)
河湖景观 12297 33.69
城市绿化 9778 70.53
道路浇洒 2589 12.33
洗车 179 0.49
建筑冲厕 25667 70.32
工业低质水 3976 12.9
合 计 54486 200.26
三、中水管网系统规划
中水供水区域的划分:由于西部高程过高,所以将西部五里坨供水区域独立出整个管网;由于门头村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规划供水量5000m3/d,仅满足其服务区内用水,对整个管网没有贡献,所以将门头村供水区域独立出整个管网;规划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供给河道用水,所以将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独立出整个管网。根据北京市西高东低的地形特点,按照高程基本相同的原则将整个管网划分为四个中水系统,市区西部中水系统:首钢、吴家村、田村路、万泉庄供水分区;市区南部中水系统:卢沟桥、郑王坟、小红门、方庄供水分区;市区东、中部中水系统:第六水厂、高碑店、东坝、酒仙桥供水分区;市区北部中水系统:北小河、北苑、清河供水分区。四个中水系统之间采用弱连接。
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厂,规划供水量5000立方米/日,仅满足其服务区内用水。
北京市中水管道系统计算图
第六章 政策与法规的配套建设
污水再生利用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除了要修建中水处理设施和中水管道外,还要有政策法规保障和必要的管理措施,以保证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1、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及法律体系,制定《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方面完整、系统的管理体系。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管道系统,负责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验收、运行及收费、水质监督等。由城市节水部门核定用水计划、用水定额,负责监督执行,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完整、系统的地方性法律体系,即《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法律体系包括总则;污水再生利用的用途;管理部门和机构;用水定额的确定;水质管理;规划设计的审批;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和验收;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运行管理;违法处罚办法等内容。
2、建立对城市再生水产业的投资鼓励政策及特许经营权制度
建立对再生水产业投资鼓励政策,促进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贴息贷款等手段实现,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为污水再生利用产业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实现。具体而言包括:促进、增加再生水产业的政府投入;实行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扶植政策,在用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城市再生水产业实行许经营权制度,保证其投资回报的长期性、稳定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3、建立完善的收费体系、拓展资金来源。
建议建立再生水的收费体系。对具有公益性的城市河糊环境用水、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建议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收取。对其他再生水用户实行计量收费。
城市河糊环境用水、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具有公益性,经计算,这部分用水约占总用水的37%左右。这部分用水无法由确定的用户承担用水的费用,因此建议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收取,约提高污水处理费0.25元左右。用于公益性质的再生水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水面面积,提高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小气候,其收益者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全体公民,因此由全体公民共同承担公益性再生水费用也是科学合理的。
建议在污水再生利用的利期阶段,采用政府以资本金的方式投入建设资金,或者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方法筹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管道系统的建设资金,并且通过不断扩大供水规模,增加中水收费,再投入建设资金不断扩建回用设施、完善管道系统,实现滚动式发展的模式。
合理利用水资源费,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长期国债资金等,全方位拓展污水再生利用的启动资金、补充建设资金的不足,并通过再生水收费实现还贷、建设和发展。
B. 地理论文是关于地理的区域治理问题的,如某一地的河水污染,生活垃圾等。 如何写开始和结尾啊
《北京市城市污水回用研究》在综合分析、确定北京市污水回用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的基础上,采用多种预测方法进行北京城市污水量的预测和污水可回用量的计算;利用Mapinfo地理信息软件平台建立北京城市污水回用综合信息系统,包括工业、农业、市政绿化、河道和生活杂用五个子系统;确定城市污水回用的部位、水量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规模。
一、北京亟待开发新的水资源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地处华北平原北端,属于半干旱季风地区,天然水资源量有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因而使北京成为严重缺水的城市。近年来,由于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人口膨胀,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城市用水量日益增长,供需矛盾愈发尖锐。
为了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寻求开辟新水源的各种途径,如外流域引水、开源节流、污水回用等措施。但是从外流域引水济京,在短期难成现实;本地开源很有限,而且代价很高,节水工作已经卓有成效,进一步挖掘潜力比较困难。而城市污水具有不受气候影响,不与邻近地区争水,就地可取,稳定可靠,保证率高等优点。污水回用在一定使用范围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经济可靠的新水源,并且可以节省优质的饮用水源。
