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處理站的排放口有相關設計標准碼
1.1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標准、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的基礎性工作之一,目的是為了促進排污單位加強經營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環境監理執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調、一收費」的職責,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科學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應遵循便於採集樣品,便於計量監測,便於日常現場監督檢查的原則。
1.4 本《要求》適用於一切排污單位排污口的規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范圍
2.1 一切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固體廢物、雜訊)的排污單位的排放口(點、源),均需進行規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可分步進行。試點期間的整治范圍應不少於轄區內已開征排污費單位的50%,並應遵循以下四項原則(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為主,兼顧整治廢氣、固體廢物、雜訊排放口(點、源)。
2.4 以整治重點污染源為主。對列入國家和省、市級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污口首先進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總量控制指標的12種污染物(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化學耗氧量、石油類、氰化物、砷、汞、鉛、六價鉻和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污口為主。
2.6 為體現試點的原則,要分別選擇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規范、不同隸屬關系的排污單位的排污口進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確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設置采樣點。如: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3.1.3 應設置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
3.1.4 列入重點整治的污水排放口應安裝流量計。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裝三角堰、矩形堰、測流槽等測流裝置或其他計量裝置。
3.2 廢氣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其排氣筒數量、高度和泄漏情況進行整治。
3.2.2 排氣筒應設置便於采樣、監測的采樣口。采樣口的設置應符合《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3.2.3 采樣口位置無法滿足「規范」要求的,其監測孔位置由當地環境監測部門確認。
3.2.4 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的,應加裝引風裝置,進行收集、處理,並設置采樣點。
3.3 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的整治
3.3.1 一般固體廢物應設置專用貯存、維放場地。易造成二次揚塵的貯存、堆放場地,應採取不定時噴灑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並必須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防治措施。
3.3.3 臨時性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也應根據情況,進行相應整治。
3.4 固定雜訊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廠界雜訊超出功能區環境雜訊標准要求的,其雜訊源均應進行整治。
3.4.2 根據不同雜訊源情況,可採取減振降噪,吸聲處理降噪、隔聲處理降噪等措施,使其達到功能區標准要求。
3.4.3 在固定雜訊源廠界雜訊敏感、且對外界影響最大處設置該雜訊源的監測點。
第四章 排污口立標、建檔要求
4.1 排污口立標要求
4.1.1 一切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必須實行規范化整治,按照國家標准《環境保護圖形標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規定,設置與之相適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2 開展排放口(源)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規范化整治的單位,必須使用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統一定點製作和監制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3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設置位置應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或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並能長久保留,其中:雜訊排放源標志牌應設置在距選定監測點較近且醒目處。設置高度一般為: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上緣距離地面2米。
