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pc注塑材料可以回用嗎
pc材料供應商提醒你,注塑材料可以回用
㈡ 廢塑料的國家規定有哪些
一、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新規定將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將嚴格禁止一些不負責任的廢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料;
2、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從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於0.025mm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於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料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包括被危險化學品、農葯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製品(如輸液器、血袋)等;
5、無符合環保要求污水治理設施的,禁止從事廢編織袋造粒、缸腳料淘洗、廢塑料退鍍(塗)、鹽鹵分揀等加工活動;
6、對廢塑料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禁止交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或個人處置;
7、禁止露天焚燒廢塑料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
二、新規定適用於在中國國內回收的廢塑料和進口的廢塑料。尤其對於進口廢料,再生行業必須切實遵守所有相關的政策,並禁止從事以下活動:
1、禁止進口未經清洗的使用過的廢塑料。
2、禁止將進口的廢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進口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將進口廢塑料委託給其他企業代為清洗;
3、禁止將進口廢塑料分揀或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廢塑料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將進口廢紙中的廢塑料,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5、新規定要求再生企業一旦發現屬於國家禁止進口類或者不符合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的進口廢塑料,立即向口岸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和所在地環 保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相關處理工作。
6、此外,還鼓勵廢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對廢塑料加工利用散戶實行集中園區化管理,集中處理廢塑料加工利用產生的廢水、廢氣 和固體廢物。規定要求省級環保、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核查並公布合格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名單;對核查發現問題的,應當依法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7、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只有通過監管機構檢查的再生企業才允許進口廢舊塑料。
(2)注塑材料回用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一、按再利用途徑的不同可分為:
1、再生塑料:經工廠模塑、擠塑等預先加工後,用邊角料或不合格模製品在二次加工廠再加工制備的熱塑性塑料。註: 許多規范中再生塑料限於清潔塑料使用,它滿足對新料規定的要求,而且其產品質量實際相當於由新料製得的產品。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廢棄的工業塑料制備的熱塑性塑料。註: 再加工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增塑劑、穩定劑、著色劑等。
3、回收塑料:由經清洗和粉碎的廢棄製品製得的塑料。註: 廣義而言,回收塑料指邊角料或廢棄製品的任何再利用,包括熱解回收有用的原始化學物質。回收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增塑劑、穩定劑、著色劑等。
4、可重復使用塑料:成型後製品可以多次重復使用,且性能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廢棄後,允許被回收,並經過一定處理後,可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廢棄後,不允許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料。
不同的塑料的具體化學成分及區分方法如下:
二、一般鑒別廢塑料有以下幾個步驟:
1、看顏色;
2、看光亮度(透明料此步可去掉);
3、手感(感重量、感光滑度);
4、點燃(觀火焰顏色是否冒煙,是否含離火燃燒或根本不燃);
5、聞氣味(各種塑料味都不相同,包括阻燃劑等);
6、拉絲(CaC03多的拉絲肯定不好,增強的也拉不出絲)。
㈢ 注塑機排出的廢料如何管理
當場粉碎後回用。
讓有資質的單位回收。
㈣ 國家對塑膠廢品回收有什麼明確規定