二、国内外污水回用状况
目前世界上许多面临着严重水危机的国家都在积极利用城市污水,并将城市污水作为第二水源予以开发利用,并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美国有357个城市实现了污水处理后再利用;日本从60年代起一直大力研究和推广城市污水回用和中水技术,广泛供给工厂、企业和居民小区“中水道“冲洗厕所及杂用;南非1986年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城市污水“再生水“厂,用作城市自来水的补充水源。
另外美国丹佛市已将处理后的再生水送入自来水管网作为城市管网的补压用水。此外,以色列、俄罗斯、英国、以及中东诸国等都相继发展利用污水回用,以弥补日益缺乏的水资源。
我国的一些缺水城市80年代以来也相继建设了一些污水回用的示范工程,为我们大力推广城市污水综合利用提供了很值得借鉴的经验。目前我国的大连市、青岛市、太原市等缺水城市都建有城市污水回用工程,将城市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和市政等方面。
国内外经验表明,城市生活污水在二级处理处理基础上无论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或者采用臭氧、抑制活性炭处理均能达到“中水“水质标准。国内外出台的一系列污水回用的规范和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依据。
三、北京市污水回用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
充足的污水资源是城市中水回用的基础,经预测2000年城市污水总量为263.84万m3/日,2010年城市污水总量为327.12万m3/日。目前北京市区已建成高碑店、方庄、北小河三座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08万立方米/日,即北京市城市污水量44%得到了处理,为北京市城市污水再利用工程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目前国内外制订了一系列针对污水回用的规范和要求,例如1992年美国国家环保局修订的《污水回用综合规范》;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污水回用农业的微生物含量标准》;我国于1989年10月正式颁布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J25.1-89;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1995年颁布了《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其中涉及污水回用于工业冷却水、景观河道水的水质标准;北京市自1987年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这些规范为我们开展污水回用工程提供了可借鉴的依据,我们分析了现状高碑店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并以北京水源六厂出水水质参照作为二级出水的深度处理水质,分别与工业、农业、市政杂用、河道补水、生活杂用等对回用水质的要求进行比较,分析目前北京市污水回用的技术可行性。经对比分析经处理的城市污水,适应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高碑店污水厂二级处理后的出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一般工业行业冷却水的水质要求;
2)农业:高碑店污水厂处理厂二级出水水质基本满足农业灌溉水质的要求;
3)河湖补水: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在为“位于城市上游的莲花河、清河、凉水河等风景观赏河道“补水时,污水厂处理等级为深度处理;在为“位于城市下游的清河、坝河、凉水河、通惠河等河道“补水时,污水厂处理等级为二级处理;
4)市政杂用:城市污水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城市绿化、扫除等杂用水的要求;
5)中水及居民小区杂用:北京市自1987年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自此中水工程在北京也被广泛应用。从目前正常运转的中水设施来看,水质基本能够达到要求的中水标准。
2、经济可行
通过对比分析经济可行主要体现在下三个方面:
1)提供新水源:污水回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经济的新水源,减少了由于远距离引水引起的数额巨大的工程投资;
2)减少新鲜水处理设施投资:污水回用在提供新水源的同时还可以减少新鲜水的用量,因此相应减少了城市水厂处理设施的投资;
3)减少污染控制费用: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城市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地面水水质标准后方能排放进入水体,因此污水回用还可以降低污水外排放量,减少控制水体污染引起的费用。
四、适宜回用对象及回用水量
根据可行性分析,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将北京城市污水回用对象分为工业、农业、景观河道补水、市政杂用、居民区中水五个方面。
1、工业:目前北京市正在进行工业布局调整,要形成相对集中,集分有序的分布。工业的主体集中分布在若干个经过规范、调整的老的工业区、规划市区边缘集团和远郊区县外的若干个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小区。近期工业污水回用首先应选择用水量较大的用户,远期回用对象包括现状工业区和规划工业边缘集团。
2、农业:根据污水灌溉对地下水的影响,城市污水灌溉只能在适宜污灌区和控制污灌区中的一般控制污灌区进行。结合北京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市区污水回用于农业的范围集中在朝阳区、丰台区部分地区;远期污水回用于农业的范围可扩大到通州区和大兴部分地区。
3、景观河道补水
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污水回用于景观河道的内容,并考虑规划城市污水厂与市区河道的布局关系,规划将对市区12条IV、V类河道作为污水回用的对象。
4、市政杂用
根据北京市区园林绿化规划,规划将对中心地区与边缘集团之间的绿化离地带、市区外缘的防护绿化环带作为污水回用的重点。
P>
规划以规划边缘集团居住区和缺水地区的居住小区作为污水回用的对象。内容包括住宅的冲厕用水和社区内绿化、道路冲刷和冲车等杂用水。
根据研究结果若按规划实施。近期可利用厂出为2.95亿立方米/年,其中工业回用水量1.06亿立方米/年,市政回用水量0.21亿立方米/年,河湖补水量0.65亿立方米/年,小区配套0.03亿立方米/年,农业灌溉水量1.00亿立方米/年,其中工业回用水量1。84亿立方米/年,市政回用水量0.32亿立方米/年,河湖补水量2.40亿立方米/年,小区配套0.88亿立方米/年,农业灌溉水量4.53亿立方米/年。
