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背景介紹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plant ( GB 18918-2002 2003-07-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版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准。本標准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准值。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執行本標准。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本標准為首次發布。
② 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要考慮哪些環境因素,需要辦哪些環保手續嗎
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要考慮哪些環境因素:
一、是否符合環境規劃
二、廠址必須專位於集中給誰水源屬下游,並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生活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三、廠址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地。
四、為保證衛生要求,廠址與城鎮、工廠廠區及生活區及農村居民點保持約300m以上的距離
五、地表水、地下水、臭氣等,因城市污水處理廠造成的影響。
環保手續:
1、選址
2、建廠
3、環評
4、環保工程
5、試生產
6、三廢監測
7、項目驗收
8、排污許可證
9、正式投產
③ 環保部門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率的要求有具體文件嗎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單位mg/L表1序號基本控制項目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A標准B標准1化學需氧量(COD)5060100120①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①3懸浮物(SS)102030504動植物油135205石油類13515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1257總氮(以N計)1520--8氨氮(以N計)②5(8)8(15)25(30)-9總磷(以P計)20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11.535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0.513510色度(稀釋倍數)3030405011pH6-912糞大腸菌群數(個/L)103104104-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0℃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0℃時的控制指標。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單位mg/L表2序號項目標准值1總汞0.0012烷基汞不得檢出3總鎘0.014總鉻0.15六價鉻0.056總砷0.17總鉛0.14.1.3.2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的規定執行。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單位mg/L表3序號選擇控制項目標准值序號選擇控制項目標准值1總鎳0.0523三氯乙烯0.32總鈹0.00224四氯乙稀0.13總銀0.125苯0.14總銅0.526甲苯0.15總鋅1.027鄰—二甲苯0.46總錳2.028對—二甲苯0.47總硒0.129間—二甲苯0.48苯並(a)芘0.0000330乙苯0.49揮發酚0.531氯苯0.310總氰化物0.5321,4-二氯苯0.411硫化物1.0331,2-二氯苯1.012甲醛1.034對硝基氯苯0.513苯胺類0.5352,4-二硝基氯苯0.514總硝基化合物2.036苯酚0.315有機磷農葯(以P計)0.537間-甲酚0.116馬拉硫磷1.0382,4-二氯酚0.617樂果0.5392,4,6–三氯酚0.618對硫磷0.0540鄰苯二甲酸二丁酯0.119甲基對硫磷0.241鄰苯二甲酸二辛酯0.120五氯酚0.542丙烯腈2.021三氯甲烷0.343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計)1.022四氯化碳0.03
④ 城鎮污水處理廠怎麼建怎麼用
維拓環境 十萬伏特團隊為你解答。
前段時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分組審議省政府提交的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情況報告。會上,不少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審議意見,本報節選其中部分發言。
談月明:對已建好的污水處理廠要進行「回頭看」,對少數布局不合理的污水處理廠,要通過合並、調整等方式,防止閑置和浪費。同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力度還要加大,重點解決擴容、技改等問題,全面提升出水標准。接下來,政府還要繼續在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助推「五水共治」取得更好成效。
樓志浪:要重視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經費來源問題。一些基層地方反映,現在對污水處理收費比較難,加上不少污水處理廠建設期間本身就負債,單靠基層政府投入資金來維護、運行,財政負擔重、壓力大,要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完善面向污水排放單位、個人正常的收費機制,以保證經費來源。
趙玲:當前,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在規劃、建設、運行、管理等環節還有一些不足。實際上反映了在這項工作的落實中,上級政府與基層政府工作的銜接、部門之間的協調、政府與企業的合作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建議今後污水處理廠的整改或新建都要圍繞兩個目的:一是實現最佳效益,包括經濟效益,要講投入產出,不能不計成本,要明確建廠的目的是什麼,不是單純為完成任務,而是要在提高城鄉環境質量中發揮重要作用;二是保障可持續運行,明確政府與運營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政府要加強投入、監督與服務,解決好收費保障問題,使污水處理廠能夠正常運行,健康發展。
⑤ 急求: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標准~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環發〔2005〕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沒有嚴格執行我局2002年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以下簡稱《標准》)。有的地方甚至人為降低處理等級致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為進一步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積極改善城鎮水環境質量,現就執行《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應按《標准》中的相關規定實施分類管理
北方缺水地區應實行中水回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若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或將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市景觀用水,也應執行此標准。為防止水域發生富營養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式、半封閉水域時,應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可執行《標准》中的二級標准,並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應限期達標。