塑膠五金回收是指回收利用的一種。將不合出廠規格的產品、破的舊的或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的物品、不符合規定的技術規范,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才可使用的產品、半成品或成品進行回收利用,從新舊物資生產資料中分離出有用物質進行物理或機械加工成為再利用製品。減少環境污染,提高物資再循環利用的行業。 塑膠五金回收中的環境教育: 一種新的社會發展模式能否在一個國家順利實施,受該國的國民價值觀、道德觀的影響很大,國民的積極參與是建立新社會發展模式的必要條件 另一方面,企業的生存依賴消費者,那麼在有經濟利益的前提下,消費者的消費取向決定了企業的生產方向,故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提高對企業環境意識的提高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因此環境教育對於德日靜脈產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加強對學校、企業、社會各個層次多渠道的教育,德國和日本為本國靜脈產業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公眾基礎,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和企業的環境意識都得到明顯提高。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要求。然而中國當前缺乏關於再生資源管理的基本法規,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業的發展在實際操作中表現為缺乏執法管理的依據,這就使得中國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相對比較落後,造成了大量的再生資源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加大了中國的資源損耗和環境治理難度。 「目前廢舊塑料回收行業很多環節都處於監管空白,很多加工塑料顆粒的企業本身就不合法,再指望這些原料被合法應用顯然不現實。目前市場上的塑料顆粒應用很廣泛,其中許多被加工成常見的超薄塑料袋。還有一些生產塑料餐盒、一次性塑料水杯、玩具、水盆等塑料製品的違規企業,使用的原料都是"毒"塑料顆粒。 」 「按國家有關規定,廢舊塑膠、塑料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但技術上有嚴格要求。此前,我也曾做過調查分析,目前市場上用於食品包裝的塑料製品,其中一些在原料來源就存在問題,有些是不符合食品包裝要求的廢料、再生料等。 」【德國】 德國在回收塑料包裝廢棄物方面的法規是全世界最為完善的,其管理態度非常明確:首先是「避免產生」,然後才是「循環使用」和「最終處理」。 1990年6月,德國政府頒布了第一部包裝廢棄物處理法規―《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法令》。它規定對不可避免的一次性塑料包裝廢棄物必須進行再利用或再循環,並強制性要求各企業承擔回收責任,但也可委託回收公司代替完成。德國雙向系統(Dual System Deutschland),簡稱DSD,也稱為綠點公司,就是根據該法令成立的專門從事廢棄物回收的公司。該公司另設了DKR股份公司負責廢舊塑料包裝的回收。1991年,德國發布《包裝條例》,規定回收塑料中的60%必須是機械性回收的,另外40%既可以機械性回收,也可以是填埋方式或能量回收方式。這一回收目標必須基於全國?圍統計,經核實後的數據報告提交國家環境部門,完成了回收義務的工商企業即可免除部分稅收。在2001年,塑料包裝回收率已達87%,大量塑料被用於製造再生製品如桶、窗、電纜和汽車架支撐件等。 在《包裝條例》中,曾推行嚴格的生活垃圾分類,其中要求消費者把塑料袋或塑料包裝材料投入黃色垃圾桶以便回收。但目前,對於塑料廢棄物的法規有所改變。2002年12月,德國最高法院頒布了最新法令:要求所有商店從2003年1月開始向顧客收取罐裝和瓶裝飲料的包裝回收押金。用於啤酒飲料類的PET塑料瓶,連食品在內的1.5公升以下的繳納0.25歐元;1.5公升以上的則需繳納兩倍的押金。商店在顧客交回包裝時將押金返還給顧客。但葡萄酒、白酒、牛奶、果汁等商品的包裝不在規定之列。 據DKR回收公司的調查顯示,89%的德國消費者贊成塑料廣泛再造;約有40%的德國人拒絕使用沒有回收價值的包裝。由此可見,該國在回收廢物方面成績出眾,相當程度上得益於廣大民眾的環保意識。 歐盟所制訂的相關法規與實際操作基本上借鑒於德國,歐盟各國還相繼制定了塑料包裝回收的具體目標。但是對塑料包裝的回收利用率,只有4個國家達標,其中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處於前列。 日本 日本是循環經濟立法最全面的國家,其目標是建立一個資源「循環型社會」。這與國內能源短缺有密切關系,有鑒於此,日本對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一直保持積極態度。 1997年日本的《容器包裝再生利用法》出台。這一法規對塑料包裝的回收利用作出了嚴格的規定:PET瓶生產商和使用PET瓶的飲料生產商都要承擔相應的回收費用;消費者也必須對垃圾實行分類且按時回收,亂扔垃圾會被罰款甚至判刑。法規甚至對PET瓶的瓶身、瓶蓋、商標、顏色等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生產商必須按要求生產,以便於回收。收集所得的塑料瓶,在工廠分類壓碎以後,再製成纖維製品以及衣架、垃圾箱等。 2001年,由日本飲料製造商和塑料瓶生產廠家共同組成的「塑料瓶循環利用促進協議會」決定,將停止生產彩色塑料瓶。因為在再循環利用時,彩色塑料瓶的混入不僅使再生製品的質量下降,且加大人工處理難度。現將透明瓶全部用標簽覆蓋即可解決紫外線照射問題。在日本,容器回收利用工作由5個政府部門―產業省、厚生省、農林水產省、財政部及環境廳組成專門的基金會來協調統管,給予容器回收一定的補貼。而日本3200多個?、井、町的容器回收工作則由日本容器包裝再生利用協會管理,到2001年,共有51家PET回收企業得到該協會的認定。塑料瓶回收的費用由三方承擔:地方行政負責1%的費用,其餘99%由飲料生產商和瓶子生產商負擔,比例各佔80%和20%。 另外,日本決定大力支持以廢塑料為主的工業垃圾發電事業。計劃到2010年,在日本全國共建150個廢塑料發電設施,使工業垃圾發電成為新能源的重要部分。 美國 美國是世界塑料生產大國,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已展開廢舊塑料回收利用的廣泛研究,從地方部門、縣到州,都制訂了限制使用和丟棄塑料製品的法規。 佛羅里達州在1988年規定,一定規格?圍內的硬包裝容器都要付ADF,即推進廢塑料處理費。又在1993年修改為使用20%廢塑料的容器或在本州內回收25%塑料容器的廠商可免ADF。 紐約州1989年開始禁止使用非生物降解蔬菜袋,對生產降解塑料的廠家給予補貼,並要求?民將可再生與不可再生垃圾分開,否則罰款500美元。 加州1991年制訂的法令要求到1995年廢塑料回收率達到25%,或做到所有容器含25%廢塑料,減少10%原料,重復使用5次;而1995年規定垃圾袋中要用30%回收塑料。 聯邦政府曾在1988年率先限用和禁用某些塑料製品,後來又取消了一些禁用令,取而代之的是制定《資源保護和回收辦法》來規?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具體規定了塑料製品回收率為65%,而65%的回收物中再生利用的比例必須達到45%。 不少全國性組織在促進廢塑料的回收工作。如:美國塑料工業協會(SPI)、塑料回收基金會(PRE)、塑料回收研究中心(CPRR)、乙烯基研究學會(SPI的一個分會)等。為便於分類,SPI曾制訂塑料製品材質符號,要求分別在容器底部標上。目前有39個州在執行該法規。此外,美國一些大型塑料生產公司也參與廢塑料回收,如阿莫科、莫比爾、波利薩、赫茨曼、阿爾科、雪弗隆和道芬娜等八家最大PS生產商成立PS回收中心,總投資為1600萬美元,回收發泡PS,再生的塑料用於製造磁帶盒、辦公室和家庭用具。 信息條形碼:4410334683315779