五、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水资源十分紧缺的北京,污水回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经济的新水源,减少了社会对新鲜水资源的需求,同时也保护优质的饮用水源。
通过将污水处理后回用,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从而减轻了对城市周围的水环境影响;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城市景观河道的补充水,改善了城市水环境的质量。比起南水北调巨大的工程投资更具有经济和实用价值,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
【希望能够帮助你】
C. 北京利用“中水”的成功案例
1、污水灌溉:北京市对于城市污水的利用是从污水灌溉开始的。年代初期在石景山区利用石景山钢铁厂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随着市区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建设,污水灌溉面积不断扩大。目前沿市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河道,分布着大大小小十几条灌渠,污水灌溉主要集中在位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2001年北京市农业总用水量中,再生水和污水利用量为0.46亿m3,占农业总用水量的2.8%。
2、建筑中水设施:将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是从80年代开始的。中水回用首先在单栋建筑内实施,即利用建筑本身产生的污水或污染较小的洗涤水,经处理后用于冲厕所和庭院绿化等市政杂用水。1987年,市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这一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建筑中水设施的建设。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中水设施200套,其中正常运行的有150套,在建的还有100多座,回用水量约2.4万多立方米/日。
3、区域性污水再生回用:90年代,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1999年编制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再生污水综合利用规划》,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一部分送到华能高碑店热电厂和第一热电厂作为电厂冷却用水,还有一部分送到第六水厂(工业低质水厂),经进一步处理后一部分供东南郊工业区作为工业冷却水,其余部分送到南城地区作为公园绿地的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污水总回用量为30万立方米/日。该工程目前已经建成投入运行。
D. 环境建设的环境建设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
(一)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巩固环境建设成果今后四年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弘扬北京奥运会的精神理念,巩固和发展环境建设的既有成果,进一步把环境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形成“奥运工作标准”。在奥运环境建设工作中,形成了一批工作规划、政策办法和各项工作标准,这对于今后的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此,要对于这些进行进一步研究梳理,形成“奥运工作标准”,并以此来衡量和检验今后首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
——保持“奥运工作力度”。要继续坚持和加强城市环境的管理力度,要比照北京奥运时的做法,整合各种管理力量,加强协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克服各种消极因素,维护城市环境建设的良好秩序。
——延续“奥运工作机制”。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形成了一整套的工作机制,社会力量被充分的调动起来,在统一协调下,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为奥运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对这样一个工作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加以完善,最大程度上使其制度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比照“奥运工作水平”。比照北京奥运会环境建设的规模和水平,针对一些长期存在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的、影响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持续不断的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要列出计划,每年完成一批,切实取得实际效果,使首都城乡环境每年都有新的变化。
(二)整治环境薄弱地区,以利市民居住满足市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推进环境建设的重点向老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转移。
环境薄弱地区的整治,要切实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协调各项整治计划、集成各专项资金、避免反复施工和铺张浪费,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1.整治老旧居住区和胡同街巷
——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力度。对全市老旧小区提出整治计划和标准。重点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前建设的、产权复杂及管理混乱的600多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研究管理模式,制定资金政策,开辟资金渠道。整治内容包括对建筑楼体加固、粉饰,改造老旧管线、照明等市政设施,增加停车等便民设施,整治小区绿化和小区道路。推进全市多层楼房平改坡,力争每年完成600栋左右。
——开展城镇地区老旧平房区和简易楼房区的整治。结合危旧房改造计划,对于不在保护范围内、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破旧房屋,有计划的拆除重建;对于不具备拆迁重建条件的区域,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加必要的环境设施,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
