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殼體成形後最小厚度 如何確定
殼體成形後最小厚度,是指圓筒或凸形封頭在冷、熱加工成形後,由於變形對坯板的減薄所構成的殼體最薄處厚度。GB150規定:成形後的最小厚度應不小於該元件的名義厚度減去材料厚度負偏差。ASME VIII-1規定:成形後最薄處所需的厚度應不小於按公式計算而得的所需厚度(不包括腐蝕裕量)。
⑵ 鋼制壓力容器圓筒加工成形後不包括腐蝕裕量的最小厚度是多少
對於小直徑圓筒(如DN1500以下)同時還兼顧了製造,運輸和安裝過程中的剛度要求。對於大直徑圓筒,為節約鋼材不再規定剛度要求的最小厚度,此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在製造、運輸和安裝過程中採取必要措施(加支撐或增加厚度)以保證必要的剛度[9]。經筆者總結,相關標准對鋼制壓力容器圓筒加工成形後不包括腐蝕裕量的最小厚度有下列規定:1)
GB150(P5)
3.5.6規定:
對碳素鋼、低合金鋼制容器,不小於3mm;
對高合金鋼制容器,不小於2mm;2)
對鋼制管殼式換熱器,詳見GB151(P19)表8表9;3)
對鋼制塔式容器,按JB/T4710(P9)5.1.6的規定:
對碳素鋼,低合金鋼制塔式容器為2Di/1000,且不小於3mm.;
對高合金鋼制塔式容器,不小於2mm.;4)
對鋼制卧式容器,按JB/T4731(P5)4.4.6的規定,要求同GB150(P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