㈤ 廢塑料的國家規定
一、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新規定將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將嚴格禁止一些不負責任的廢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料。
2、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從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於0.025mm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於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料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包括被危險化學品、農葯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製品(如輸液器、血袋)等。
5、無符合環保要求污水治理設施的,禁止從事廢編織袋造粒、缸腳料淘洗、廢塑料退鍍(塗)、鹽鹵分揀等加工活動。
6、對廢塑料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禁止交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或個人處置。
7、禁止露天焚燒廢塑料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
二、新規定適用於在中國國內回收的廢塑料和進口的廢塑料。尤其對於進口廢料,再生行業必須切實遵守所有相關的政策,並禁止從事以下活動:
1、禁止進口未經清洗的使用過的廢塑料。
2、禁止將進口的廢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進口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將進口廢塑料委託給其他企業代為清洗。
3、禁止將進口廢塑料分揀或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廢塑料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將進口廢紙中的廢塑料,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新規定要求再生企業一旦發現屬於國家禁止進口類或者不符合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的進口廢塑料,立即向口岸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和所在地環 保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相關處理工作。
此外,還鼓勵廢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對廢塑料加工利用散戶實行集中園區化管理,集中處理廢塑料加工利用產生的廢水、廢氣 和固體廢物。
規定要求省級環保、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核查並公布合格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名單;對核查發現問題的,應當依法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只有通過監管機構檢查的再生企業才允許進口廢舊塑料。
(5)注塑材料回用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一、按再利用途徑的不同可分為:
1、再生塑料:經工廠模塑、擠塑等預先加工後,用邊角料或不合格模製品在二次加工廠再加工制備的熱塑性塑料。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廢棄的工業塑料制備的熱塑性塑料。
3、回收塑料:由經清洗和粉碎的廢棄製品製得的塑料。
4、可重復使用塑料:成型後製品可以多次重復使用,且性能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廢棄後,允許被回收,並經過一定處理後,可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廢棄後,不允許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料。
二、《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或致行業重新洗牌:
工信部公布《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明確了行業新建、已建的三大重點類型企業在廢塑料處理能力上的門檻。
該規范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還有《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業內人士稱,新的行業規范或將帶來全行業的洗牌效應。
作為環保要求門檻高的行業,該規范明確了「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熱塑性廢塑料原料並不包括受到危險化學品。
