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廠進口濃度在線監控必須裝么
是我從網路法律搜索里找到的,沒有細看
建設部關於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的意見
(建城[2004]15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天津市建委,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上海市水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督與管理,全面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環境,現就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九五」以來,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了以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為重點的環境基礎設施投入,對於緩解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政府監管職能不到位,監管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十分突出;一些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不高,運行管理不規范,影響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功能的發揮,影響了國家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加強監管,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不僅關繫到公共財政資金投入的效益,而且直接影響到城鎮的生態環境,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城鎮的可持續發展。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是城鎮供水、節水、治污工作的重要方面,與城市規劃、管理密不可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把各項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必須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明確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責權,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逐步成為產權清晰、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經營實體。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全過程進行監管,不直接參與污水處理廠運行與作業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城市政府要通過其授權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簽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協議,明確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於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特許經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可在核定實際污水處理量及處理成本的基礎上,由行政主管部門與運營單位簽定委託經營協議及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五、要嚴格實施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城市排水許可制度的要求,加強對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主要排放口特別是重點工業排放口水量水質的監督和監測,保障各類城鎮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轉。
六、加快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的效益。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75%。
七、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特別要加強對自備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對自備水用戶,可由污水處理費徵收部門核定污水排放量,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議方式委託銀行直接劃撥污水處理費。各地徵收的污水處理費應優先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
八、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定期監測,並監督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運行情況。可採用委派監管員的方式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過程實行監管。在嚴格監管和監測的基礎上,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費撥付的核定工作。
九、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必須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進出水量和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建立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按國家有關標准和操作規程對進出水的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檢測。完善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報表制度。按期(月、季、年)向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進出水的水質、水量、污泥處置情況、設備運行狀況及運行成本等。
十、對於進水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其運營單位應將發生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同時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因進行設備設施檢修、維護需暫停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或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運營單位必須提前報告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此類活動。對於因突發事件或事故造成關鍵設備停運的,運營單位必須採取措施,盡快搶修恢復正常運行,之後應及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要加強對主要管理人員的培訓。污水處理廠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後上崗。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要進一步規范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應按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設備管理、工藝管理和水質管理,切實保障污水處理廠安全正常運行。
十二、對於謊報實際運行數據以及製造虛假數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特許經營協議或委託經營協議,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終止特許經營權或委託經營權,取消運營資格;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經濟損失的,要對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主要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並按規定做出處罰。
十三、切實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和處置工作。鼓勵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十四、要逐步擴大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的作用。
建設部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發布部門:建設部 發布日期:2004年08月30日 實施日期:2004年08月30日 (中央法規)
㈡ 天津市醫療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針對天津市醫療污水處理排放標准,具體要求如下:
1. 天津市醫療污水處理廠必須建立完備的污水處理設施,並嚴格按照國家和當地的相關規定和標准進行污水處理,確保排放的污水符合相關標准,不對環境造成污染。
2. 醫療污水處理後的排放水質應符合GB 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以下簡稱GB18918),並且達到當地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標准,以保證排放水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
3. 對於不滿足排放標準的醫療污水,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進斗春行治理和處理,以保證排放並棗水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
4. 監測醫療污水排放的水質以及污染物濃度等情況,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要求進行,並隨時向環保部門報告相關數據。
