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废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本技术特别针对有机物浓度大、高毒性、高色度、难生化废水的处理,可大幅度地降低废专水的色度和属COD,提高B/C比值即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可广泛应用于印染、化工、电镀、制浆造纸、制药、洗毛、农药、酒精等各类工业废水的处理及处理水回用工程。 ⑴ 染料、印染废水;焦化废水;石油化工废水; ------上述废水在脱色的同时,处理水中的BOD/COD值显著提高。
⑵ 石油废水;皮革废水;造纸废水、木材加工废水; ------上述废水处理水后的BOD/COD值大幅度提高。
⑶ 电镀废水;印刷废水;采矿废水;其他含有重金属的废水; ------可以从上述废水中去除重金属。
⑷ 有机磷农业废水;有机氯农业废水; ------大大提高上述废水的可生化性,且可除磷,除硫化物
Ⅱ 南宁市天池山小区生活污水排放执行的什么标准,已知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进入城市管网
那边好像没有接市政,不过出水水质达到进入地表水标准了。
Ⅲ 日常生活污水如何处理排放到何处
日常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厂的处理加工后二次利用,可以作为水体的补给水,灌溉田地或排放水回用。
1.生活污水定义:
指城市机关、学校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厕所粪尿、洗衣洗澡水、厨房等家庭排水以及商业、医院和游乐场所的排水等。
2.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
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如纤维素、淀粉、糖类和脂肪蛋白质等;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无机盐类的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碳酸氢盐和钠、钾、钙、镁等。总的特点是含氮、含硫和含磷高,在厌氧细菌作用下,易生恶臭物质。
3、生活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有:
(1)普通活性污泥法
(2)阶段曝气活性污泥法
(3)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
(4)吸附-再生活性污泥法
(5)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
(6)吸附-生物降解活性污泥法
(7)氧化沟
(8)间歇式活性污泥法
4、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有下面几条排放途径:
(1)放纳水体,作为水体的补给水。如下游的河道、湖泊、海边等。排放收纳水中是城市污水处理后最常采用的出路,但排出的处理后的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排放标准,否早可能造成收纳水体遭受污染。
(2)灌溉田地。灌溉田地可使处理后的水得到充分利用,但必须符合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使土壤与农作物免遭污染。
(3)排放水回用。排放水回用是最合理的出路,既可以有效地节约和利用有限的宝贵淡水资源,又可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减轻其对水环境的污染。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回用的范围很广,可以提供给企业工厂作冷却水用,也可以回用于生活杂用,如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用水、浇洒道路、冲厕所等。
Ⅳ 生活污水处理方法有哪些
生活污水处理方法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城市的生活污水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工业污水,而第二类则是生活污水,这些污水会通过城市管道汇集到一个指定地方,并进行集中污水处理,从而让污水可以达到我国指定标准。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生活污水处理方法有哪些吧!
常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法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生物处理法:这一种方式就是利用微生物来进行污水处理,使得污水中的有机物净化成为无害并稳定的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同时会根据物生物不同可以分为厌氧和需氧两种类型,其中污水处理广泛会使用这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且按照传统也可以分为生物膜法和活性污泥法这两种。
2.化学处理法:这是一种利用了化学反应的形式来解决污水问题的方式,通过分离、溶解、胶体等手段来将污水中的有机物净化为无害稳定的物质。我们需要投入药剂来促进转化,其中反应基础为:中和、混凝、还原等。
3.物理处理法:这是一种利用了物理性质来解决污水问题的方式,通过回收、分离等手段来进行,可以分为离心分离法、重心分离法、过滤等方式。
4.生物接触氧化法:这一种方式解释起来较为困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工艺并提供填料,将已经充氧的废水融入到填料中并以特定流速流经填料。
Ⅳ 生活污水处理有哪几种方法
一般来说就是物理、化学、生物A/O法生物去除氨氮原理:污水中的氨氮,专在充氧的条件下(O段),被属硝化菌硝化为硝态氮,大量硝态氮回流至A段,在缺氧条件下,通过兼性厌氧反硝化菌作用,以污水中有机物作为电子供体,硝态氮作为电子受体,使硝态氮波还原为无污染的氮气,逸入大气从而达到最终脱氮的目的。硝化反应:NH4++2O2→NO3-+2H++H2O反消化反应:6NO3-+5CH3OH(有机物)→5CO2↑+7H2O+6OH-+3N2↑
Ⅵ 生活污水包括哪几种
污水是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被污染的雨水的总称。
生活污水是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的,并被生活废料所污染的水。
工业废水是在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用过的水。工业废水可分为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两类。生产污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被生产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等废料所污染,也包括热污染(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温超过60℃的水);生产废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但未直接参与生产工艺、未被生产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污染或只是温度稍有上升的水。生产污水需要进行净化处理;生产废水不需要净化处理或仅需作简单的处理,如冷却处理。
被污染的雨水,主要是指初期雨水。由于初期雨水冲刷了地表的各种污物,污染程度很高,故宜作净化处理。
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或经工矿企业局部处理后的生产污水)的混合污水,称为城市污水。
Ⅶ 城市的生活污水、粪便、企业污水都是怎样排放和处理的
一般粪便直接冲洗到下水道中,汇集一城市污水管网,排到生活污水厂一起处理,而企业版污水如果是生权产污水会作工业废水处理,如果是企业的生活污水还是作生活污水处理的。当然,也会设置专门的粪便处理,一般是在大型的,比较集中的粪物聚集地。
Ⅷ 生活污水采用什么措施排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
为了引导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防治城市水环境的污染,现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
1.总则
1.1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本技术政策.
1.2本技术政策所称“城市污水”,系指纳入和尚未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指导污水处理工艺及相关技术的选择和发展,并作为水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1.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并优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1.5城市污水处理,应根据地区差别实行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方式.