農葯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製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種工程塑料。《規范條件》出台後將利於龍頭企業投資這一領域。
因為大量小作坊既污染了環境,也不利於行業進一步發展。對整個行業而言,一批不成規模、技術勢力弱的企業將首當其沖被責令整改。預測未來我國廢塑料應用市場規模將達到逾千億元規模。
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2018年起全國試行,誰損害,誰賠償:
2017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公布從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方案》規定,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做到應賠盡賠。
在試點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礎上,此次印發的方案對部分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
一是將賠償權利人范圍從省級政府擴大到市地級政府,提高賠償工作的效率。
二是要求地方細化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具體情形,明確啟動賠償工作的標准。
三是健全磋商機制,規定了「磋商前置」程序,並明確對經磋商達成的賠償協議,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賠償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㈥ 禁塑令與塑料回收利用有什麼關系
為緩減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國辦發[2007]72號。以下簡稱「限塑令」)。「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實施以來,關於塑料袋的收費問題和替代品等問題引發了社會各界的思考與爭論。「限塑令」頒布的主要原因在於塑料袋的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但「限塑」並非「禁塑」,尤其當缺乏真正相對環保的替代品時,塑料袋的重要性仍然不可否認。如何減少塑料袋的使用與廢棄、提高資源利用率,是解決當前矛盾的關鍵所在。因此,分析「限塑令」對塑料袋回收利用的影響,可為今後制定塑料袋資源回收利用的政策走向與改善提供相關支撐。
2 「限塑令」對塑料袋回收利用的影響
2.1 我國塑料袋回收利用概況與存在的問題
「限塑令」所針對的塑料袋主要指的是PE塑料袋,回收後絕大部分被加工成再生塑料粒子和再生塑料製品。但由於目前國內的生產消費仍處於「從資源到產品,再到廢棄物」的傳統模式,使得包括塑料袋在內的大量可再利用的資源被直接當作垃圾扔棄。據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統計,我國每天塑料袋使用量高達30億個,其中僅用於買菜的塑料袋就達10億個。目前,僅北京每年廢棄的塑料袋就達23億個,產生廢舊塑料包裝垃圾14萬噸,占生活垃圾總量的3%;上海每年產生廢舊塑料包裝垃圾19萬噸,占生活垃圾總量的7%。
因此,我國廢棄塑料袋的回收具有強勁的資源優勢,在正規操作下,可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不僅可以減少資源浪費,而且有利於遏制垃圾泛濫、減少「白色」污染。
然而,當前我國廢塑料袋回收利用行業尚存在較多問題。主要有:
(1)由於原生塑料袋生產廠家大都規模較小且非正規,所生產的塑料袋往往品質參差不齊、回收難度大、回收利用價值有限,收購價格較低,因此在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置等各環節都沒有相關的回收分揀程序,僅有少量廢品收購者可回收到品質較好的塑料袋。因此,原生塑料袋的質量是限制其回收價格與阻礙回收利用的重要因素。
(2)當前我國塑料袋回收再利用行業屬於在夾縫中生存的行業。雖然其對於資源環境,乃至國家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其同時也存在特殊性:企業規模普遍較小,有相當一部分為作坊式再生加工點。由於此類加工點大都先天不足,工藝、設備簡單,處於自發、落後的狀態,因而極易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2.2 「限塑令」對於塑料袋回收利用的作用
針對國內塑料袋回收利用存在的問題,「限塑令」的有效實施將對塑料袋回收利用起到積極的作用。
(1)對於塑料袋質量,「限塑令」明確規定「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這將對提高塑料袋的質量起到非常顯著的作用,而厚度的增加也將導致塑料袋成本與價格的上漲,從而會刺激塑料袋回收利用的經濟效益上漲。塑料購物袋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出台,對塑料袋製品行業的沖擊影響力很大,以前塑料袋上均無產地、生產企業等標識,但新標准要求在塑料購物袋錶面須明確標識生產企業廠名、廠址、所使用原料等生產信息,以便執法部門監管。根據「限塑令」的要求,許多不能達標的企業將會被淘汰,促進了塑料袋質量的提高,進而利於塑料袋的回收利用。
(2)對於塑料袋的使用,「限塑令」要求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經濟杠桿在其中的作用非常明顯:有償使用不僅能夠有效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而且能使附著於塑料袋上的經濟價值顯性化,同時對於提高塑料袋回收價格、促進其回收利用起到一定的推進作用。
(3)「限塑令」對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做出了明確要求,對環衛部門、環保部門、科技部門,以及財政、稅務部門等也都提出了具體要求。隨著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與處理的推行、塑料袋相關回收網點的建立健全、回收企業的發展,以及相關規范、標准和政策等的出台與實施、全過程管理體系的完善,都將激勵並促進塑料袋的回收利用。
綜上所述,可以預見,隨著「限塑令」實施盲區的縮小與掃除,當不合格塑料袋逐漸退出市場時,原生塑料袋質量障礙也將隨之消失;同時伴隨價格杠桿下塑料袋負外部性內部化及塑料袋價值的升高,廢棄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價值也會上升;加之塑料袋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塑料袋回收利用率將得到較大提升。
