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是污水處理和南水北調的股票
污水處理,比如原水股份,創業環保。
南水北調為上市公司調出哪些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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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月14日消息:據有關媒體報道,南水北調工程的總體規劃報告已經進入匯總階段,預計今年年底可以全部完成,並在徵求各方面意見後上報國務院。南水北調方案可分成東、中、西三條調水線路,與長江、淮河、黃河、海河相互聯結,構成我國水資源「四橫三縱、南北調配、東西互濟」的總體格局。工程將按照「先節水後調水,先治污後通水,先環保後用水」的「三先三後」原則規劃實施;建立水價形成機制和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根據各受益地區獲得的水量,按比例分擔工程投資。南水北調工程的工期將長達數十年,其中,南水北調東線的一期、二期工程和中線的一期工程,將於2010年以前完成;經過5-10年的建設,南水北調東、中線工程將可以開始發揮效益,造福人民。據說,南水北調工程基本具備了在2002年開工建設的條件。應該說,這個世界巨型工程帶來的好處是持久的、深遠的,下面是直接受益的上市公司。
工程承包類
據測算,東中兩條線一二期工程預計投資1810-1850億元,2010年前完成。如此大的投資將在9年內完成,平均每年在200億元以上。毫無疑問,最直接受益的公司是工程承包類公司,特別是具有水利工程承包資質的大型水利施工企業。在上市公司中,葛洲壩、路橋建設、隧道股份、中鐵二局將會取得一些份額,其中,葛洲壩的機會更大些。
建築材料及工程機械類
由於南水北調工程的實施過程需要使用大量的材料,並需要使用工程機械。水利工程的材料主要有兩種:混凝土和鋼材,最主要的是混凝土。所以,這對水泥公司和建築機械類公司是利好,特別是沿南水北調線的公司,如葛洲壩、冀東水泥、獅頭股份、天水股份、徐工股份、桂柳工等公司,還有一些鋼廠也將受益。
環保類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規劃了清水廊道工程、用水保障工程及水質改善工程三大工程。其中,清水廊道工程以輸水主幹渠沿線污水零排入為目標,投資161.3億元。水保障工程以保障天津市區、山東西水東調水質為目標,投資34.7億元。水質改善工程以改善衛運河、漳衛新河、淮河幹流及洪澤湖水質為主要目標,投資36.4億元。上市公司中,環保股份、首創股份、創業環保、龍凈環保等公司將直接受益。
水用器材類
規劃通過在農業中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數、擴大節水灌溉面積,在工業方面調整水價、限制高耗水企業的發展和推行節水工藝、技術、工業廢水回用等,在城市生活方面普及節水器具和減少城市管網漏損率等措施,2010年前,在南水北調中、東線受水區投資426億元,每年可節水41億立方米,約可減少總需水量的10%左右。到2030年前再投入550億元,進一步節水約38億立方米。上市公司中,新疆天業、亞盛集團、寶碩股份、凱樂科技等公司應有較多的機會。
㈡ 我現在在政府的一個下屬污水處理廠上班,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每一年國家都有給政府撥錢,請問這是屬於事
污水處理廠隸屬於城鄉建設局,大部分屬於事業單位。隨著人事制度的改革,很多已經變更為國企。有的地方,是個人投資興建的,該類廠屬於個體或者股份公司。
㈢ 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第三章 污染防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四條 實行沿線區域分級保護制度。根據南水北調工程調水水質的要求,將沿線區域劃分為三級保護區: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
核心保護區是指輸水干線大堤或者設計洪水位淹沒線以內的區域。
重點保護區是指核心保護區向外延伸十五公里的匯水區域。
一般保護區是指除核心保護區和重點保護區以外的其他匯水區域。
第十五條 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沿線區域內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總量、需要削減的排污量以及削減時限,應當符合水污染防治規劃的要求。
超過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削減已有污染源的排污總量;在未完成削減排污總量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審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可能有重大水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
第十六條 沿線區域內的水污染物排放,應當按照《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執行。
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前款規定標准、超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標或者對調水水質產生明顯影響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間,排污單位應當限制產量和污染物排放量,並不得建設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產治理。
第十七條 沿線區域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合理規劃建設再生水截蓄導用、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工程,並配套制定和實施防污調控方案,保證調水水質。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預案,並報當地環境保護、公安、水利、漁業、安全監督等部門備案。
發生較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減輕或者消除危害。
第二節 城市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水污染防治和保證調水水質的要求,組織建設城鎮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和垃圾集中處理設施,並確保於調水前建成和投入使用。
城市舊城區改造和新區開發中的污水管網,應當按照雨污分流和污水資源化的要求進行規劃建設;已建區域應當逐步對現有污水管網進行改造或者建設截污管網,實行雨污分流。
第二十條 城鎮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產生的污水,應當全部排入城鎮污水管網;排污單位應當對產生的污水進行預處理,達標後方可排入城鎮污水管網。
未納入城鎮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排污單位,必須對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並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廠應當保證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因設施改造或者技術檢修等原因確需停止運行的,必須啟動應急預案,並向當地建設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應當提前報設區的市建設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報省建設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污水處理廠不得超標排放污水。污水處理廠處理後的污水應當達到《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污水處理廠應當進行脫氮除磷處理,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理、處置設施。
