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医院的废水该怎么处理
卫生部对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有规定的,需要分类处理。涉及废水,处理如回下:
(1)检验科病源体的培养答基、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先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按其它感染垃圾处理。
(2)传染病人(如结核病人)的痰液和检验科检查后痰液标本、污染废物,以及各科室病人的引流液、胸、腹水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用防渗漏的专用桶盛装,送至化痰室,经高温煮沸30分钟或2000mg/L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30分钟后,污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3)放射性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4)化学性废物:放射科显影液产生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定影液产生后用防渗漏的专用桶装,交回收公司处理。检验科、病理科的化学试剂、液体废物排入医院污水系统处理。
(5)废水:医疗生活废水由排污系统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在处理站根据国家要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有认证的设备和制剂进行沉淀和去害处理后排出。一般是用二氧化氯对废水进行处理排出。
注意,生产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试剂的厂家是需要认证的,一定要买具备资质的。还有污水处理后应进行检测,最好是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
❷ 医疗污水处理要求与标准
医疗废水也就是来自医院含有大量的病原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需要特殊工艺处理的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具有直接、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如果不经过消毒、灭活等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必会造成水、土壤的污染,易成为危害社会健康的一个“源头”、导致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因此,医疗废水应专业处理后才能排放。
1.在工作时佩戴N95等具有防护功能的口罩及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及手套需要及时更换;
2.在记录当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状况时要及时对使用的笔等用75%的酒精进行消毒;
3.工作结束时要使用肥皂液、消毒液并用流动的水洗手;
4.有室内污水处理设施的工程应强通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紫外灯照射等方式强化消毒灭菌。
5.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序进行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各项指标及工艺参数正常,必要时可将污水处理设施交与第三方运营;
6.对主要处理单元的设备要进行及时的检查及更换,保证95%的设备完好率;
7.加强对医疗废水处理消毒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排放。对隔离区要指导其对外排粪便和污水进行必要的杀菌消毒;(
8.每日对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水、污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传染病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中的相关要求;
9.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10.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11.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该进行除汞处理;
12.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13.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14. 一体化设备上面不要放置重物,不要行驶车辆,以防止出现坍塌危险。
15. 必须注意污水中不得有大块固体物质进入设备,以免堵塞管道与孔口及损坏水泵;进水口应设置格栅等过滤装置。
医疗废水的处理好坏影响着人们的健康,所以在处理的过程中不但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同时也要注意废水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❸ 生活污水排放是否含在排污许可证内
生活污水排放含在排污许可证内。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 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者;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3)放射性废水处理资质扩展阅读: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八条(新项目排污申请条件)
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
(二)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
