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樓上漏水要怎麼解決糾紛。
如果樓上發生漏水事故,可以與樓上業主協商或通過物業、居委會等協調解決,查明漏水原因,然後商討解決辦法。如果經專業人員勘察,漏水確因樓上業主導致,樓上業主又不肯處理和賠償,樓下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樓上發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決:
第一,如經鑒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准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條件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不低於8年。
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築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應共同承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❷ 樓上住戶漏水,業主不維修應該怎麼處理
查清情況後,如果樓上漏水的原因實為樓上鄰居的原因造成的話,受損業主可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向樓上或鄰居講清情況,提出修補要求及修補期間對自己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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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上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的話,受損業主可根據相關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將爭議提交到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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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樓上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並且,當樓上鄰居不主動進行賠償時,受損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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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其他解決方法
當發現自家樓上漏水時,可先找小區物業,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也可以社區幹部和警察協助解決。並應做好拍照、錄像留言等證據收集工作以便告到法院後於已有利。此外,如果是單位房,可以找單位進行協調解決。
❸ 房屋漏水糾紛如何處理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❹ 業主房屋漏水怎麼維修
造成漏水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些開發商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防水設施不合格,出現了漏水問題;有些是因為房屋在使用了一定時間後出現材料老化問題,漏水問題凸現;還有部分則是由於樓上的業主使用房屋不當而造成的。因此,針對不同的起因,業主應該尋求不同的解決方法。
一:保修期內找開發商
據了解,現在一些市民發現問題後,找到開發商,會有一些開發商說「房屋已經交付使用,出現的一切問題開發商概不負責」。其實,開發商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商品房質量問題作了明確規定,開發商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屬於保修的質量問題,開發商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而關於房屋質量保修期限,目前有效且常用的標準是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其中第七條對房屋的保修期限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指明了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只要在保修期內,業主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保修義務。
二:保修期外找物業
房子超過保修期,該怎麼辦呢?法律人士認為,超過保修期的房屋漏水問題,可以向本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投訴,讓他們幫助維修。因為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房屋具體的設計和技術要求非常專業,決定要維修的時候應該選擇一些專業人士和施工隊來幫助設計和選材。並且業主不用出錢(從房屋維修金內支出,此款已由購房者和開發商交過了)。
三:樓上樓下,協商解決
由於樓上住戶在裝修時沒有做好防水層,造成樓下的住戶房屋漏水,因此引起上下樓層鄰居之間的誤會與糾紛,這該怎麼辦呢?專家說,如果是樓上住戶非正常使用房屋導致樓下房屋漏水的話,就應該由樓上住戶來承擔房屋的維修責任。不過,一定要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原因不同解決的方式也就不同,如果證實是由樓上住戶的非正常使用而引起的話,就可以先同樓上的住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❺ 樓上漏水樓下如何處理案例分析
1、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精神損失賠償不大可能。
2、樓主可求助街道調解員,以前我家也有樓主家的遭遇,找物業沒用,反映給街道調解員,調解員很公正,站在中間立場,我家、樓上家兩頭跑,像給她娘家做事一樣,結果上家會皆大歡喜。
3、如果調解不成功,建議直接起訴,准贏,如果怕麻煩,建議找法律服務所,費用遠比找律師便宜的多,性價比也合算。