4.1.4 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以設置立式標志牌為主;一般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可根據情況分別選擇設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標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提示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排放劇毒、致癌物及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物質的排放口(源)或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警告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6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的輔助標志上,需要填寫的欄目,應由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組織填寫,要求字跡工整,字的顏色與標志牌顏色要總體協調。
4.2 排污口建檔要求
4.2.1 各級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均需使用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並按要求認真填寫有關內容。
4.2.2 登記證與標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簽發給有關排污單位。登記證的一覽表中的標志牌編號及登記卡上標志牌的編號應與標志牌輔助標志上的編號相一致。編號形式統一規定如下:
污水WS-×××× 雜訊ZS-×××××
廢氣FQ-×××× 固體廢物GF-×××××
編號的前兩個字母為類別代號,後五位為排污口順序編號。排污口的順序編號數字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自行規定。
4.2.3 各地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登記證的內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檔案,如:排污單位名稱,排污口性質及編號,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立標情況,設施運行情況及整改意見等。
4.3 排污口環境保護設施管理要求
4.3.1 規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關設施(如:計量裝置、標志牌等)屬環境保護設施,各地環境保護部門應按照有關環境保護設施監督管理規定,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排污單位應將環境保護設施納入本單位設備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4.3.2 排污單位應選派責任心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兼、專職人員對排污口進行管理,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⑵ 環評中污水處理站廢氣什麼時候考慮
根據《華民共環境影響評價》第二十四條規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版批准建權設項目性質、規模、點、採用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態破壞措施發重變建設單位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准起超五決定該項目工建設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原審批部門應自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起十內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原項目已經做環評並且批准則廢水站整改屬於產工藝變需要做環評
另外廢水站比較產內自建般問題較污水處理站例某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系統新增調節池需要做環評
⑶ 生產車間換氣次數要幾次有相關標准嗎
【問復題一】
空氣調節制區的換氣次數系指該空氣調節區的總送風量與空氣調節區的體積的比值。
換氣次數=房間送風量/房間體積,單位:次/小時。
【問題二】
1.舒適性空調房間,換氣次數不宜小於5次/小時,高大的房間除外。
2.工藝性空調房間,換氣次數不宜小於下表(表Ⅰ)數值。
⑷ 污水處理廠裡面污水池散發臭氣的量(每平方米散發的量)大約是多少有相關的計算公式嗎
表1 臭氣濃度控制參考值
序號 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1 氨 1.5 4.0
2 硫化氫 .06 .32
3 甲硫醇 .007 .02
4 甲硫醚 .07 .55
5 臭氣濃度(倍數) 20 60
6 甲烷氣(廠區最高濃度) 5 5
7 氯氣 .4 .6
表2 污水處理廠構築物脫臭通量
設施名稱 通風量 備注
沉沙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非作業空間 1~3次/小時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5~10次/小時 在漏鬥上加蓋辦事為3~5次/小時
