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廢水排放口總磷0點多正常嗎
正常。在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標准中,出水總磷應≤0.5mg/L。為達到此排放標准,在生物脫氮工藝後要增加除磷,廢水排放口總磷0點多正常。
② 城市污水處理的排放標準是什麼
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准中A標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二級標准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時執行;
三級標准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如果地區有更嚴格的標准,應該執行地方標准!
(註:GB3838是《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內容比較煩瑣,如果樓主還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添加問題補充,以便詳細為你解答。
回答補充:城市污水當然必須由城市管網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中規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區域也就是上面所說到的那幾類區域了。
收費沒有嚴格的標准,要根據各地各廠實際的電費、葯劑費、大修費、維護費、工資福利費、管理費、處理效率以及其他費用來衡定,一般1~10萬m3/d規模的二級處理廠收費標准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更多資料可登錄www.ep360.cn查看。不過一般在引用和計算中可以估算為0.5元每立方米。
濾池的主要作用是過濾懸浮物,但是在濾池也有脫氮除磷作用時,也能夠起到脫氮和除磷的作用
易凈水網為你解答
③ 含磷廢水怎麼處理
含磷廢水的四種處理方法: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化學沉澱法及膜分離方法。
1、吸附法
吸附法除磷的作用機理:在廢水吸附除磷過程中,主要關注於正磷酸鹽。受磷酸的電離平衡制約,正磷酸鹽在水體中電離,同時生成H3P04、H2P04、HP04和P04。吸附除磷的實際過程既包括物理吸附,又包括化學吸附。
2、離子交換法。
該方法是利用強鹼性陰離子交換樹脂,與廢水中的磷酸根陰離子進行交換反應,將磷酸根陰離子置換到交換劑上予以除去的方法。離子交換樹脂脫除P4O3的交換容量比較穩定,其再生後交換容量也比較穩定。但離子交換樹脂的價格較高,樹脂再生時需用酸、鹼或食鹽,運行費用較高
3、化學沉澱法
化學法即投加除磷劑,投加除磷劑後,污水中進行的不僅是沉析反應,同時還發生著化學絮凝作用,即形成的細小的非溶解狀的固體物互相粘結成較大形狀的絮凝體,通過固液分離,得到凈化的污水和固液濃縮物(化學污泥),達到化學除磷的目的。
4、膜分離方法。
液膜分離法是一種新型的、類似溶劑萃取的膜分離技術。液膜法通常是將按一定比例配製的有機溶劑(有機相)同膜內試劑混合製成乳液微滴,微滴表面形成一層極薄的(l~10μm)液膜,膜內為內相試劑。
在混合柱內,將此表面積極大的乳液微滴與廢水接觸,水中待除的金屬離子便通過選擇性滲透、萃取、吸附等穿過液膜,進入內相試劑進行化學反應,廢水中的金屬離子因而得到分離去除。
(3)廢水除磷後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含磷廢水的危害:磷化工在加工生產中都要產生大量的含有磷、氟、硫、氯、砷、鹼、鈾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黃磷生產中要產生黃磷污水,其黃磷污水中含有50~390 mg/L濃度的黃磷,黃磷是一種劇毒物質,進入人體對肝臟等器官危害極大。
長期飲用含磷的水可使人的骨質疏鬆,發生下頜骨壞死等病變。黃磷污水中還含有68~270 mg/L的氟化物,經過處理後可降至15~40 mg/L,但仍高於國家規定的10 mg/L的排放標准。
④ 污水處理國家標准都有哪些
比較常用的水處理標准如下:
一、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四、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DB11/307—2013(北京地標)
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18920—2002
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18921—2002
