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宅樓 設備布置的要求有哪些知道發表下謝謝~
8 設 備
8.1 一般規定
8.1.1 住宅應設室內給水排水系統。
8.1.2 嚴寒地區和寒冷地區的住宅應設採暖設施。
8.1.3 住宅應設照明供電系統。
8.1.4 住宅的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採暖供回水總立管和電氣、電信干線(管),不應布置在套內。公共功能的閥門、電氣設備和用於總體調節和檢修的部件,應設在共用部位。
8.1.5 住宅的水表、電能表、熱量表和燃氣表的設置應便於管理。
8.2 給水排水
8.2.1 生活給水系統和生活熱水系統的水質、管道直飲水系統的水質和生活雜用水系統的水質均應符合使用要求。
8.2.2 生活給水系統應充分利用城鎮給水管網的水壓直接供水。
8.2.3 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和管道的設置,應保證二次供水的使用要求。供水管道、閥門和配件應符合耐腐蝕和耐壓的要求。
8.2.4 套內分戶用水點的給水壓力不應小於0.05MPa,入戶管的給水壓力不應大於0.35MPa。
8.2.5 採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的住宅,配水點的水溫不應低於45℃。
8.2.6 衛生器具和配件應採用節水型產品,不得使用一次沖水量大於6L的坐便器。
8.2.7 住宅廚房和衛生間的排水立管應分別設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8.2.8 設有淋浴器和洗衣機的部位應設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於50mm。構造內無存水彎的衛生器具與生活排水管道連接時,在排水口以下應設存水彎,其水封深度不得小於50mm。
8.2.9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衛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應與上部排水管連接。
8.2.10 適合建設中水設施和雨水利用設施的住宅,應按照當地的有關規定配套建設中水設施和雨水利用設施。
8.2.11 設有中水系統的住宅,必須採取確保使用、維修和防止誤飲誤用的安全措施。
8.3 採暖、通風與空調
8.3.1 集中採暖系統應採取分室(戶)溫度調節措施,並應設置分戶(單元)計量裝置或預留安裝計量裝置的位置。
8.3.2 設置集中採暖系統的住宅,室內採暖計算溫度不應低於表8.3.2的規定:
表8.3.2 採暖計算溫度
房間類別 採暖計算溫度
卧室、起居室和衛生間 18℃
廚房 15℃
設採暖的樓梯間和走廊 14℃
8.3.3 集中採暖系統應以熱水為熱媒,並應有可靠的水質保證措施。
8.3.4 採暖系統應沒有凍結危險,並應有熱膨脹補償措施。
8.3.5 除電力充足和供電政策支持外,嚴寒地區和寒冷地區的住宅內不應採用直接電熱採暖。
8.3.6 廚房和無外窗的衛生間應有通風措施,且應預留安裝排風機的位置和條件。
8.3.7 當採用豎向通風道時,應採取防止支管迴流和豎井泄漏的措施。
8.3.8 當選擇水源熱泵作為居住區或戶用空調(熱泵)機組的冷熱源時,必須確保水源熱泵系統的回灌水不破壞和不污染所使用的水資源。
8.4 燃 氣
8.4.1 住宅應使用符合城鎮燃氣質量標準的可燃氣體。
8.4.2 住宅內管道燃氣的供氣壓力不應高於0.2MPa。
8.4.3 住宅內各類用氣設備應使用低壓燃氣,其人口壓力必須控制在設備的允許壓力波動范圍內。
8.4.4 套內的燃氣設備應設置在廚房或與廚房相連的陽台內。
8.4.5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內嚴禁設置液化石油氣用氣設備、管道和氣瓶。十層及十層以上住宅內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8.4.6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內設置人工煤氣、天然氣用氣設備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
8.4.7 住宅內燃氣管道不得敷設在卧室、暖氣溝、排煙道、垃圾道和電梯井內。
8.4.8 住宅內設置的燃氣設備和管道,應滿足與電氣設備和相鄰管道的凈距要求。
8.4.9 住宅內各類用氣設備排出的煙氣必須排至室外。多台設備合用一個煙道時不得相互干擾。廚房燃具排氣罩排出的油煙不得與熱水器或採暖爐排煙合用一個煙道。
8.5 電 氣
8.5.1 電氣線路的選材、配線應與住宅的用電負荷相適應,並應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
