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警察要老百姓協助調查,噴了辣椒水強制帶走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嗎
不合法,帶走的是犯事的人
⑵ 警察噴辣椒水到行人怎麼辦
警察在使用一般在以下幾類情形下,可以使用辣椒水。如果你認為警察存在違法違規使用辣椒水的,則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甚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是在日常接處警工作中或是其它場合,遇有襲擊人民警察的;
2、是常見治安糾紛中不聽勸阻,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進行人身攻擊,或雙方互毆不聽勸阻、無法制止,並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可以考慮使用辣椒水進行制止;
3、是武瘋類精神病人及醉酒鬧事不聽勸阻,情緒失控的,可以考慮使用辣椒水;
4、是人民警察法第七條規定的,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一是結伙斗毆、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它流氓活動的;二是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是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四是強行沖越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設置的警械線的;
5、是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
6、是襲擊人民警察的;
7、是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它行為,需要當場制止的;
8、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它情形),可依據規定及現場實際情況酌情考慮使用辣椒水。
⑶ 無故被警察噴辣椒水後踢了警察一腳
本來你老公被警察無故噴辣椒水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根據傷情申請國家賠償。
但是你老公後續的行為,踢警察,砸警車。一系列行為處理方式過激。等於是自動放棄了本該擁有的法律武器。從主動變為了被動。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本罪主觀上限於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加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犯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害公務如果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你現在可以看手中的拘留通知,如果是治安拘留,則到期會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則在十多天後會轉為逮捕,後按刑事訴訟程序辦理,直到審判,執行,服刑完畢後才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建議你委託律師爭取輕判。
⑷ 物業保安用辣椒水噴人違法嗎
這種行為違法。你可以投訴或者報警。
保安在執勤的時候是不可以使用這種傷害性質的物品的。如果造成輕傷,需要負刑事責任
他們應該是物業請來的野保安,不是正經保安公司的,否則不會干出來這種事情
⑸ 交警與男子起沖突 推翻老太太狂噴辣椒水結果怎麼處理
警察不是說了嗎,執行公務的合理行為。MD,我要說的都是敏感詞。。。。。。。。。。。
⑹ 無辜被派出所噴辣椒水了怎麼辦
你好 對於不文明執法,濫用警械應該,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投訴。
⑺ 警用辣椒水怎麼處理
警用辣椒水」主要是以辣椒水、沼氣等配製而成的,沒有任何的副作用,噴過後只要用水清洗就沒事了 切勿用手擦眼、鼻。可用清水反復清洗(加入2%的蘇打,效果會更好)即可緩解並借除。如不及時清洗則會造成皮膚灼傷,造成灼傷的需塗擦護膚品及防感染葯物或就醫診治。
⑻ 警察拿辣椒水噴人是不是犯法
警察拿辣椒水噴人分情況,辣椒水屬於警械的一種,如果是針對正在受訊的嫌疑人,就涉嫌刑訊逼供。而如果正在制止犯罪,則是正常的執法行為,是不犯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七條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1、結伙斗毆、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2、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的;
3、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
4、強行沖越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設置的警戒線的;
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
6、襲擊人民警察的;
7、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需要當場制止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為限度;當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制止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8)警察對物業噴辣椒水處理結果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十四條 人民警察違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到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員,由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無辜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由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⑼ 公安機關在哪種情況下使用辣椒水
警用辣椒水又稱警察催淚噴射器,在無嚴重治安危害、治安對象一時無法控制的情況下使用,能迅速控制局面。噴到臉上或皮膚上,可立即使人涕淚交流,皮膚瘙癢不止,喪失攻擊能力,能為制服、抓捕暴徒和犯罪嫌疑人創造條件,同時也用於民警自身防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規定:
第二條 人民警察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可以採取強制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
第七條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結伙斗毆、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二)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
(四)強行沖越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設置的警戒線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
(六)襲擊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需要當場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為限度;當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制止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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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濟南:十餘人酒後飯店鬧事民警用辣椒水制服
齊魯網9月28日訊據山東廣播電視台齊魯頻道《每日新聞》報道,昨天下午濟南有市民報警稱,在萬壽路和宜興路的交叉口,有人在飯店裡打起來了,接到報警的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沒想到這伙人借著酒勁竟然跟民警動起了手。
「剛來了兩個警察,後來對方人太多,又來了一批警察。對方十多個人,還拿著磚塊。民警沒辦法了噴了辣椒水。」現場目擊者對記者說。
民警介紹說,這伙人是從四川來濟南打工的,其中一個人因為過生日,叫來十多個人,從中午一直喝到下午,酒喝多了在飯店鬧起了事,老闆這才報了警。
十六里河派出所教導員趙益民說:「四五個人,不配合執法,想跑,民警憑借經驗認為這幾個人有作案嫌疑。」
在執法過程中,有民警被鬧事者打傷,好在沒有大礙,在經過了半個小時的努力後,警方終於把鬧事者控制住。
「將一名民警摔倒在地,把其中一名民警的警服領口撕毀,還有一名民警勃頸處受傷,我們強行把鬧事者嫌疑人帶回派出所,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十六里河派出所教導員趙益民對記者說。目前,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⑽ 警用辣椒水噴到怎麼辦
問題分析:
你好,根據你描述的情況,辣椒水,灼傷皮膚,這種情況為生物性的灼傷,雖然和物理性的灼傷過程不一樣,但是後期的處理是一樣的。
意見建議:如果水泡比較大時可以刺破,預防感染,如果比較小,就要每天清洗皮膚,很皮膚干凈,這樣損傷的部位,就不易被細菌感染了。其它的方面,就是應用外用的治療燒傷的葯膏,每天3-5次的外用。這樣的處理,好的會快點。只要是灼傷,到後期的處理,是一樣的,不要太擔心了,沒有什麼特別的。生物的灼傷一般都是1度的,不會遺留疤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