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市排水系統規劃包括哪幾個方面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與城市給水工程規劃之間關系緊密,排水工程規劃的排水量、專排水處理程度和屬受納水體及排水出口應與給水工程規劃的用水量、回用再生水的水質、水量和水源地及其衛生防護區相協調。城市排水工程規劃的受納水體與城市水系規劃、城市防洪規劃相關,應與規劃水系的功能和防洪的設計水位相協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確定排水制度。確定是它有合流制合流還是分流制度。合流制使用條件:街道和街坊建設比較完善,必須用暗管渠排除雨水,但街道橫截面比較窄,地下管道多,施工復雜,管渠的設置位置受到限制時。分流制是:用不同管渠分別收集和輸送各種污水、雨水和生產廢水的排水方式。
(2)劃分排水區域,估算雨水、污水總量,制定不同地區污水排放標准。
(3)確定排水管、渠系統規劃布局,及主要泵站的位置。
(4)確定污水處理廠位置、規模、處理等級以及綜合利用的措施。確定是重要建築物、一般建築物、較重要建築物,日處理能力是多少。
② 城市水污染控制規劃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以國家頒布的法規與標准為基本依據,以環境保護科學技術和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為指導,以區域水污染控制系統的最佳綜合效益為目標,最佳適用防治技術為對策措施群,統籌考慮污染源發生—防治—排污體制—污水處理—水質質量及其與經濟發展、技術改進和加強管理之間的關系,進行系統的調查、監測、評價、預測、模擬和優化決策,尋求整體優化的近、遠期污染控制規劃方案。
③ 排水防澇專項規劃內容應包括哪些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與城市給水工程規劃之間關系緊密,排水工程規劃的排水量版、排水處理程度和權受納水體及排水出口應與給水工程規劃的用水量、回用再生水的水質、水量和水源地及其衛生防護區相協調。城市排水工程規劃的受納水體與城市水系規劃、城市防洪規劃相關,應與規劃水系的功能和防洪的設計水位相協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確定排水制度。確定是它有合流制合流還是分流制度。合流制使用條件:街道和街坊建設比較完善,必須用暗管渠排除雨水,但街道橫截面比較窄,地下管道多,施工復雜,管渠的設置位置受到限制時。分流制是:用不同管渠分別收集和輸送各種污水、雨水和生產廢水的排水方式。
(2)劃分排水區域,估算雨水、污水總量,制定不同地區污水排放標准。
(3)確定排水管、渠系統規劃布局,及主要泵站的位置。
(4)確定污水處理廠位置、規模、處理等級以及綜合利用的措施。確定是重要建築物、一般建築物、較重要建築物,日處理能力是多少
④ 城市給排水專項規劃內容
城市給水工程規劃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預測城市用水量,並進行水資源與城市用水量之間的供需平衡分析;選擇城市給予水水源並提出相應的給水系統布局框架;確定給水樞紐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資源保護以及開源節流的要求和措施。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劃定城市排水范圍、預測城市排水量、確定排水體制、進行排水系統布局;原則確定處理後污水污泥出路和處理程度;確定排水樞紐工程的位置、建設規模和用地。
⑤ 南昌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向本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設施建設、維護與保護,城鎮內澇治理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本辦法所稱城鎮,是指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區范圍和各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縣城城區范圍。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排水,是指利用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收集、輸送、排放雨水和污水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是指對污水進行凈化處理以達到排放標準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是指用於排水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的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包括排水管道、檢查井、排水泵站、雨水井、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等。第四條本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由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排水主管部門)分別負責。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是市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市城區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統籌組織市本級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規劃、運行和維護,並承擔小區內部局部管網修補、錯接漏接整治等管理性工作。
市人民政府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市城區新建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城區合流制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及相關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生態環境、水利、自然資源、市場監督、財政、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相關工作。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協同做好本轄區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相關工作。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整合現有涉水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並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資金投入。
鼓勵和支持依法利用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科學技術,開展降水動態監測,提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細化水平。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新聞媒體應當加強雨水源頭減排、排水與污水處理、城鎮內澇防治等相關知識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科學、安全、規范排水和環境保護的意識。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七條市、縣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規劃范圍和期限;
(二)排水與污水處理標准、現狀和目標;
(三)排水量與排水體制、模式;
(四)污水系統規劃;
(五)污泥處置規劃;
(六)內澇防治規劃;