污水處理廠應當安裝進、出水水質自動監測裝置,並與全省環境監測監控系統聯網。
第二十三條 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的處理,應當通過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進行。可以進行資源化處理的,應當予以分類揀選和回收利用;屬於有毒有害物質的,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三節 工業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條 設置排污口、擴大排污口或者改變排污口位置的,應當符合水體水質標准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及削減幅度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有關部門不得批准。
核心保護區內不得設置排污口;原有的排污口應當於調水前拆除。
重點保護區內應當嚴格限制設置排污口。
第二十五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應當嚴格執行禁止與限制開發建設的產業名錄,並優先安排無污染或者污染輕的項目。
沿線區域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污染嚴重的項目。建設其他項目的,應當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以及削減幅度的要求;不符合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二十六條 核心保護區內除建設必要的水利、供水、航運和保護水源的項目外,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其他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項目;原有的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項目,應當於調水前拆除或者遷移。
第二十七條 重點保護區內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染嚴重的企業或者生產線,應當依法予以關閉、搬遷或者停止運行。
第二十八條 能夠做到達標排放但仍對調水水質產生明顯影響的造紙、酒精、化工、澱粉、印染等生產企業,應當對其排放的廢水實施資源化處理。
第二十九條 煤炭、礦山、冶煉等用水量大且易於回收使用的企業,應當建設相應的截蓄回用設施,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
第四節 面源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水體排放、傾倒生活污水、垃圾、油類、酸液、鹼液和劇毒廢渣廢液等有毒有害物質。
在核心保護區或者主要河流兩岸露天堆放、儲存固體廢物以及煤炭、石灰等易污染水體的物質的,應當採取必要的防止污染水體的措施。
第三十一條 在沿線區域內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的農葯,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一般保護區內應當逐步減少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使用量;
(二)在重點保護區內限制使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
(三)在核心保護區內禁止使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具體的政策和措施,推廣使用有機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易降解的農葯,推行精確施肥、配方施肥等科學施肥技術,鼓勵使用生物農葯和採用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
第三十二條 在核心保護區內禁止從事規模化畜禽養殖;在其他區域內從事規模化養殖的,應當建設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並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對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農用地膜等農業生產殘留物,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第三十三條 實行南四湖、東平湖湖區功能區劃制度和人工養殖總量控制制度。
根據湖區的功能分區和環境承載能力,將湖面劃分為禁止養殖區、天然捕撈區、人工養殖區以及水生植物栽培區。
人工養殖區內應當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品種和密度,鼓勵推廣使用污染物產生量少和自然水體養殖技術,限量發展並逐步取消人工投餌性魚類網箱、網圍等養殖方式,並不得使用違禁葯物。
人工養殖區應當建立必要的隔離設施,防止養殖污染其他水域。在人工養殖區以外的其他人工養殖設施,應當依法清除。
第三十四條 核心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直接向輸水干線排污的飯店、旅館或者其他旅遊、娛樂設施;已建成的,應當限期治理;經治理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拆遷或者關閉。
第三十五條 進入輸水干線的機動船舶,應當配備相應的防止污染的設備和油污、垃圾、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儲設施,並制定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在港口、碼頭、船閘等船舶集中停泊區域,應當設置與其吞吐能力或者通行能力相適應的船舶油污、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與處理設施、設備。污染物接收與處理設施、設備的建設,由港口、碼頭、船閘的經營單位負責。
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按照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實行河道底泥清淤疏浚制度。
河道底泥對調水水質產生較大影響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清淤疏浚。
㈣ 現在南水北調和海水淡化的選擇比較怎麼樣的
海水淡化和南水北來調的自成本其實都可以簡單地分為運水成本和水處理成本,不過海水淡化的主要成本是水處理,目前比較成熟的海水淡化技術成本可達4-5元/噸,最低為以色列Sorek海水淡化廠(淡水售價僅為3.6元/噸,年生產年能力約2.3億噸),未來隨著技術發展很可能還會降低,而海水從渤海灣送到北京僅100km,天津就更近了,所以運輸成本很低。南水北調的主要成本則是運輸成本(包括工程建設、運行成本、工程折舊等等),到北京、天津的成本價各種估計都在10元以上,河北將近10元,水處理成本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