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船舶污水处理 海洋排污标准
去看看MARPOL 公约吧,里面有各类排放物的排放标准,摘录一段生活污水的给你:
1,船舶在回距最近陆4 海里以外,使答用主管机关按照第3(1)(a)条所批准的设
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
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
顷刻排光,而应在航行途中,船舶以不小于4节 的船速航行时,以中等速率排
放;排放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标准予以批准;或
2, 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该装置已由主管机关验证符
合本附则,3(1)(a)(i)条所述的操作要求,同时
(!) 该装置的试验结果已写入该船的《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另外,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或
3, 船舶在某一国家所辖的水域内,按照该国可能施行的较宽要求排放生活污水。,如生活污水与具有不同排放要求的废弃物或废水混在一起时,则应适用其中较为严格的要求。
❷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最新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的进步,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理设施建设,推动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业绿色发展。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1月16日发布,与2018年7月1日实施。 GB 3552-2018代替GB 3552-83 。
❸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最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内河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2、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项目内河沿海(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沿海(距最近陆地4~12海里),生化需氧量不大于50不大于50,悬浮物不大于150不大于150无明显悬浮物固体,大肠菌群不大于250个/100毫升不大于250个/100毫升不大于1000个/100毫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船舶或者有关作业单位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投保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或者取得财务担保。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单证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应当随船携带。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投保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❹ 船舶生活污水的危害有哪些
(1)对水环境的影响船舶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任意排入水环境,会发生一系列生化作用。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过程是细菌及其他微生物利用水中的溶解氧将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和二氧化碳的过程。水藻吸收二氧化碳,通过光合作用使自身生长,同时放出氧气。这种自然净化过程虽然进行得非常缓慢,但该过程仍然是一种平衡过程,而维持该平衡的决定因素是溶解氧的含量。如果大量的生活污水排入水环境,就会造成水中溶解氧的含量降低,破坏了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过程和生态平衡,改变了水环境的生态特征,造成水环境中的鱼类等动物的死亡或迁移。船舶生活污水中的营养盐进入水环境后,当其含量达到0.01毫克/升时,便可使藻类过度地生长和繁殖,出现富营养化,使水中溶解氧的含量降低,产生厌氧条件,使海洋动、植物群中的好气性群体(如鱼类)被低级的厌氧群体(软虫类)所取代。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过程的破坏再加之生活污水中悬浮固体的存在,将对海滨浴场和渔场的资源产生较严重的影响。
(2)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每一毫升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中含有大约几百万个细菌,其中多数是致病细菌,可传染多种肠道传染病。粪便污水如果不经过充分处理以杀死病细菌的话,它就会污染水源,并传播这类疾病,这便会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威胁。
2008年10月以来,黄岛检验检疫局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经常发现,进境船舶的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未经消毒私自移运、随意抛入海海岸边的垃圾域、不实行分类管理以及消毒不彻底等问题。有关专家提醒,进境船舶垃圾处理亟待加强。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会造成重大危害。私自移运的垃圾未经任何消毒处理,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船方为节省垃圾消毒移运费用,将垃圾抛入大海或私自移运,抛入海域的垃圾,严重污染海洋环境;未分类的垃圾不利于后续监管处置,且造成资源浪费;消毒不彻底的垃圾仍携带致病菌及病媒昆虫等。
美国海洋保护协会于2006年9~10月在日本、美国和新西兰等68个国家的海岸开展清扫行动,回收了重达3000吨的800万件垃圾,其中包括190万个烟蒂、77万个食品包装和食品容器、70万个各种盖子和69万个塑料袋等。烟蒂、食品包装和塑料制品等海洋垃圾数量如此惊人,已经严重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
美国海洋保护协会指出,垃圾中含有的化学物质正在污染海洋,每年全世界有约100万只海鸟因为吞食塑料垃圾或缠绕在渔具上而死亡。
❺ 船舶含油污水排放规定
法律分析: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标准包括: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大肠菌群)
船舶垃圾排放规定。
法律依据:《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
二、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
项目内河沿海(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沿海(距最近陆地4~12海里)
生化需氧量不大于50不大于50
悬浮物不大于150不大于150无明显悬浮物固体
大肠菌群不大于250个/100毫升不大于250个/100毫升不大于1000个/100毫升
三、船舶垃圾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垃圾排放规定
排放物内河沿海
塑料制品禁止投入水域禁止投入水域
飘浮物禁止投入水域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内,禁止投入水域
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禁止投入水域未经粉碎的禁止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投弃入海。经过粉碎颗粒直径小于25毫米时,可允许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之外投弃入海。
❻ 船舶污染的排放标准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环境保护部发布 1983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标准包括:
①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②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大肠菌群);
