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坑防護施工方案
基坑防護施工方案該如何制定?為了讓大家有所參考,下面搜集了基坑防護施工方案,歡迎參考!
一、工程概況
1、本工程位於杭州市***。場地東臨**路,南臨**路。西臨****大廈,北面是近***。場區東面緊臨*興路,擬建辦公、商業樓,其中1#樓16層,建築高度為56.65米,結構類型為鋼框架—鋼筋混凝土核心筒結構。2#樓12層,建築高度43.75米,結構類型為框架剪力牆結構。3#樓三層,建築高度12.3米,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地下室二層(局部三層),平面形狀南寬北窄不太規則。建築物東西長約109米,南北長約80米。總建築面積48773.7㎡,地下室面積17816.7㎡,基坑面積約8465㎡,基坑延長米約395m。
2、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市****中心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勘察單位為*****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圍護結構設計單位為*****建築設計研究院,工程設計單位為****技術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 。
3、本工程「三通一平」工作已基本完成,具備施工條件。施工場地已平整,障礙物已基本清除,場區與公共道路已連通,生活、交通、通信、水、電均能滿足施工要求。
4、基坑周邊環境情況:
基坑東面為**江路,基坑圍護樁內側距離該側用地紅線約2.6~5m,***路下埋有電力管、自來水管、煤氣管、雨水管、HCTV光纜、電信光纜等管線。圍護樁中心距離該側建築物約33.1m~35.9 m。道路下管線埋深1.3m~2.5m。
基坑南面為**路,基坑距離該側用地紅線約3m, 圍護樁中心距離該側道路20m。之江路下埋設有雨水管線,埋深1.4m~2 m。
基坑西側隔一條道路與****大廈相鄰,基坑距離該側用地紅線約10.5m~11.8m,道路下埋設有雨水、污水管線。圍護樁中心距離該側建築物約31m。道路下埋設有雨水、污水管線,埋深1.4m。
基坑西北側、北側隔一條道路與近江家園相鄰,基坑距離該側用地紅線約1.5m~4.2m,道路下埋設有雨水、污水管線。圍護樁中心距離該側建築物約14.3~18.4m。道路下埋設有雨水、污水管線,埋深1.4m。
5、本工程±0.00標高相當國家高程7.65m,場地內平均高程約為8.4m、即相對標高為0.75m。地下室底板標高為-10.250 m。
整個地下室挖土深度情況如下:地下室板底挖土深度為11.85m,承台位置為11.1m~14 m;坑底土質為砂質粉土,土方開挖量約為108360m3。
二、編制依據
1、****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2、**建築技術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設計圖紙
3、****建築設計研究院提供的地下室基坑圍護設計方案
4、《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5、《建築基坑工程技術規范》(DB33/T1008-2000)
6、《建築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7、《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T-2009
8、住建部建質2009【87】文件
9、其它相關規范及規程
三、工程場地地質條件
根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報告》,擬建場地地層在本次勘探深度范圍內分為7個工程地質層,共12個工程地質亞層,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各土層結構、特徵自上而下描述如下:
1-1雜填土:灰雜色,鬆散,稍濕~濕,以碎磚、碎石、塊石、和砼塊等建築垃圾為主,含量60~80%,局部粉土,土質不均勻,結構較鬆散。層厚0.70~3.20m,全場均有分布。
2-1 砂質粉土:灰黃色,黃灰色,稍濕~濕,略具層理,局部夾粘性土條帶及半腐植物,土質均勻性差;局部粘粒含量較高,為粘質粉土。層厚1.30-5.60m,全場均有分布。
