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厂提标改造后怎么办理排污许可证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所以在提标改造完成之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为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的运营主体。
㈡ 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待遇怎么样
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改建中,规划日处理4万吨污水,规模比较大,一期已经完工。是当地的环保重点项目,福利待遇应该不错的。
㈢ 济宁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位置
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转换,规划日处理污水40000吨,比较大的,一个已经完成。当地环保重点工程,效益应该不错。
㈣ 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期间,项目进行提标改造(采用PPP模式),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直接让我公司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内特殊情况外,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本条规定是对提问情况的直接问答,通常情况下,特许经营合同中对提标改造的实施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即可。
㈤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要规划部门审批吗
城市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需要规划部门审批,因为污水处理的规模与城市规划,特别是相关片区的规划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