3 「限塑令」實施後塑料袋回收利用的現狀
盡管從長期來看,「限塑令」對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將具有較好的引導與促進作用,但就本文作者目前所做的調研結果來看,情況並不樂觀。本文選取了上海市楊浦區的三個居民小區,即東方家園(國順路128弄)、仁和苑(政通路240號)和國權後路25弄小區(以下依次用A區、B區、 C區代替),分別於2008年3月和10月,即「限塑令」實施前後,對居民小區生活垃圾中的塑料袋各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分揀調研。結果表明,「限塑令」的短期實施對塑料袋回收利用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3.1 塑料袋質量仍然參差不齊,品質較差者眾多,不利於回收利用
(1)「限塑令」實施後,居民生活垃圾中的超市購物塑料袋大幅減少,其中減幅最小的C區也達10.24%;相比之下,無標識塑料袋消費不降反升,且絕大多數為「限塑令」所禁止的超薄塑料袋,B區的升幅最大,達20.15%。「限塑令」實施前後三個小區塑料袋丟棄情況如圖1所示。
圖1 「限塑令」實施前後廢棄塑料袋組成情況
(2)對於「限塑令」所規定的厚度0.025mm以上的塑料袋,實施前後三個小區的消費量均有上升,但總體上升並不顯著,尤其是A、B兩個小區。相比之下, C小區的影響較大,厚度0.025mm以上塑料袋的消費量在「限塑令」實施之後有了明顯的增長,但是較厚塑料袋占所有塑料袋的比例仍然很低,僅為8.54%。「限塑令」實施前後三個小區生活垃圾中厚塑料袋廢棄的情況如圖2所示。
圖2 「限塑令」前後厚塑料袋廢棄情況對比
調研結果說明,「限塑令」的短期實施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提高塑料袋質量的效果,因而對塑料袋回收利用的促進作用也較為有限。
3.2 無標識塑料袋用作垃圾袋的比例顯著上升基於我國城鎮居民逐漸形成的垃圾袋裝習慣,廢棄塑料袋用作垃圾袋也可認為是再利用的一種形式。調研顯示,實施「限塑令」後,較小、品質較差的無標識塑料袋用作垃圾袋的比例顯著上升(如圖3所示)。「限塑令」實施前,A區的生活垃圾中,廢棄的無標識塑料袋被用作垃圾袋的平均利用率僅為7.95%,「限塑令」後增加到16.60%;C區的上升幅度較其他兩個小區略為平緩,但變化也較明顯。其中主要原因在於「限塑令」實施後,超市、商場的塑料袋大都實行了有償使用,居民對此類塑料袋的消費量大幅下降,較大程度上縮減了居民免費垃圾袋的來源,從而在生活垃圾袋裝習慣的作用下,原本被直接廢棄的無標識塑料袋也被列入了垃圾袋的范疇。因此,從這一角度看,「限塑令」對較小、品質較差的塑料袋重復利用率的提升具有一定促進作用。
圖3 無標識塑料袋用作垃圾袋比例
3.3 超市塑料袋重復利用率上升
調研數據顯示,「限塑令」實施後,三個小區居民的超市塑料袋廢棄率均呈現大幅下降(如圖4所示),尤其是B區,降幅達23.65%。分析其中原因,一方面是在經濟杠桿作用下,超市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量有了大幅減少;另一方面,與「限塑令」後超市塑料購物袋的重復利用率上升有關。
圖4 超市塑料購物袋的廢棄情況
在「限塑令」實施時間尚且較短的情況下,居民對於塑料袋的需求量仍然很大。「限塑令」實施前,免費塑料袋較好地滿足了居民的需求;「限塑令」實施後,則分化為各類環保購物袋、重復使用原有塑料袋和購買新的塑料袋三種途徑。環保購物袋的使用雖然有所上升,但總體而言十分有限;而新塑料袋購買量也大幅減少。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統計,「限塑令」實施一個月後,全國超市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量,總體減少了70%~ 80%。因此,重復使用已有的質量較好的超市塑料購物袋,已成為居民解決塑料袋需求的非常重要的途徑之一。從這一角度看,「限塑令」促進了超市塑料袋的重復利用。 3.4 垃圾散裝程度有所上升,將對塑料袋回收利用產生一定影響
目前我國城鎮居民的生活垃圾投放方式以袋裝化為主要形式,「限塑令」實施後,生活垃圾散裝投放程度較實施前有所增加。調研顯示:C區在「限塑令」實施前,幾乎沒有散裝垃圾,而之後每桶垃圾中的散裝垃圾約達20%;A區在實施「限塑令」前、後的散裝垃圾量則從15%~20%上升到20%~30%。考慮到垃圾對塑料袋的污染,及被污染塑料袋在再利用過程中「脫臟」環節的成本與負擔的上升等情況,可以認為「限塑令」實施所導致的垃圾散投現象的上升對塑料袋回收利用將產生一定影響,但具體影響如何尚有待進一步調查研究。
4 結語
「限塑令」觸及塑料袋的生產、銷售、使用以及回收利用等全過程,如果得到有效實施,將對塑料袋的回收利用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但是就短期而言,影響較為有限,主要表現為短期內廢棄塑料袋的質量並沒有得到明顯提升;但「限塑令」的短期實施使得無標識塑料袋被用作垃圾袋的比例顯著上升,超市塑料購物袋的重復利用率也有所提高。
為了達到「限塑令」的預期效果,促進我國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從根本上解決塑料袋污染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繼續深入推廣「限塑令」,尤其需要突破對菜場、小商店、商鋪和攤販等的實施瓶頸,全面推行「限塑令」,普遍提高塑料袋的質量。
(2)建立健全居民塑料袋回收利用體系。建立社區機制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塑料袋回收利用體系;將塑料袋的再生利用前端化,在未進入混合垃圾之前的物流鏈的所有環節,包括源頭管理、銷售流通、回收利用等,考慮其再生利用,盡量將過程中的負外部性內部化,提高回收利用水平和效率。
(3)建立塑料袋回收利用的保障機制。可以建立社區參與機制,降低塑料袋的回收成本和廢棄污染,促進塑料袋再利用。對於生產、銷售環節,可以建立許可證管理制度,貫徹落實關於禁止生產超薄塑料袋的內容。另外,為激發各類社會主體的環境責任,可在明確相關責任者的責任義務的基礎上,建立產品責任制度,開征塑料袋特種費用,以法規等形式確定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回收利用的義務。同時,還需相應的政府扶持經濟激勵機制,通過「獎、補、返、讓」等方式,激勵社會各方加強對塑料袋的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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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准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實施監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後,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