——深化胡同街巷整治。继续深化二环路以内现有1200余条胡同街巷整治,按照《北京胡同环境整治指导意见》规范整治标准,恢复胡同街巷历史风貌。加快胡同两侧建筑物修缮,推进煤改电、自来水一户一表、路灯等市政设施改造。落实《北京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提高街巷胡同环境卫生水平。
——整治重点大街两侧街巷。将重点大街的环境整治范围向两侧延伸200米,深入到街巷及两侧的居住区,整治公厕等环境设施,改善道路、照明等市政设施,规范市场、店铺及其牌匾标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2.整治城乡结合部
——继续加大行政村整治力度。巩固提高五环路以内10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成果,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试验和试点。按照“六建六不见”的整治标准,开展六环路以内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设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私搭乱建,加强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建立管理长效机制。重点研究解决城乡结合部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管网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加大城乡结合部人流物流集中地区的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主要道路、科技园区、校园、批发及零售市场等地区的周边环境,改善城乡结合部脏乱现象。重点开展市场周边的环境整治,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创造有序、整洁的环境秩序。
3.整治农村村庄环境
——按照统筹城乡环境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新村环境建设。按照“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的要求,继续加强村庄道路硬化,推进公厕和户厕改造,清理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县)处理体系,加强村镇环境卫生保洁,落实农村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容貌景观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环境景观的整体建设。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建设农村田园景观。加快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水体污染、矿区修复等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在全市开展生态县(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建设农业主题公园和农村景观走廊,创造优美整洁、健康文明的生态家园。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庄道路建设,改造和修复路面破损道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改造老化管网8000公里,安装50万户节水水表。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加快农村户厕、公厕改造。完成40.2万户的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率达到95%以上。
——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推广沼气、秸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
4.整治影响居住的环境污染
——继续推行第十五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煤烟型污染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继续加强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新车排放标准,激励老旧车更新、淘汰,鼓励发展混合动力车等清洁能源技术。全面开展裸露地面治理和季节性裸露农田的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加大对影响居民生活的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通过多种措施缓解重点道路噪声问题。加大力度解决工地噪声和居民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加大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整治。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控制白色污染,加强地面扬尘污染控制,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提高道路的洁净度。坚决落实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标准。
(三)完善步行、自行车和公交换乘系统,方便市民出行推行绿色出行,把出行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步行、自行车和公交换乘环境的改善上,加快新建道路、轨道交通和交通枢纽的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向导标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程度。
5.改善自行车和步行系统
——完善自行车和步行系统,梳理城市休闲步道。在绿地内合理设置步行道,继续清理步行道上的各种占路设施,还路于民。探索改善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行人和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状况,推进自行车专用道的改造,有计划地建设自行车停车设施,形成比较完善的步行和自行车通行系统。
6.改善通行及公交换乘环境
——加强公交场站及换乘系统的改造建设。完成五环路以内环境较差的公交站台,以及主要交通节点的公交场站的环境整治,推动排队乘车,优化公共交通站点的换乘环境。
——开展新建轨道交通沿线环境建设和整治。重点做好城市铁路、城际铁路等轨道交通两侧、车站周边,以及东直门、北京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等地区的环境设施完善工作,加强对立交桥下、地铁出入口等空间环境的整治与管理。
——加快城市干线两侧附属环境设施建设。重点整治城八区市属道路、跨区县主要交通联络线、通往国家级、市级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的道路沿线环境。结合新建道路和改造,同步配套建设公厕、绿地、停车场及道路维护、绿化养护设施,完成道路两侧、场站周边的环境景观建设。