泵房 3~5次/小時或根據發熱量計算 考慮內燃機用氣
鼓風機房 3~5次/小時或根據發熱量計算
電氣室 根據發熱量計算
發電機房 3~5次/小時 考慮內燃機用氣
初沉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非作業空間 1~3次/小時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5~10次/小時
曝氣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非作業空間 1.2×曝氣空氣量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加氯機房 5~7次/小時
污泥濃縮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1.5×曝氣空氣量
非作業空間 1~3次/小時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5~10次/小時
污泥濃縮機房 3~10次/小時 熱處理時採用其他方法
一般機械室 3~5次/小時
管廊 3~5次/小時
2.1 土壤脫臭技術
2.1.1土壤脫臭原理及特點
土壤脫臭機理主要可分為物理吸附和生物分解兩類,惡臭氣體-如胺類、硫化氫、低級脂肪酸等水溶性臭氣類,被土壤中的水分吸收去除,而非溶性臭氣則被土壤表面物理吸附繼而被土壤中微生物分解。土壤脫臭法特點:① 維護管理費用低,效果與活性炭脫臭同等,② 處理1m2的臭氣需2.5~3.3 m2土地;③ 但不適於降暴雨、下大雪地區;對於高溫、高濕和水分、塵土、微塵等氣體須予處理。
2.1.2 土壤和參數
設計土壤脫臭時選擇的土壤指標應是:腐殖土為好,亞粘土等紅土需摻入雞糞、垃圾和污泥肥料進行改良後使用;礦質土和粘土不宜。土壤水分40~70%為宜。過於乾燥的土壤需裝設水噴淋器。種植草坪土壤表面保持傾斜,作為防降暴雨的措施。
日本經驗得出:
臭氣通過土壤中速度:2mm ~17mm/s;
設計一般選為5mm/s;
有效土壤厚度為50 cm;
臭氣與土壤接觸時間為1分40秒;
臭氣通過活性炭速度:30cm~40cm/s;
有效厚度為40cm;
臭氣與活性碳接觸時間為1秒。
2.1.3 工程範例
(1)日本某處土壤脫臭床
臭氣風量:600m3/min
臭氣與土壤接觸時間:2.7m3/m2min
需土壤面積:1580m2
(2)我國某處污泥脫水機房土壤脫臭床
脫水機房容積:V=450m3
設換氣周期:每小時3次(20min)
換臭氣量:22.5m3/min(450m3/20min)
脫臭負荷:設2.7m3(臭氣)/m2(土)min
需土壤面積(計算值):8.3m2
(設計值):25m2
結構設計(自土壤表層向下)
2.3 高能離子脫臭技術
2.3.1 技術簡介及工作原理
高能離子凈化系統是瑞典的高新技術,它能有效地清除空氣中的細菌、可吸入顆粒物、硫化合物等有害物質。使人的嗅覺感受到模擬自然的清新空氣。它的核心裝置是BENTAX離子空氣凈化系統,其工作原理是置於室內的離子發生裝置發射出高能正、負離子,它可以與室內空氣當中的有機揮發性氣體分子(VOC)接觸,打開VOC分子化學鍵,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對硫化氫、氨同樣具有分解作用;離子發生裝置發射離子與空氣中塵埃粒子及固體顆粒碰撞,使顆粒荷電產生聚合作用,形成較大顆粒靠自身重力沉降下來,達到凈化目的;發射離子還可以與室內靜電、異味等相互發生作用,同時有效地破壞空氣中細菌生存的環境,降低室內細菌濃度,並將其完全消除。最終的效果是使室內空氣變得象雨後森林般的純凈。
高能離子凈化系統在歐洲諸國應用於醫院、辦公樓、公眾大廳等,以空氣凈化以致達到模擬自然森林空氣清新的效果。近些年逐步開發應用於污水處理廠和污水提升泵房的脫臭方面,法國、英國、蘇格蘭、瑞典等國的應用實例很多。
2.3.2 天津市某污水廠試驗效果
(1)試驗場地
脫臭中試場地選擇在天津市某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實驗室內,臭源是脫水污泥處置過程中產生的臭氣。
(2)試驗條件:
①污泥中試實驗室
總容積:30m3 (3×4×2.5m3) ;
污泥發酵倉直徑φ600mm,長3m;
臭氣測試點與發酵倉的水平距離為1m;
高能離子凈化系統主機及通風系統置於室內。
②臭氣源
260kg脫水污泥投入到回轉式污泥發酵倉中;
為了加強臭氣強度,污泥採用了太陽能加熱。
③高能離子凈化系統
離子機規格型號:2—E—S氣流:0.42m3/s
空氣處理量:1500m3/h 功率:22w
為離子發射系統配套的通風系統;
④ 測試項目
負離子濃度;VOC(有機污染)氣體總量;
H2S、O2、CO、CH4濃度。
⑤ 試驗數據分析及評價
9小時連續運行,臭源VOC濃度周期性變化從25~100ppm,室內則從15~16.7ppm逐漸衰減到0~1ppm;室內測點離子濃度始終保持在160~170Ions/cm3;H2S氣體濃度也保持為0。
試驗結果變化曲線見圖1及2。
⑥ 試驗結果評價
A試驗所採用的VOC測定儀,離子檢測計和有毒有害氣體測定儀都是先進的攜帶型儀器,靈敏度很高,能保證數據的可靠性;
B試運行是污泥發酵倉及太陽能加熱後的污泥臭氣,臭氣強度高,通過BENTAX離子空氣凈化系統凈化,僅1小時後,VOC濃度降低至零,離子濃度升高,H2S氣體由4.0ppm減小到0,人員嗅覺感覺臭味明顯下降。負載試驗是在脫水污泥處置臭源條件下進行的,臭源VOC濃度從25~100ppm,室內測點則從15~16.7ppm逐漸衰減到0~1ppm;離子濃度始終保持在160~170 Ions/cm3;H2S氣體濃度也保持為0。
技術結論意見為:通過利用高能離子除臭,在上述試驗條件下,除臭效果技術上是可行的。
C 經濟分析
在本實驗條件下,高能離子凈化系統對污水廠脫水污泥臭氣的凈化效果較顯著,運行成本分析如下:
24小時運行耗電量僅為0.53kwh;
單位空間耗電量為0.018 kwh/m3.d;
按每度電0.45元計算
凈化1立方米臭氣的成本約為0.0081元/m3.d;
污泥脫水車間以1000 m3為計;
則運行成本直接耗電費用為8.1元/d。
