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業污水排放標准 COD
在飲用水的標准中Ⅰ類和Ⅱ類水化學需氧量(COD)≤15mg/L、Ⅲ類水化學需氧量(COD)≤20mg/L、Ⅳ類水化學需氧量(COD)≤30mg/L、Ⅴ類水化學需氧量(COD)≤40mg/L。COD的數值越大表明水體的污染情況越嚴重。
化學需氧量還可與生化需氧量(BOD)比較,BOD/COD的比率反映出了污水的生物降解能力。生化需氧量分析花費時間較長,一般在20天以上水中生物方能基本消耗完全,為便捷一般取五天時已耗氧約95%為環境監測數據,標志為BOD5。
(1)化工廢水規范擴展閱讀
1、工業廢水直接流入渠道,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如果毒性較大會導致水生動植物的死亡甚至絕跡
2、工業廢水還可能滲透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進而污染農作物;
3、如果周邊居民採用被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為生活用水,會危害身體健康,重者死亡;
4、工業廢水滲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影響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長。
5、有些工業廢水還帶有難聞的惡臭,污染空氣。
6、工業廢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會被動植物的攝食和吸收作用殘留在體內,而後通過食物鏈到達人體內,對人體造成危害。
工業廢水對環境的破壞是相當大的,20世紀的「八大公害事件」中的「水俁事件」和「富山事件」就是由於工業廢水污染造成的。
Ⅱ 關於實驗室廢水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
對於以前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廢水的排放要求,導致很多廢水直接排放,污染了江河湖海的自然水體。在國家制定政策之後,很多實驗室廢水不能直接排放到室外,需要經過嚴格的處理後方可排放。那麼,國家對於實驗室廢水排放的標准都有哪些呢?今天我們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吧!Ⅲ 江西工業污水排放標准
現行污水排放標准有《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准(GBJ4-7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GB4284-84)》等。
有關污水排放的行業標准涉及各類工業,如《製革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9-83)》,《石油煉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1-83)》,《電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3-83)》,《醫院污水排放標准(GBJ48-83)》,《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1-84)》,《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等,可作為規劃、設計、管理與監測的依據。
例如GB8978-1996中規定,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標準的懸浮物(SS)為20mg/L,BOD5為20mg/L,COD為60mg/L,氨氮為15mg/L;二級標准中SS為30mg/L,BOD5為30mg/L,COD為120mg/L,氨氮為25mg/L
Ⅳ 制葯廠廢水排放標准
作為較重污染行業之一,制葯行業廢水、VOCs等環境污染問題與其發展特殊性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其中VOCs是制葯工業中最主要的大氣污染物之一,其次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因此制葯工業污染治理是環保治理的重要部分。
笑銀彎目前涉及制葯工業水、氣污染物排放標准主要有23項,其中國家7項,地方16項(3項地方標准在徵求意見)。
7項國家標准
1、GB37823-2019 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該標准規定了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適用於制葯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也適用於醫葯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葯物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2、GB21908—200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企業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本標准適用於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和建成投產後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通過混合、加工和配製,將葯物活性成分製成獸葯的生產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適用於本標准。本標准不適用於中成葯制葯企業本標准為*發布。
3、GB21906-2008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中葯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葯類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標准適用於以葯用植物和葯用動物為主要原料,按照國家葯典,生產中葯飲片和中成葯各種劑型產品的制葯工業企業。藏葯、蒙葯等民族傳統醫葯制葯工業企業以及與中葯類葯物相似的獸葯生產企業的水污染防治與管理也適用於本標准。當中葯類制葯工業企業提取某搏耐種特定葯物成分時,應執行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中葯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相關規定。
4、GB21904-2008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標准也適用於專供葯物生產的醫葯中間體工廠(如精細化工廠)。與化學合成類葯物結構相似的獸葯生產企業的水污染防治與管理也適用於本標准。本標准適用於法律允許的水污染物排放行為。
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相關規定。
5、GB21907—2008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標准適用於採用現代生物技術方法(主要是基因工程技術等)制備作為治療、診斷等用途的多肽和蛋白質類葯物、疫苗等葯品的企業。本標准不適用於利用傳統微生物發酵技術制備抗生素、維生素等葯物的生產企業。生物工程類制葯的研發機構可參照本標准執行。利用相似生物工程技術制備獸用葯物的企業的水污染物防治與管理也適用於本標准。
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相關規定。