1.6城市污水处理应考虑与污水资源化目标相结合.积极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1.7鼓励城市污水处理的科学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2.目标与原则
2.1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2.2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并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
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旅游风景点、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经济开发小区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独立工矿区的工业废水,应进行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2.3设市城市和重点流域及水资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必须建设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可分期分批实施.受纳水体为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时,为防治富营养化,城市污水应进行二级强化处理,增强除磷脱氮的效果.非重点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级强化处理,分期实现二级处理.
2.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积极稳妥地选用污水处理新技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须进行深度处理.
2.5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统
3.1在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中应明确排水体制和退水出路.
3.2对于新城区,应优先考虑采用完全分流制;对于改造难度很大的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可维持合流制排水系统,合理确定截留倍数.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流制.
3.3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受纳水体环境要求较高时,可考虑将初期雨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
3.4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4.污水处理
4.1工艺选择准则
4.1.1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先确定.
4.1.2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
4.1.3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
4.1.4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
4.2处理工艺
4.2.1一级强化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4.2.2二级处理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它成熟技术.
日处理能力在10-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4.2.3二级强化处理
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A/O法、A/A/O法等技术.也可审慎选用其他的同效技术.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A/O法、A/A/O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
必要时也可选用物化方法强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净化处理工艺
4.3.1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水体自净能力要求的条件下,可审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处置方法.
4.3.2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荒地、闲地等可利用的条件,采用各种类型的土地处理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
4.3.3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出水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进一步处理.
4.3.4采用土地处理技术,应严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处理
5.1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5.2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利用.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进行堆肥处理和综合利用.
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采用物化一级强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5.3经过处理后的污泥,达到稳定化和无害化要求的,可农田利用;不能农田利用的污泥,应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选用混凝、过滤、消毒或自然净化等深度处理技术.
6.2提倡各类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经济合理和卫生安全的原则,实行污水再生利用.发展再生水在农业灌溉、绿地浇灌、城市杂用、生态恢复和工业冷却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应根据用户需求和用途,合理确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充分重视防治二次污染,妥善采用各种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进行充分论证.
7.2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防治传染性疾病传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设施.
7.3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应防治恶臭污染.
7.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设备应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符合有关噪声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农田时不得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卫生填埋处置时严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Ⅸ 国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年以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由于该标准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当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为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实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项目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 B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Ⅹ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3、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污染成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仅城市地区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