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講真的,搞農村污水治理,誰干誰難受。」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面臨著諸多挑戰與問題。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在回復人大代表的建議時,提出力爭到2023年底,使90%以上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旨在確保設施建設與運營的有效性。然而,農村污水治理市場在現實中往往面臨技術與實際應用的脫節。
農村污水治理的難度在於「看起來容易,干起來難」。部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看似完成,但實際上無法正常運行,成為了擺設。這一現象反映了農村污水治理的復雜性與難度。農村地區普遍「空心化」,常住人口較少,生活污水排放量相對較小,具有自然消納的能力。農民節約用水、重復利用的習慣,以及採取「化糞池+生態農田」等簡易處理方式,使得部分農村無需大規模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這種實際需求與過度建設之間的矛盾,使得農村污水處理面臨效率與成本的雙重挑戰。
資金與運維成本成為制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的關鍵因素。平原農村地區人口分布分散,山區地形復雜,鋪設污水處理管網的難度大,加之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導致管網建設滯後。農村地區由政府出資建設的基礎設施難以承擔運維費用,導致設施建成後逐漸停用,成為「擺設」。在欠發達地區的貧困村,因村集體無法承擔運行電費,污水處理設施自建成後即未投入使用。更多的農村地區面臨給水、排水、污水處理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農污處理費用無法收取,地方政府無法「兜底」,依賴補貼難以實現長期運營。
為追求政績而盲目治理,導致農污項目陷入「圖數量不圖質量」的怪圈。某些地區在資金支持下,進行大規模農村集中連片治理,投入巨額資金建設污水處理設施,但投資與效益不匹配,導致設施運行負荷偏低、收集水量不足、運行效率不高。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工程隊追求利益,導致污水處理設施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管網、泵站等關鍵環節出現問題,收集和運輸到鄉鎮污水廠的水量減少。污水廠收集到的廢水濃度低,長期「吃不飽」,導致處理能力不足,運維管理不到位。政府低價中標原則下的惡意競爭,導致工程公司壓縮運營成本和削減運維人員薪資,部分第三方環保公司聘請非專業人員進行工作,使得設施運行管理難以保障到位。盲目追求高標准排污標准,不僅浪費資金,還受到地方群眾的質疑。鄉鎮污水廠進水情況復雜,節假日排污量激增、集中畜禽養殖污水氨氮偏高等問題,容易造成生化系統崩潰,一級A標標准對鄉鎮污水廠來說過於苛責。
農村污水治理還面臨噸水投資成本高、政府各部門協作不足、各地標准不一、設施建設不規范等問題。從全國農村污水治理的經驗來看,雖然一些地區達到了國家標准,但實際工作中存在管網建設困難、設施閑置停運、資金浪費、運維管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農村污水治理需要覆蓋與治理並重,避免設施閑置與浪費,同時提高設施效率與經濟性,確保農村污水得到有效處理與利用。
❷ 鄉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中易出現的問題
在運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工作人員水平偏低。為確保污水處理廠運營順利,其管理人員多從當地聘用,但其專業知識、運營經驗、處理問題能力方面較欠缺;同時,由於污水處理在鄉鎮處於起步階段,其管理隊伍總體而言水平不高,這些都影響了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運營。二是運營費用難以落實。污水處理廠運營費用主要由國家財政撥款和受益群眾出資構成,在具體的費用落實上,國家財政撥款程序多、手續復雜,落實較慢;在收益群眾出資上,具體的計算標准、收取方式和途徑上存在一些問題,還有部分群眾認為沒有必要對污水進行處理,拒絕繳納相關費用,導致收資難。費用落實不到位,最終影響污水處理。三是環保問題突出。由於工作人員疏忽、運營資金不到位、涉及標准過低等因素影響,部分鄉鎮污水處理廠作用發揮不到位,導致污水處理不到位,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入自然界,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針對上述問題,基層建議:一是做足准備工作,加快項目落實。提前做好污水處理廠地址選擇、設計規模等方面的資料准備工作,確保申報工作盡早落實;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協助處理好配套設施修建、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加快工程進度。二是協助管理運營,提升管理效能。協助污水處理廠做好人員培訓、資費標准設定、費用收取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污水處理廠運營順利,效能最大化。三是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要採取定期檢查、接受群眾舉報等途徑,協助縣環保局搞好污水處理廠日常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其運行規范、污水處理得力。
❸ 污水處理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細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實施方案,安排工作計劃和資金,制定管網建設時間表和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時間表。
(二)完善運行條件。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運行條件,老城區充分利用和改造現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區加快污水管道建設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爭項目高負荷運行。
(三)保障運行經費。所有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鄉鎮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若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由各地財政按比例予以補貼。各地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徵收、管理、撥付污水處理費等方面的職責,實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四)加強運營監管。建立鄉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管體制,實行三級監管,市直相關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工作的監督指導;縣市區責任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機制的落實;鄉鎮政府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相關工作的實施。爭取年底前正式投入運轉的4個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七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依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 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並負責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
❹ 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工作方案
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建立監管體制:
明確監管目標:
細化監管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與考核問責:
建立長效機制:
以上方案旨在通過細致的監管措施和嚴格的考核問責,確保鄉鎮污水處理廠的高效運行,發揮其在污染減排和社會效益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