6、GB21905-2008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提取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提取類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與提取類制葯生產企業生產葯物結構相似的獸葯生產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適用於本標准。本標准適用於不經過化學修飾或人工合成提取的生化葯物、以動植物提取為主的天然葯物和海洋生物提取葯物生產企業。本標准不適用於用化學合成、半合成等方法製得的生化基本物質的衍生物或類似物、菌體及其提取物、碰悶動物器官或組織及小動物制劑類葯物的生產企業。
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提取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相關規定。
7、GB21903-2008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發酵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發酵類制葯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與發酵類葯物結構相似的獸葯生產企業的水污染防治與管理也適用於本標准。
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發酵類制葯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相關規定。
16項地方標准
地方標准中,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河北、河南有專門的制葯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北京、天津、重慶、福建、陝西等則以綜合性的排放控制標准形式管控制葯行業污染物的排放。
Ⅳ 廢水的技術標准
GB3545-83菜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6-83甘蔗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7-83合成脂肪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8-83合成洗滌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9-83製革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0-83石油開發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1-83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3-83電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0-84鉻鹽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1-84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2-84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3-84黃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2-85輕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6-85瀝青工業污染物的排放標准GB5469-85鐵路貨車洗刷廢水排放標准
廢水限用物質檢測
中國是全球水污染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全國多達70%的河流、湖泊和水庫均受到影響。一項全國性調查表明,在2007年排入各種水體的有機污染物(以化學需氧量表示)中,近20%源自工業。這些工廠致使重要水資源遭受污染,研究表明,中國約20%-30%的水污染是由於製造出口商品而造成的。《GB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的允許排放濃度,主要為傳統的、大家已熟知的廢水污染物。 然而,隨著中國成為全世界發展最快的大型經濟體,各類工業排放的眾多化學品也隨之增加,一些有毒有害的有機污染物尤其令人擔憂。這些有毒有害物質一旦排放到環境中,就會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系統構成長期威脅。許多國家甚至全世界都禁止或限制這些有毒有害物質,但是在我國尚未全部列為禁止或嚴格限制物質,也未列入相關行業廢水排放標准監測污染物名單中,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也還未針對這些物質進行相關設計。企業可以委託環境保護部門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如SGS進行廢水限用物質檢測,獲取各類限用物質的檢測數據,了解生產過程中的各類用水特徵,為消除有毒有害化學品排放、減少工業水污染危害而努力。
主要分類與危害
烷基酚化合物
常用烷基酚化合物包括壬基酚(NPs)和辛基酚以及兩者的鹽尤以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為主。壬基酚對水生生物有毒,在環境中無法降解,能夠在生物體組織內蓄積,並產生放大作用。壬基酚與自然雌激素相似,是一種強有力的內分泌干擾物,可破壞一些生物體的性發育,最著名的是造成魚類雌性化。
全氟化合物
全氟化合物(PFCs)屬於人造化學物,因具有不粘、防水等特性,廣泛應用於紡織品、服裝、傢具陳設、傢具被覆材料、汽車內部材料和皮革,提供防塵、防油和防水功能。很多PFCs都難以在環境中降解,可在身體組織中蓄積,並通過食物鏈產生生物放大作用。有些PFCs一旦進入生物體內,即會對肝臟產生影響,同時作為荷爾蒙干擾物會影響生物成長和生殖激素的水平。最廣為人知的PFCs是全氟辛烷磺酸(PFOS),該化合物極難降解,可在環境中存留很長時間。
溴化和氯化阻燃劑
很多溴化阻燃劑(BFRs)都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積性等特性,現已普遍存在於自然環境中。多溴二苯醚(PBDEs)是BFRs中最常見的一類,主要用作紡織品等各種材料的防火成分。有些PBDEs能夠對影響生物成長和性發育的荷爾蒙系統進行干預。
鄰苯二甲酸鹽
鄰苯二甲酸鹽指一組化學物,其最常見的用途是軟化PVC(聚氯乙烯)。鄰苯二甲酸鹽的毒性非常值得關注,如雙-2-乙基己基鄰苯二甲酸鹽(DEHP),該物質可干擾哺乳動物睾丸的早期發育,因而具有生殖毒性。
可降解生成致癌芳香胺類的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是紡織業常用的主要染料之一。但是,部分偶氮染料在使用過程中會進行分解,並釋放出芳香胺等物質,有些物質還可能致癌。
有機錫化合物
有機錫化合物可用於聚合催化劑,殺蟲劑,聚氯乙烯穩定劑,抗真菌劑。流傳最廣的有機錫化合物為三丁基錫(TBT)。此前三丁基錫廣泛應用於船舶的防污漆。直到後來有證據顯示,三丁基錫在環境中難以降解,可在生物體內蓄積,並能影響包括哺乳動物在內的許多生物的免疫及生殖系統。
氯苯
氯苯具有持久性和生物蓄積性,一直用作染料生產過程中的溶劑和殺菌劑,同時也用作化學中間體。與生物接觸後的影響取決於氯苯的種類,但一般都會影響肝臟、甲狀腺和中樞神經系統。六氯苯(HCB)是此類化學物中毒性和持久性最強的一種,同時也是一種內分泌干擾物。
氯化溶劑
紡織品製造商常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三氯乙烷(TCE)等氯化溶劑,以溶解其他物質,並清洗布料。三氯乙烷(TCE)等氯化溶劑在環境中難以降解,會破壞臭氧層,同時還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肝臟和腎臟。