二、加強污泥和惡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設污泥和惡臭污染治理設施
必須按《標准》要求將污泥進行穩定化處理後妥善處置;若作為農用,必須達到《標准》規定的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惡臭污染物的氣體也必須達標排放。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規定配套建設惡臭處理和污泥處理設施。
三、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要求對主要水質指標進行監測,各級環保部門應確實加強監管。
四、新建和現有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應按照《標准》要求,安裝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及主要水質指標在線監測裝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⑥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規劃建設
2.1 污泥處理處置規劃應納入國家和地方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污泥回處理處置規劃應符合城鄉規答劃,並結合當地實際與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土地利用等相關專業規劃相協調。
2.2 污泥處理處置應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宜相對集中設置,鼓勵將若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集中處理處置。
2.3應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規劃污泥產生量,合理確定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規模;近期建設規模,應根據近期污水量和進水水質確定,充分發揮設施的投資和運行效益。
2.4 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和擴建時,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污泥處理必須滿足污泥處置的要求,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項目不能通過驗收;目前污泥處理設施尚未滿足處置要求的,應加快整改、建設,確保污泥安全處置。
2.5 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應統籌兼顧污泥處理處置,減少污泥產生量,節約污泥處理處置費用。對於污泥未妥善處理處置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核減城鎮污水處理廠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量。
2.6 嚴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工業廢水必須按規定在企業內進行預處理,去除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達到國家、地方或者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⑦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運行與監管
6.1 國家和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規劃、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應保障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
6.2 運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國家相關職業衛生標准和規范,保證從業人員的衛生健康;應制定相關的應急處置預案,防止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發生。
6.3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應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並定期將記錄的聯單結果上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
6.4運營單位應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並對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5年。
6.5 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對污泥土地利用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污泥土地利用單位應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污泥衍生產品土地利用後的環境質量狀況變化進行評價。污泥處理處置場所應禁止放養家畜、家禽。
6.6 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填埋場的監督和管理。填埋場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泥質、填埋場場地的水、氣、土壤等本底值及作業影響進行監測。
6.7 污泥焚燒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性質、污泥量、排放廢水、煙氣、爐渣、飛灰等進行監測。污泥綜合利用單位還需對污泥衍生產品的性質和數量進行監測和記錄。
⑧ 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問題
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問題
中國幅員廣大,自然條件及經濟發展水平相差懸殊,城鎮區域特點、產業結構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鎮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體狀況、設計用地、選用工藝等均不相同。目前,中國尚無針對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處理規模小於2萬噸/日,多集中在2000~5000噸/日)的現場排水設計規范、標准、法規等,仍然採用現行中、大規模污水處理工程的相關標准,在工程設計中發現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如下:
(1)排水體制
一般新建城市、擴建新區、新建開發區等多採用分流制,對於已建成舊區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但是,很多小城鎮尚無排水系統,雨污水均沿道路邊溝或路面排至就近水體,一些城鎮(特別是山區和貧困地區等)由於街道過於狹窄、兩側建築密集、施工復雜,無條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統,可考慮採用完全合流制排水體制。
(2)排放標准
現行排放標准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總磷、總氮、氨氮、糞大腸菌群數等均需達到要求的標准。對於一些城鎮化發展中的地區而言,建設及運營資金短缺,土地資源緊張,可考慮將其標准進行調整或放寬。
(3)處理工藝
沒有根據小城鎮特點研究和採用相適應的處理工藝,而是延用和照搬大、中型規模城市污水處理工藝及設計參數,造成工程投資和運行費用過高。
⑨ 小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環保有何政策
關於嚴格執行《城復鎮污制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環發〔2005〕110號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逐步加快。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