第七條 物流控制是生產管理的先決條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產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產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關繫到生產是否順暢、物料浪費嚴重與否、生產成本的高低。
第八條 物流機構包含各車間成品倉庫、材料倉庫、工具倉庫以及公司車隊。成品倉庫是成品的儲存機構,負責成品的收發、儲存;材料倉庫是原材料的儲存機構,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儲存;工具倉庫是工具、模具儲存機構,負責工具、模具的收發、儲存、保養;車隊是公司的運輸機構,負責公司所有運輸事務。
第九條 生產部門在接到有物料入庫通知後,即通知物料檢驗人對物料進行品質檢驗。檢驗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檢驗人簽名開具物資入庫單,然後入庫。檢驗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檢驗人開具退貨通知單,並通知外協人員或公司采購人員將不合格物料運回原單位。
第十條 倉庫憑物料檢驗人開具的物資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倉管員要做好物資入庫帳,並將入庫物資放到倉庫相應的位置,擺放整齊。
第十一條 倉管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後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工作;倉庫的物資要和帳目相符,每月進行一次盤點,並將結果上報主管會計。生產部門負責人不定期對物資盤點抽查,抽查結果作為倉管員的考核依據。
第十二條 車間或其他人員領取物資必須出具領料單。領料單各欄要填寫清楚,領取生產材料由車間開單;領取工具、模具以及辦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後方可領取。
第十三條 倉管員接到領料單核實後,庫存充足的立即發放並做好物資出庫帳;庫存不足的將倉庫現有物資全額發放,並通知領料人重開領料單,按實際發放數量填寫。
第十四條 車間或其他人員將物料領回後應即做好物料標示,放置在指定區域並擺放整齊。
第十五條 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將成品送到成品倉庫入庫。
第十六條 成品倉庫倉管員在入庫人員出具成品入庫單後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帳。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下方可接收無成品入庫單的產品。
第十七條 產品出貨要開具產品出庫單,一聯存根,二聯交客戶或業務主辦人;三聯交會計,並做好產品出庫帳。
第十八條 短途運輸的可以安排公司車隊送貨,需要長途運輸的安排托運,將產品運至客戶規定交貨地點交貨。
第十九條 車隊將產品送到客戶指定交貨地點後,將產品出庫單交客戶驗貨。等客戶驗貨人員驗定無誤後請收貨人員出具產品驗收入庫單。客戶出具的產品驗收入庫單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
生產過程管理
第二十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生產控制的重點,是保證生產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資源損耗的必要措施。生產過程管理是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法進行生產管理,合理利用生產資源,合理調配生產人員,保證及時生產的先進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第二十二條 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後要仔細分析訂單,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第二十四條 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客戶要求後,應立即通知准備生產資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並編排生產計劃。
第二十五條 生產部門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源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人員立即投入生產。
第二十六條 車間主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日報表》,記錄當天實際完成的生產任務,以書面形式向廠長匯報。
第二十七條 產品經檢驗合格後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及時組織發貨。
第二十八條 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廠長反映。
第二十九條 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期的都要及時向廠長反映,並採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 生產部門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組織員工學習相關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生產部門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
