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的一级标准是15mg/L,二级标准是5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15mg/L,二级标准25mg/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制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废水氨氮指标如何规定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Ⅱ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我国现行的相关版环权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现行废水排放氨氮控制标准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
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省(市、区)的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必须密切结合当地的水环境状况和地方的技术经济条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1个省G市)制定了25个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大多数标准都规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Ⅲ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不超过多少
法律分析: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0)0.15(类)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0.02(类)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5/25/50
4《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15
5《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8-2001)150/40
6《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10月20日
7《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04)100/80
8《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2006)120/80
9《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25/15
10《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15
1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80
1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15
1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35/25
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25-8-5
15《污水海洋处理装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25
16《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2015-12-5
17《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025-8-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Ⅳ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的一级标准是15mg/L,二级标准是5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15mg/L,二级标准25mg/L。
Ⅳ 四类水质氨氮标准
四类水质氨氮标准:
1、COD<30mg/L(50mg/L)
对于现有的污水处理主流技术是非常难达到一个指标,要达到此标准会涉及诸多的现实问题。首先,进水难生物降解COD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这些难生物降解的COD要么用臭氧等高级氧化技术氧化为易生物降解COD,或者活性炭吸附,这样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将大幅度增加。
实际上,一个稳定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厂其出水COD绝大部分已经是难生物降解的了,对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也不会再显著消耗水体的溶解氧。
2、BOD<6mg/L(10mg/L)
对于以活性污泥工艺为主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这一指标不难达到,但是要稳定、常年地达到并非易事,生物处理过程的一些波动对这个指标会有影响。
3、总氮<1.5mg/L(15mg/L)
以现有的技术较难实现,但是利用厌氧深度脱氮技术是完全有可能实现出水总氮低于1.5mg/L。
4、氨氮<1.5mg/L(5mg/L)
氨氮每日都小于1.5mg/L需要足够大的池容,需要曝气的量足够大,否则很容易超过1.5mg/L。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氮负荷在时刻变化,要让污水处理厂抹平这些日常生活规律,出水始终低于1.5mg/L,投资及运行能耗将大幅度提高。
5、总磷<0.3mg/L(0.5mg/L)
这对于一些敏感水体是非常有意义的,北欧一些污水处理厂排入波罗的海的标准与此类似。总磷小于0.3mg/L意味着全面的化学除磷,而且是大量的药剂投入。在总磷这个指标上,0.3mg/L与0.5mg/L的差别非常大。
水是鱼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渔人历来有“养好一塘鱼,先要管好一池水”的谚语。随着水产养殖技术的不断提高、池塘养殖单位产量也在增大。
特别在高温季节时最容易引发水质恶化,此时既是鱼类快速生长季节,又是鱼池水质难以控制和鱼类疾病高发季节,尤其是精养鱼池如何实现稳产、高效,调控、改良水质已成为水产养殖的关键问题。
Ⅵ 氨氮出水标准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
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省(市、区)的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必须密切结合当地的水环境状况和地方的技术经济条件。
Ⅶ 水质检测氨氮值多少为正常,水质检测指标有哪些
Ⅷ 自来水氨氮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拓展资料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Ⅸ 氨氮三类水标准
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氨氮一级排放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氨氮一级排放标准,15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