2-2砂質粉土:灰黃色、灰色、稍密,濕,略具層理;土質均勻性較差;局部粘粒含量較高,為粘質粉土。層厚4.50-10.30m,全場均有分布。
3-1 粉砂夾砂土:灰綠色,很濕~飽和,稍中密,薄層狀構造,局部呈粉細砂狀。土質均勻性較差,局部混有少量的腐植物。層厚3.60-8.00m, 全場均有分布。
3-2 砂質粉土:灰色,稍密,很濕,略具層理。土質均勻性稍差,局部混有少量粉砂及粘性土團塊,局部為粘質粉土。層厚3.40-9.10m, 全場均有分布。
4-1 淤泥質粉質粘土:灰色,流塑,飽和,薄層狀構造為主,單層厚1~2㎝,夾粉土薄層,土質均勻性一般,偶夾半碳化植物碎屑。層厚1.60-5.70m, 全場均有分布。
4-2 粉質粘土:藍灰色、綠灰色,可塑,厚層狀,多見黃褐色半點。干強度、韌性中等;土質均勻較好。層厚0.40-3.50m, 全場均有分布。
5 含砂粉質粘土:灰黃、褐黃色,可塑,厚層狀構造,粘塑性一般,下部含較多粉砂,干強度、韌性中等,土質均勻性較好。層厚1.80-6.40m, 全場均有分布。
6-1 粉細砂:灰黃色,飽和,中密,厚層狀構造。砂質較純,土質較均勻。層厚0.70-4.50m, 該層局部缺失。
6-2 礫砂:灰黃色,飽和,中密,厚層狀構造。土質均一性較差,局部為細砂;含少量圓礫。層厚0.70-3.80m, 該層局部缺失。
7-1 圓礫:灰黃色,飽和,中密,厚層狀構造。顆粒級配不均,粒間充填較多砂土和少量粘性土,膠結差。層厚1.80-7.30m, 全場均有分布。
7-2 卵石:灰黃色、灰色,中密~密實,飽和,厚層狀構造。該層土質均勻性差,局部以圓礫、礫砂為主。層厚1.60-9.40m, 全場均有分布。
據地質報告反映,對基坑工程有影響的地下水主要為上部的孔隙潛水,勘察期間測得場地地下穩定水位埋深在1.50m~2. 0m左右,據附近資料,豐水期時,地下水位接近地表。地下水屬潛水型,場地為**江古河道,受上游側向徑流補給,水量充沛,具有明顯的埋藏深、污染少、水量大的特點。主要受大氣降水、地表徑流及水網的入滲補給變化等影響。承壓水頭埋深一般19.66m;基坑挖土深度為11.1-13.4 m。對本工程基坑開挖影響不大。地下潛水、承壓水對基礎混凝土結構具弱腐蝕性能。基坑底所在土層為粉砂夾粉土,無不良地質分布情況。
四、圍護結構設計概況
1、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圍護採用鑽孔灌注樁排樁加二道鋼筋砼內支撐的圍護體系,外側設置一排Φ850三軸水泥攪拌樁止水帷幕,對電梯間挖深部位,採用70厚素噴C15混凝土處理。排樁採用Φ800@1000鑽孔灌注樁,樁間距為200㎜,樁長17.6-21.0m,混凝土強度為C25,主筋直徑為Φ22~Φ25二級鋼;二道鋼筋混凝土支撐分別設在-2.40 m和-6.50 m處,支撐梁梁高為800㎜,砼強度為C30;鑽孔灌注圍護樁,共369根;新增支撐樁31根;利用工程樁作為支撐樁22根,樁徑為Φ800,工程樁為鑽孔灌注樁。止水三軸水泥攪拌樁採用全面套打施工工藝,樁長24.0m,基坑四周連續布置。
2、基坑頂部設置貫通的300×400的地面排水溝截流,每隔20-30米設置窨井,將地表雨水、施工廢水集中沉澱後,排入城市下水管網;基坑內排水採用臨時明溝,集水坑方式,利用潛水泵定時抽水。如發生滲漏,視實際情況採取封堵或注漿措施進行止水。
五、基坑降排水措施
1、基坑外排水
待冠梁一完成,立即在基坑頂部設置貫通的300*400(H)地面排水溝截流,並每隔20~30米左右設置一個600*600*1000的`磚砌窨井,施工現場雨水、施工廢水經沉澱池沉澱後排入城市下水管網。
2、基坑地表水
基坑止水帷幕完成後,坑內地表水在粉土層,坑內降水主要依靠明集水坑和自滲井相結合的方式降水,集水井和自滲井的數量視實際情況而定,在土方開挖前一星期前設置完畢,確保開挖前水位在所挖土層1m以下。
3、施工階段雨水
粉土層挖除後至淤泥質土層已無地表水,基坑排水主要考慮天落水,基坑排水採用明溝、集水坑方式排水。離開圍護樁邊4m以外沿基坑周邊設排水溝,基坑內結合承台設1000×1000×800mm集水井,每個集水井內設一隻潛水泵,派專人負責管理,定時抽水。在基礎底板砼澆築前,及時採用級配砂石將坑底排水溝和集水井回填密實,澆築砼墊層,避免對基礎結構的施工造成影響。
六、施工部署
(一)管理體系及項目班子配置
項目經理:***
執行經理:***
生產經理:***
技術負責:***
施工員:***
質量員:***
安全員:***
資料員:***
(二)施工進度安排
整個場區沿後澆帶劃分為五個施工段,詳見施工段分段圖。總體施工順序由西向東進行。具體各階段進度安排如下:
1.三軸水泥攪拌樁進度計劃:
安排一台三軸攪拌樁機進行施工,坑外止水帷幕攪拌樁共626付,一台樁機計劃平均每天完成13.32付,47天完成。