⑸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城鎮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城鎮污水處理廠()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項。
4.1.1.2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4.1.2.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
、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和表2的規定。
4.1.3.2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的規定執行。
4.1.4取樣與監測
4.1.4.1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取樣頻率為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監測分析方法按表4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位於GB3095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
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1化學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懸浮物(SS)102030504動植物油135205石油類13515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1257總氮(以N計)1520————8氨氮(以N計)5(8)8(15)25(30)——9總磷(
以P計) 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11.535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0.513510色度(稀釋倍數)3030405011PH值6~912糞大腸菌群數/(個/L)103104104——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
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4.2.1.2
位於
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
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設
(包括改、
擴建)
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實施標準的時間為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
之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
5
的規定執行。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
硫化氫、
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
GB16297
中附錄
C
和
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兩小時采樣一次,共採集
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
6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
7
的規定。
⑹ 規范中的通風換氣次數怎麼確定的
一般通濃度計算的 即達到安全無害的濃度需要的換氣次數,還跟通風版方式氣流組織有關,權不同的演算法會有不同結果,所以一般都直接按照規范值來選取。
在空調中:換氣次數是空調工程中常用的衡量送風量的指標。
定義為:房間通風量L(m3/h)和房間體積V(m3)的比值,即換氣次數 n
n=L/V(次/h)
空調中房間通風量是新風加回風。換氣次數和送風溫差有關,換氣次數大,送風溫差就小。
採暖中的換氣次數中的房間通風量是指新風。(冷風滲透量+侵入量)
以前看拉一朋友的帖說2003年的技術措施介意職工餐廳的換氣次數30
說算拉一下暖氣片排滿也不夠,是不是理解成(冷風滲透量+侵入量)/V=30
⑺ 污水處理間的排風換氣次數一般為多少次/h
一般通濃度計算的 即達到安全無害的濃度需要的換氣次數,還跟內通風方式氣流組織有關,不容同的演算法會有不同結果,所以一般都直接按照規范值來選取。
在空調中:換氣次數是空調工程中常用的衡量送風量的指標。
定義為:房間通風量L(m3/h)和房間體積V(m3)的比值,即換氣次數 n
n=L/V(次/h)
空調中房間通風量是新風加回風。換氣次數和送風溫差有關,換氣次數大,送風溫差就小。
採暖中的換氣次數中的房間通風量是指新風。(冷風滲透量+侵入量)
以前看拉一朋友的帖說2003年的技術措施介意職工餐廳的換氣次數30
說算拉一下暖氣片排滿也不夠,是不是理解成(冷風滲透量+侵入量)/V=30
⑻ 酸性廢氣收集系統的換氣次數怎麼確定廠房900m3!怎麼選擇風機大小
風機風量抄的定義為:風速V與風道截面積F的乘積.大型風機由於能夠用風速計准確測出風速,所以風量計算也很簡單,直接用公式Q=VF,便可算出風量.
風機數量的確定 根據所選房間的換氣次數,計算廠房所需總風量,進而計算得風機數量。 計算公式:N=V×n/Q 其中:N——風機數量(台); V——場地體積(m3); n——換氣次數(次/時); Q——所選風機型號的單台風量(m3/h)。 風機型號的選擇應該根據廠房實際情況,盡量選取與原窗口尺寸相匹配的風機型號,風機與濕簾盡量保持一定的距離(盡可能分別裝在廠房的山牆兩側),實現良好的通風換氣效果。排風側盡量不靠近附近建築物,以防影響附近住戶。如從室內帶出的空氣中含有污染環境,可以在風口安裝噴水裝置,吸附近污染物集中回收,不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