——在旅游景区、大型商场等区域增建和完善停车场;增设必要的人行过街设施,提高通行能力和舒适程度。
7.改善导向标识系统
——规范人流和机动车导向标识设置。重点完善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商场等人流导向和机动车导向标识设施。继续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提高城市标识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便利市民和游客出行。
8.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加快推进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建设。重点推进无障碍设施的系统化。完善中心城、新城、重点镇以及经济开发区、旅游景点区主要道路含桥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提高交叉路口和出入口等处缘石坡道的设置率、人行道及人行横道路口坡化率;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公共区域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已建公共建筑服务设施和中小学建筑物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80%以上;新建公共交通设施均实现无障碍化。已建居住区及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60%,新建、改扩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9.改善旅游服务环境
——加大重点旅游线路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加强城市旅游乘车点管理,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系统,规范旅游服务环境。
——在机场、火车站及主要交通枢纽设立公益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游客集中的商业街区设立游客咨询服务站,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四)整治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公共服务绿化美化城市公共空间,让公共空间为公众服务,继续实施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建设规划,巩固奥运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整治的成果,把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南城、西部地区的环境整治上,重点整治医院、市场等人流密集地区的环境秩序,让广大市民和游客真正感受到“首善之区”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强公共活动空间环境建设
——继续加强主要大街环境景观的整治。巩固和完善全市重点地区重点大街环境整治的成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主要大街及支路的环境建设。
——整治建设一批新景观。按照“高品位、低投入、讲实用、易维护、能承受、可推广”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特色街区的街景设计和新城标志性区域的市容景观的设计,完善永定门南中轴广场、仰山、中央电视塔周边、北京植物园南门、动物园北侧长河地区等市民活动空间的环境建设。
——加强对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环境管理。编制各类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景观布置规则与流程,体现活动、节日的主题和区域特色。加强对重大政治活动、节日庆典、演唱会等活动的环境管理,完善环境设施设置、环境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机制。
11.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建设
——努力恢复旧城的古都风貌和历史文化环境。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有序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环境整治,继续对旧城历史建筑实施保护与整治,严格控制胡同破墙经商,重现旧城的环境特色。
——继续整治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编制市级以上(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内部与文物保护无关的驻园单位的拆迁,做到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良好,努力恢复历史文化特色。
12.加强南城、西部等地区环境建设
——加强南城地区的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结合南城地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丰台丽泽商务服务区、北京南站、木樨园综合商业区等一批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提高环境维护和养护标准,形成良好的环境秩序,缩小南北城差距。
——加快完成市区60个边角地、70个城中村的整治。加强首钢、门头沟工矿区等产业调整地区的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继续开展城中村、边角地、代征地的整治,完善拆迁整治政策,完善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
13.加强人流密集地区环境整治
——加强旅游景区、校园、医院、重要机关、交通枢纽、各类市场等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城八区内50多所央属高等学校及20多所市属高校周边综合环境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梳理广告、牌匾及架空线,沿街外立面粉刷,整治周边环境治安秩序等。
14.加强广告和夜景照明管理
——要巩固户外广告的整体成果,完成主要大街和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的实施工作,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整体景观相协调。编制公益性广告设置规划,加强标语宣传品及公益性广告的管理。
——优化城市夜景照明体系。规范夜景照明设施设置。注重功能性基础照明建设,加强重要政治文化地区、历史传统风貌区、商业街区、城市环路、交通枢纽、公共休闲区等重要区域的景观照明建设,初步形成特色鲜明的首都夜景环境。
——开展城市建筑物色彩系统规划设计,形成和谐美观的城市色彩景观。
