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在一个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营权招标中:中标人和本项目设计单位是同一个单位,请问可以废标吗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5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招版标人的任权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B. 中标了一项埃塞俄比亚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其中进水指标有一项SO4-S,请问这个SO4-S是个什么意思呀
这是指进水指标中的硫酸盐硫啊
C. 污水处理厂招标承包维护运营招标文件
我这有个《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文件(上卷)》
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为提高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铜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运营商,运营、维护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一、项目概况
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铜山新区二堡村西即楚河和津浦铁路交汇处。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处理铜山城区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已于2005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计划于2009年8月底完成市场化经营。
污水厂采用A2O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
二、 招标主要内容
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运营方,转让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中标人须在铜山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并于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委托运营期限为3~5年,具体期限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截至2008年底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截止本公告日,投标人至少运行过两个不低于3万吨/日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四、 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企业业绩:近三年内完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及相关材料(附运行纪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
6、投资人认为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料。
五、 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7日至2009年7月2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1)徐州铜山县建设局城乡科
地址:铜山城区人防大厦13楼
(2)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北方长城光电大厦412室
有参与意向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可于报名时间之内,通过面呈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至指定报名地址。购买标书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下载地址:http://www.ep360.cn/qita/201609/3678.html
D. 我挂靠一家环保工程公司中标了一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建设单位催着先施工再补办手续的情况下开工了,现
签订合同,去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去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专续,去安监站办理安属全监督手续,拿着上述东西去建设局市场管理可办理施工许可证,然后就正常施工,按照质监站给的质量监督计划按要求报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完工后办理质监备案,结算备案,竣工验收等等这些早了
E. 我挂靠一家环保工程公司中标一个污水处理厂项目,从方案到设计都是我负责运作。资金在财政局出。现在合同
你以挂靠单位明义和建设单位签合同后还要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内证金后才能按每月进度由容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后有建设单位付款给你、而不是直接从财政局支付!你和建设单位是合同关系和财政局没任何关系!一般工程付款都是财政局把钱付到建设单位、然后再由建设单位付款给施工单位!
F. 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设备招标需要什么资质,同时还需要运营调试的。
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
发布日期: 2009-2-11
截止日期: 2009-3-3
标讯内容: 受委托,就其所需的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MCZC2009001 政府采购编号:LZC2009-003
2.项目情况简介:
⑴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工程。
⑵工程概况:编制床位为300张,具体为下述内容:
A.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及土建施工。
B.污水处理站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含设备基础及站房物外围的管道。
C.化粪池的设计与土建施工。
⑶工期要求: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在80天内完工。为确保工程顺利完工,投标人应对工程的各阶段有详细的进度安排并为其他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条件。
⑷建设地点:新建住院大楼南侧。
⑸施工规模:本工程包括新建住院大楼和原门诊住院大楼的医疗污水的处理,按国家相关要求设计排污能力和规模。
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即交钥匙工程。
⑺保修要求:24个月。
⑻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环保局的验收标准。
⑼质量等级:医疗污水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含污泥、废气)》中规定的一类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活污水达
到三级排放标准。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供应商;
(2)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必须是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4)持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和专业承包资
质;
(5)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湖南省施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B、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和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联合体投标协议(如系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和有效证明文件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
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自动取消。投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
3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3月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
(3)投标人在开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署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名称一致,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
(4)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到帐户上,以到帐为准,不收现金。网上银行支付恕不接受,各投标人需凭银行相关凭证
经本公司财务室查验该笔资金确已汇入本公司账户后,由本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各投标人才能递交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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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大庆让胡路区污水处理厂哪家单位中标
目前还没有公布哪家单位中标
H. 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了吗
招 标 公 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258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计划设计周期: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24日(合同签定后40日历日内完成工作)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择优选取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单位,中标后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为施工和设备招标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括满足施工和设备招标的所需的详细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技术指导、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8、投标保证金:20万元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报名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近五年内至少设计过1项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业绩;
3、不提供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投标单位在报名期内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近五年内至少设计过1项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必须清晰,且在有效期内)于报名期(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6日,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进行现场报名。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6日(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后不退不换
3、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4日 9时00分
2、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