2.鑽孔灌注圍護樁、支撐樁、鑽孔灌注工程樁進度計劃:
安排15台樁機進行施工,圍護樁共369根,支撐樁31根,工程樁375根,每台樁機平均每天完成0.83根, 60天完成。
3.土方開挖
(1)施工順序:本工程基坑土方開挖結合水平支撐布置形式擬總體上分三層開挖,每層開挖時再分段分層開挖。由於第一道水平支撐梁標高為-2.4米,埋深2.8米,第一層挖土需將土方挖至-2.4米,再將支撐部位的土方局部開挖到支撐梁底進行支撐梁施工。第一道水平支撐梁施工完成後,進行第第二、第三層土方的開挖施工。
(2)進度計劃
第一層土方開挖:20天
第二層土方開挖:35天
第三層土方開挖:40天
4.水平支撐梁
(1)施工順序;圍護樁壓頂梁在-0.40米,隨著圍護樁的施工進度同步跟進壓頂梁施工。第一道圍檁、水平支撐梁在圍護樁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第一層土方開挖後,隨著挖土的進度、順序開始圍檁、支撐梁施工。第一道圍檁、支撐梁完成後強度達到設計即進行第二層土方開挖施工。第二道圍檁、支撐梁結合土方開挖的進程進行施工。
(2)進度計劃
壓頂梁:15天
第一道圍檁、支撐梁:20天
第二道圍檁、支撐梁:30天
(三)施工機械、用電量、勞動力配置
1.土方開挖及基坑圍護機械設備計劃表
(略)
2.用電量計算
動力用電 P1=825KW
電焊機額定功率 P2=122.5KW
室內照明 P3=25KW
室外照明 P4=15KW
總用電量:
∑P1
P=1.1(K1———+K2∑P2+K3∑P3+K4∑P4)
COSφ
0.5×825
=1.1×(—————+0.5×122.5+0.8×25+1×15)
0.75
=710KVA
根據施工總用電量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選用額定容量為400kva的變壓器2台,總容量為800kva,能夠滿足總施工用電量的要求。
3.勞動力投入計劃
(略)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
1.現場條件:
本施工現場四周已建有磚砌圍牆,在南面、東面位設置二扇大門。在施工現場場地內西面設配電房,沿圍牆周邊設電纜溝敷設施工臨時用電電纜
2.平面布置:
(1)施工道路:在南大門建築物軸線17軸~20軸之間修築一條4.5米寬砼硬化道路,作為場內的主要施工通道。在樁基施工階段,場內採用建築垃圾或道渣鋪設臨時道路供車輛通行。
(2)現有磚砌圍牆拆除後改用2.5米高輕質隔牆作現場圍護。
(3)生活、施工用水從東面由市政管網接入,分兩條支路沿場區四周布置,總管管徑為100㎜,分支管徑分別為70㎜和80㎜。
(4)施工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台變壓器,下設配電室。
(5)在樁基施工階段將在場區南面搭建辦公區、生活區、鋼筋加工棚,在西南角設食堂。泥漿池的布置按場地實際情況安排、東面安放水泥桶和堆放材料。在土方開挖及支撐梁施工階段各類材料的加工,堆放主要考慮在基坑周邊、臨時施工平台上進行布置。
(6)由於場地狹小,在澆搗砼時,泵車主要考慮停放在兩大門內的施工道路上。
(7)沿基坑四周採用鋼管搭設0.6m、1.2m高防護欄桿,用腳手片防護,設置警示標志和夜間照明燈。在基坑四周設置上下基坑通道。
(8)在基坑土方開挖及支護階段擬分別在靠2#樓北面和1#樓東南角裝兩台塔吊進行垂直運輸工作,塔吊基礎採用樁承台基礎形式,以便在土方開挖前即可安裝並投入使用。為防止樁底沉渣過厚塔吊產生沉降,在樁底採用注漿加強處理。
(9)在樁基、主體施工階段,採用裝配式活動彩鋼板宿舍和辦公用房,樁基工程基本完成後,在東面擬搭設彩鋼板活動房作班組用房。
(10)基坑施工期間,各類材料的堆放主要考慮布置在南面、東面靠近兩扇大門處基坑臨邊區域,挖土機以及運土車輛主要停放在兩個臨時施工棧橋上。各區域堆載設計荷載取值分別為:臨時施工平台區域20kpa;棧橋區域30kpa;南面、東面兩大門之間基坑邊側地面區域設計荷載取值40kpa;其他基坑臨邊區域地面荷載設計取值均為20kpa。施工期間各類材料的堆載要嚴格加以限制,嚴禁超載堆放。
(五)本工程基坑工程的特點、施工重點及施工難點的分析及其相應對策
1.基坑的特點
(1)地下室基坑面積較大,形狀不規則,東西向寬約109m,南北向長約80m,基坑總延長米約395m,基坑面積約8465m2。
(2)地下室二層(局部三層),基坑挖深11.85m~14m,坑中坑最大高差為2.15m,基坑開挖深度大,且基坑設二道鋼筋砼支撐,汽車坡道和通道受到較大限制。
(3)基坑側壁大部分及坑底均位於粉質砂土中,該層粉質砂土含水量高。
