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廠己超出處理能力,但還接收外面污水,違反環保哪條法規
只要出水合格,不違反環保法規。不過可能不符合安全生產相關法規。
Ⅱ 污水處理站接管驗收的流程及接收的資料有那些
提出參與項目竣工驗收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即可進入交接流程,要求建設方提供項目相關工程竣工資料,接管方參照資料現場驗收,符合則雙方在工程項目移交表上簽署意見並蓋單位公章。
Ⅲ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還沒驗收,能接收別的企業的生產廢水嗎
為什麼不能,
當然要開情況,
你們現在的情況估計是還沒有開始做驗收工作,處理版水量應該還不權多,接受的水量只要沒超過你們處理量,水質又沒什麼影響的話沒什麼問題的。
如果你們屬於被環保局通報整改,重新驗收的話,肯定就不能接受別的廠的水了
Ⅳ 污水處理廠接收的污水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要求
污水處理廠接收的污水肯定是有一定要求的,進的污水不能超過污水處理廠專的設計負屬荷,一般城市污水處理廠進的污水COD<500,BOD<300,對於COD和BOD>1000的污水一般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是處理不了的,這些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前要進行預處理,把COD和BOD降到許可的范圍內才准許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再和城市污水一起匯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另外還有象石油,化工,制葯等一些產生有毒廢水的行業所排放的有毒廢水和高濃度COD,BOD的污水要先在廠區進行預處理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網。
Ⅳ 污水處理廠接收的污水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回物,應當答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這表明理論上,污水處理廠接收的污水是應該滿足一定的環境標準的,但對於具體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目前似乎還沒有配套的法律法規或環境標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