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現在交水費都包含污水處理費了嗎
是的,交水費和處理費,正常的生活污水處理廢是1.3元每噸,水費在1.6元每噸。
❷ 每個月交的水費中有一項污水處理費10幾元是怎麼回事
這是必須的,生活污水最終都是要到污水廠進行處理後,才能排放到河水中。
收取污水處理費,一個是污水廠的正常運營費用,另一個提醒人們節約用水
❸ 水費繳費里有一項垃圾處理費,另外還有污水處理費該不該收
收費前都開聽證會的,由不得你
❹ 怎麼搞「節約用水」活動
停水一周。
每人寫一篇感想:如果每月停水一周,我們怎麼辦?如果……
❺ 各位親們請問一下現在自來水付費是不是還要付污水處理費啊謝謝🙏
各位親們請問一下現在自來水付費是不是還要付污水處理費啊謝謝🙏,肯定的,你一定要付污水處理費,這個費用
❻ 韶關市市政設施管理中心怎麼樣
韶關市市政設施管理中心,注冊地址位於韶關市沙湖路16號。
韶關市市政設施管理中心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12440200455909309A,企業法人肖志毅,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韶關市市政設施管理中心的經營范圍是:承擔市政設施管理、養護和維修工作,負責市區道路、防洪堤壓頂欄桿、道路邊坡的救災應急、搶險、養護、維修及排水設施的排澇搶險、清疏養護、維修;負責數字市政等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市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代建項目的監管;參與市區污水處理費及自備水源單位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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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居民用水要交污水處理費嗎
要,國家對居民用水徵收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7)黑龍江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
❽ 自來水公司收水費中含污水處理費嗎,額外收費合不合理
現在在自來水購水時已包拎城市排污費了,不應二次收取排污費。
❾ 誰知道自來水排污費收取是否合理呢
一、排污費是屬於環保部門來徵收。
根據《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排污費。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按下列排污收費項目向排污者徵收排污費:
(一) 污水排污費。
(二)廢氣排污費。
(三)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
(四)雜訊超標排污費。
注意:湖北省目前是環保部門核定,由稅務部門徵收,詳見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號《湖北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二、污水處理費 一般是包含在水費裡面,由自來水公司收取。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需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用。
注意:如果你們當地已經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並且你單位或個人所排污水全部進入處理廠,繳納了污水處理費用的,不需要再繳納排污費。
依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國家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產業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的收費辦法另行制定。
❿ 水利局是幹嘛的
一、這是某縣水利局職能,供你參考: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中期規劃,組織起草有關水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城鄉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和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三〕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准,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的水事糾紛。
〔五〕擬定全縣水利行業和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監督和管理;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以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規費、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六〕組織編制全縣水利建設規劃、水利中期發展計劃、水利建設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審查和申報全縣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和監督實施全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准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范。
〔七〕主管全縣河道、水庫、河泊(包括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河口灘塗等水域及其岸線;負責全縣江、河、湖、庫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全縣水利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安全監管。
〔八〕統一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規劃及申報、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及其砂石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
〔九〕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並指導小水電建設規劃、審核、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灌排區的行業管理,並組織灌排區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負責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排澇調度。
〔十二〕指導全縣水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代表國家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協調處理重大漁事糾紛。
〔十三〕負責水利系統的科技、教育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管理局屬單位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灌溉處是水利局的下屬單位,以下是某地灌溉處職責,供參考
主要職責:
一)承擔氣象觀測、作物用水觀測和最優灌溉制度試驗;
二)負責指導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三)負責全市農田灌溉用水實驗;
四)負責全市農業灌溉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合理配水的等業務指導工作;
五)負責全市農業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