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vc下水道管耐溫多少度
如果是軟的,可能只能耐50—60多度。如果是硬質的,可以耐70-90多度。
如果是改良過的,耐到100多度。
Ⅱ 無菌凈化廠房給排水管道安裝有什麼要求
食品潔凈車間,凈化車間,潔凈廠房內部給水排水工程安裝要求
1.1 一般規定
1.1.1 食品工業潔凈車間的工藝給排水系統,從設計、施工到生產運行應有可靠的驗證。
1.1.2 暴露在Ⅰ~ Ⅲ級潔凈區內的給水管道應為不銹鋼管。
1.1.3 潔凈車間內的給水排水干管應敷設在技術夾層或技術夾道內。潔凈用房內管道宜安裝。
1.1.4 管道外表面可能結露時,應採取防護措施。防結露層外表面應光滑易於清洗,並不得對潔凈用房造成污染。
1.1.5 管道穿過潔凈用房牆壁、樓板時應設套管,管道和套管之間應採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1.2 給水
1.2.1 食品潔凈車間內的給水均應符合飲用水標准,應有兩路進口,且為連續正壓系統供給。
1.2.2 潔凈用房生產用水直接進入產品,其外觀、色澤、口味和品質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與規范的規定:
1.2.3 潔凈廠房內應設有完善的洗浴及衛生設備:
1 潔凈車間內應設置足夠數量的洗手、消毒、干手設備,並應提供適當溫度的、設有可調節冷熱水的龍頭。
2 貯熱水的設備水溫不應低於 60℃;當設置循環系統時,循環水溫度應在 50℃以上。
3 車間入口處每 10~15 人宜設一套洗手、消毒設備,並應採用非手動開關,使用酸化水。
4 進入潔凈用房前設置鞋消毒池的,宜採用酸化水。
5 潔凈廠房內的給水管與衛生器具及設備的連接必須有空氣隔斷,嚴禁直接相連。
1.2.4 潔凈用房內的給水系統應根據生產、生活和消防等各項用水對水質、水溫、水壓和水量的要求分別設置獨立的系統,其管路應有顏色區別。
1.2.5 純水供水管道應採用循環供水方式,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循環附加水量為使用水量的 30%~100%。
2 干管流速為 1.5~3m/s。
3 不循環的支管長度應盡量短,其長度不大於 6 倍管徑。
4 供水干管上應設有清洗口。
5 管道系統各組成部分必須密封,不得有滲氣現象。
1.2.6 純化水制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終端凈化裝置的設置應靠近使用點。
2 儲罐和輸送系統,應有在位清洗和消毒措施,儲罐通氣口應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過濾器。
3 給水管路應採用內壁拋光的不銹鋼管或無污染的給水塑料管,需滿足食品級管材標准(含工藝管路、儲罐)。
4 制水設備、輸送管道和儲罐的材料,應無毒、耐腐蝕,管道應避免死角、盲管,純化水等生產用水應在制備、儲存和分配過程中,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對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管道,儲罐和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或滅菌。消毒應採用無毒、無殘留、無污染的消毒劑。
5 純化水在制備、儲存和分配過程中,嚴格控制系統溫度(指導值小於 22℃),避免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1.2.7 管材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潔凈用房的給水管, 應採用不銹鋼管或給水塑料管。
2 潔凈車間純水管道的管材必須滿足生產工藝要求,根據需要可選擇優質不銹鋼管或無毒給水塑料管等管材。
3 管道配件應採用與管道相應的材料。
1.2.8 對直接或間接接觸產品包裝的循環冷卻水,必須定期進行微生物檢測或控制水中殘留量。
1.2.9 純水和冷卻水管道應預留清洗口,制水管路應以顏色區分。
1.2.10 潔凈廠房周圍應設置灑水設施。
1.3 排水
1.3.1 潔凈用房的排水系統應根據工藝設備排出的廢水性質、濃度和水量等特點確定。有害廢水經廢水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准後排出。
1.3.2 生產車間地面應有 1%~2%的排水坡度坡向地漏或排水溝。潔凈用房內的排水設備以及與重力回水管道相連接的設備,必須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設高度大於 50mm 的水封裝置。
1.3.3 潔凈用房內的衛生器具和裝置的污水透氣系統應獨立裝置。
Ⅲ 生活給排水管道使用溫度標准
使用溫度范圍:小於40℃
GB/T 13663-2000 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
本標准規定了用聚乙烯樹脂為主要原料的材料,經擠出成型的給水用聚乙烯管材(以下簡稱「管材」)的產品規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本標准還規定了原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分類體系。本標准適用於用PE 63、PE 80和PE 100材料(見4.1)製造的給水用管材。管材公稱壓力為0.32MPa~1.6MPa,公稱外徑為16mm~1000mm。本標准規定的管材適用於溫度不超過40℃,一般用途的壓力輸水,以及飲用水的輸送。
Ⅳ 城市排水管道許排入的污水溫度規定不大於多少攝氏度
40攝氏度。
Ⅳ 排入城市排水管道的污水水溫不高於多少
排入城市管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水溫不高於40度;
不腐蝕管道,PH為6—10;
不阻塞管道;
不致產生易燃、爆炸和有毒氣體;
不傷害養護工作人員;
不影響污水的利用、處理和排放;
對傷寒、痢疾、炭疽、結核、肝炎等病原體,必須嚴格消毒滅除;
放射性物質,應嚴格按照《放射性防護規定》執行。
Ⅵ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GB/T 31962-2015)是國家標准,適用於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的排水水質。
本標准規定了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水質、取樣與監測要求,適用於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和個人的排水安全管理。
本標准根據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程度,將控制項目限值分為A、B、C三個等級。其中,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再生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A級標准;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二級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B級標准;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一級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C級標准。
若下水道末端無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污染物排放須根據其最終去向執行國家和地方現行污染物排放標准,且應符合C級的規定。
排水戶外排污水水質若無法滿足本標准相應限值要求,須對污水進行預處理,不得用稀釋法降低濃度後排入城鎮下水道。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GB/T 6920-1986水質 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T 7466-1987水質 總鉻的測定
GB/T 7467-1987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質 總汞的測定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法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質 鎘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質 鋅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質 銅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質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質 銨的測定納氏試劑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7485-1987水質 總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測定
GB/T 7488-1987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釋與接種法的測定
GB/T 7490-1987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蒸餾後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質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測定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輻射防護規定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T 11889-1989水質;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質 苯系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1893-1989水質 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實施
GB/T 11899-1989水質 硫酸鹽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質硒的測定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GB/T 11903-1989水質色度的測定
GB/T 11906-1989水質錳的測定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質鎳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質鐵、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質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13192-1991水質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3194-1991水質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3195-1991水質水溫的測定 溫度計或顛倒溫度計測定法
GB/T 13196-1991水質硫酸鹽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質陰離子洗滌劑的測定 電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質硒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質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體的測定 體積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測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測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測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九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