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處理廠檢查要點
1、污水處理廠、污水站基本情況
檢查污水處理廠、污水站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規模、排放標准、城鎮人口數量、污水管網長度、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處理量。
2、中控系統
1)中控室安裝建設。設計規模在2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污水站要按相關規定安裝治污設施運行中控系統和在線自動監控設施,實時監控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按規定應安裝而未安裝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減排量。
2)中控系統數據採集。採集的數據主要有進出水累計水量和瞬時水量、進出水水質、鼓風量(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提升泵電流強度、液位、溶解氧濃度、pH、污泥濃度、氧化還原電位等數據。其中,進出水累計水量和瞬時水量、進出水水質、鼓風量(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必須接入中控系統的參數
3)中控系統數據存儲。歷史數據以分鍾數據、小時數據和日數據3種周期格式存儲,分鍾數據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時數據保存最近3個月以上、日數據保存最近1年以上,歷史數據備份周期不低於30天。能夠顯示相關參數歷史曲線,歷史曲線的周期變化與中控系統運行記錄、手工化驗記錄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統數據顯示。
主要包括進出口瞬時水量、進出口COD濃度、進出口氨氮濃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的歷史曲線必須在同一個操作界面能夠顯示,其它參數歷史曲線可以同上述參數歷史曲線進行隨機替換。具體見相關要求
5)中控系統數據管理。中控系統數據要真實有效,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數據系統管理,及時梳理數據,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
6)中控室運行記錄。合理、規范
7)在線聯網和有效性
檢查在線監測設備應安裝在沉砂池後,細格柵前,必須有獨立的操作空間,做好防腐蝕。
檢查在線監控設施必須和省、市兩級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並保證數據上傳有效。
檢查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定期進行在線監控數據有效性審核。
3、水質、水量參數要求
(1)進出口水量。
污水處理量核定。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規范、數據保存完整且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取出口流量數據。
污水處理量校核。採用污泥產生量、用電量校核。處理每噸污水產生干泥量約為0.1-0.12 千克;產生含水率為75-80%的污泥量約為0.4-0.6千克;處理每噸污水消耗電量約為0.2-0.35度。
(2)進出口水質。
進口COD、氨氮濃度。一般情況下,進入污水處理廠COD的濃度控制在200-350mg/L、氨氮的濃度控制在20-45 mg/L;若COD濃度高於350 mg/L、氨氮濃度高於45 mg/L時,應及時檢查是否有高濃度工業污水進入,若COD濃度低於200mg/L、氨氮濃度低於20 mg/L時,應及時檢查是否有管網滲漏問題。
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一級A:COD為50 mg/L、氨氮為5 mg/L(溫度低於12℃為8 mg/L);一級B:COD為60 mg/L、氨氮為為8 mg/L(溫度低於12℃為15 mg/L)。(松花江流域、遼河流域的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准)
水質數據採用。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規范、數據保存完整且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性監測數據;取每季度(月)數據均值;企業自測數據為參考。以上數據明顯不合理的,按照督察核查現場取樣監測結果測定。原則上,核算的生活污水COD、氨氮平均進水濃度不高於我省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限值。
污泥濃度控制在2-5g/L。
溶解氧濃度曝氣池控制在2-4mg/L,曝氣池出水控制在1-1.5mg/L,厭氧池控制在小於0.5mg/L。
氣水比控制在5-8之間。
4、污水處理系統檢查
1)核查預處理系統。是否及時壓榨清運柵渣,做好格柵間的通風換氣,定期清理渠道內的積沙;污水提升泵能夠正常運轉,定期清洗集水池內的泥沙。
2)核查生化系統。保證生化系統運行處於最優狀態,一般情況下,生化池中活性污泥的顏色要保持黃褐色,有泥土氣味,泡沫不多、白色,較容易破裂。
3)核查沉降系統。有初沉池的污水處理廠要定期清除池內的積泥,調整混凝劑和助凝劑的用量,保證混凝效果最佳;二沉池中要保持污泥迴流、出水效果最佳。
4)核查污泥脫水系統。要保證污泥脫水機正常運轉,加葯量要滿足出泥含水率為80%以下的要求。
5)核查溢流口。污水處理廠要對進出口溢流管線控制閥門進行封堵。開啟溢流管線控制閥門,必須經縣(市、區)環保局上報市(州)環保局,報告形式分書面形式和電話形式,遇到突發事件時可以採取電話形式,日常維護必須以書面形式。有開啟和封堵溢流管線控制閥門記錄。
6)核查污泥沉降比。現場取生化系統的污泥做實驗,查看污泥沉降比是否在制在20%-30%之間。
5、化驗室核查
檢查內容:化驗室儀器設備、化驗方法及監測頻次、化驗結果運用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
6、檔案、台賬、資料管理
檢查檔案、台賬、資料管理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
7、污泥處理、處置、去向等
1)檢查污泥堆放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不能做到即產即清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建設防雨防滲的污泥堆放場,不允許污泥隨意堆放,污染周邊環境。
