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 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 43 項。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 A標准和 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表 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 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 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設的 1 1.5 3 5
9 總磷
(以 P計)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 (以P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 CL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
❷ 水質監測的常規五項指標是哪些
環境監測角度的水質5參數是:PH 水溫 濁度 電導率 溶解氧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上提到 具體忘了哪頁了
❸ 污水的物理性指標有哪些SINA
污水的物理性指標
1.溫度
許多工業排出的廢水都有較高的溫度,這些廢水排放水體使水溫升高,引起水體的熱污染。水溫升高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存和對水資源的利用。氧氣在水中的溶解度隨水溫升高而減少。這樣,一方面水中溶解氧減少,另一方面水溫升高加速耗氧反應,最終導致水體缺氧或水質惡化。
2.色度
色度是一項感官性指標。一般純凈的天然水是清澈透明的,即無色的。但帶有金屬化合物或有機化合物等有色污染物的污水呈現各種顏色。將有色污水用蒸餾水稀釋後與參比水樣對比,一直稀釋到二水樣色差一樣,此時污水的稀釋倍數即為其色度。
3.嗅和味
嗅和味同色度一樣也是感官性指標,可定性反映某種污染物的多寡。天然水是無嗅無味的。當水體受到污染後會產生異樣的氣味。水的異臭來源於還原性硫和氮的化合物、揮發性有機物和氯氣等污染物質。不同鹽分會給水帶來不同的異味。如氯化鈉帶鹹味,硫酸鎂帶苦味,鐵鹽帶澀味,硫酸鈣略帶甜味等。
4.固體物質
水中所有殘渣的總和稱為總固體(TS),總固體包括溶解物質(DS)和懸浮固體物質(SS)。水樣經過濾後,濾液蒸干所得的固體即為溶解性固體(DS),濾渣脫水烘乾後即是懸浮固體(SS)。固體殘渣根據揮發性能可分為揮發性固體 (VS)和固定性固體(FS)。將固體在600C的溫度下灼燒,揮發掉的量即是揮發性固體(VS),灼燒殘渣則是固定性固體(FS)。溶解性固體表示鹽類的含量,懸浮固體表示水中不溶解的固態物質的量,揮發性固體反映固體的有機成分量。
水體含鹽量多將影響生物細胞的滲透壓和生物的正常生長。懸浮固體將可能造成水道淤塞。揮發性固體是水體有機污染的重要來源。
❹ 污水的水質污染指標有哪幾類
污水根據物理性質指標有:水溫、色度、臭味、固體物抄質
污水根據化學性質指標:無機物包括酸鹼度、氮、磷、無機鹽及襲重金屬離子等
有機物濃度指標有生化需氧量、zd化學需氧量、總有機碳
污水生物指標;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病毒
❺ 污水物理性水質指標有哪幾個
污水的物理性水質指標指的是肉眼可見的特性:
主要有:
1)、濁度
主要是指水的混濁度;
2)、懸浮物
主要是指水體中是否可見懸浮物體;
3)、藍綠藻
主要是指水體中是否含有藍綠藻;
4)、透明度
主要是指水體是否受污染,在肉眼可見下是否透明
❻ 污水水質常用的指標有哪些
物理性指標、化學性指標和生物性指標。物理性指標:水的物理水質指標還有嗅味、溫度、電導率等。
固體物質(TS):在一定溫度下將水樣蒸發至干時所殘余的固體物質總量,也稱為蒸發殘余物,固體物質可分為溶解性固體(DS)也稱:總可濾殘渣和懸浮性固體(SS)也稱:總不可濾殘渣。
渾濁度(NTU):水中含有泥砂、纖維、有機物、浮游生物等會呈現渾濁現象。
顏色:水的顏色有真色和表色之分。
綜合性指標
化學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用強氧化劑處理水樣時所消耗氧化劑的量,以氧的毫克/升來表示。化學需氧量反映了水中受還原性物質污染的程度。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微生物分解存在水中的某些可氧化物質,特別是有機物所進行的生物化學過程中所消耗溶解氧的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反映了水體中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含量。
❼ 生活污水檢測項目有哪些
生活污水檢測:
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溶解性正磷酸鹽、總磷、氨氮、動植物油、pH值等。
希望採納,謝謝
❽ 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標有哪些其測定意義如何
答:物理指標:水溫、臭味、色度以及固體物質等。水溫:對污水的物理性質、生物性質、化學性質有直接影響。一般來講,污水生物處理的溫度范圍在5~40°C。臭味:是一項感官性狀指標,天然水無色無味,被污染的水會產生氣味,影響水環境。色度:生活污水的顏色一般呈灰色,工業廢水的色度由於工礦企業的不同而差異很大。固體物質:水中所有殘渣的總和,一般包括有機物、無機物及生物體三種;化學指標:(1)有機物指標: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總有機碳、總需氧量等。BOD在一定條件下,即水溫為20度時,由於好氧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將有機物氧化成無機物所消耗的溶解氧量。COD是用化學氧化劑氧化污水中有機污染物質,氧化成CO2和H2O,測定其消耗的氧化劑量,用(mg/L)來表示。TOC是將一定數量的水樣,經過酸化後,注入含氧量已知的氧氣流中,再通過鉑作為觸媒的燃燒管,在900°高溫下燃燒,把有機物所含的碳氧化成CO2,用紅外線氣體分析儀記錄CO2的數量,折算成含碳量。TOD是指將有機物氧化後,分別產生CO2、H2O、NO2和SO2等物質,所消耗的氧量以mg/L來表示。當污水水質條件較穩定時,其測得的BOD5、COD、TOD和TOC之間關系為:TOD>CODcr>BODu> BOD5>TOC。(2)無機物指標:包括氮、磷、無機鹽類和重金屬離子及酸鹼度等。生物指標:指污水中能產生致病的微生物,以細菌和病毒為主。污水生物性質檢測指標為大腸桿菌指數、病毒及細菌總數。
❾ 污水物理性水質指標有哪幾個
水中固體物質是指在一定溫度下將水樣蒸發至干時所殘余的固體物質總量,也稱蒸發殘余物.按水中固體的溶解性可分為溶解固體(DS)和懸浮固體(SS).溶解固體也稱「總可濾殘渣」,是指溶於水的各種無機物質和有機物質的總和.
❿ 污水檢測指標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水質指標大致可分為:
(1)物理指標:嗅味、溫度、渾濁度、透明度、顏色等;
(2)化學指標:
(a)非專一性指標:電導率、pH值、硬度、鹼度、無機酸度等;
(b)無機物指標:有毒金屬、有毒准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磷酸鹽等;
(c)非專一性有機物指標:總耗氧量、化學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總有機碳、高錳酸鉀指數、酚類等;
(d)溶解性氣體:氧氣、二氧化碳等;
(3)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藻類等;
(4)放射性指標:總α射線、總β射線、鈾、鐳、釷等;
有些指標用某一物理參數或某一物質的濃度來表示,是單項指標,如溫度、pH值、溶解氧等;而有些指標則是根據某一類物質的共同特性來表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水質狀況,稱為綜合指標,比如生化耗氧量表示水中能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染狀況,總硬度表示水中含鈣、鎂等無機鹽類的多少。
法律依據:關於發布《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標准為國家環境保護標准,並予發布。
標准名稱、編號如下:
一、《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
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2019)
三、《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4-2019)
四、《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
五、《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 35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