③船舶垃圾排放规定。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1 排放规定
1.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排放区域 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 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 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 不大于100 1.2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毫克/升) 项目 内河 沿海(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 沿海(距最近陆地4~12海里) 生化需氧量 不大于50 不大于50 悬浮物 不大于150 不大于150 无明显悬浮物固体 大肠菌群 不大于250个/100毫升 不大于250个/100毫升 不大于1000个/100毫升 1.3船舶垃圾排放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船舶垃圾排放规定 排放物 内河 沿海 塑料制品 禁止投入水域 禁止投入水域 飘浮物 禁止投入水域 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内,禁止投入水域 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 禁止投入水域 未经粉碎的禁止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投弃入海。经过粉碎颗粒直径小于25毫米时,可允许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之外投弃入海
❼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法律分析:一是污染物控制范围偏小。GB 3552-83规定了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三类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于GB 3552-83中缺少对含有毒液体物质污水的排放控制要求,使之无法适应散装化学品运量的持续增长、船舶运输的危险货物品种显著增加且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二是排放控制要求偏低。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加入《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在此期间,该公约已进行多次修改,在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现行MARPOL附则IV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限值已严于GB 3552-83,对沿海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的控制要求也不同于GB 3552-83。同时,国内船舶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制定的船舶法定检验规范性文件,也提出了比GB 3552-83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GB 3552-83已经滞后于国内、国际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并造成了船舶在内河排放控制要求宽于沿海的“河海倒挂”问题。三是控制体系不够精细。GB 3552-83按内河和沿海两类水域,分别规定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于船舶的用途、大小、船龄长短等因素都对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而GB 3552-83的排放控制要求未能体现这些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❽ 大家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如何检查的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法)用于处理船上厕所下水道粪便污水,使之达到国际版排放标准,排至权舷外。也可用作船上灰水(指船上厨房洗涤水、浴室洗澡水、盥洗水和洗衣机排出水等)的消毒处理。原理概述:生化法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物化处理消毒原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五个柜室组成:曝气柜、接触氧化柜、沉淀柜、消毒柜。在曝气柜内,以好氧菌为主的活性污泥菌胶团形成象棉絮状带有粘性的絮体吸附有机物质,在充氧条件下变成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 ,同时活性污泥得到繁殖;在接触氧化柜内挂有软性填料,充作生物膜,有机物得到进一步消解;在沉淀柜内累积的活性污泥沉淀物再被返送至曝气柜作为菌种繁殖和再处理 ;经沉清处理过的污水最后进入消毒柜用含氯药品杀菌,然后由排放泵排至舷外。
❾ 海事规定船舶1人每天产生多少污水
不同的船只大小,内海外海近海远海内流河外流河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你可以看参照当地的海事部门通告。
如:以下部分通告内容给你做参考。
根据《201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
(适用范围: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400总吨以下且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船舶。)
1. 航行于内河水域的船舶,其生活污水不应随意向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应排至接收设施或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往水域。
2. 经过处理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应避开取水源,并不应在停靠码头时排放。
❿ 生活污水都检测哪些项目污水检测标准是多少
污水是平时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废水。
西安环境检测网污水检测项目:
1.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高意味着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物质,其中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机物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
水体中的好氧微生物在一定温度下将水中有机物分解成无机质,这一特定时间内的氧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3.悬浮物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
4.细菌总数
指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摄氏度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5.总磷
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6.大肠菌群
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胚杆菌。
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
废水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52-1983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6-8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 4914-85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92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0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9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CJ 302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