(五)加强绿化和水环境建设,营建休闲环境秉承建设生态家园的宗旨,要大力加强城镇地区集中绿地建设和边缘地区休闲公园建设,恢复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营造优美的园林、湿地、河湖景观,加强远郊休闲农园、消闲广场等假日休闲设施的环境建设和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
15.加强城市集中绿地建设
——继续加强城市中心区集中绿地建设,逐步实现市民出行500米见公园绿地的目标;继续提升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南北中轴线等主要大街园林绿化水平,保证新建道路绿化质量;加强奥林匹克公园等新建绿地的养护。改善居住区、单位大院绿化环境,推广立体绿化和停车场绿化,加快推进小街小巷绿地建设,全面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加快完善11个新城和中心镇的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建设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强化郊区城镇绿地的生态、景观、服务功能。
16.加强生态屏障建设
——继续实施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完善已建成29个、新建设54个郊野公园的各类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小月河、北苑、来广营等九条城市楔形绿地建设。积极推进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建设。在城市边缘集团至六环路外1000米,建设“两环、九片、五组团”绿化体系,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
——加快推进山区和平原生态屏障建设。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修复废弃矿山地植被,推进榆垡、葫芦垡等大面积防风固沙片林,提高生态防护水平。
17.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景观建设
——有序开展河湖水系和湿地整治。重点开展五环路以内长度约61.3公里河段整治;以及河湖两侧沿线各50米内的绿化美化景观建设。继续整治清河上段、北环水系、人民渠新开渠、马草河、万泉河等城市河道,建成翠湖、白各庄等多处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恢复永定河、潮白河等部分河道水面,开展永定河流域生态治理。进一步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改善河湖补水水质,逐步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
——改善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河湖水系景观环境。重点改善五类风景名胜区、三大现存历史河湖水系、三大古典园林体系的环境,恢复御河上段、金河等历史河湖水系。建设永定河、温榆河、运河、通惠河等河岸景观走廊,展现北京河湖水系风貌。
18.完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游园环境
——整治178个城市公园和27个风景名胜区的周边环境。通过拆除破旧房屋,改造公厕、照明等相关设施,拆迁腾退相关用房,整治门区外社会治安和停车秩序,打击黑导游、黑车等手段,做到干净整洁、景观优美、秩序井然。
19.加强郊区休闲设施环境管理
——加强对郊区“观光农业园”、“滑雪场”等休闲设施、“饮食文化节”等休闲、节庆活动,以及自驾车旅游的环境管理和服务,完善公厕、停车、餐饮等环境和服务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和卫生保洁管理,规范垃圾投放和收运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六)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保障城市运行按照保障首都职能的要求,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夯实城市环境建设的基础,完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体系,确保党政军首脑机关开展各项政务活动,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与生活,特别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需要,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
20.保障城市供水和排水安全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成密云、官厅水库上游及周边水土流失的治理。完成密云、怀柔、官厅水库一级保护区村庄污水和垃圾的治理。完成郊区城镇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在3200平方公里的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和户厕改造。
——加强节水工作。扩大雨洪收集和再生水利用,鼓励利用再生水浇灌绿地。
——加快改造排水设施。有计划推进旧城排水管网改造,重点解决道路、桥梁等雨洪积水问题,加大雨污合流管线改造,每年改造50公里左右,新城建设及新建小区实行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城市防治水灾的能力。
——加强城市污水深度处理。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和完成74座郊区污水处理厂和处理设施,中心城污水和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郊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3.5%以上。
21.提供充足供热和优质能源
——推进集中供热和燃气供热。发展城八区集中热网建设,初步形成城八区“一个中心大网,五个局域新网,六个联片区网”的供热系统。推行远郊区县集中供热,完成33座区域集中供热中心及配套管网建设。整合供热资源,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提高供热系统能效水平。
——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继续大力引进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在城区、中心城和新城推进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在六环路内的城乡结合部推广型煤,禁止原煤散烧。
——加快建筑和市政设施的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其热计量改造,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完成3330座锅炉房热计量改造,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完成50%.