(4)基坑四周距離用地紅線較近,施工場地十分狹小,且周邊距離道路、管線和居民住宅近,對基坑開挖變形要求高。
(5)工程地處鬧市區,周邊道路交通繁忙,交通高峰期,出土困難,加上工程距附近居民樓較近,夜間無法施工,施工時間短,故基坑支護、土方開挖的施工周期較長。
2、施工重點及難點
(1)在土方開挖前,對支撐梁在同條件養護的砼試塊進行試壓,確保支撐梁砼的實際強度滿足設計挖土的強度要求。
(2)基坑監測的土體深層水平位移、基坑內水平支撐桿件的軸力監測、支撐系統沉降觀測、地下水位觀測以及基坑周邊建築物、道路及地下管線的沉降、傾斜、裂縫監測的准備工作必須按要求布置,並使其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3)掌握倒土場地、運輸距離和交通高峰時間限制情況,合理及時配備車輛數量和調整挖機的工作時間等。
(4)嚴禁挖掘機和運土車輛直接在支撐面上行駛和作業,汽車臨時通道支撐兩側位置用建築垃圾填實,並高出支撐頂面400mm以上,使挖掘機和運土車輛荷載均勻地傳至支撐兩側的土上;挖機作業位置在回填土上再鋪設鋼板路基箱的方法,減少對支撐梁的影響。
(5)土方開挖順序必須嚴格按經專家論證通過的施工方案中規定的要求,分段分塊分層進行開挖,嚴格控制土方分層深度不得超過2m,每層的水平距離不小於10m,坑內臨時邊坡放坡坡率不小於1:3.0,保證立柱樁附近的土方高差小於1.5m以內,並做到對稱開挖。
(6)基坑開挖時應嚴格控制基坑土方開挖的土坡高度及坡度,施工時派施工員對工程樁、豎向立柱、支撐梁和圍護樁等位置進行標識,防止挖土過程中挖機碰到工程樁、豎向立柱等,尤其注意支撐梁底的土方不得超挖。
(7)及時做好監測信息的交流和溝通工作,每天定時由監測單位把監測的數據情況向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進行通報,當相關數據超過設計值時,應及時向設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未處理前挖土工作停止進行。
(8)做好基坑的排水工作,確保坑外水不流入到基坑,基坑內的地表水在土方開挖前降至挖土層標高1m以下,當挖淤泥土時,邊挖邊做好排水小溝和臨時集水井布置,防止雨水對基坑的影響。
(9)在挖第三層土方時,應用水準儀跟蹤控制挖土的標高,留300mm厚土方由人工清土,承台處應跳挖,盡量減少對坑底土的擾動;同時嚴禁超挖,如局部有挖深現象,嚴禁用土回填,應用素砼或砂石級配進行回填。
(10)基坑周邊10m范圍內採用先澆築墊層再開挖承台及地梁施工方式,並採用跳挖施工,挖出一個澆築一個,以減小承台開挖對圍護結構的影響;
(11)工程樁之間的凈距小於1100㎜時,應採取人工挖除樁間土方;並協調好機械挖土、人工修土、截樁和砼墊之間的施工進度,防止機械挖進度過快,人工修土太慢,造成基坑暴露時間太長。挖土至坑底後應盡快分塊施工完成素混凝土墊層,素混凝土墊層應延伸至圍護樁邊,並抓緊施工承台及基礎底板。
七、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1.圍護結構施工的內容:三軸水泥攪拌樁坑外止水帷幕施工;鑽孔灌注圍護樁、圍護樁、支撐樁、工程樁施工;壓頂梁、第一道水平支撐梁、圍檁施工;第二、道水平支撐梁、圍檁施工;底板傳力帶施工;第一、第二道換撐構件施工。
2.三軸水泥攪拌樁施工
(1)樁機配備:本工程擬安排一台SF636K型三軸水泥攪拌樁機進行水泥攪拌樁的施工。負責基坑止水帷幕的施工。
(2)施工順序:三軸水泥攪拌樁待攪拌樁止水帷幕施工完7天後,方可進行圍護樁的施工。攪拌樁的施工從西邊往北向南進行施工,樁機沿基坑周邊由西向南順時針方向運行。
② 養殖污水採用什麼樣的排放標准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廢水、廢渣和惡臭對環境的污染,促進養殖業生產工藝和技術進步,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
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2)db33污水擴展閱讀:
養殖場污水的主要特徵是:
養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徵即有機物濃度高COD高達3000-12000mg/l,氨氮高達800-2200mg/l,懸浮物多SS超標數十倍,色度深,並含有大量的細菌,氨氮、有機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沖洗排放時間集中,沖擊負荷大。
