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市污水處理項目環保驗收流程是什麼樣的環保局要取樣檢測幾次
項目驗收要好多項的,包括土建、設備、工藝、進出水水質、人員配備、電氣都要考核的!我們這邊環保局,每個月都要取樣檢測~
B. 環保在線監測自動做樣幾小時一次
生態環境部《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第6章規定了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的采樣方式。
pH水質自動分析儀、溫度計和流量計對瞬時水樣進行監測:
連續排放時,pH值、溫度和流量至少每10min獲得一個監測數據;
間歇排放時,數據數量不小於污水累計排放小時數的6倍。
CODCr、NH3-N、TP、TN、TOC水質自動分析儀對混合水樣進行監測:
連續排放時,每日從零點計時,每1小時為一個時間段,水質自動采樣系統在該時段進行時間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樣(如:每15分鍾采一次樣,1小時內採集4次水樣,保證該時間段內採集樣品量滿足使用),水質自動分析儀測試該時段的混合水樣,其測定結果應計為該時段的水污染源連續排放平均濃度;
間歇排放時,每1小時為一個時間段,水質自動采樣系統在該時段進行時間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樣(依據現場實際排放量設置,確保在排放時可採集到水樣),采樣結束後由水質自動分析儀測試該時段的混合水樣,其測定結果應計為該時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濃度。如果某個采樣周期內所採集樣品量無法滿足儀器分析之用,則對該時段作無數據處理。
如果企業設置的采樣方式不符合最新要求,應立即添置、更新采樣設備和監測儀器,以滿足現行有效的技術指南要求。否則,生態環境部門將按照自動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進行查處。
C. 污水處理站月檢采幾組樣
你要問污水處理月檢采樣幾次吧。不少於3次。
因為排污單位為了確認自行監測的采樣頻次,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周期在8h以內的,每小時采1次樣,周期大於8h的,每2h采1次樣,但每個生產周期采樣次數不少於3次。
污水處理站設備可地埋設置的成套有機廢水處理裝置,即以碳鋼防腐為主要原料的ZWF型系列污水處理設備。
D. 水污染源監測中應該怎樣確定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
工業廢水的污染物含量和排放量常隨工藝條件及工作時間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故采樣時間、周期和頻率的選擇是一個較復雜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即周期在8h以內的,每小時采樣1次,周期大於8h的,每2h采樣1次,但每個生產周期的采樣次數不得少於3次。采樣的同時測定流量。根據加密監測結果,繪制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濃度一時間、流量一時間、總量一時間),並與所掌握的資料對照,如基本一致,即可據此確定采樣頻率。對於穩定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比較平穩,可以采瞬時樣;對於排放曲線有明顯變化的不穩定排放污水,要根據曲線情況分時間單元采樣,再組成混合樣品。正常情況下,混合樣品的單元采樣不得少於2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濃度甚至組分都有明顯變化,則在各單元采樣時的采樣量應與當時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樣品更有代表性。 地方環境監測站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每年不少於1次,如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的重點排污單位,應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執法的需要所進行的抽查性監測或對企業的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更多分析測試、標准物質相關信息,見國家標准物質網www.rmhot.com
E. 工業廢水監測研究
工業廢水監測研究具體內容是什麼,下面中達咨詢為大家解答。
1、采樣前的准備
1.1 采樣設備
根據所要採集的工業廢水的特點,確定廢水的性質及分析項目,准備相應的測流儀器及器械,按照各分析項目采樣儀器要求准備齊全,需要現場測試和固定的項目要准備好所用儀器及試劑,要切實注意運輸過程中儀器及試劑的安全。
1.2 現場了解
采樣人員進入工廠後,要全面了解其生產工藝原料及產品、開工率、工業用水情況,工業廢水排放規律等。由於本站承擔的被測企業門類比較齊全,分布較廣,雖有部分大型企業,但作坊式的小企業較多,設備陳舊,管理水平較差,加之環境意識談薄,個別企業為逃避檢查,明、暗溝兼有,因此,對工業廢水的排放必須從用水環節查起,跟蹤追查,直至查清排污去向。
2、采樣點的設置
