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活污水處理廠水質日常監測指標
生活污水處理廠水質日常監測指標主要有BOD生物需氧量、SS懸浮物、COD化學需氧量、NH3—N氨氮、TP總磷等。
污水處理廠水質監測儀器設備清單
對於污水處理廠日常監測而言,其實除了以上各水質參數之外,還可以通過觀察對比污泥泥齡、污泥顏色、污泥濃度、污泥氣味等大致了解污水程度。
當然,相對於上述觀察方式,使用上圖中的相關儀器進行生活污水廠水質各參數濃度值的數據分析,更能直觀的監測到水質狀況。
㈡ 污水檢測指標都有哪些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 A 標准。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mg/l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A 標准 B 標准1 、化學需氧量(CODcr) 50 60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3 、懸浮物(SS) 10 204、 動植物油 1 35 、石油類 1 3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7、 總氮 (以 N 計) 15 208、 氨氮(以 N 計) ① 5(8) 8(15)9、 總磷(以 P 計) 0.5 1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11、 pH 6-9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備 註: ①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法律依據
《環保法》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等的保護,建立和完善相應的調查、監測、評估和修復制度。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促進農業環境保護新技術的使用,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監測預警,統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體富營養化、水源枯竭、種源滅絕等生態失調現象,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
縣級、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公共服務水平,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㈢ 污水處理廠要實時監控哪些指標
污水處理廠的常規實時監測項目分為以下三類:
一、反映處理效果版的項目:進出水權的COD 、BOD5、SS等,如三班運行的污水處理廠監測頻率一般為一班一次,既一日三次。
二、反映污泥狀況的項目:包括曝氣池混合液的各種指標SV、SVI、MLSS、MLVSS及生物相觀察和迴流污泥的各種指標RSSS、RSVSS、RSSV及生物相觀察等,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一次。
三、反映污泥環境條件和營養的項目:水溫、PH值、溶解氧、氮、磷等,水溫、PH值、溶解氧等一般採用在線儀表隨時監測,氮、磷的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一次。污水處理廠的監測項目越多,監測頻率越高,越能反映實際情況。
㈣ 污水的五項檢測項目
污水的五個檢測項目一般是pH值檢測、項目檢測、氨氮檢測、BOD檢測和COD檢測。
這些項目的測試內容如下:
1、PH值檢測:指pH測試,也指氫離子濃度指數,即污水中氫離子總數與總物質含量的比值。
2、SS項目檢測:指水中懸浮物的檢測,包括不溶性無機物、有機物、砂、粘土、微生物等。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體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3、氨氮檢測:氨氮是指水中游離氨和銨離子形式的氮,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它是水體中的主要OD污染物,對魚類和某些水生生物具有毒性。
4、BOD檢測:指生化需氧量的檢測。生化需氧量是指微生物在一定時間內分解一定水量水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是反映水體中有機污染物含量的重要指標。
5、COD檢測:化學需氧量檢測是測定水樣中需要氧化的還原性物質的量的化學方法,可以通過減少水中的物質來反映污染程度。
(4)污水處理廠是檢測哪些指標擴展閱讀
污水由許多類別,相應地減少污水對環境的影響也有許多技術和工藝。按照污水來源,污水可以分為這四類。
第一類:工業廢水來自製造采礦和工業生產活動的污水,包括來自與工業或者商業儲藏、加工的徑流活滲瀝液,以及其它不是生活污水的廢水。
第二類:生活污水來自住宅、寫字樓、機關或相類似的污水;衛生污水;下水道污水,包括下水道系統中生活污水中混合的工業廢水。
第三類:商業污水 來自商業設施而且某些成分超過生活污水的無毒、無害的污水[2]。如餐飲污水。洗衣房污水、動物飼養污水,發廊產生的污水等。