氯酚
氯酚指一組化學物,可廣泛用作農葯、木材防腐劑及紡織品等各種產品的殺菌劑。五氯苯酚(PCP)及其衍生物是紡織業常用的殺菌劑。PCP對人類具有很強的毒性,可影響人體多個器官。40PCP對水生生物同樣具有很強的毒性。
短鏈氯化石蠟
在紡織業中,短鏈氯化石蠟(SCCPs)常用作皮革和紡織品的阻燃劑和整理劑。SCCPs對水生生物具有很強的毒性,在環境中很難降解,並且極有可能會在生物體內蓄積。
重金屬:銅、鉛、鎘、汞、六價鉻等
鎘、鉛和汞能在人體和許多動物體內長時間蓄積,並且具有極高毒性。不可逆轉的影響包括對神經系統的破壞,其中包括青少年和兒童發育中的神經系統(受鉛和汞影響)或腎臟(受鎘影響)。六價鉻毒性強,易被人體吸收,能通過食入、吸入或皮膚暴露被人類和實驗動物吸收。低濃度的六價鉻也具有高度毒性,包括對許多水生生物也是如此。它已被公認對人體呼吸系統具有毒性,能導致鼻萎縮、潰瘍、鼻中隔穿破、肺功能改變以及其他對呼吸系統的不良影響。此外,六價鉻在某些情況下可導致人類癌症。最近的研究顯示對某些重金屬而言,只要被暴露,無論含量多低都會受影響。
Ⅵ 山東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標准
GB4281-84標准。山東省石油化工喊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4月,系由全省經國家清理整頓保留的21家地方石油化工企業和省煉油化工空游協會自願參股,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自營進出口權的企業,注鄭虧頌冊資本為13000萬元。山東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標準是GB4281-84標准。污水就是被污染物污染的水,簡單地說就是已經使用過的臟水,主要是由於人類自身的活動造成的。
Ⅶ 石油化工行業污水排放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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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83年4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發布 1983年10月1日實施)
UDC628.191;655.54
GB3551-83
本標准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防治石油煉制工業廢水對環境的污染而制訂。
本標准適用於全國石油煉制企業。
1標準的分級、分類
1.1標準的分級
石油煉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分為二級:
第一級是指所有新建、擴建、改建企業,自標准實施之日起立即執行的標准,和現有企業的奮斗目標。
第二級是指所有現有企業,自標准實施之日起立即執行的標准。
1.2標準的分類
全國石油煉制企業按加工深度和產品種類分為三類。
I類:燃料型煉油廠。
II類: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III類:燃料+潤滑油+煉油化工型煉油廠。(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2標准值
Ⅷ 化工廢水處理主要設計參數有哪些
石化化工廢水處理工藝
以石油為原料,在生產基本有機化工原料合成塑料、合成橡膠、合成纖維等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稱為石油化工廢水。按照石油化工廢水中含有污染物質的性質,分為有機石油化工廢水、無機石油化工廢水、綜合石油化工廢水。石油化工廢水具有量大、成分復雜、濃度高等特性。
Ⅸ 國家廢氣,廢物,廢水的最新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實施日期1998-0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2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82 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3 定義
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內容
4.1 標准分級
4.1.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3 其他規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4.3.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4.3.4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脈金選礦 100 5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
(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 山 工 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m3/t(板)
8 製糖工業 某蔗製糖 10.0m3/t(甘蔗)
甜菜製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發
酵
釀
造
工
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業 600.0m3/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鉻鹽工業 5.0m3/t(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 本色: 150m3/t(漿)漂白: 240m3/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3/t(纖維)
長纖維 800m3/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17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
脈金選礦 70
4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60
12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15
20
低氟地區
(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以五氯酚計)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5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接觸時間
≥1.5h)
56
總有機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 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 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3/t (板)
8 製糖工業 甘蔗製糖 10.0 m3/t
甜菜製糖 4.0 m3/t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發酵、
釀造
工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3/t