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采樣點的確定比較詳細合理,即: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搏粗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採信沖樣,根據被測企業廢水排放特點,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2.1 有處理設施的工廠
為了解對廢水的處理效果,應在進水口和出水口同時設點,防止工廠為使處理後水質達標,在監測期間,高濃度廢存放不排,只排低濃水或間接冷卻水。此外為監督設施運轉情況,防止設施運行不正常或停運,還必須在該設施周圍環境設點,既在該設施排放的下游溝渠(應無其它廢水進入處)設點采樣,根據其特定的污染物含量反推治理設施運轉的情況,如特定的污染物濃度較高,說明近期內設施運行狀況不正常或者有偷排現象。
2.2 工廠無總排污口,廢水由車間分別排向外環境
此時,不論哪類污染物都必須在各車間排放口分別設點。
2.3 若作為徵收和計算排污費依據時
必須在廠排污口及車間排污口分別設點,分別計征排污費。
3、采樣時間和頻次的確定
根據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工業廢水按生產周期確定采樣頻率。生產周期在8h以內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大於8h,每4h采樣一次。此規定對於連續穩定的工業廢水的采樣比較適合,對於部分企業來說,連續穩定的排放情況很少,多為不穩定且缺乏規律性。為此,必須採取靈活的方法,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采樣時間和頻次。
3.1 對初次監測的工業廢水
應首先了解廢水排放單位的生產過程和特點,選擇一個比較典型的生產周期,每1小時采樣一次測定濃度,同時測流,以時間作橫坐標,用流量、濃度及二者乘積作縱坐標,劃出流量、某污染物濃度及排放量與時間的關系,如以上各項與時間的關系基本穩定,即可作瞬時采樣,且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如以上各項與時間的關系不穩定,且變化幅度較大,則可從曲線上找出其變化規律,然後確定采樣時間和頻次。
3.2 對連續不穩定的工業廢水
因流量及污染物濃度隨時變化,則視變化情況確立采樣時間和頻次,連續採集一個生產周期或一個工作日,每個水樣要分別測定,然後根據採集該樣品時的廢水排放穩定時間,加權計算該周期或工作日內的平均流量和平均濃度。
3.3 對間斷不穩定的排污口
在調查了解其排放規律的基礎上,在采樣周期內,要有專人在排污口觀察,隨排、隨測、隨采。
3.4 對有治理設施的工業廢水
要了解廢水在治理設施中的停留時間,使採集的處理前、後水樣相一致,以便准確地評價處理效果。
3.5 對設有多個車間排污口且都匯入一個總排污口
由於各工段生產工序不同,雖各工段的廢水為連續穩定或間斷穩定排放,但總排口呈連續不穩定或間斷不穩定,這時,可對各工段廢水分別瞬時采樣,通過計算,得出各污染物排放總量,這樣變連續采樣為瞬時采樣,省時、省力,監測結果代表性也較強。
《環境監測規范》中規定,工業廢水的采樣頻次為每年2-4次,但由於很多企業產品是根據市場因素調整生產情況,有些產品季節性較強,采樣頻次也必須隨企業申報的生產情況而定,靈活掌握。
4、流量的測定
由於大部分被測企業技術基礎差,加之資金短缺,目前還沒有全部實現安裝自動連續測流裝置,監測站也由於資金等原因,先進的測流儀器較少,因此,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力求准確的達到測流目的。
常用的測流方法,如流速計法、浮標法、揠槽法等。由於目前測定與計算工業廢基坦鎮水排放量的難度較大,采樣人員必須深入調查,搜集資料,熟悉污染源的給、排水系統,積累經驗,靈活運用各種手段測定和計算廢水排放量。
5、質量保證問題
(1)采樣斷面、點位的設置、使用的采樣器均應符合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2)采樣頻次、時間和方法應根據監測對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相應的技術規范執行;
(3)水文氣象等測定儀器應定期校核;
(4)嚴格遵守采樣操作規程,保持采樣人員的連續性;
(5)每次監測過程中,須在現場加采不少於10%的密碼平行樣,認真填寫采樣紀錄,要求現場固定的監測項目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加以固定,全程序空白同時進行,在有效保存期內盡快送至實驗室;
(6)內部樣品交接時,現場采樣的送樣單必須由具體分析人員接樣,以防漏測、錯測,一旦發現問題,便於查找哪個環節出的差錯。
6、對監測人員的要求
監測站的工作面廣、量大,這就要求監測人員具備監測布點、采樣分析、數據綜合等方面的能力。對監測人員嚴格要求,盡快取得基本理論、基本操作技能和實際樣品分析三部分的合格證考核,無合格證的不得單獨報出數據,同時做到堅持原則,嚴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另外,要制定嚴格的獎懲措施,有效的保證監測數據的准確性,精密性,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以及提供使用的公正性、權威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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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請問各大神,企業生產廢水每日檢測頻次是多少,例如每日幾次!跪謝!