8.5.2 住宅供配電應採取措施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災。
8.5.3 當應急照明在採用節能自熄開關控制時,必須採取應急時自動點亮的措施。
8.5.4 每套住宅應設置電源總斷路器,總斷路器應採用可同時斷開相線和中性線的開關電器。
8.5.5 住宅套內的電源插座與照明,應分路配電。安裝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應採用安全型插座。
8.5.6 住宅應根據防雷分類採取相應的防雷措施。
8.5.7 住宅配電系統的接地方式應可靠,並應進行總等電位聯結。
8.5.8 防雷接地應與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等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接地裝置應優先利用住宅建築的自然接地體,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必須按接入設備中要求的最小值確定。
條文說明
8 設 備
8.1 一般規定
8.1.1~8.1.3 給水排水系統、採暖設施及照明供電系統是基本的居住生活條件,並有利於居住者身體健康,改善環境質量。採暖設施主要是指集中採暖系統,也包括單戶採暖系統。
8.1.4 為便於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採暖供回水總立管和電氣、電信干線(管)的維修和管理,不影響套內空間的使用,本條規定上述管線不應布置在套內。
實踐中,公共功能的管道、閥門、設備或部件設在套內,住戶在裝修時加以隱蔽,給維修和管理帶來不便;在其他住戶發生事故需要關閉檢修閥門時,因設置閥門的住戶無人而無法進入,不能正常維護,這樣的事例較多。本條據此規定上述設備和部件應設在公共部位。
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採暖供回水總立管和電氣、電信干線(管)應設置在套外的管井內或公共部位。對於分區供水橫干管,也應布置在其服務的住宅套內,而不應布置在與其毫無關系的套內;當採用遠傳水表或IC水表而將供水立管設在套內時,供檢修用的閥門應設在公用部位的橫管上,而不應設在套內的立管頂部。公共功能管道其他需經常操作的部件,還包括有線電視設備、電話分線箱和網路設備等。
8.1.5 計量儀表的選擇和安裝方式,應符合安全可靠、便於計量和減少擾民的原則。計量儀表的設置位置,與儀表的種類有關。住宅的分戶水表宜相對集中讀數,且宜設置在戶外;對設置在戶內的水表,宜採用遠傳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其他計量儀表也宜設置在戶外;當設置在戶內時,應優先採用可靠的電子計量儀表。無論設置在戶外還是戶內,計量儀表的設置應便於直接讀數、維修和管理。
8.2 給水排水
8.2.1 住宅生活給水系統的水源,無論採用市政管網,還是自備水源井,生食品的洗滌、烹飪,盥洗、淋浴、衣物的洗滌、傢具的擦洗用水,其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城市供水水質標准》CJ/T 206的要求。當採用二次供水設施來保證住宅正常供水時,二次供水設施的水質衛生標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 17051的要求。生活熱水系統的水質要求與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質相同。管道直飲水具有改善居民飲用水水質,降低直飲水的成本,避免送桶裝水引起的干擾,保障住宅小區安全的優點,在發達地區新建的住宅小區中已被普遍採用。其水質應滿足行業標准《飲用凈水水質標准》CJ 94的要求。生活雜用水指用於便器沖洗、綠化澆灑、室內車庫地面和室外地面沖洗的水,在住宅中一般稱為中水,其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和《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CJ/T 48的相關要求。
8.2.2 為節約能源,減少居民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住宅建築底部的住戶應充分利用市政管網水壓直接供水。當設有管道倒流防止器時,應將管道倒流防止器的水頭損失考慮在內。