第四類:表面徑流來自雨水、雪水、高速公路下水,來自城市和工業地區的水等等,表面徑流沒有滲進土壤。
㈤ 污水處理水質檢測標准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水質檢測標准為GB3097-97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標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組織制定全國標准化工作規劃、計劃; (三)組織制定國家標准; (四)指導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標准化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標准化工作問題; (五)組織實施標准; (六)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統一管理全國的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八)統一負責對有關國際標准化組織的業務聯系。
㈥ 污水處理廠有哪些監測數據(七)
1.污水處理廠常見在線儀表種類
2.運行參數的監測指標
運行部根據生產需要以業務聯系單形式安排化驗指標類別、頻次。化驗室應對運行參數進行檢測分析。通過對運行參數的分析,判斷污水處理廠運行是否正常,並及時反饋給污水處理廠中心控制室,由中心控制室對污水處理廠的運行作必要的調整。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正常運行檢測的項目和周期應按國家建設部標准CJJ60-94執行。見表6-1,表6-2。對常規化驗項目的化驗數據,應於每天上午9:00之前以書面報告及電子報表形式反饋。對臨時增加的化驗項目數據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呈報生產運行部以便分析工藝運行狀況,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早作預防措施。
3.采樣容器
采樣容器應由惰性物質組成,抗破裂、清洗方便、密封良好和啟閉容易。采樣容器必須確保樣品免受吸附、蒸發和外來物質的污染。
樣品瓶可用硬質(硼酸)玻璃瓶或高壓聚乙烯瓶。在選擇樣品瓶時應考慮水樣與容器可能產生的問題,以確定容器的種類和洗滌方法。
4.樣品採集
在采樣地點將採用容器(水桶或瓶子)浸入要取樣的廢水中,使注滿水或泥水混合物,取出後倒進事先准備的合適的樣品容器中即可。有時也可直接將樣品容器浸入水中取樣。取樣時,應注意不能混入漂浮於水面上的物質,正式采樣前要用水樣沖洗容器2~3次。洗滌完的廢水不得重新倒入溝渠中,以免攪起水中懸浮物。採集的樣品應及時貼上標簽。填寫采樣現場記錄單。若為用戶出口采樣應由被采樣單位有關人員簽字。
樣品採集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對於性質穩定的污染物,可將分別採集的樣品混合後一次測定。對於不穩定的污染物,可在分別采樣和分別測定後,以平均值表示污染物濃度。廢水中某些組分的分布很不均勿,如油和懸浮物,某些組分在分析中很易變化,如溶解氧和硫化物等。
如果從全分析采樣瓶中取出一份廢水子樣進行這些項目的分析,必將產生錯誤的結果。因此,這類監測項目的水樣應單獨採集,有的還應在現場作固定,分別進行分析。采樣完成後應按要求填寫樣品現場數據表和樣品保存登記卡,水樣標簽要與以上兩樣表一致。
5.樣品保存
將水樣充滿容器至溢流並密封
為避免樣品在運輸途中的振盪,以及空氣中的氧氣、二氧化碳對容器內樣品組分和待測項目的干擾,為對酸鹼度、BOD、DO等產生影響,應使水樣充滿容器至溢流並密封保存。但對准備冷凍保存的樣品不能充滿容器,否則水凍冰之後,因體積膨脹致使容器破裂。
冷藏:水樣冷藏時的溫度應低於采樣時水樣的溫度,水樣採集後立即放在冰箱或冰-水浴中,置暗處保存,一般於2~5℃冷藏,冷藏並不適用長期保存,對廢水的保存時間則更短。
冷凍(-20℃):一般能延長貯存期,但需要掌握熔融和凍結的技術,以使樣品在融解時能迅速地、均勻地恢復原始狀態。水樣結冰時,體積膨脹,一般都選用塑料容器。
加入保護劑(固定劑或保存劑):投加一些化學試劑可固定水樣中某些待測組分,保護劑應事先加入空瓶中,有些亦可在采樣後立即加入水樣中。
經常使用的保護劑有各種酸、鹼及生物抑制劑,加入量因需要而異。
所加入的保護劑不能幹擾待測成分的測定,如有疑義應先做必要的實驗。
所加入的保護劑,因其體積影響待測組分的初始濃度,在計算結果時應予以考慮,但如果加入足夠濃的保護劑;因加入體積很小而可以忽略其稀釋影響。
所加入的保護劑有可能改變水中組分的化學或物理性質,因此選用保護劑時一定要考慮到對測定項目的影響。如因酸化會引起膠體組分和懸浮在顆粒物上固態的溶解,如待測項目是溶解態物質,則必須在過濾後酸化保存。
對於測定某些項目所加的固定劑必須要做空白試驗,如測微量元素時就必須確定固定劑可引入的待測元素的量。(如酸類會引入不可忽視量的砷、鉛、汞。)
必須注意:某些保護劑是有毒有害的,如氯化汞(HgCl2)、三氯甲烷及酸等,在使用及保管時一定要重視安全防護。
6.化驗室安全
化驗室本身就存在著某些危險因素,但只要分析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無論做什麼實驗都要牢記安全第一,經常保持警惕,事故就可以避免。如果預防措施可靠,發生事故後處理得當,就可使損害減到最小程度。水質監測實驗室安全知識請參考《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中相關內容,以下是在日常化驗室工作中應遵循以下幾點安全規則:
加熱揮發性或易燃性有機溶劑時,禁止用火焰或電路直接加熱,必須在水浴鍋或電熱板上緩慢進行;可燃物質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不可放在煤氣燈、電爐或其他火源附近;當加熱蒸餾及有關用火或電熱工作中,至少要有一人值班管理,高溫電爐操作時要帶好手套;
電熱設備所用電線應經常檢查是否完整無損,電熱器械應有合適墊板;電源總開關應安裝堅固的外罩,開關電閘時,絕不可以濕手,並應注意力集中;劇毒葯品必須制定保管、使用制度,應設專櫃並雙人雙鎖保管;
強酸與氨水分開存放;稀釋硫酸時必須仔細緩慢的將硫酸倒入水中,而不能將水倒入硫酸中;用移液管吸取酸、鹼和有害物質時,不能用口吸,而必須用吸耳球吸取;倒用硝酸、氨水和氫氟酸等必須戴好手套,開啟乙醇和氨水等易揮發試劑瓶時,絕不可以使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尤其在夏季當開啟時極易沖出,如不小心,會引起嚴重事故。
消解等產生有害氣體操作,必須在通風櫃內進行;操作離心機時,必須在完全停止轉動後才能開啟;壓力容器如氫氣鋼瓶等必須要遠離火源,並停放穩當;接觸污水和葯品後,應注意洗手,手上有傷口時不可接觸污水和葯品;化驗室應備有消防設備,如黃沙桶和四氯化炭滅火機等,黃沙桶內黃沙應保持乾燥,不可浸水;化驗室內應保持空氣流通,照明良好、環境整潔,私人物品以及與化驗室無關的物品不得存放在化驗室,每天工作結束,應進行水、電等安全檢查,在冬季,下班前應進行防凍措施檢查。
7.校準曲線的檢驗
線形檢驗:即檢驗曲線的精密度。對於以4~6個濃度單位所獲得的測量信號值繪制的校準曲線,一般要求其相關系數|r|≧0.9990,否則應找出原因加以糾正,重新繪制出合格的檢驗曲線。
截距檢驗:即檢驗校準曲線的精密度。在線形檢驗合格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線性回歸*,得出回歸方程y=a+bx。然後將所得截距a與0作t檢驗,當取95%置信水平、經檢驗無顯著性差異時,a可做0處理,方程簡化為y=bx,移項得x=y/b。在線性范圍內、可代替查閱校準曲線,直接將樣品測量信號經空白校正後,計算出試樣濃度。
當a與有顯著性差異時,即示代表校準曲線得回歸方程的計算結果准確度不高,應找出原因並予以糾正後,重新繪制校準曲線並經線性檢驗合格,再計算回歸方程,經截距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回歸方程如不經上述檢驗和處理,即直接投入使用,必將給測定結果引入差值相當與截距a的系統誤差。
斜率檢驗:即檢驗分析方法的靈敏度。方法的靈敏度是隨實驗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在完全相同的分析條件下,僅由於操作中的隨機誤差所導致的斜率變化不應超出一定的允許范圍,此范圍因分析方法的精度不同而異。例如,一般而言,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要求其相對誤差小於5%;而原子分光光度法則要求其相對誤差值小於10%等等。
8.標准物質對比分析
量值傳遞:將實驗室配製的樣品或控制樣品等,通過與標准參考物的對比,檢查它們的濃度值的誤差並加以修正。
儀器標定:對於採用直接定量法的儀器,採用標准參考物對儀器進行標定。
對照分析:在進行試樣分析的同時,用相近濃度的標准參考物或其稀釋液進行分析,根據標准參考物的實測值與保證值的符合程度,能夠確定試樣分析結果的准確度是否可以接受。
質量考核:以標准參考物作為未知樣,考核實驗室內分析人員的技術水平或實驗室間分析結果的相符程度,從而幫助分析人員發現問題和保證實驗室間數據的可比性。
9.事故預案
應包括:事故報警、應急處理、事故調查、責任處理、事故預防(工程技術措施、教育措施、管理措施)、事故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吸取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預案各步驟的參與者應在事故預案中有明確的規定(並應包含緊急聯系方式等),如事故調查由技術負責人和部門的負責人來完成。
㈦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
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總需氧量(TOD),總有機碳(TOC),總氮(TN),總磷(TP),pH值,重金屬。
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化學性指標
一、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二、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一般BOD/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三、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₂、H₂O、NO、SO₂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四、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五、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六、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七、pH值。