22.完善垃圾处理体系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密闭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安全、有效的垃圾排放、收集、运输秩序,对垃圾产生单位逐步实施登记排放制度及计量收费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评价区县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指标体系。全市生活垃圾密闭化设施覆盖率和收集率达到100%,分类收集率达到60%,无害化处理率城区达到99%,郊区达到90%.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借鉴国际上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加快垃圾处理方式由以卫生填埋为主向综合处理方式转变,加快垃圾焚烧厂建设。加快解决垃圾场选址问题,新建和改扩建生活垃圾转运站7座、处理设施26座。加快治理全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加快建设粪便、餐厨、建筑等垃圾处理设施。各郊区县、新城均建设粪便处理设施,城八区和新城地区粪便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市建立规范、有序的餐厨垃圾排放、收集秩序;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设施,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置系统。
——进一步完善城区、新城、旅游景区和区县重点地区公厕的合理布局。这些地区的公厕要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积极推广节水节能公厕。
23.加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及设施建设。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地建设新增城八区防灾避难场所和通道,中心城每年要完成20至30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150万至200万人),各新城每年完成3至5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6至10万人);在城市地区建立不同层级的防灾避险场所。完善避难场所的布局,健全避难设施及装备,加强建设防灾避难指挥控制系统,全面提高城市应急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
24.加强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管理
——完成各类管线设施的管理。开展管线普查,确定管线权属和管理责任主体,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达到法规基本健全、制度和标准相应完善、综合协调有力、管理精细有序、处置及时有效、运行安全正常的目标。继续有序开展架空线入地工作。在中心城区对新建、改扩建道路同步实施架空线入地,其他地区有重点有计划改造现有架空线。
25.完善城市运行管理
——完善城市运行指标和监测体系。继续整合各类数字信息系统,建设城市运行协同、协调中心,建立城市运行体征数据监测机制,加强监测、分析、预测及预警,切实保障“生命线”安全,构建高效的城市运行监测体系。
(七)加强科学管理和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始终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要大力推进管理模式和手段创新,加强城市运行的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完善法规和标准和相关政策,推进信息化和标准化管理,合理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26.创新管理模式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建立城乡环境公共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各类社会单位履行法定的环境维护主体责任,社区(行政村)履行法定的协助管理及自我管理责任,政府履行法定的规划、管理、执法责任的环境管理新格局。
——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市级环境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能,合理划分市、区、街道(乡镇)事权,建立分级管理和各专业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体系。建立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体系。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作业体系,妥善推进环卫、供热、市政管线的管理体制和作业体制改革,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城市环境的规划管理。继续实践市“2008”环境办“统一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检查”的决策和协调机制,以制定规划为统领,以实施规划为目标,以项目任务为抓手,充分利用专家作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全面协调各方力量,整体推进环境建设。——继续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将市级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扩展到十个远郊区县,有针对性地开发具有农村特色的部件和事件管理系统,构建高效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
27.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加快完善环境管理相关法规。针对环境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重点地区重点大街环境管理办法、胡同环境管理办法等重要法规政策,制定落实“门前责任区”的制度和办法,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创新和完善城市管理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征收、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市政管线管理、代征地管理、商业经营单位注册的设施标准、历史文化保护区居住设施改建商业设施的管理、夜景照明设施资金等政策。
28.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制定和完善环境建设与管理标准,建立起覆盖管理和作业各方面、各行业的标准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的城市功能,实行差别化的标准化管理,制定和完善设施建设及管理标准、作业规范、预算定额标准、监管及评价标准,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设置和规范化管理进程,制定和完善《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标准》等标准和规范,规范城市家具和公用设施的设置,在市区和新城主次干道推进标准化设置。
29.加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