8.2.3 當市政給水管網的水壓、水量不足時,應設置二次供水設施:貯水調節和加壓裝置。二次供水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 17051的要求。住宅生活給水管道的設置,應有防水質污染的措施。住宅生活給水管道、閥門及配件所涉及的材料必須達到飲用水衛生標准。供水管道(管材、管件)應符合現行產品標準的要求,其工作壓力不得大於產品標准標稱的允許工作壓力。供水管道應選用耐腐蝕和安裝連接方便可靠的管材。管道可採用塑料給水管、塑料和金屬復合管、銅管、不銹鋼管和球墨鑄鐵給水管等。閥門和配件的工作壓力應大於或等於其所在管段的管道系統的工作壓力,材質應耐腐蝕,經久耐用。閥門和配件應根據管徑大小和所承受的壓力等級及使用溫度,採用全銅、全不銹鋼、鐵殼銅芯和全塑閥門等。
8.2.4 為確保居民正常用水條件,提高使用的舒適性,並節約用水,本條給出了套內分戶用水點和入戶管的給水壓力限值。
國家標准《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1.2條規定:套內分戶水表前的給水靜水壓力不應小於50kPa。但由於國家標准《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第3.1. 14條中已將給水配件所需流出水頭改為最低工作壓力要求,如洗臉盆由原要求流出水頭為O.015MPa改為最低工作壓力為0.05MPa,水表前最低工作壓力為0.05MPa已滿足不了衛生器具的使用要求,故改為對套內分戶用水點的給水壓力要求。當採用高位水箱或加壓水泵和高位水箱供水時,水箱的設置高度應按最高層最不利套內分戶用水點的給水壓力不小於0.05MPa來考慮;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增壓給水設備。當採用變頻調速給水加壓設備時,水泵的供水壓力也應按上述要求來考慮。
衛生器具正常使用的最佳水壓為0.20~0.30MPa。從節水、雜訊控制和使用舒適考慮,當住宅入戶管的水壓超過0.35MPa時,應設減壓或調壓設施。
8.2.5 住宅設置熱水供應設施,是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居住者的普遍要求。由於熱源狀況和技術經濟條件不盡相同,可採用多種熱水加熱方式和供應系統;如採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應保證配水點的最低水溫,滿足居住者的使用要求。配水點的水溫是指打開用水龍頭在15s內得到的水溫。
8.2.6 住宅採用節水型衛生器具和配件是節水的重要措施。節水型衛生器具和配件包括:總沖洗用水量不大於6L。的坐便器系統,兩檔式便器水箱及配件,陶瓷片密封水龍頭、延時水嘴、紅外線節水開關、腳踏閥等。住宅內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的螺旋升降式鑄鐵水龍頭、鑄鐵截止閥、進水閥低於水面的衛生潔具水箱配件、上導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等。建設部第218號「關於發布《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的公告」中規定:對住宅建築,推廣應用節水型坐便器系統(≤6L),禁止使用沖水量大於等於9L的坐便器。本條對此做了更為嚴格的規定。
8.2.7 為防止衛生間排水管道內的污濁有害氣體串至廚房內,對居住者衛生健康造成影響,當廚房與衛生間相鄰布置時,不應共用一根排水立管,而應在廚房內和衛生間內分別設立管。
為避免排水管道漏水、雜訊或結露產生凝結水影響居住者衛生健康,損壞財產,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橫管)均不得穿越卧室。排水立管採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時,不應布置在靠近與卧室相鄰的內牆;當必須靠近與卧室相鄰的內牆時,應採用橡膠密封圈柔性介面機制的排水鑄鐵管、雙臂芯層發泡塑料排水管、內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聲措施的管材。
8.2.8 住宅內除在設淋浴器、洗衣機的部位設置地漏外,衛生間和廚房的地面可不設置地漏。地漏、存水彎的水封深度必須滿足一定的要求,這是建築給水排水設計安全衛生的重要保證。考慮到水封蒸發損失、自虹吸損失以及管道內氣壓變化等因素,國外規范均規定衛生器具存水彎水封深度為50~100mm。水封深度不得小於50mm,對應於污水、廢水、通氣的重力流排水管道系統排水時內壓波動不致於破壞存水彎水封的要求。在住宅衛生間地面如設置地漏,應採用密閉地漏。洗衣機部位應採用能防止溢流和乾涸的專用地漏。
8.2.9 本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當室外排水管道滿流或發生堵塞時,不造成倒灌,以免污染室內環境,影響住戶使用。地下室、半地下室中衛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於室外地面,故不應與上部排水管道連接,而應設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單獨排出。