根據水質特點,先去除懸浮物與色度,採用混凝沉澱工藝,有機物、氨氮、有機磷採用生化處理,因污染物濃度高,從成本及處理效果考慮,採用厭氧+好氧處理工藝。
1污水處理
污水首先經過收集進入格柵,去除大顆粒的懸浮物,然後進入物化反應沉澱池,去除懸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進入厭氧池,主要是將大分子有機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觸氧化池內徹底降解。二沉池出水進入清水消毒池,通過消毒達到殺菌效果。
2污泥處理與處置
系統的污泥產生於初沉池、二沉池,主要為有機污泥,通過板框壓濾機壓榨後可作為肥料。
③ 養殖污水農田灌溉排放標准
目前養殖污水排放相關國家標准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已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准。
我國於1996年發布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其中與養殖污水有關的污染物指標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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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一級水質二級水質三級水質BOD5(毫克/升)300COD(毫克/升)500SS(毫克/升)400NH+4-N(毫克/升)—P(毫克/升)—硫化物2.0氰化物1.0Cu2.0Zn5.02001年我國針對養殖污水排放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主要污染物及限值見下表,但是該標准實施已10餘年,而且隨著社會發展和人們對環保問題的重視,該標准已經不能滿足生產和環保要求,目前正在修訂中。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分別於2005年、2005年和2009年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准DB33/593—2005、DB37/534—2005、DB44/613—2009,這些地方標准根據當地的環保新形勢,對養殖污水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些標準的各項排放參數限值均比GB18596—2001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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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指標標准值BOD5(毫克/升)150COD(毫克/升)400SS(毫克/升)200NH+4-N(毫克/升)80TP(毫克/升)8.0糞大腸菌群(個/毫升)10000蛔蟲卵(個/升)2.0養殖污水除了達標排放外,也可經過適當處理後作為灌溉用水用於農業生產,此時,可參照《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執行,該標准對灌溉稻田、旱地和蔬菜的水質分別提出了污染物的限制要求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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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稻田旱地蔬菜BOD5(毫克/升)40,15COD(毫克/升)100,60SS(毫克/升)60,15大腸菌(個/100毫升)000,1000蛔蟲卵(個/升)2,1氯化物350鉛0.2砷,鉻0.1鎘0.01汞0.001
④ 漁業廢水排放標准
水產養殖廢水排放標准DB33/453-2006
本標准規定了水產養殖廢水排放要求、測定方法和檢驗規則。
本標准適用於封閉性水體水產養殖、育苗廢水的排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六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