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關於資源綜合利用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你說的是這個吧
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
財稅[2015]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落實國務院精神,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規范和優化增值稅政策,決定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和調整。現將有關政策統一明確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以下稱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納稅人從事《目錄》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其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時,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
(三)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於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四)綜合利用的資源,屬於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五)納稅信用等級不屬於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納稅人在辦理退稅事宜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符合本條規定的上述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未提供書面聲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材料的,稅務機關不得給予退稅。
三、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五、納稅人應當單獨核算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❷ 污水處理行業增值稅怎麼收收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專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屬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❸ 為什麼再生水的退稅率低於污水處理
國家調低出口退稅率是為了限制出口。跟金融危機無關。目前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國家是調高出口退稅率,鼓勵增加出口,以帶動國內就業。
❹ 污水處理企業可否免徵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23號)規定,污水處理,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後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財稅〔2013〕23號文件同時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已開展環保核查的行業,應以環境保護部門發布的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名單公告作為證明材料。可見,污水處理只有在達標後,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污水處理企業可享受三方面所得稅優惠:一是減免稅優惠,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二是減計收入優惠,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三是稅額抵免優惠,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公開的審批事項中,包括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以及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因此,上述投資人新建污水處理企業應事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才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❺ 海波訪談污水處理費
摘要 為廣泛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定於10月21日舉行開平市蒼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准調整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❻ 污水處理廠增值稅 先抵扣再征稅 再退稅嗎
既征即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內稅人的一容種稅收優惠。
也就是說,先按正常程序計算出應交納的增值稅,也就是先抵扣後,計算出應交納增值稅,按規定申報交納,然後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❼ 污水處理即征即退是先交了錢 然後稅務局再退嗎
是的
即征即退是由稅務機關先足額徵收增值稅,再將已征的全部或部內分增值稅稅款退容還給納稅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照常計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納稅人准確核算即征即退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的銷售額、應納稅額、應退稅額,正常進行納稅申報後,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資料申請辦理退稅,也就是說納稅人要先上交增值稅後再取得返還額。
❽ 在稅收方面,節能環保企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可以享受: 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增值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目的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
節能、環保稅收政策包括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和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和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三項內容。
2. 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乘用車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05號)文件規定,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氣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 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
3. 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
4. 車輛購置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下列所得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一)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所得。
❾ 污水處理廠增值稅留抵稅如何處理
增值稅留抵稅額的5種特殊處理情形:
情形一 般納稅人注銷時留抵稅額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六條。
情形二 一般納稅人拖欠增值稅稅款且有留抵稅額時的處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拖欠納稅檢查應補繳的增值稅稅款,如果納稅人有進項留抵稅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2號)的規定,用增值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
納稅人發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1. 增值稅欠稅稅額大於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2. 若增值稅欠稅稅額小於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69號)第一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2號)第二條。
情形三 發生資產重組時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並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抵扣。
例如,甲公司與A公司均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兩家公司簽訂了資產重組協議,根據協議規定,甲公司應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A公司並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相關手續。在辦理注銷登記前甲公司尚有增值稅留抵稅額15萬元。那麼,甲公司增值稅留抵稅額可以結轉至A公司繼續抵扣。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第一條。
情形四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留抵稅額的處理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
1. 轉登記日當期已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應當已經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選擇確認或認證後稽核比對相符;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查處理。已經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應當自行下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查處理。
2. 轉登記日當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上述發票以後,應當持稅控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選擇確認。尚未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以後,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應當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為其下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查處理。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四條。
情形五 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時的處理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2.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5.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
計算公式: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二)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部分先進製造業納稅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後納稅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 增量留抵稅額大於零;
2.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5.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所稱部分先進製造業納稅人,是指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生產並銷售非金屬礦物製品、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及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計算公式: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八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部分先進製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
❿ 污水處理稅率
一、正面回答
污水處理稅率包括以下幾種:
1、企業提供污水處理勞務屬於工業性加工范疇,其適用稅率為13%;
2、銷售再生水同樣適用13%稅率;
3、提供污染防治服務屬於現代服務業范疇,適用稅率為6%。
二、分析詳情
污水處理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三、污水處理可以怎麼分類
污水處理一般可以按來源和污水的質性來分。按水源分類的話,污水分為生產污水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生產污水包括工業污水、農業污水以及醫療污水等,而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產生的污水,是指各種形式的無機物和有機物的復雜混合物,包括:
1、漂浮和懸浮的大小固體顆粒;
2、膠狀和凝膠狀擴散物;
3、純溶液。
水污染根據污染雜質的不同可分為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類。污染物主要有:
1、未經處理而排放的工業廢水;
2、未經處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
3、大量使用化肥、農葯、除草劑的農田污水;
4、堆放在河邊的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5、水土流失;
6、礦山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