2)檢查污泥產生量、污泥去向。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查看污泥產生量是否合理。建設單位是否有明確的污泥去向,保存污泥處置合同、污泥出廠單據、財務往來單據,污泥作為原材料生產有機肥、花肥的要提供廠家的收購證明。檢查污泥含水率是否滿足要求。
3)污泥處置台賬記錄與污泥轉運聯單
檢查污泥處置台賬記錄的內容是否:合規、合理,是否全記錄。污泥轉運聯單是否符合要求等。
8、污水排放口:
檢查污水排放口是否合理設置。總排污口須設置環保標志牌等。按照相關規范設置采樣點。如: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② 長春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管理,改善水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污水處理廠運行(含試運行)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廠,是指通過公共排水管網,接納工業廢水、服務業污水、居民生活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是指依法取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並對污水處理廠進行生產運營管理的單位。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污水治理工作負總責。
市、縣(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改革、建設、財政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污水處理廠建設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試運行申請。
試運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第六條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生產管理、安全管理、水質檢驗等相關制度,並制定安全運行應急預案,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正常運行。第七條污水處理廠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中控系統,並在進水口、出水口和關鍵水處理構築物等位置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
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應當分別與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第八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應當依法檢定。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維護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改變或者損毀,確保正常運行。第九條污水處理廠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第十條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應當參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並實行污泥轉移聯單制度。
污水處理廠轉出污泥時應當填寫轉移聯單,禁止污泥運輸單位、處理處置單位接收無轉移聯單的污泥。第十一條運營單位應當建立生產運行、重點水污染物減排台帳。按月記錄用電量,按日記錄主要設備運行狀況、處理水量、進出水水質、污泥產生量與處置等情況,並按月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運行情況月報和日常監督檢查情況,按月出具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審核意見。第十二條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納入市、縣(市)、區(含開發區)財政預算。
實行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的撥付與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掛鉤制度。財政部門應當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出具的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審核意見,核定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是否足額撥付、削減或者暫停撥付。第十三條對於完成排污總量控制目標和減排任務成績突出的運營單位,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年度給予獎勵補助。第十四條運營單位應當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
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時,運營單位應當及時維修,並在發生故障後八小時內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處理設施因維護、檢修等確需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停運維護、檢修,並在規定時間內恢復正常運行。
因突發事件造成污水處理廠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啟動安全運行應急預案,並在二小時內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所在地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報告。
污水處理廠恢復正常運行後,運營單位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第十五條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制定污水處理廠運行應急保障措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及時組織實施,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一)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無運營單位的;
(二)運營單位退出的;