8.2.10 適合建設中水設施的住宅,是指水量較大且集中,就地處理利用並能取得較好的技術經濟效益的工程。雨水利用是指針對因建設屋頂、地面鋪裝等地面硬化導致區域內徑流量增加的情況,而採取的對雨水進行就地收集、人滲、儲存、利用等措施。
建設中水設施和雨水利用設施的住宅的具體規模應按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目前國家無統一的要求。例如,北京市「關於加強中水設施建設管理的通告」中規定:建築面積5萬m2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於150m3/d的居住區必須建設中水設施」;「關於加強建設工程用地內雨水資源利用的暫行規定」中規定: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含各類建築物、廣場、停車場、道路、橋梁和其他構築物等建設工程設施,以下統稱為建設工程)均應進行雨水利用工程設計和建設。
地方政府應結合本地區的特點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中水設施和雨水利用工程的實施辦法。雨水利用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應以建設工程硬化後不增加建設區域內雨水徑流量和外排水總量為標准。雨水利用設施應因地制宜,採用就地人滲與儲存利用等方式。
8.2.11 為確保住宅中水工程的使用、維修,防止誤飲、誤用,設計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這是中水工程設計中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也是中水在住宅中能否成功應用的關鍵。
8.3 採暖、通風與空調
8.3.1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019—2003第4.9.1條制定。集中採暖系統節能除應採用合理的系統制式外,還應使房間溫度可調節,即應採取分室(戶)溫度調節措施。按戶進行用熱量計量和收費是推進建築節能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本條要求設置分戶(單元)計量裝置;當目前設置有困難時,應預留安裝計量裝置的位置。
8.3.2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2.2條制定,適用於所有設置集中採暖系統的住宅。考慮到居住者夜間衣著較少,衛生間採用與卧室相同的標准。
8.3.3 以熱水為採暖熱媒,在節能、溫度均勻、衛生和安全等方面,均較為合理。
「可靠的水質保證措施」非常重要。長期以來,熱水採暖系統的水質沒有相關規定,系統中管道、閥門、散熱器經常出現被腐蝕、結垢或堵塞的現象,造成暖氣不熱,影響系統正常運行。
8.3.4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019—2003第4.3.11條、第4.8.17條制定。當採暖系統設在可能凍結的場所,如不採暖的樓梯間時,應採取防凍結措施。對採暖系統的管道,應考慮由於熱媒溫度變化而引起的膨脹,採取補償措施。
8.3.5 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當前的重要政策要求。用高品位的電能直接用於轉換為低品位的熱能進行採暖,熱效率低,運行費用高,是不合適的。嚴寒、寒冷地區全年有4~6個月採暖期,時間長,採暖能耗高。近些年來由於空調、採暖用電所佔比例逐年上升,致使一些省市冬夏季尖峰負荷迅速增長,電網運行困難,電力緊缺。盲目推廣電鍋爐、電採暖,將進一步劣化電力負荷特性,影響民眾日常用電。因此,應嚴格限制應用直接電熱進行集中採暖,但並不限制居住者選擇直接電熱方式進行分散形式的採暖。
8.3.6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4.2條、第6.4.3條制定。廚房和衛生間往往是住宅內的污染源,特別是無外窗的衛生間。本條的目的是為了改善廚房、無外窗的衛生間的空氣品質。住宅建築中設有豎向通風道,利用自然通風的作用排出廚房和衛生間的污染氣體。但由於豎向通風道自然通風的作用力,主要依靠室內外空氣溫差形成的熱壓,以及排風帽處的風壓作用,其排風能力受自然條件制約。為了保證室內衛生要求,需要安裝機械排氣裝置,為此應留有安裝排氣機械的位置和條件。
8.3.7 目前,廚房中排油煙機的排氣管的排氣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外牆直接排至室外,可節省空間並不會產生互相串煙,但不同風向時可能倒灌,且對周圍環境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另一種方式是排入豎向通風道,在多台排油煙機同時運轉的條件下,產生迴流和泄漏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兩種排出方式,都尚有待改進。從運行安全和環境質量等方面考慮,當採用豎向通風道時,應採取防止支管迴流和豎井泄漏的措施。
