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雨污混合水可以直排入河吗
雨污混合水不能直接排入河流,属于违法行为且危害环境。
当前环保法规严格禁止将未经处理的雨污混合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若此类行为被查实,个人或单位会面临高额罚款,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比如2022年浙江某工厂因偷排污水被处罚80万元并责令停工。
主要原因有三点:
1. 污染环境:混合水中含生活污水、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直接排放会导致鱼类死亡、水质发臭,甚至影响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例如2021年广东某河道因排污爆发蓝藻,造成上万斤鱼群翻肚。
2. 违反法律法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排污单位必须建设预处理设施,未达标的污水需缴纳超标排污费。个人乱倒污水也可能被处以200-500元罚款。
3. 治理成本更高:混合水若流入雨水管网,会加大污水处理厂负荷。部分城市如上海已要求新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老城区改造项目最高可获政府60%补贴。
目前国内正大力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北京、深圳等地已实现核心城区95%分流率。未来3年计划投入1200亿元改造管网,采用智能监测井盖等新技术实时检测偷排行为。沿河居民若发现排污迹象,可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举报。
Ⅱ 列举身边的几种环境污染现象
1 水污染 废旧电池的胡乱丢弃 污染生活用水(因为废旧电池中含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元素,胡乱丢弃会导致这些元素进入水中,污染水)
2 工厂的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的不达标直接排入河流 会污染水源
3 过量使用化肥农药 残余的化肥农药会流入水中会污染水
4 空气污染 工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拍出 污染空气
5 垃圾露天燃烧处理 有害气体会污染空气
6 海洋污染 石油的开采运输过程中泄漏事件 污染海洋
(2)乱倒生活污水有什么危害扩展阅读: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1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
2 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
3 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要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
4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社会评价的影响而具有社会性。它的特点可归纳为: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环境是一个复杂体系,必须考虑各种因素的综合效应。从传统毒理学观点来看,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对人或生物体的影响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单独作用,即当机体中某些器官只是由于混合物中某一组分发生危害,没有因污染物的共同作用而加深危害的,称为污染物的单独作用。
②相加作用,混合污染物各组分对机体的同一器官的毒害作用彼此相似,且偏向同一方向,当这种作用等于各污染物毒害作用的总和时,称为污染的相加作用。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硫酸气溶胶之间、氯和氯化氢之间,当它们在低浓度时,其联合毒害作用即为相加作用,而在高浓度时则不具备相加作用。
③相乘作用,当混合污染物各组分对机体的毒害作用超过个别毒害作用的总和时,称为相乘作用。如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之间、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之间,就存在相乘作用。
④拮抗作用,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对机体的毒害作用彼此抵消一部分或大部分时,称为拮抗作用。如动物试验表明,当食物中含有30ppm甲基汞,同时又存在12.5ppm硒时,就可能抑制甲基汞的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