(三)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四)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
(五)排放污染物满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证明材料。
❹ 常见的放射性废水处理方法有哪些
放射性废水的主要去除对象是具有放射性的重金属元素,与此相关的处理技术,简单地可分为化学形态改变法和化学形态不变法两类。
放射性废水处理方法:
其中化学形态改变法包括:
1、化学沉淀法;
2、气浮法;
3、生化法。
化学形态不变法包括:
1、蒸发法;
2、 离子交换法;
3、吸附法;
4、 膜法。
化学沉淀法是向废水中投放一定量的化学絮凝剂,如硫酸钾铝、硫酸钠、硫酸铁、氯化铁等,有时还需要投加助凝剂,如活性二氧化硅、黏土、聚合电解质等,使废水中的胶体物质失去稳定而凝聚何曾细小的可沉淀的颗粒,并能于水中原有的悬浮物结合为疏松绒粒。改绒粒对水中的放射性元素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从而净化水中的放射性物质、胶体和悬浮物。引起放射性元素与某种不溶性沉渣共沉的原因包括了共晶、吸附、胶体化、截留和直接沉淀等多种作用,因此去除效率较高。
化学沉淀法的优点是:方法简便、费用低廉、去除元素种类较广、耐水力和水质冲击负荷较强、技术和设备较成熟。缺点是:产生的污泥需进行浓缩、脱水、固化等处理,否则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化学沉淀法适用于水质比较复杂、水量变化较大的低放射性废水,也可在与其他方法联用时作为预处理方法。
蒸发浓缩法处理放射性废水:除氚、碘等极少数元素之外,废水中的大多数放射性元素都不具有挥发性,因此用蒸发浓缩法处理,能够使这些元素大都留在残余液中而得到浓缩。蒸发法的最大优点之一是去污倍数高。使用单效蒸发器处理只含有不挥发性放射性污染物的废水时,可达到大于10的4次方的去污倍数,而使用多效蒸发器和带有除污膜装置的蒸发器更可高达10的6次方到8次方的去污倍数。此外,蒸发法基本不需要使用其他物质,不会像其他方法因为污染物的转移而产生其他形式的污染物。
尽管蒸发法效率较高,但动力消耗大、费用高,此外,还存在着腐蚀、泡沫、结垢和爆炸的危险。因此,本法较适用于处理总固体浓度大、化学成分变化大、需要高的去污倍数且流量较小的废水,特别是中高放射性水平的废水。
新型高效蒸发器的研发对于蒸发法的推广利用具有重大意义,为此,许多国家进行了大量工作,如压缩蒸汽蒸发器、薄膜蒸发器、脉冲空气蒸发器等,都具有良好的节能降耗效果。另外,对废液的预处理、抗泡和结垢等问题也进行了不少研究。
离子交换法处理放射性废水的原理是,当废液通过离子交换剂时,放射性离子交换到离子交换剂上,使废液得到净化。目前,离子交换法已广发应用于核工艺生产工艺及放射性废水处理工艺。
许多放射性元素在水中呈离子状态,其中大多数是阳离子,且放射性元素在水中是微量存在的,因此很适合离子交换出来,并且在无非放射性粒子干扰的情况下,离子交换能够长时间的工作而不失效。
离子交换法的缺点是,对原水水质要求较高;对于处理含高浓度竞争离子的废水,往往需要采用二级离子交换柱,或者在离子交换柱前附加电渗析设备,以去除常量竞争离子;对钌、单价和低原子序数元素的去除比较困难;离子交换剂的再生和处置较困难。除离子交换树脂外,还有用磺化沥青做离子交换剂的,其特点是能在饱和后进行融化-凝固处理,这样有利于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处置。
吸附法是用多孔性的固体吸附剂处理放射性废水,使其中所含的一种或数种元素吸附在吸附剂的表面上,从而达到去除的目的。在放射性废液的处理中,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沸石等。
天然斜发沸石是一种多孔状结构的无机非金属矿物,主要成分为铝硅酸盐。沸石价格低廉,安全易得,处理同类型地放射性废水的费用可比蒸发法节省80%以上,因而是一种很有竞争力的水处理药剂。它在水处理工艺中常用作吸附剂,并兼有离子交换剂和过滤剂的作用。
当前,高选择性复合吸附剂的研发是吸附法运用中的热点。所谓“复合”是指离子交换复合物(氰亚铁盐、氢氧化物、磷酸盐等)在母体(多位多孔物质)上的某些方面饱和,所以新材料结合天然母体材料的优点,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高的交换容量以及适宜的选择性。
离子浮选法属于泡沫分离技术范畴。该方法基于待分离物质通过化学的、物理的力与捕集剂结合在一起,在鼓泡塔中被吸附在气泡表面而富集,借泡沫上升带出溶液主体,达到净化溶液主体和浓缩待分离物质的目的。例子浮选法的分离作用,主要取决于其组分在气-液界面上选择性和吸附程度。所使用捕集剂的主要成分是,表面活性剂和适量的起泡剂、络合剂、掩蔽剂等。
离子浮选法具有操作简单、能耗低、效率高和适应性广等特点。它适用于处理铀同位素生产和实验研究设施退役中产生的含有各种洗涤剂和去污剂的放射性废水,尤其是含有有机物的化学清洗剂的废水,以便充分利用该废水易于起泡的特点而达到回收金属离子和处理废水的目的。
膜处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处于不断推广应用的阶段。它有可能成为处理放射性废水的一种高效、经济、可靠的方法。目前所采用的膜处理技术主要有:微滤、超滤、反渗透、电渗析、电化学离子交换、铁氧体吸附过滤膜分离等方法。与传统处理工艺相比,膜技术在处理低放射性废水时,具有出水水质好,浓缩倍数高,运行稳定可靠等诸多优点。
不同的膜技术由于去除机理不同,所适用的水质与现场条件也不尽相同。此外,由于对原水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需要预处理,故膜法处理法宜与其他方法联用。
如铁凝沉淀-超滤法,适用于处理含有能与碱生成金属氢氧化物的放射性离子的废水。
水溶性多聚物-膜过滤法,适用于处理含有能被水溶性聚合物选择吸附的放射性离子的废水。
化学预处理-微滤法,通过预处理可以大大提高微滤处理放射性废水的效果,且运行费用低,设备维护简单。
❺ 环境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怎么办理啊(武汉市)
环境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及办理程序如下:
一、环境工程设计证书按设计对象分综合证书和专项证书。
(一)专项证书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电磁、放射性、生态工程等专业划分。
(二)综合证书包含以上各个专业。