——完善城市环境执法和执法协调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协调,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以突击手段为主转向常规手段为主,提高管理的力度、效率和规范程度,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推进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等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继续推行联合治理、捆绑执法等执法方式。整合管理力量,加强环境秩序问题严重区域的整治。继续进行五环以内环境秩序整治,加强中心城和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扰序、违法建设和乱搭乱建、小广告、流浪乞讨人员、机动车非法经营和非法停车、非法露天餐饮、非法一日游等环境秩序类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八)扩大社会参与,共创良好氛围始终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文明素质作为重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延伸放大奥运“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活动的社会效应,要更加广泛地扩大社会参与,落实社会单位的环境责任,形成城市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30.落实社会单位责任
——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农村地区村委会在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增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公共环境的社会责任意识。总结“门前三包”等社会单位落实环境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的划分,明确责任区的主体、管理内容和标准,加强对责任区的监督,制定并实施奖惩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激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建设,建立和发展10万城市环境志愿者队伍,继续推广环境服务监督岗,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环境公益活动,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环境管理的积极性。
31.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政府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进行跟进式宣传,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市民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环境建设。
——定期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加强环境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加强对来京人员的城市环境宣传、教育和服务,整体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
3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定期发布环境信息,扩大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完善城市环境建设的群众评价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
E. 北京京城中水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为了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再生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再利用进程,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2004年5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北京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京城中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367.06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波
成立时间:2004-05-18
注册资本:10367.06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0000069655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路10号
F. 德兰梅尔这个品牌是做什么的
德兰梅尔膜产品设计独特、性能卓越,能够帮助企业节省投资、降低运行费用、减少单位消耗。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价值,助力企业产业升级。
德兰梅尔膜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医药、食品饮料、生物制药、钢铁、纺织、市政及环保等领域,在海水淡化、工业纯水、电子级超纯水、中水回用、生物制药、食品行业分离浓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G. 北京利用“中水”的成功案例
1、污水灌溉:北京市对于城市污水的利用是从污水灌溉开始的。50年代初期在石景山区利用石景山钢铁厂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随着市区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建设,污水灌溉面积不断扩大。目前沿市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河道,分布着大大小小十几条灌渠,污水灌溉主要集中在位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2001年北京市农业总用水量中,再生水和污水利用量为0.46亿m3,占农业总用水量的2.8%。
2、建筑中水设施:将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是从80年代开始的。中水回用首先在单栋建筑内实施,即利用建筑本身产生的污水或污染较小的洗涤水,经处理后用于冲厕所和庭院绿化等市政杂用水。1987年,市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这一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建筑中水设施的建设。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中水设施200套,其中正常运行的有150套,在建的还有100多座,回用水量约2.4万多立方米/日。
3、区域性污水再生回用:90年代,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1999年编制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再生污水综合利用规划》,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一部分送到华能高碑店热电厂和第一热电厂作为电厂冷却用水,还有一部分送到第六水厂(工业低质水厂),经进一步处理后一部分供东南郊工业区作为工业冷却水,其余部分送到南城地区作为公园绿地的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污水总回用量为30万立方米/日。该工程目前已经建成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