8.3.8 水源熱泵(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封閉水環路式水源熱泵)用水作為機組的熱源(匯),可以採用河水、湖水、海水、地下水或廢水、污水等。當水源熱泵機組採用地下水為水源時,應採取可靠的回灌措施,回灌水不得對地下水資源造成破壞和污染。
8.4 燃 氣
8.4.1 為了保證燃氣穩定燃燒,減少管道和設備的腐蝕,防止漏氣引起的人員中毒,住宅用燃氣應符合城鎮燃氣質量標准。國家標准《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2.2節中,對燃氣的發熱量、組分波動、硫化氫含量及加臭劑等都有詳細的規定。
應特別注意的是,不應將用於工業的發生爐煤氣或水煤氣直接引入住宅內使用。因為這類燃氣的一氧化碳含量高達30%以上,一旦漏氣,容易引起居住者中毒甚至死亡。
8.4.2 為了保證室內燃氣管道的供氣安全,應限制燃氣管道的最高壓力。目前,國內住宅的供氣有集中調壓低壓供氣和中壓供氣按戶調壓兩種方式。兩者在投資和安全方面各有優缺點。一般來說,低壓供氣方式比較安全,中壓供氣則節省投資。當採用中壓進戶時,燃氣管道的最高壓力不得高於0.2MPa。
8.4.3 住宅內使用的各類用氣設備應使用低壓燃氣,以保證安全。住宅內常用的燃氣設備有燃氣灶、熱水器、採暖爐等,這些設備使用的都是5kPa以下的低壓燃氣。即使管道供氣壓力為中壓,也應經過調壓,降至低壓後方可接入用氣設備。低壓燃氣設備的額定壓力是重要的參數,其值隨燃氣種類而不同。應根據不同燃氣設備的額定壓力,將燃氣的入口壓力控制在相應的允許壓力波動范圍內。
8.4.4 燃氣灶應設置在廚房內,熱水器、採暖爐等應設置在廚房或與廚房相連的陽台內。這樣便於布置燃氣管道,統一考慮用氣空間的通風、排煙和其他安全措施,便於使用和管理。
8.4.5 液化石油氣是住宅內常用的可燃氣體之一。由於它比空氣重(約為空氣重度的1.5~2倍),且爆炸下限比較低(約為2%以下),因此一旦漏氣,就會流向低處,若遇上明火或電火花,會導致爆炸或火災事故。且由於地下室、半地下室內通風條件差,故不應在其內敷設液化石油氣管道,當然更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用氣設備、氣瓶。高層住宅內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採用管道供氣,嚴禁直接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8.4.6 住宅用人工煤氣主要指焦爐煤氣,不包括發生爐煤氣和水煤氣。由於人工煤氣、天然氣比空氣輕,一旦漏氣將浮上房間頂部,易排出室外。因此,不同於對液化石油氣的要求,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內可設置、使用這類燃氣設備,但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滿足現行國家標准《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要求。
8.4.7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7.2節的相關規定製定。卧室是居住者休息的房間,若燃氣漏氣會使人中毒甚至死亡;暖氣溝、排煙道、垃圾道、電梯井屬於潮濕、高溫、有腐蝕性介質及產生電火花的部位,若管道被腐蝕而漏氣,易發生爆炸或火災。因此,嚴禁在上述位置敷設燃氣管道。
8.4.8 為了保證燃氣設備、電氣設備及其管道的檢修條件和使用安全,燃氣設備和管道應滿足與電氣設備和相鄰管道的凈距要求。該凈距應綜合考慮施工要求、檢修條件及使用安全等因素確定。國家標准《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7.2.26條給出了相關要求。
8.4.9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7.7節的相關規定製定。為了保證用氣設備的穩定燃燒和安全排煙,本條對住宅排煙提出相應要求。煙氣必須排至室外,故直排式熱水器不應用於住宅內。多台設備合用一個煙道時,不論是豎向還是橫向連接,都不允許相互干擾和串煙。烹飪操作時,廚房燃具排氣罩排出的煙氣中含有油霧,若與熱水器或採暖爐排出的高溫煙氣混合,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因此兩者不得合用煙道。
8.5 電 氣
8.5.1 為保證用電安全,電氣線路的選材、配線應與住宅的用電負荷相適應。