第三十二條 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如果發明的新生產工藝確實對節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給予獎勵。
品質管理
第三十三條 品質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品質就是企業的生命力,品質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控制、全面實施。
第三十四條 公司品質管理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生產品質管理適用於公司全體生產員工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其他員工。
第三十五條 生產品質管理的關鍵在於做好質量變異預防,防止偶發性質量變異,逐步改善常發性質量變異。
第三十六條 產品生產前生產管理員必須對物料進行抽查,杜絕材料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管理員要加強品質巡查,排除員工操作方法不當、機器設備運轉不良、物流紊亂等因素影響品質變異。
第三十八條 生產過程中如果產生品質變異,生產管理員要及時通知品質管理人員,如果可能影響到產品交期的,要及時通知廠長。
第三十九條 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第四十條 生產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要求進行作業,嚴格遵守相關機器、模具等的操作規程。
第四十一條 生產車間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質量要求生產,生產過程中品質管理員發現有任何品質異常必須停產的,生產車間必須馬上停產,待品質管理員通知可以恢復生產後方可生產。
第四十二條 生產車間成品入庫必須憑成品檢驗人員出具的產品入庫單方可辦理,無產品入庫單的產品堅決不能入庫。
生產資源管理
第四十三條 生產資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產資源的保證,是公司每個員工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資源管理遵循誰使用誰保養、誰損壞誰賠償的基本原則,生產管理員要合理調配生產資源,使公司資源產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五條 生產資源利用情況生產部門要定期考察,對於不合理的資源分配予以及時糾正。
第四十六條 在使用的資源屬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壽命周期的,使用人員可以向車間管理員申請自然報廢或自然報損,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在使用的資源屬非自然消耗或人為損壞的,使用人員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然後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七條 在使用資源由使用人員負責保養,機器、模具的保養由專人負責並及時填寫設備保養記錄。
第四十八條 機器、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等設備生產部門要建立設備台帳。設備台帳應包括機器、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的製造商、設備功率、精度等級、製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設備狀態、設備保養資料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九條 暫不使用的生產資源由車間管理員組織負責退回倉庫,由倉庫統一管理維護,退回倉庫的資源要開具退料單,不能使用的資源也要及時退回倉庫。
㈧ 注塑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注塑車間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規范車間工作秩序,改善工作環境,提高生產效率,特製訂本條例:
一.5S現場管理
5S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
具體要求如下:
1. 每個班提前十分鍾上班,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如檢查原材料,操作工具,紙箱,產品標貼等;
2. 清除所有與當前工作無關的物品,並放到指定的相應位置;
3. 每個班做好的半成品、成品必須擺放在規定區域,並標識清楚;
4. 下班時要做好收尾工作。每個班都必須做好現場清潔和機器清潔。每個班的廢料應及時擺放到指定位置並標識清楚,晚班下班時傾倒垃圾;
5. 各類物品不許亂拿亂放,做到進出有序。拿出的物品不用時必須及時歸位並擺放整齊;
6. 調機人員換模或調機後,必須及時把機台及現場的工具清理干凈,由作業人員作好現場清潔。機器不清潔不準開機;
7. 嚴禁在注塑車間內吸煙和上班時間吃零食!違者根據《員工條例》進行處罰!
8. 保持現場清潔,並互相監督!
二.現場工作
1.員工上下班必須及時如實作好成型日報表的填寫工作,並由當班主管簽字確認;
2.在生產過程中若出現了中斷,如:修機、調機、換模、換料等工作,應在日報表上寫清事情發生時間、是何事情以及所用時間,並由處理人員簽字確認;
3.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機器的運轉情況、產品的生產情況以及在生產過程中的注意事項等均應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在生產過程中若出現各類突發情況,如產品質量發生變化、機器出現異常等,操作人員無法自行解決的,必須及時向有關主管反映,並協助其解決;
5.開機前必須對將要進行生產的產品、所用原材料、各工藝參數等進行確認。在各工藝參數均達到要求後才能開機;
6.嚴禁任意更改工藝參數;
7.嚴格遵守質量標准,並作好相關記錄。
如果產品在入庫或出庫後出現大批量報廢或返工,是由於作業人員工作疏忽或失誤造成的時,一切後果由當班作業人員、質檢、領班、主管等承擔。返工工作由直接作業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並不計算加班費,並視情況賠償損失!
