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对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的政策
请看以下报道: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
记者发现,随着各地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方乡镇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随着节能减排任务压力不断增加,采取在大中城市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减少COD的空间将缩小,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将成为一些地方减少COD的新领域。
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依靠政府资金建设。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都是依靠国家和省补助才得以实施的。荆州市建委介绍,为了配合湖北省荆州市四湖地区的流域治理,通过省级补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边建设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对日处理每吨污水能力补贴1300元;管网建设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资100万元,省市补贴50万元的标准进行。
但记者发现,环保高要求与经济低水平矛盾也在乡镇污水处理中显现,即使有上级政府补贴,一些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仍困难不少,走上市场化运行轨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乡镇经济实力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续资金不足。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监利县新沟镇正在建一个日处理污水40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省级财政补贴了520万元。镇党委副书记熊耀平说,当地还有管网建设费800万元,即使上级财政补贴一半,仍然有400万元的缺口压得当地政府喘不过气来。他说,新沟镇是监利县经济状况最好的乡镇,每年能够用于公共建设的资金也只有150多万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区流域不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去年11月签订了有关投资开工协议后,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另一方面,乡镇经济落后,导致城镇化的供水体系不健全,农村自来水收费率低,与自来水费捆绑的污水处理费也难以收齐。监利县新沟镇虽然也在向上级政府打报告,收取污水处理费,但当地自来水的收取率才40%,自来水厂已负债100多万元。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来水供水管网本身跑冒滴漏,农村贫困户、无人户大量存在。
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记者发现,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上看,污水处理费只有县级以上才可以征收。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是空白。
由于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无政策保障,即使开征污水处理费,中部乡镇普遍经济水平低,群众生活水平不高,难以负担高成本的污水处理费。一个日处理能力只有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要保本运行,污水处理费要远远超过1元/吨。一般的农村群众无法负担。湖北监利县福田寺镇每天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资310万元后,这个集镇人口只有8600人的乡镇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个日处理污水2000吨的处理厂。副镇长杨小波说,保障污水处理厂商业化运行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根本没有纳入政府的计划。当地1.5元/吨的供水价格也是政府不敢轻易再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规范也是当前一些乡镇污水处理中面临的挑战。杨小波介绍,目前污水处理厂还是镇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根本就没有企业感兴趣,当地政府已计划将污水处理厂先期交给镇自来水厂来管理。这个自来水厂已承包给了社会人员,造成了污水治理监管上“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镇污水处理厂后期持续稳定运行前景不容乐观。
强化补贴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加上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小,一般企业根本无法正常进入这个市场,乡镇污水处理距离市场化还有非常大的距离。不少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要在坚持推进市场化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行业的扶持。
首先,对已运行或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国家和上级政府应进行一定的固定补贴政策。目前,我国对乡镇污水处理还没有专门的补贴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区域和项目上才有补贴,而且这些补贴缺乏持续性,忽视了乡镇污水处理中的一些实际难题。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陆锋介绍,宜昌沿长江建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为确保三峡水库水质,国家对这些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都采取逐年递减的补贴方式确保正常运转。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国家在2006年补0.80元/吨,2008年为0.40元/吨,2009年为0.30元/吨,2010年为0.20元/吨,之后国家不再补贴。