8.5.2 為了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災,對住宅供配電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8.5.3 出於節能的需要,應急照明可以採用節能自熄開關控制,但必須採取措施,使應急照明在應急狀態下可以自動點亮,保證應急照明的使用功能。國家標准《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5.3條規定:「住宅的公共部位應設人工照明,除高層住宅的電梯廳和應急照明外,均應採用節能自熄開關。」本條從節能角度對此進行了修改。
8.5.4 為保證安全和便於管理,本條對每套住宅的電源總斷路器提出相應要求。
8.5.5 為了避免兒童玩弄插座發生觸電危險,安裝高度在1.8m及以下的插座應採用安全型插座。
8.5.6 住宅建築應根據其重要性、使用性質、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和後果,分為第二類防雷建築物和第三類防雷建築物。預計雷擊次數大於O.3次/a的住宅建築應劃為第二類防雷建築物。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O.06次/a,且小於或等於0.3次/a的住宅建築,應劃為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各類防雷建築物均應採取防直擊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8.5.7 住宅建築配電系統應採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並進行總等電位聯結。等電位聯結是指為達到等電位目的而實施的導體聯結,目的是當發生觸電時,減少電擊危險。
8.5.8 本條根據國家標准《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 50343—2004第5.2.5條、第5.2.6條制定,對建築防雷接地裝置做了相應規定。
⑵ 賓館需要辦排水證嗎
開賓館需要來哪些條件:
1、房屋建自築質量符合國家商業用戶質量標准;
2、以每隻床位實際使用面積4平方米以上,總床位30隻以上;
3、旅館業的住宿登記、計算機信息管理、會客登記、旅館貴重物品寄存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4、達到環要求:樓上沒有居民居住,且距離周邊居民住宅20米。
⑶ 污水直排的處罰規定
污水直排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第八十四條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依照前款規定採取措施、給予處罰。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一)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的;
(二)向水體排放劇毒廢液,或者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有毒污染物的車輛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或者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的;
(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標准,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熱廢水或者含病原體的污水的;
(七)未採取防滲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進行監測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雙層罐或者採取建造防滲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進行防滲漏監測的;
(九)未按照規定採取防護性措施,或者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
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九項行為之一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3)污水零直排區查定改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⑷ 豆製品車間以車間的角度,從人員,設備,品質等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規劃和管理