8.嚴禁浪費原材料和作出任何有損於機器設備、模具、產品質量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一經發現,處以重罰;情況嚴重者以除名處理!
三.車間人員職責:
1.作業人員:①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機台,做出合格產品;
②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參照工藝調試指導合理調節工藝參數;無法自行解決的,及時向相關主管反映;
③每一批量開始生產時,主動向質檢人員交付首件。具體件數由質檢人員確定,經質檢人員確認後方可進行正常生產;
④做好產品的自檢工作,有任何突發情況不能自行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當班主管反映;
⑤每班生產過程中的加料工作;
⑥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員收尾工作未做好,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當班主管反映。若發生這種情況造成工作延誤的,一切後果由當班人員承擔;
⑦作好現場和機台的清潔工作,嚴禁浪費原材料,並相互監督!
2.輔助人員:①負責原材料的領出,回料的粉碎、配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加料工作;
②各種易耗品(如脫模劑、防銹劑等)的領出和回收,作好現場的5S管理工作,保持現場清潔;
③協助作業人員進行產品的清潔、包裝;
④在必要時替換作業人員進行機器操作!
以上條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請各位積極配合,共同努力,營造出一個高效率的良好的工作環境!
下面是另一個,請參考進行
一、總則
為保證產品質量,提高本公司的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以及員工的自身安全,盡可能的減少工傷事故。除了遵守公司的各項廠規廠紀外,注塑車間員工還應執行以下規章制度。
二、勞動紀律
1、新來的員工一定要進行上崗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注塑車間員工應服從上級合情合理安排,聽從車間主任按生產部生產計劃單生產,不得私自調換模具。
3、發現機器故障和模具損壞等一切情況要立即停機報車間主任或車間代班處理,不準私自拆除修理。
4、公司下發的工具及其他用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不得私拿公物。
5、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內,集中精力,認真按規程操作,不能看報、打磕睡,機器運轉時不得離開崗位串崗、閑聊,嚴禁坐到機台上。
6、車間的工具及物品應按指定位置擺放,不得隨意的亂丟亂放。
7、交接班,要對機台、所屬區域進行衛生清掃,工具、物品按區域擺放好,對每台機器所生產的合格品及不合格品區分開,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8、每次注塑車間放假時,注塑車間操作工必須打掃車間機台衛生、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後方可下班。
9、全體員工應同心協力,發揚團隊協作精神。
三、質量管理規定
1、在生產前,車間主任或主管應核對生產通知單上的產品名稱、材料、顏色、產品尺寸以及模具型號。
2、產品注制正常後首模要和圖紙進行首件自檢確認,車間巡檢在生產正常後,拿首模與技術部下發的工藝檢驗卡量尺寸並做好相關參數記錄。
3、產品注制過程中,每隔1小時要進行一次自檢確認,發現有不合格品立即報車間主管或巡檢,把發現的不合格品隔離分開、裝袋。白夜班每隔1小時對生產的產品認真確認合格後裝袋。
4、產品自檢確認項目:水花過大、缺料、塑料穿孔、注塑不飽滿、熔接痕、飛邊、安裝孔堵塞、油印、顏色不一致、白色產品有斑點、產品變形、飛邊或毛刺產品缺陷等。
5、每批註制完成的產品交由車間巡檢或車間主管確認合格後,方可入庫。
6、每批註制完成後的料桿及料塊要進行粉碎後放到規定區域。粉料員工工作完成以後應協助巡檢做好車間其他工作。
四、機器、模具保養
1、操作工負責對自己所操作的注塑機的潤滑系統進行檢查及保養,如發現有漏油、油路不通或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向車間主任或主管報告。
2、車間主任或主管應每隔一個星期對注塑機設備的重要部件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3、模具工和操作工要對換模與停機過長後的模具必須認真噴上模具防銹劑。
五、獎罰規定
1、公司依據注塑車間員工當月各項工作表現,每班評選1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獎勵人民幣50-200元,同時作為年底評選公司級優秀員工依據之一。
2、違反本規定「勞動紀律」條款,依據情節處罰20-100元。
3、違反本規定「質量管理規定」條款,依據情節處罰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