七、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八、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九、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十、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十一、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十二、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十三、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十四、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十五、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十六、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877—2011
⑤ 牛蛙養殖廢水排放標准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牛蛙養殖廠廢水處理工程項目中排水量一般不會太大,排放廢水一般是牛蛙產生的糞便沖洗水、投喂的餌料殘渣以及一些抗生素葯物殘渣等,由於葯物及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導致牛蛙養殖場產生的廢水可生化性下降,處理起來難度增加,廢水主要污染物為COD,還帶有一定的氨氮和磷。採取「預處理+生物脫氮除磷」的方式來對牛蛙養殖場產生的廢水進行處理。預處理可選用格柵、隔渣、混凝沉澱等工藝,攔截水中的顆粒懸浮物或膠體有機物,一是減輕後續生化有機負荷,二能大幅降低水中的有機污染物質;生物脫氮除磷是一種經典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方式,對COD、氨氮、總磷均有去除效果,處理出水穩定,投資資金低、運行成本省。
⑥ 污水三級排放標准總磷多少
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總磷
一級標准:A標准:1.0mg/l
B標准 1.5mg/l
二級標准:3.0mg/l
三級標准:5.0mg/l
磷酸鹽排放標准如下:
一級標准:0.5mg/l
二級標准:1.0mg/l
無三級標准。
⑦ 污水三級處理
親~您好,
三級處理各個單元處理過程如下:
除磷 最有效和實用的除磷方法是化學沉澱法,即投加石灰或鋁鹽、鐵鹽形成難溶性的磷酸鹽沉澱。石灰與廢水中的磷酸根離子發生如下反應而形成難溶的羥基磷灰石沉澱:
3HPO3-+5Ca2++4OH-=Ca5(OH)(PO4)3↓+3H2O為了保證投加石灰的沉澱除磷效果,必須將pH值提高到9.5~11.5。
鋁鹽和磷酸根反應生成的磷酸鋁在pH值為 6時沉澱效果最好,鐵鹽和磷酸根反應生成的磷酸鐵在PH值為4時沉澱效果最好。為了確定金屬鹽的准確投量,須對待處理的污水進行小型試驗。
除氮 生物硝化-反硝化法:是需氧生物處理過程和厭氧生物處理過程串聯工作的系統。污水中的含氮有機物首先經需氧生物處理轉化為硝酸鹽,隨後再經厭氧生物處理將硝酸鹽還原為氮氣析出而被去除。有多種處理流程,如三級串聯的活性污泥法處理系統,其中第一級用於氧化碳水化合物,第二級用於氧化含氮有機物,而第三級是使第二級產生的硝酸鹽在厭氧條件下還原析出氮氣。在所有的處理流程中,都是向厭氧系統中投加一些補充的需氧源(如甲醇),以使反硝化所需的反應時間縮短而切合實用。
物理-化學法:有三種方法,即吹脫法、折點氯化法和選擇性離子交換法。①吹脫法:使污水的銨離子在高pH值的條件下大部轉變成氨氣:
NH4++OH-=NH3↑+H2O
在溫度25℃和pH值為7、9、11的條件下,溶液中NH4+與NH3的分配比分別為180、1.8和0.018,因此吹脫法除氮最適宜的pH值在11左右。將污水調到這樣高的pH值以後送入吹脫塔中,自上而下噴灑流動,與向上流動的空氣逆流接觸而將氨氣吹出。吹脫法的除氮效率主要受到溫度的影響。如在氣溫為20℃和10℃時,除氮率分別為95%和75%。②折點氯化法:見水的消毒。③選擇性離子交換法:是以沸石(特別是斜發沸石)對銨離子比對鈣、鎂和鈉等離子有優先交換吸附的性能為基礎來去除氨氮的。將斜發沸石破碎篩分成20~50目的顆粒,填裝於濾池中。廢水大約以每小時10倍濾床體積的濾速流經沸石濾池。大約流過200倍濾床體積的正常濃度的城市污水以後,濾出水中會出現氨氮。此時便需要用濃食鹽水溶液對沸石濾床進行再生。用過的濃食鹽溶液可通過吹脫等方法脫氨,然後重復使用。
除有機物 活性炭能有效地除去二級處理出水中的大部分有機污染物。一些三級處理廠的粉末活性炭接觸吸附裝置(或粒狀活性炭過濾吸附裝置)去除化學需氧量(COD)和總有機碳(TOC)的代表性的效率為70~80%,每公斤活性炭吸附容量為0.25~0.87公斤COD,具體吸附容量是由進水的有機物濃度和所要求的出水有機物濃度決定的。在任何情況下,活性炭的實際吸附容量比按吸附等溫線試驗測定的吸附容量大得多。這主要是在活性炭上還有生物吸附和氧化作用所致(見廢水活性炭處理法)。
臭氧氧化法和活性炭吸附法配合使用,往往能更有效地去除有機物並可延長活性炭的使用壽命。臭氧能將有機物氧化降解,減輕活性炭的負荷,還能將一些難以生物降解的大分子有機物分解為易於生物降解的小分子有機物,而便於被活性炭吸附和生物降解。臭氧氧化的廢水流經活性炭濾池時因含有較多的氧氣而會增強活性炭的生物活性,提高生物氧化能力。
