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廠構築物周邊需要設計消防給水嗎
污水處理廠構築物一般來說不需要
㈡ 消防給水設計
首先,我對你這個小房子是否要設消火栓表示懷疑,最好自己再查一下規范,個人覺得如果就是一般的小樓,是沒有必要上消火栓的.第二,你的室內的量為何取那麼大,平時我們做三十三層的住宅也就這量了,所以覺得取值有點誇張.
下面開始回答你的問題.
一.這個要根據你建築的具體情況來定,室內滿足兩股兩柱到達就可以了,其它的可以翻規范,上面很清楚.
二,三,如果市政供水能滿足10m的水頭,那消防泵只要滿足室內的量就可以了.至於揚程,要看達到你所要的充實水柱的揚程是多少,再加上水阻,加上高差.經驗數據是一般達到10米的水柱至少是20米的揚程.如果市政能保證穩定性和室內消火栓的揚程,那室內系統都不用上泵了.
四,要設高位屋頂水箱,上海地區可採用穩高壓系統.
我後來去查了下,按你取的量,也只有是國家保護建築取到那麼大了.
泵的流量按系統流量取.揚程的話,首先你要知道要達到你的充實水柱的壓力是多少,這個在技術措施上可以查到,然後加上最不利消火栓栓口到你的泵出口的高差,再加上水頭損失,基本上就是你泵的揚程,再留點餘量,比如乘上1.2,再根據這些去選泵.
首先,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淋系統的泵是要分開的,同時也覺得沒必要上噴淋吧。至於室外用的消火栓泵,還真沒做過,去查了一下規范,按我的理解室內和室外的系統是可以合用的,流量就是兩者的疊加。再說一點,不知道你如何考慮整個系統的穩壓,如果可以做穩高壓系統還好說,如果不行,你的高位水箱怎麼放。
最後,嚴重鄙視不懂還瞎說的人。
㈢ 消防給水基礎設施設計方面應注意哪些問題
1.消防水池設置方面的問題。
一是在必要情況下沒有設置消防水池。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限度時,市政給水管道、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主要給水管道偏小或進水管直徑太小,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的,應該設置消防水池;二是設置為消防水池的天然水源水位太低、水量太少、保證周期過短,不能有效發揮作用;三是消防水池位置設置不當。消防水池不應受到建築物火災的威脅,故其距建、構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15米;四是消防水池與生產、生活合用時,沒有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消防用水不被佔用。
2.水泵結合器的安裝位置不當。
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7.4.5條、《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6.1條的規定,水泵結合器應設在距消防水源15-40米范圍內,且便於消防車使用。但在實際施工中,常常出現水泵接合器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相距五、六十米,甚至百餘米的現象,一旦發生火災,消防隊員趕到火場,根本就無法使用水泵接合器。另外在平時的審核過程中經常發現一些設計人員將水泵結合器設在玻璃幕牆下的實體牆上或緊靠在玻璃幕牆的牆邊。這種設計是錯誤的,因為在火災狀態下,玻璃幕牆的玻璃容易脫落從而威脅使用水泵結合器的消防隊員的人身安全,故從使用安全形度考慮,水泵結合器應避開玻璃幕牆並設在與建築外牆水平距離不小於5米的地面上。
3.屋頂消防水箱的安裝問題。
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並的水箱,忽視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設施,無法滿足消防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規范要求;消防水箱補水未採用生產或生活給水管道供給,而用消防水泵補水;隨意改變消防給水管的位置,未設置逆止閥,在給水管道上加設不必要的閥門和本來一備一用的消防給水管只設置一個,導致安裝後,無法保證正常消防用水量或發生火災時水箱不能及時供水。
4.系統附件設計方面的問題。
主要體現在屋頂消火栓的設計方面。屋頂消火栓的目的是用於消防人員定期檢查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供水壓力以及建築物內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有的設計單位在設計屋頂設有熱交換站、音像控制室、鍋爐房等設施的建築物時僅在屋頂設一個屋頂消火栓,這顯然是不夠的。此時,屋頂消火栓的布置仍應保證該層任何部位有兩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同時到達。
數字智能消防巡檢櫃具有主迴路巡檢及消防設備無壓巡檢兩部分組成。可完成對主控迴路及水泵的低頻自動巡檢,巡檢時系統不增壓。巡檢時如巡檢過程中動作異常,控制器會記錄發生故障的支路號及故障類別,並發出聲光報警。同時完成故障的上傳(可傳至消防中控室或樓控值班室)通知有關值班人員進行檢修,確保消防設備萬無一失。
㈣ 污水處理廠要配消防水系統嗎、
消防水系統有消防栓,還有有消防設備如乾粉滅火瓶
㈤ 消防給水設計規范
消防給水設計規范應該符合國家消防的所有的標准,國家消防標准里有明文規定,不能自己隨便設計。
㈥ 按照新的消防規范,污水處理廠應設置什麼消防設施
這個根據規范規定的是應該設置消火栓系統和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或者是空氣采樣監測系統和滅火器、應急照明系統的。
㈦ 請教:污水處理廠哪些構築物需要做消防水
粗格柵,細格柵,消毒間,壓濾車間,鼓風機房需要做,配電間需要做消防措施,但是不能做消防水。其他的生活和辦公設施需要做,剩下的都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