總結:對於漏水問題,首先要通過房屋質檢部門確定漏水的原因及責任人,如果屬於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可以要求物業修理。如果是鄰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對方拒不賠償的可以起訴,但是建議協商解決。
(5)業主漏水處理擴展閱讀:
唐中明重慶晚報訊 近日,經墊江縣法院調解,房東況女士因未對自己出租的房屋妥善管理,因衛生間漏水致樓下業主損失嚴重,擔責60%賠償責任。租客未盡相關義務,擔責40%賠償責任。
墊江縣法院審理查明,去年初,況女士將位於該縣西城雅豪的一套房屋出租給余女士。去年8月,余女士因公出差3天,未將水閘總閥關閉,不料衛生間水管堵頭脫落,自來水流出並滲透至樓下,將樓下住房牆體、傢具等侵蝕,造成損失萬余元。
樓下住戶索賠無果提起訴訟,要求房東況女士、房客余女士賠償損失。況女士認為,承租人對房屋負有管理職責,因衛生間水管堵頭脫落導致樓下住房損失,應由承租人賠償。余女士認為,水龍頭堵頭位置隱秘,自己從未使用該水龍頭。
而且,堵頭脫落是因為房東裝修時未固定妥當,承租人不應承擔責任。法院審理認為,況女士作為出租人應當定期對出租房屋的水、電、煤氣和有關設施安全檢查,堵頭脫落系未盡管理職責所致,應承擔主要責任。
余女士外出前,未關閉水、電、氣等易引發安全問題的設施,應承擔次要責任。經法院調解,樓下住戶與房東、房客達成賠償協議,況女士賠償4000元,余女士補償2000元。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❻ 房子漏水怎麼辦
年代久遠的頂樓漏水出現的情況比較多,沒有一種防水材料是可以保質到幾十年的,所以我們要注意房屋的保養與維修,如果才買沒多久的房屋漏水,那麼你就要找物業了,因為這個本就是他們的責任。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原因吧。
凡事都是因果聯系的,只有找到了頂樓漏水的原因我們才可以找到解決方法,那頂樓漏水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呢?是設計原因還是材料原因呢?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找找吧!
1、有的房屋頂樓里種了許多的植物,其實這對房屋的防水材料也是有一定影響的。
2、房屋年代久遠:居住房屋久了加上沒有做好保養和維護的措施,而房屋屋面層防水材料老化損壞,那麼房屋漏水也屬於正常原因。
3、建築商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防水材料,這樣房屋不漏水都不正常了,不過隨著現在國家建築質量監督部門的嚴格,這種情況的發生也越來越少了。
二、頂樓漏水怎麼辦
不管是何種原因頂樓漏水我們都的要修復,首先就得要找到漏水的位置,如果是有裂縫,那麼就把水泥沙鑿開,成v形,後用防水材料刷,刷完再過一層水泥沙不過面積要大,厚度要高。還有在水泥沙的邊緣用界機界一條槽,這樣會粘得牢固。如果是從水管處漏水下來,那麼可能在安裝過程中出現問題,也可能是水管材質問題,這個就要詳細地檢查了。
頂樓漏水誰負責
情況一:有產權、有物業的私產私家露台漏水應自己修
李女士家的客廳棚角出現了水漬,她擔心越漏越大,李女士家的房子是躍層的,漏水地方是業主自家露台上的積雪造成的,而露台是購房時贈給業主的,屬業主自有財產。現在房子已過了維保期,應由業主負責清雪或維修,物業只能協助。
情況二:有物業公司的可求助物業
房屋超過維保期的,物業會視情況對防水層進行維修,如果漏水面積過大,則需要居民配合,啟動維修基金,物業是否應及時清理樓頂的積雪要看物業合同,以及樓的建築結構,對物業公司來說,要先保證人員的安全。一些坡頂居民樓應由專業的高空作業人士清雪。
情況三:單位宿舍可找產權單位
很多單位的宿舍樓的產權都在所屬單位,房屋維修應由所屬單位負責。大通花園A區9棟為東光集團的居民樓,東光集團後勤部負責人趙先生說,集團每年都會維修樓頂防水,待天氣條件轉好,會重新維修。
情況四:物業棄管小區找社區協調
被棄管的居民樓出現漏水,老百姓都會找到社區。社區會把相關問題直接反映給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幫助居民解決問題。社區沒有相應的人力、財力,只能為居民們反映情況、協調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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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房屋漏水處理問題找誰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種:
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二是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
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據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
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如因樓上業主裝修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房屋滲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作為侵權方除了停止侵權(如重做防水層)外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保修期滿後,房屋內設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業主自行負責維修,由業主自行承擔費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業主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屬於公共設施造成的漏水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維修責任。
建議,鄰里之間房屋出現漏水,雙方應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分清責任,妥善解決問題;在房屋維修時,相鄰人(樓上樓下、左鄰右舍)應當給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礙房屋維修。由於房屋裝修時容易導致滲漏,最好聘請具有法律主體資格的裝修公司承擔,並在合同中明確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