摘要 一、規模參差、標准不一。目前全縣有多家豆製品生產點,主要分布在千島湖鎮、梓桐鎮、威坪鎮等鄉鎮,但有生產許可證的只有兩家企業,還有幾家小作坊證,剩餘的也都是自產自銷的小打小鬧。從生產設備、設施、人員以及產品種類等來看,參差不齊,更不用說生產豆製品的原材料、標准等。
⑸ 北京市污水排放標准
污水排放標准國家有相關規定,直排的話要達到相關要求標准;如果污水是進污水處理廠的話,一般性標準是達到相關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准,污水中特殊物質要達到環保局要求的相關標准。
⑹ 《城市給排水》中,城市舊排水系統的改造途徑有哪兩種
(一)改合流制為分流制
一般方法是將舊合流制管渠局部改建後作為單純排除雨水(或污水)的管渠系統,另外新建污水(或雨水)管渠系統。這樣可以解決城市污水對水體的污染。這種辦法在城市半新建地區、成片徹底改造舊區、建築物不密集的工業區以及其它地形起伏有利改造的地區,都是可能和比較現實的。否則難以實現。因為把合流制改為分流制須具備一些條件;住房內部有完善的衛生設備,能夠雨、污嚴格分流;城市街道橫斷面有足夠的位置,有可能增設污(或雨)水管渠,施工中對城市交通不會造成過大影響。針對我國舊區改建的現狀,某些地區可以考慮由合流制逐步過渡到分流制。
一種做法是在規劃中近期採用合流制,埋設污水截流總管,但可採用較低的截流倍數,以便在較短時期內,使城市舊區水體的污染面貌得以迅速的初步改善。但隨舊區的逐步改造以及道路的拓寬與新辟,可以相應地埋設污水管,接通截流總管,並收納污水管經過地區新建的或改造的房屋的污水以及收納原有建築物(包括工廠)的污染嚴重的污水,這樣便可逐步地由合流制過渡到合流與分流並存,以至最後做到舊區大部分污染嚴重的污水分流到污水管中去,基本上達到分流制的要求。而把原有合流管道作為雨水管道。此外,利用原以建成的合流管的截流設施,在下雨時,還可以截流一部分污染嚴重的初期雨水,防止溢入水體。這種做法可以充分利用原合流管在雨水收集系統方面自成體系、口徑較大和直排水體的特點。
(二)保留合流制,修建截留干管
將合流制改為分流制幾乎要改建所有的污水出戶管及雨水連接管,要破壞很多路面,且需很長時間,投資也巨大。所以目前用合流制管渠系統的改造大多採取保留原有體制,沿河修建截流干管,即將直排式合流制改造成為截流式合流制管渠系統。也有城市為保護重要水源可道,在沿河修建雨污合流的大型合流管渠,將雨污水一同引往遠離水源地的其它水體。
⑺ 椒江區污水零直排一期2021年度實施項目章安街道EPC項目總承包是哪個設計院
這種EPC項目,又是政府實施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你查詢一下招標公示就知道了。每個城市或者設區的城市,每個城市或者每個區都有招標公示網站。去查詢就可以了,那是公開免費的。
⑻ 污水零直排的好處
1、對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產生的污水實行截污納管、統一收集,經處理達標後再排放到外環境,實現城市污水收集、雨污分流。
2、截污納管是消除黑臭水體的治本之策,污水就地處理最終目的也是控源截污。將治水工作從點轉面、從治標向治本轉變的關鍵之舉。
(8)污水零直排區查定改建擴展閱讀:
晴天所有污染源的收集和雨天溢流污染的控制是實現「污水零直排」的關鍵之舉,但工程實踐中卻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在截污納管中採用箱涵截污等大截排系統做法,截污效果卻越來越差;污水主管道運行水位長期處於偏高位狀態,導致管道內污水溢出漫溢河道等。
這些問題從表面上看是污水收集和處理在能力上的不匹配,深層原因卻是污水處理及收集能力建設規劃缺少科學合理的設計。
應對河湖沿線的排水口逐一排查,按照沿線周邊管網建設情況,嚴格對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檢查井治理技術指南(試行)》進行分類。
屬於分流制的污水直排口,應立即進行改造並接入現有市政污水管網,或進行中轉接駁截污或設置污水應急處理設施再接入新建污水管道。
屬於分流制的雨水排水口,應結合初期雨水污染負荷和溢流污染情況,在管渠末端設置污水凈化設施或雨水調蓄池,待降雨結束後,再將儲存的雨污水通過管網輸送至污水廠處理。屬於雨污混接的雨水排水口和合流制排水口,應優先進行點源雨污分流改造,或增設截流井進行截污。
屬於河湖沿岸的居民區排水口,特別是城中村污水直排口,雨污分流改造難度大,應加快實施舊城改造,或建設過渡期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待污水處理達標後,再安全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