(七)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布局、投資估算、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
(八)其他需要納入的內容。
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並與城鎮開發建設、海綿城市、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第九條本市實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
新城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已經實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區域,禁止將雨水管網和污水管網相互混接、合流排放,禁止將污水管網直接接入河道。
尚未實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區域,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的要求,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第十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在實施新城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時,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或者改造,提高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確定的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第十一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相關建設工程項目應當配套建設或者改造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發前款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徵求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
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與污水處理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提出意見。
⑥ 城市水污染控制規劃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1,確定整個規劃年限內擬建的城市和工業廢水處理廠,市政排水系統,版工業企業與水污染控制有權關的技術改造或廠內治理設施等清單。
2,確定與農業,礦業,建築業以及城市地表徑流等有關的非點污染源,並提出控制措施
3,提出處理後的污水和污泥的處置途徑和方法。
4,估算實現規劃所需要的費用,並制定實施規劃的進度表。
5,建立執行規劃的管理和評估系統
⑦ 雨污水官網圖紙包含那些內容
1、工程概況
2、設計說明,主要包括圖紙設計依據,如設計任務書、參照的規范標回准等;設計范圍,答即你的系統起點、結點在什麼哪裡,住宅的話一般就是紅線范圍;對應系統的說明,你這個雨污水的話,主要描述清楚系統最終把水排到哪裡(與已有的排水系統的連接點)
3、施工說明,這個一般比較多也比較詳細,具體包括:
(1)管材及介面形式
(2)管道基礎形式,土方開挖、回填等應符合的要求
(3)管道敷設,包括敷設的要求(如坡度、標高),敷設過程中的一般性問題處理(如標高不一致)
(4)雨污水井等的要求,如砌築形式、參照圖集、井蓋材料等,當然,參照的圖集編號也可以單列個表出來。
(5)相應的一些構築物,如果有化糞池之類的構築物的話,應該說明一下
(6)管道的試驗、驗收要求。
(7)其他一些需要說明的東西。比如管道碰撞的處理原則、圖紙標注單位等等。
唉,碼字累死了。
⑧ 雨污水工程是指什麼
雨污水工程指對於生活中雨污水的收集、輸送、處理和加以利用的工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施工工程中佔用了公共設施和道路,需要等到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行。
⑨ 城市污水設計規范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應符合城鎮總體規劃、給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關專項規劃。近期設計年限宜採用5年~10年,遠期設計年限宜採用10年~20年。
3.0.2 應結合城鎮水資源綜合保護與開發,處理好城鎮供水水源建設與開發利用污水資源的關系、污水處理排放與再生利用的關系,使城鎮污水經過處理達到一定水質標准後得到充分利用。
3.0.3 確定再生水利用途徑時,宜優先選擇用水量大、水質要求相對不高、技術可行、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用戶。
3.0.4 應根據再生水水源、用戶分布、水質水量要求及利用便利性,合理確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設規模、水質標准、處理工藝和輸配水方式。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設計應以水質達標、水量穩定、標識明確、供水安全為目標。
3.0.6 再生水用戶可根據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專項規劃並通過調查確定。
3.0.7 工程設計方案應通過綜合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技術先進可靠、經濟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案。污水再生處理工藝設計宜通過試驗或借鑒已建工程的運行經驗進行。
3.0.8 應根據污水再生利用水源及用戶位置,合理選擇再生水廠廠址。
3.0.9 再生水廠選址在現有污水處理廠內時,應充分利用現有生產及附屬設施。再生水廠與污水處理廠合並建設時,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應統一規劃建設及配備。獨立建設的再生水廠應根據再生水的水質目標以及處理工藝,合理設置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
3.0.1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構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應大於50年,管道及專用設備的設計使用年限宜按材質和產品更新周期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構築物設計應滿足抗震、抗浮、防滲、防腐、防凍等要求。
3.0.11 再生水廠產生的污泥及濃縮廢液應進行處理處置。
3.0.12 再生水廠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設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衛生等設施。
3.0.13 應結合工程近期、遠期規劃,綜合確定輸配水管網的設計水量、水壓和水質保障措施。個別要求更高的用戶,可自行增建相應設施。
3.0.14 可能產生水錘危害的供水泵站及輸配水管線,應採取水錘防護措施。
3.0.15 配水幹管宜布置成環狀管網。枝狀管道末端應設置排水閥(井),並應考慮排水出路。
3.0.16 再生水供水配套設施及運營管理措施應根據再生水用水途徑要求確定。
3.0.17 再生水廠供電系統設計應滿足用戶對供水可
⑩ 城鎮排水工程規劃的任務和內容是什麼怎樣才能防止城鎮中洪澇和積水危害
城鎮排水工程的任務就是及時有效的把污水和雨水盡快排走,污水流入污水處理廠,雨水流入天然水體。污水的排水量按照規范進行計算,市政主管可以適當按計算結果放大一級,如計算結果管徑500,可以設計為管徑600.雨水的排水量要進行規劃區內匯水面積的計算,按照城市等級確定暴雨強度和重現期。市政主管也可適當當大一級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