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知道污水處理廠的污水,進生化池的進水指標誠請各位大俠幫忙,不勝感激。。。。。。
根據水來處理採用的工藝不同,源進入生化池的進水指標也有一定的差異。
能夠進行生化的污水才可採用生化處理方法,一般採用的指標是污水的可生化性指標,可生化指標大於等於0.3即可採用生化處理,可生化指標=污水中BOD含量/COD含量
污水處理工藝有傳統活性污泥法(A/O,AA/O)、氧化溝工藝、SBR工藝、MBR工藝、高負荷生物濾池、塔式濾池、生物轉盤等等
一般前面的傳統活性污泥法、氧化溝、SBR工藝處理污水的處理符合較低,適合用於處理生活污水,進水指標COD在100~1000左右,一般的300~500,後面的高負荷生物濾池、塔式濾池、生物轉盤均為高負荷生物處理工一般處理污染物含量比較高的污水
2. 請教各位大俠: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標是哪些
COD:生化需氧量
BOD5:5日耗氧量
氨
氮
磷
SS:懸浮物
大腸桿菌
3. 生活污水進水PH為多少啊
進水的PH值不好說,那要看你的污水,他們回答的是排污標準是6—9
4. 污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限值是一般是多少
這個需要看你的污水處理廠處理的都是什麼水了,如果是生活污水,只要不超過內國家三級標准都可以排容入你的污水廠,如果是醫療廢水,他在滿足預處理標準的同時,還需滿足醫療廢水排放標准才能排入你的污水處理廠,還有化工廢水,也是有自己的排放標準的,他們的排放標准,就是你污水廠進水的限值。
當然,你自己污水廠建立的時候也是會設定好工藝和進水指標,你也可以用你自己的指標來要求他們。
5. 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標准
這個沒有,這個是在建廠前的立項報告中就說明了進水各項指標的濃度的。版
主要看周邊是生活污水為主權,還是工業污水為主。
一般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比例:生活污水70%,工業污水30%
城鎮污水處理廠在設計初期,COD和NH3-N設計在300和30左右。
在運行過程中,一般會低於設計標准,COD和NH3-N在130和15左右。
6. 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標准 進水標准各項指標濃度分別是多少有相關依據嗎
這個沒有,這個是在建廠前的立項報告中就說明了進水各項指標的濃度的版.
主要看周邊是生活污水權為主,還是工業污水為主.
一般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比例:生活污水70%,工業污水30%
城鎮污水處理廠在設計初期,COD和NH3-N設計在300和30左右.
在運行過程中,一般會低於設計標准,COD和NH3-N在130和15左右.
7. 城鎮生活污水排放有哪些指標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專廠的處理工藝屬,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指標不分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8. 農村生活污水的一般指標大約是多少
目前,全國不一致,只有浙江領先,制訂了一個標准:
9.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標
1、需氧有機物污染
有機物的共同特點是這些物質直接進入水體後,通過微生物的生物化學作用而分解為簡單的無機物質二氧化碳和水,在分解過程中需要消耗水中的溶解氧。
在缺氧條件下污染物就發生腐敗分解、惡化水質,常稱這些有機物為需氧有機物。水體中需氧有機物越多,耗氧也越多,水質也越差,說明水體污染越嚴重。
2、富營養化污染
是一種氮、磷等植物營養物質含量過多所引起的水質污染現象。水生生態系統的富營養化能通過化學污染物由兩種途徑發生:一種是通過正常情況下限定植物的無機營養物質的量的增加;另一種是通過作為分解者的有機物的增加。
3、酸、鹼、鹽污染
酸、鹼污染使水體pH發生變化,破壞其緩沖作用,消滅或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妨礙水體自凈,還可腐蝕橋梁、船舶、魚具。酸與鹼往往同時進入同一水體,中和之後可產生某些鹽類,從pH值角度看,酸、鹼污染因中和作用而自凈了,但產生各種鹽類,又成了水體的新污染物。
因為無機鹽的增加能提高水的滲透壓,對淡水生物、植物生長有不良影響,在鹽鹼化地區,地面水、地下水中的鹽將進一步危害土壤質量。
(9)生活污水進水的指標擴展閱讀
處理方法:
1、化學處理法:
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在化學處理法中,以投加葯劑產生化學反應為基礎的處理單元是:混凝、中和、氧化還原等。
而以傳質作用為基礎的處理單元則有:萃取、汽提、吹脫、吸附、離子交換以及電滲析和反滲透等。後兩種處理單元又合稱為膜分離技術。
其中運用傳質作用的處理單元既具有化學作用,又有與之相關的物理作用,所以也可從化學處理法中分出來 ,成為另一類處理方法,稱為物理化學法。生活污水處理
2、生物處理法:
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呈溶液、膠體以及微細懸浮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穩定、無害的物質的廢水處理法。
根據作用微生物的不同,生物處理法又可分為需氧生物處理和厭氧生物處理兩種類型。廢水生物處理廣泛使用的是需氧生物處理法,按傳統,需氧生物處理法又分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兩類。活性污泥法本身就是一種處理單元,它有多種運行方式。
屬於生物膜法的處理設備有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池以及生物流化床等。生物氧化塘法又稱自然生物處理法。厭氧生物處理法,又名生物還原處理法,主要用於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和污泥。使用的處理設備主要為消化池。
10.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BOD的意義: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機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體的污染程度;c、判定處理廠效果;d、用於處理廠設計;e、污水處理管理指標;f、排放標准指標;g、水體水質標准指標。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總有機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難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差,不宜採用生物處理法。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450mg/L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氮是細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質元素,當工業廢水中氮量不足時,採用生物處理時需要人為補充氮;相反,氮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10mg/L3mg/L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2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除了以上的指標外還有活性污泥的指標,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來判斷污泥的活性存活情況。
(10)生活污水進水的指標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