八、重金屬。
生物性指標
一、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二、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7)污水處理廠是檢測哪些指標擴展閱讀:
生活污水、畜禽飼養場污水以及製革、洗毛、屠宰業和醫院等排出的廢水,常含有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病菌、寄生蟲。水體受到病原體的污染會傳播疾病,如血吸蟲病、霍亂、傷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歷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傳染病。
如1848年和1854年英國兩次霍亂流行,死亡萬餘人;1892年德國漢堡霍亂流行,死亡750餘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體污染後的水體,微生物激增,其中許多是致病菌、病蟲卵和病毒,它們往往與其他細菌和大腸桿菌共存,所以通常規定用細菌總數和大腸桿菌指數及菌值數為病原體污染的直接指標。
病原體污染的特點是:
⑴數量大;
⑵分布廣;
⑶存活時間較長;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產生抗葯性,很難絕滅;
⑹傳統的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及加氯消毒後,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
常見的混凝、沉澱、過濾、消毒處理能夠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濁度大於0.5度時,仍會伴隨病毒的穿透。病原體污染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水體,一旦條件適合,就會引起人體疾病。
㈧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有哪些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檢驗項目和檢測方法如下: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可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兩大類。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水密性、抗壓性、出水水質、噪音、臭味、能耗、安全防護等項目。
一、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出廠檢驗
每套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在組裝完成後出廠前,都需要進行出廠檢驗,各項質量指標符合要求的判定為合格產品,如果有不合格的允許修繕,修繕後仍然存在問題的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二、設備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產品定型生產和產品轉廠的定型堅定;產品設計、結構、材料或工藝有重大改變時;停產超過一年恢復生產時;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正常生產每3年進行一次。
三、哪些問題可判定設備不合格
1、出水水質指標中有一項不合格者,判定為不合格品;
2、水密性、抗壓性、出水水質、噪音、能耗、臭味、安全防護要求中任意一項不合格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㈨ 污水處理監測指標
1、BOD5:又稱生抄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襲20℃下,2、CODMn /CODCr:又稱化學需氧量,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3、SS:又稱懸浮物質,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4、TS:又稱蒸發殘留物,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在105-110℃下將水樣蒸發至干時所殘余的固體物質總量。5、灼燒鹼量(VTS)(VSS):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前者為VTS,後者為VSS),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在糞便、洗滌劑、9、pH值: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10、鹼度(CaCO3):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
㈩ 污水處理廠需要檢測的項目
法律分析:污水的五個檢測項目一般是pH值檢測、SS項目檢測、氨氮檢測、BOD檢測和COD檢測。
法律依據:《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