除無機物 有三種可採用的方法:即離子交換、電滲析和反滲透。在污水三級處理中用反滲透法脫除礦物質和有機污染物最受重視。使用高效除鹽膜反滲透裝置的結果證明,總溶解性固體可去除90~95%,磷酸鹽可去除95~99%,氨氮可去除80~90%,硝酸鹽氮可去除50~85%,懸浮物可去除99~100%,總有機碳可去除90~95%。可見,反滲透法能有效地去除多種污染物。缺點是設備造價和運轉費用都高。另外,反滲透膜容易被污染物堵塞,需要清洗。有些三級處理系統是由超過濾和反滲透串聯組成的,前者主要去除有機污染物,而後者去除溶解性無機物。
除病原體 用鋁鹽和鐵鹽混凝沉澱,可去除病原體99%以上,經濾池過濾能進一步提高去除率。但是,病原體並未被殺滅,仍在污泥中存活,而用石灰在pH值大於或等於10.5的條件下混凝沉澱則能殺滅污泥中的病毒。用臭氧殺滅病毒的效果也較好。
廢水三級處理廠基建費和運行費用都很昂貴,約為相同規模二級處理廠的2~3倍,因此其發展和推廣應用受到限制,只運用於嚴重缺水的地區或城市,回收和利用經三級處理後的出水。污水三級處理與自然生態處理
我國城市污水處理標准分為三級:一級處理是去除污水中的砂石、SS、油,調節PH值;二級處理是去除水中溶解性物質,使之達到排放標准;三級處理則是採用物理化學方法,去除二級處理難以處理的物質,使之達到未污染地表水的標准。污水三級處理一般由各城市自行掌握,重點放在除磷脫氮方面,目前尚無明確指標要求。
近年來,新興的自然生態處理法以其成熟的工藝、低廉的成本、良好的環境治理效應迅速獲得了決策者的關注。這類方法的思路是,將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地上,通過土壤、植物、水系統中物理、化學和生物過程,使污染物得以凈化,而營養物質和水得到再次利用的無害化與資源化處理技術。這類方法包括慢速滲慮、快速滲慮、地表漫流、人工濕地、地下滲慮等多種技術,其中尤以人工濕地技術最為成熟。該項技術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有較大規模的應用,主要是通過構建一塊人工濕地,利用自然生態圈的自我修復與水質凈化功能來處理污水。我國的多個項目如北京奧林匹克公園、深圳洪湖公園、雲南撫仙湖均採用了該項技術。
城市污水三級處理可以去除90%以上的BOD5、99%的懸浮物、50%-95%的氮、94%的磷,基本除去氮、磷等植物營養物,但其費用較高。一個三級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維護費用約為二級處理廠的2倍,一級處理廠的4倍。高昂的費用制約了三級處理流程的使用,目前城市污水處理中很少使用。
與三級處理相比,自然生態處理方法效率更高,同等處理能力下成本低廉。據中科院水生所負責人稱,「劣五類」地面水經人工濕地系統處理後,出水水質可達Ⅱ類和Ⅲ類。400平方米的面積每天可處理160-200噸水,可提供800-1000人的小區用水。其運行成本是三級處理的1/4,基建投資也僅為三級處理的1/3;此外,其副產物濕地植物也帶來可觀的經濟價值
成本是制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關鍵因素。據建設部統計,2006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僅為56%,中西部地區更低。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中,能夠正常運行的只有1/3,低負荷運行的約有1/3,還有1/3開開停停甚至根本就不運行。傳統污水處理(二級處理)成本約為0.7元/噸,而人工濕地處理技術的成本僅需0.2-0.3元/噸,競爭優勢巨大。
自然生態處理方法中各項技術在細節方面各有千秋,但都具備技術成熟、成本低廉的特點。因此,在現行城市污水處理中,在一定地價范圍內,自然生態處理比三級處理更具推廣的可能性。
⑧ 污水一級二級三級排放標准
污水一級二級三級排放標准如下:
1、排入GB3838三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3838中五、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六條
防治水污染應當按流域或者按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國務院批准。
前款規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市、縣人民政府編制,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縣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編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經批準的水污染防治規劃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訂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依法批準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水污染防治規劃。
污水處理的流程是什麼
1、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2、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3、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