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院污水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統順利通暢,定期對醫院排放系統進行維修。
3、工作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採集污水時戴手套,操作後洗手。
4、每日監測污水總余氯2次,並做好登記。
5、每月做好污水糞大腸桿菌檢測,有報告並備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菌)檢測,不得少於2次。
7、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應增加污水處理消毒劑的投放量,保證污水處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內空氣流量,環境清潔。
9、污水處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10、專人操作污水處理裝置,污水處理人員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並能正確掌握設備操作及相關衛生知識,負責設備的保養、維修,以保證其正常運轉。
11、病人嘔吐物、引流液、手術吸出液、檢驗科液體標本等污染液體消毒後傾倒入廁,進入院內污水處理系統。
12、污水處理設備自動定時定期對污水投放次氯酸鈉進行消毒,污水處理人員每日測余氯含量兩次,符合標准後方可排放,並做好記錄。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的污水、污泥不得排放,清掏或作農肥。污水池內的雜物定期打撈後焚燒。
13、處理後的污水、污泥符合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GB18466-2005《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定期接受疾控中心和縣環保局的監測,院感科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14、後勤科每月對污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與當月獎金掛鉤,實行獎懲兌現。
❷ 污水檢測多久做一次
污水檢測多久做一次?我認為一般情況下,污水檢測當然是在一定的時間內需要做的。
❸ 污水檢測多久做一次
法律分析:根據生產同期確定采樣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兩小時取樣一次,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上的,4小時取樣一次。其它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於兩次,最高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對於采樣時段取最具代表運行情況的穩定狀態進行取樣。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並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❹ 環保法有沒有規定污水排放多久檢測一次
現在國家對污水排放進行有組織達標排放。對企業排污口安裝在線監測設備,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國家要求每3個月對設備進行比對,檢測准確度。
❺ 污水排放要求每年檢測幾次
你說的是環保監察大隊對你們的檢查吧,得看你們企業屬於國控、省控還是市控,一般都是一個季度去檢查一次,做好接待工作哦。
❻ 污水檢測一般多久投一次葯
2到3年。污水檢測一般2到3年投一次葯,污水是指受一定污染的來自生活和生產的排出水,喪失了原來使用功能的水簡稱為污水,主要是生活上使用後的水,其含有有機物較多,處理較易。
❼ 醫院污水處理系統通過環保部門評價污水檢測應幾年幾次
每年檢測至少一次。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關於水污染的話題不斷被提起,特別是地下水污染問題,浙江杭州、行姿溫州等地有農民或者企業家出資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以此來引起大家對水污染晌帶基嚴重程度的關注,雖然各個環保局長都選擇了沉默或者拒絕,但是民眾環保意識的覺醒,對水污染的關切宴謹程度達到了空前。
❽ 醫院污水處理的規定
法律分析:1.全過程式控制制原則2.減量化原則3.就地處理原則4.分類指導原則5.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原則。6.生態安全原則。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操作人員,實行專門崗位,由醫院指定專人管理。醫院污水採用二級處理氯消毒工藝流程。嚴格按照加氯池內水容量,計算氯量,保證氯、水充分接觸一定時間後,抽取水樣進行檢測,每天不少於兩次,經化驗符合國家規定標准方可排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屍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農村生活廢棄物的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城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環境衛生設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公共設施,並保障其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