以薯類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業 600.0 m3/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鉻鹽工業 5.0 m3/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3/t (纖維)
長纖維 800.0 m3/t(纖維)
15
化纖漿粕 本色: 150 m3/t(漿);
漂白:240 m3/t(漿)
16
制
葯
工
業
醫
葯
原
料
葯
青黴素 4700m3/t(氰黴素)
鏈黴素 1450m3/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3/t(土黴素)
四環素 1900m3/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3/t(潔黴素)
金黴素 3000m3/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3/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3/t(維生素C)
氯黴素 2700m3/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3/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3/t(維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有
機
磷
農
葯
工
業
樂果** 700m3/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3/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3/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3/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3/t(產品)
敵百蟲 40m3/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3/t(產品)
18
除
草
劑
工
業 除草醚 5m3/t(產品)
五氯酚鈉 2m3/t(產品)
五氯酚 4m3/t(產品)
2甲4氯 14m3/t(產品)
2,4-D 4m3/t(產品)
丁草胺 4.5m3/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3/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3/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 3.5m3(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21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Ⅹ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
不同工業廢水的排放標準是不同的,GB3545-83菜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6-83甘蔗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7-83合成脂肪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8-83合成洗滌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9-83製革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0-83石油開發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1-83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3-83電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0-84鉻鹽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1-84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2-84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3-84黃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2-85輕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6-85瀝青工業污染物的排放標准GB5469-85鐵路貨車洗刷廢水排放標准。
其中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工業廢水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工業廢水種類繁多,成分復雜。
法律依據: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第四條 標准分級:(一)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二)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三)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四)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五)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衍生問題:
工業廢水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工業廢水的處理原則如下:
(一)優先選用無毒生產工藝代替或改革落後生產工藝,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杜絕或減少有毒有害廢水的產生。
(二)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產生有毒中間產物和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操作、監督,消除滴漏,減少流失,盡可能採用合理流程和設備。
工業廢水
工業廢水
(三)含有劇毒物質廢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它廢水分流,以便處理和回收有用物質。
(四)流量較大而污染較輕的廢水,應經適當處理循環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處理負荷。
(五)類似城市污水的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廢水、製糖廢水、造紙廢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進行處理。
(六)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經處理後,按允許排放標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進一步生化處理。
(七)含有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排入城市下水道。工業廢水處理的發展趨勢是把廢水和污染物作為有用資源回收利用或實行閉路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