5. 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污水處理標准,加強對污水處理設備的維護和絕銷拆管理,確保其有效運行,及時處理污染物,降低對環境的影響。同時應加強員工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污水排放的意識和責任感。
㈢ 天津市市區污水外溢治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提高本市環境質量,保障市容整潔,有效地控制市區污水外溢,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市區范圍內各類產權住房和其他建築物的污水外溢治理工作,均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市排水管理處負責本市市政排水干管設施的養護管理。第四條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是各區人民政府治理本區污水外溢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本區污水外溢治理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本區市政排水支管設施的養護管理。第五條由於市政排水設施干管、支管堵塞、塌陷或排水泵站故障引起污水外溢的,主管部門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治理。第六條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和區房管局及代管公產住房的市房產信託公司,對公產住房排水設施分工養護管理的界線是:新式樓房以牆體為界,老式樓房和平房以院牆為界,牆體外、院牆外由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負責養護管理;牆體內、院牆內由區房管局或代管公產住房的市房產信託公司負責養護管理。
前款養護管理分工的規定,不改變排水設施的產權。第七條公產住房外的其它各類產權住房的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及企業、事業、機關、部隊等單位所有的其它建築物的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由產權所有者負責養護管理;公產公共建築物的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由使用者負責養護管理。
前款規定中的產權所有者和使用者,也可將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委託給排水管理部門代為養護管理,受委託的部門按市政養護定額收取養護費用。
凡共同使用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的,其養護費用由共同使用者按房屋的使用面積均攤。第八條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負責對各類排水設施的巡視檢查,發現污水外溢,應責令負責排水設施養護管理的單位或個人在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治理,並負責清除地面污物。第九條凡新建排水工程的,建設單位應按排水設施市、區分工管理范圍將排水設計分別送市排水管理處、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審查同意後,城市規劃部門方可發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十條市區新建住宅房屋牆體外的排水工程(含化糞井、檢查井)原則上由市或區排水專業部門組織施工。由建築施工承包單位自行施工的,由排水管理部門依分工范圍分別實施質量監督工作,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接入市政排水管網;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應予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對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質量要求的,排水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單位自負。第十一條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不符合排水管理要求的,由建設單位負責改造。建設單位已經解散的,由產權所有者負責投資改造。其中公產住房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的改造,由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會同區房管部門協商解決。第十二條各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應建立健全本區排水工程資料檔案。
各類房屋的產權所有者均須向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提供入戶支管竣工圖或現狀圖。第十三條各區治理污水外溢所需資金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籌集,具體資金渠道如下:
(一)區人民政府負責籌集部分專項治理資金;
(二)房管部門(含市房產信託公司)每年從公產房屋全部修繕資金中提取2%作為治理資金;
(三)城市維護費中安排的專項資金;
(四)排水管理部門代為養護管理入戶支管(含化糞井、檢查井)收取的費用。第十四條市市政工程局負責污水外溢治理工作的業務指導,並要每年組織一至二次污水外溢治理工作的檢查、評比,對做出成績的,給予表彰。第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造成污水外溢的,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應責令負有養護管理責任的單位或個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除由區城建局(或區市政局)組織治理並收取治理費用外,還視情節輕重,對負有養護管理責任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十元至二百元罰款。第十六條本規定所稱「入戶支管」是指產權屬於單位或個人的排水設施。
對不能確定產權的排水設施,化糞井以里(含化糞井)屬於入戶支管的范圍;沒有化糞井的,樓房和平房院牆以里屬於入戶支管的范圍。第十七條本規定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㈣ 廢水監控的流向類型有哪些
1、工業總用水監控:監控工業總用水流量(立方米)、瞬時流量(升/秒)。
2、廢水收集池水量、液位監控:監控廢水收集池液位高度(厘米)、水量(立方米),如有多個未底部串聯起來的收集池游段蘆或收集桶,則需對每個收集池都進行監控。
3、工業污水排放監控:如企業除了零散工業廢水還存在工業污水排放的,需要對工業污水排放進行監控,監神帶控因子為工業污水排放流量(立方米)、工業污水排放瞬時流量(升/秒)。
4、視頻監控:燃蔽廢水收集池視頻監控,如有多個收集池或收集桶,視頻需全覆蓋。
㈤ 想知道: 天津市 津沽污水處理廠 在哪
1:天抄津市津沽污水處理廠位於天津市襲津南區大孫庄村西側,西青高端金屬製品工業區東側。
2:天津市津沽污水處理廠處理范圍包括中心城區的河西區、和平區、南開區,西青的大寺、王穩庄地區和津南區,規劃服務面積273平方公里,服務人口約300萬人。
3:天津市津沽污水處理廠途經公交線路:183路; 206路; 216路; 219路
4:離之最近的公交站點名稱:大孫庄村委會-公交車站
㈥ 天津市污水處理廠什麼時候開始執行地方標准
2015年10月1日。經天津市政府批准,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委28日聯合發布強制性地方標准《天津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准》將天津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控制項目限值分為A、B、C三級標准,其中:A標准主要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水平;B標准主要指標達到地表水V類水平;C級標准與國家標準的一級A一致,天津市污水處理廠於2015年10月1日開始執行地方標准。《天津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實施,將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標准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受納水體水環境功能要求及污水再生回用相關標準的緊密銜接。
㈦ 天津市2021年廢水排放量是多少
天津:2021年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90萬噸/天津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0個義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
天津,簡稱「津」,別稱津沽、津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2019年末,常住人口1561.83萬人,城鎮人口1303.82萬人,城鎮化率83.48%,常住外來人口達498.23萬人。2021年5月,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國人口的基本情況公布,天津人口是13866009人。
天津地處中國北部、海河下游、東臨渤海,是中國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國家物流樞紐,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首批沿海開放城市,是中蒙俄經濟走廊主要節點、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支點、「一帶一路」交匯點、亞歐大陸橋最近的東部起點,位於海河五大支流南運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運河的匯合處和入海口,素有「九河下梢」「河海要沖」之稱。
天津是自古因漕運而興起,唐朝中葉以後成為南方糧、綢北運的水陸碼頭;金朝在直沽設「直沽寨」;元朝設「海津鎮」,是軍事重鎮和漕糧轉運中心;明永樂二年(1404年)正式築城,是中國古代唯一有確切建城時間記錄的城市;清咸豐十年(1860年)天津被辟為通商口岸後,西方列強紛紛在此設立租界,天津成為中國北方開放的前沿和近代中國洋務運動的基地。歷經六百多年,造就了天津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獨特城市風貌。
2021年7月,國務院批准天津等五城市開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70]2022年6月30日,位居2022年中國百強城市排行榜第10位。[94]2022年11月,位居2022年數字城市百強榜第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