首先抄要看你們公司是否屬於國襲家或省市重點監控企業了,如果是的話
採用自動監測的,全天連續監測,一般是監測2小時的均值
採用手工監測的,需每日監測COD、氨氮,水中其他的污染物每月監測一次
現在一般都是要求有產生廢水並且外排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測儀,可以實時顯示數據,超標會報警什麼的。
但是目前,一般企業均是每年委託第三方監測,出具監測報告後上報給環保部門或以待環保部門來查。
G.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內容中廢水、廢氣、雜訊和固廢監測頻次分別是幾天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技術要求(試行)
7. 驗收監測
7.3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頻次
為使驗收監測結果全面和真實地反映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和環保設施的運行效果,采樣頻次應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因此,監測頻次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
7.3.1 對有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排放穩定的建設項目,對污染物的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為2~3個周期,每個周期3~5次(不應少於執行標准中規定的次數);
7.3.2 對無明顯生產周期、穩定、連續生產的建設項目,廢氣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不少於2天、每天采3個平行樣,廢水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不少於2天,每天4次,廠界雜訊測試一般不少於連續2晝夜(無連續監測條件的,需2天,晝夜各2次),固體廢物(液)采樣和測試一般不少於6次(堆場采樣和分析樣品數都不應少於6個);
7.3.3 對污染物確實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廢水和廢氣的監測頻次可適當減少,廢氣采樣和測試頻次不得少於3個平行樣,廢水采樣和測試頻次不少於2天,每天3次;
7.3.4 對污染物排放不穩定的建設項目,必須適當增加的采樣頻次,以便能夠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
7.3.5 對型號、功能相同的多個小型環境保護設施效率測試和達標排放檢測,可採用隨機抽測方法進行。抽測的原則為:隨機抽測設施數量比例應不小於同樣設施總數量的50%;
7.3.6 若需進行環境質量監測時,水環境質量測試一般為1-3天、每天1-2次;空氣質量測試一般不少於3天、采樣時間按GB3095-1996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執行;環境雜訊測試一般不少於2天,測試頻次按相關標准執行;
7.3.7 對考核處理效率的測試,可選擇主要因子並適當減少監測頻次;
7.3.8 若需進行環境生態狀況調查,工作內容、采樣和測試頻次按負責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
H. 污水檢測多久做一次
法律分析:根據生產同期確定采樣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兩小時取樣一次,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上的,4小時取樣一次。其它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於兩次,最高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對於采樣時段取最具代表運行情況的穩定狀態進行取樣。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並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I. 一般污水處理廠的取樣有什麼要求
1、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點
(一)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第一類污水物, 取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 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類污染物取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 排口。
(三)對整個污水處理設備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 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口 設置取樣點。
(四)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 理設施單元污水處理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 口設置取樣點。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進口、出口設 水量監測點。
2、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頻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 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中的規定,城鎮污 水處理廠采樣頻率至少為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 以日均計。 工業廢水監測頻率按《綜合污水排放標准》(GB 8978-1996)生產周期<8h,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 >8h,每4h採集一次。其他污水樣,24h不少於2次。最 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3、污水處理廠污水采樣器具
取樣可用無色具塞硬質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淺水采樣 當廢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時,應設適當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長柄采水勺從堰溢 流中直接采樣。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樣時,應在具 有液體流動的部位採集水樣。
(2)深層水采樣 適用於廢水或污水處理池中的水 樣採集,可使用專用的深層采樣器採集。
(3)自動采樣 利用自動采樣器或連續自動定時采 樣器採集。可在一個生產周期內,按時間程序將一定 量的水樣分別採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動混合採樣時 采樣器可定時連續地將一定量的水樣或按流量比採集 的水樣匯集於一個容器中。
4、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量
原則上根據監測項目的多少計算水樣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採集水樣。單個監測項目的采樣 體積應在50 ~ 500ml之間,供一般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分析用水樣有2L即可。
5、污水處理廠取樣方法和注意事項
1)取樣方法
污水處理廠採集水樣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樣具有代表性。在取樣時要注意:定時間、定起點、定數量、 定方法。同時做好記錄。
2)注意事項
取樣時要根據取樣計劃小心採集水樣,並使水樣在 進行分析以前不變質或受到污染。
6、水樣的保存
一、影響水質變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揮發成分的揮發、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懸浮物對待側成分的吸收;待測成分從器壁上、懸 浮物上溶解出來等。
化學作用:氧化還原作用的發生等 生物作用:細菌等微生物和藻類的活動,使待測成 分發生改變;另外微生物和藻類死亡又向水中釋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樣的存儲容器
常用存儲水樣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測定硅及硼時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應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測組分,例如,測 定有機物時,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與某些待測組分發生反應,例如,測定 氧時,水樣就不應貯於玻璃瓶中。
D、 測定對光敏感的組分,則水樣應貯於棕色試劑瓶 中。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三、水樣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凍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動,減緩物理作用和化學反應速度。如將 水樣保存在-18~-22°C的冷凍條件下,會顯著提高水樣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監測項目的穩定性,並對後續分析測 定無影響。
B: 加入保存葯劑 在水樣中加入合適的保存試劑,能夠抑制微生物活動,減緩 氧化還原反應發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樣後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樣分樣時,根據需要分瓶分別加入。
C:過濾和離心分離 水樣渾濁也會影響分析結果。用適當孔徑的濾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類和細菌,濾後的樣品穩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離心、過濾等措施分離水樣中的懸浮物。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水樣允許保存的時間與水樣的性質、分析指標、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溫度等多種因素有關。 不同的水樣允許的存放時間也有所不同。一般認為, 水樣的最大存放時間為: 清潔水樣 72小時,輕污染水樣 48小時,重污染水樣 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