二、环境工程设计中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格,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规则不包括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设计。
四、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持有甲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环境工程项目设计范围不受地区和工程投资限额的限制。
(二)持有乙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下的下列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
1、废水治理工程
工业废水量不超过3000吨/日、COD不超过3吨/日的废水治理工程。
2、废气治理工程
(1)工业尾气量不超过60000立方米/时的废气治理工程;
(2)容量不超过60吨/时的单台锅炉及一般工业窑炉的消烟除尘设施。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除有毒有害以外的其它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程。
4、噪声治理项目
(三)持有丙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下列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
1、废水治理工程
工业废水量不超过500吨/日、COD不超过0.5吨/日的废水治理工程。
2、废气治理工程
(1)工业尾气量不超过15000立方米/时的废气处理设施;
(2)容量不超过20吨/时的单台锅炉及小型窑炉的消烟除尘设施。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除有毒有害废弃物外的其它小型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程。
4、噪声治理项目:
可以设计工业车间及其他噪音治理工程。
五、申请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如下技术条件:
(一)综合性设计单位
1、有研究开发新工艺能力;有同时承担两项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大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2、每个主体专业中至少有5名专职固定的设计技术人员,主要配套专业至少有3名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并设计过2项以上规模及技术复杂程度高于乙级工程的技术人员,或者在本专业科研工作中取得科研成果(指获过省、部级以上奖的成果)的科研人员,并且其中必须有高级工程师2名;其中,凡工程涉及大型结构工程建设的,主体专业必须包括结构工程专业,确保工程安全。
3、专职设计队伍必须合理配套,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约占80%,人员总数在60人以上,其中高级工程师总数不少于10人;
4、具有完备的实验和化验室,有试验化验设备;
5、具有本行业的技术特长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能够利用CAD软件做出先进的设计成果;
6、具有引进、吸收国外环境工程高新技术和进行国际技术协作交流能力;
7、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二)专业性设计单位
专业性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综合性设计单位的相应专业的技术条件要求相同。
六、申请环境工程乙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如下技术条件:
(一)综合性设计单位:
1、有同时承担两项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中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2、每个主体专业至少有3名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配套专业至少有2名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水平、并进行过至少2项相当乙级工程的技术人员,或在本专业科研工作中取得科研成果(指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成果)的科研人员,并且其中必须有高级工程师1名;其中,凡工程涉及大、中型结构工程建设的,主体专业必须包括结构工程专业,确保工程安全。
3、人员总数4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
4、具有试验、化验条件;
5、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二)专业性设计单位:
专业性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综合性设计单位的相应专业的技术条件要求相同。
七、申请环境工程丙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承担小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小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好,社会信誉好。
2、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每个主体专业至少有2名,配套专业至少有1名大专学历水平,并曾担任过丙级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技术骨干;
3、人员总数20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不少于5人;
4、有与设计资格等级相适应的化验室;
5、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