(三)運營單位因違法違規等行為,被取消資質的;
(四)因突發事件造成污水處理廠停運的。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未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的;
(二)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
(三)未按照規定處置污泥的;
(四)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准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
③ 求污水處理廠工藝流程
污水處理廠工藝流程:
1、先進行污水一級處理:機械處理(預處理階段),處理粗格柵及細格柵、沉砂池、初沉池、氣浮池、調節池;
調節池的作用:為了保證後續處理構築物或設備的正常運行,需對污水的水量和水質進行調節。酸性污水和鹼性污水在調節池內進行混合,可達到中和的目的。短期排出的高溫污水也可用調節的辦法來平衡水溫。
(3)吉林市旺起污水廠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市政規劃或環境保護部門要求,分析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階段以確定項目為中心,一般由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設計研究單位編制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通過國家計劃部門、投資銀行或企業計劃部門論證便可獲得立項,對於某些小規模項目,只編制污水處理工程方案設計,並通過投資部門的論證便可立項。
從污水中分離密度較大的無機顆粒,保護水泵和管道免受磨損,縮小污泥處理構築物容積,提高污泥有機組分的含率,提高污泥作為肥料的價值。
④ 日處理量10萬噸的污水處理廠每天產生多少污泥
日處理量10萬噸的污水處理廠每天會產生100噸的濕污泥。
污水處理廠在選購污泥處理設備時首先要計算每日產生的污泥量,這里所說的污泥產生量包括污水處理每個工序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完最終產生的污泥。
影響污水處理廠污泥產量的原因有許多方面,其中污水處理工藝,以及水質的影響比較大。投產的污水處理廠,一般一萬噸污水會產生10噸以上的污泥,這些污泥含水率較高,一般在80%以上。而污水處理廠都要求配有相應的污泥處理設備,對污泥減量化、無害化處理後,才可運輸到污水處理廠外。
污泥壓干機、污泥壓濾機等經過多個污水處理廠使用,可將含水率90%以上的污泥壓干成含水率40%的泥餅,使污泥體積減小為原來的1/10,很大程度的實現了污泥的減量化,既便於運輸,又解決了佔地面積大、污染范圍大的難題。
通過以上數據可粗略估算,如果一座污水處理廠日污水處理量為10萬噸,則會產生100噸的濕污泥。因此也需要處理量不小於100噸/日的污泥處理設備,才能順利運行,不因污泥堆置問題影響正常運營。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量按照南方的多個城市統計;1萬噸污水處理廠年平均值1噸 / 日絕干污泥,折
合含含水率80%,產污泥5噸。10萬噸污水處理廠含水率80%,產污泥50噸 / 日。
一般夏季多一點,冬季略少一點。
拓展資料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處理污水的方法很多,一般可歸納為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等。
污水處理廠:有人調查100多座大處理廠,一半曬太陽呢,還有資金不足成本高效率低的,普遍效率不足70%,低的只有40%。
(參考資料:網路 污水處理)
⑤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下水道標准
法律分析: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准中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二級標准為出水排入GB3838、類水域時執行。三級標准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⑥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怎麼處理
污水進入廠區先通過①截流井(讓廠能處理的污水進入廠區進行處理)進入②粗格柵(打撈較大的渣滓),再依次通過③污水泵(提升污水的高度)、④細格柵(打撈較小的渣滓)、⑤沉沙池(以重力分離為基礎,將污水的比重較大的無機顆粒沉澱並排除)、⑥生化池(採用活性污泥法去除污水裡的BOD5、SS和以各種形式的氮或磷),進入⑦終沉池(排除剩餘污泥和迴流污泥)和⑧D型濾池(進一步減少SS,使出水達到國家一級標准),再進入紫外線⑨消毒(殺滅水中的大腸桿菌)後,⑩完成出水。
污水處理廠現在採用的工藝大多是氧化溝工藝。氧化溝主要針對生活污水,適當的有些工業廢水也可,但對於工業廢水超過一半的水質來說,它幾乎無效。
氧化溝工藝又分為多種。
卡羅賽氧化溝工藝是一種多溝串聯系統。目前全球已有500多座卡羅賽氧化溝。它對BOD5的去除率高達95%——99%,脫氮率為90%,磷的去除率為50%。
工藝更為復雜全面的是奧貝爾氧化溝。大部分城市皆為奧貝爾氧化溝工藝。它的特點是依靠三溝工作狀態的轉換,省去污泥迴流,節省了電耗和基建費用。
開發基建投資低、能耗低、運行維護費用低的污水處理工藝,一直是人們的追求。SBR工藝,又叫序批式活性污泥工藝,由於省去獨立的二沉池系統,布置緊湊且基建和運行費用低,而且處理效果好,尤其是具有極好的脫氮除磷功能,現在也越來越受到重視,隨之計算機和自動控制技術的發展,SBR工藝成功地應用於城市污水和各種工業廢水的處理。它的運行原理和傳統的活性污泥工藝完全一致,只是運行方式不同。
氧化溝工藝只是去除了水裡的大部分污染物。直觀的感覺就是,原來的黑濁的污水變清了。如果想進一步的利用,那麼還得經過幾道工序。
首先是過濾,濾掉水裡殘留的懸浮物質,然後便是沉澱後殺菌了。以前有加氯殺菌,但加氯具有操作的難度,而且容易出事故,所以污水處理廠大多不採用。有加二氧化氯的,這是固體,成本比加氯略高。也有採用臭氧殺菌,但也是不易控制,不大安全。現在大多採用紫外線殺菌。這個安全,雖然費用高些,且紫外線殺菌有弊端,它只是把水裡的大腸菌殺昏殺暈,半小時後可能大多會蘇醒過來。但是檢查一般是在出水口3米之內,所以採用這個辦法的較多。
經過最後幾道工序,水就可以用作工業的冷卻水,綠化水等非飲用的地方。北方大多用在電廠,作冷卻水,還有灌入綠化灑水車,噴到城市的綠地和道路上。
在處理污水的同時,還會產生大量的污泥。尤其是北方的城市,污水裡的污泥量很大。這些污泥如果處理不好,那就是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了。現在污水處理廠將污泥濃縮後,主要是衛生填埋或生產有機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