刘立伟说,除补贴建设资金外,国家应在补贴上考虑乡镇经济落后现状,强化对污水处理费的补贴。他说,乡镇污水处理规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进行初级处理就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主要成本还是集中在电费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够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其次,补齐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农民负担。专家认为,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下,对一些地方收取乡镇污水处理费必须慎重,国家要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标准,不能通过加污水处理费增加农村群众负担。
第三,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供水与污水治理必须分开管理。为避免一些地方出现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或者拿了国家补贴不处理污水等问题,国家所有的补贴行为,必须是以推动污水处理向市场化转变为原则,运行体制上坚持企业参与,政府补贴,走市场化道路;应将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将经营权向市场拍卖;企业不能在同一个地区既供水,又参与污水治理。
② 污水处理厂,多少米范围内不可住人国家怎么规定
《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污水处理厂址的选定是城市和工业区的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厂址的选择同城市和工业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处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关,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必须位于给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镇、工业区和生活区位于河流附近,厂址必须在它们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同城镇、工业区、生活区以及农村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不宜太远,,以免增加管道的长度。
2、厂址应尽可能与处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农田)或受纳水体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高程布置的需要,节省能源和动力。
4、尽可能少占和不占农田,并考虑后续建设发展的可能性。
(2)村里边建污水处理厂允许吗扩展阅读:
2015年1月,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四届人大代表马林领衔,共计18名市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加快悦来污水处理厂和翠云片区排污管网建设的建议》,代表们在建议中呼吁,有关单位尽快启动悦来污水处理厂和整个片区的排污管网建设,力争在2016年完工投用,以保护嘉陵江饮水源和人民身体健康。
“虽然空港新城拓展区域12平方公里范围内已建成较为完善的雨污水分流收集系统,污水主管网已修建至与北部新区接界处,但当时服务该区域的悦来污水处理厂却未同步启动建设。”
马林代表表示,由于悦来污水处理厂和翠云片区主排污管网建设涉及水务集团、北部新区、地产集团等多个单位,需要对接协调的具体问题较多,工作推进较为缓慢。“污水流入嘉陵江,影响了整个水域的水质。”
悦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惠及周边十多万居民的民生工程、环保工程,该建议被列为2015年市级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督办。
建议提出后的16个月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该建议进行了多次现场督办。
“要特别注意工程质量,不搞‘晒太阳’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合力,主干管道的规模要着眼长远、留有空间。地下二、三级排污管网的布局要考虑充分、留有余地。
工程完工投用后,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悦来污水处理厂能持续良好运行,让工程经得起时间检验。”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代表通过现场督办,全程跟进悦来污水厂建设情况,不断提出意见建议。
③ 对污水处理厂周边环境要求
有一个问题很抄关键,看袭是什么污水厂,如果是生活污水,那么通常没有深度处理。那么即使达标排放,水中的重金属离子也是严重超标的。因为污水处理厂通常不处理重金属离子。那么在100米范围内,河水的稀释扩散作用不能使重金属离子充分稀释。这水喝下去会对身体有害。铬 超标 引发胃癌几率增大。。。。。
在法律程序上 :这样的建设项目要环评,还要环评公示。如果没有找你们征询意见,你们可以自己去当地环保局,反映。要有正式的反映意见的程序。
这样这个项目就必须重新选址。!!!!如果有人胆敢继续建设,那就是违法!环保局也脱不了干系。局长的帽子会毫无疑问的摘掉!!!
④ 政府可以强行在村民承包地上和房屋周边修建污水处理厂赔偿标准是多少与房屋
后建让先建,应该是你要求安全距离,要求你拆迁你就应该要求赔偿。这个在厂区建设前期环境评价时都应该确认好,环境评价批复时应取得周边群众的认可,否则环境评价批复不能下达,厂区建设就属于违建。
⑤ 我是农村的,现在村边建了一个化工厂,把污水往地下排,估计如果建成了,村子里的水就没法喝了,想在网上
环保局主管机构和其它方式
⑥ 镇政府在我家责任田边上 修建一个很大的污水处理池 对我家责任田会不会影响
乡镇的污水处理站是为了处理村镇居民生活污水的设施,改善乡村生活环境。正常运行的话水质达标排放,对附近的田地不会有什么影响。
⑦ 村边建厂,污染环境,村民能不能索要污染费
这个事应该予以索赔的,因为这已经影响到了你们的生活。你可以试着向当地的村委会反映与厂家协商解决,要是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环保局反映。
⑧ 村民居住的地方能建污水处理厂吗!什么单位来管
经过审批后才能确定,环保这关必须要过。污水处理一般由政府部门来管
⑨ 市里将污水处理厂建在我村,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合法吗污水厂占用了村机动田和农田合法吗
估计是和村上说好的
⑩ 污水处理厂要建设不到我家两百米内,村里人都不同意。对以后的身体健康有影响吗赌工会不会被抓
在建厂前有专门的评估和论证,应该不会造成污染伤害。这个应该有公示吧?但政府一旦确定建设开工,阻碍施工属于扰乱生产秩序,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