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从事某项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公用事业服务的经营活动。第三条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涉及公用事业的公共资源配置和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下列行业可以实行特许经营:
(一)供水、供气、供热;
(二)污水处理;
(三)公共交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用事业行业。
从事特许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许经营权。第五条特许经营者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通过招标、拍卖方式不能确定的,可以采取招募方式确定。第六条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偿债能力;
(三)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四)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
(五)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七条通过招标、拍卖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与中标者、买受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颁发特许经营授权书。第八条采取招募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拟授权特许经营行业具体项目的内容、范围、时限、投资金额、市场准入条件等,向符合条件的法人发出招募邀请书;
(二)根据招募对象的回复,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严格评议,并与招募对象就有关事宜进行谈判;
(三)将拟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招募对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理由不成立的,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招募对象签订特许经营合同,颁发特许经营授权书。第九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经营的内容、范围及有效期限;
(二)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
(三)资产的管理、处分和监管制度;
(四)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五)履约担保;
(六)价格或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和调整程序;
(七)经营权的终止和变更及档案移交;
(八)监督机制;
(九)违约责任;
(十)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第十条特许经营期限由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投资回报期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综合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特许经营者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期满1年前向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经营期间积极履行义务,设施状况良好的申请者,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批准延长经营期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许经营期限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年。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前,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特许经营者提出解除或者变更特许经营合同,经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解除或变更: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政府依法调整规划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特许经营者不得以转让、出租、质押等方式处分特许经营权。第十三条特许经营者应当优先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确保提供持续、安全、优质、高效、公平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
特许经营者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妨碍其他特许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许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第十四条特许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城市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经营计划;
(二)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经营设施状况良好,运营安全;
(四)定期向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接受公用事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五)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② 污水处理厂ppp协议是特许经营吗
工业污抄水的治理方法
一种处理工业袭污水的方法,属于污水处理技术领域。其是将污水引往集水池,对集水池末尾一格调节pH,用一级溶气水泵提升到一级压力溶气罐,同时吸入空气和聚凝脱色剂,将在一级压力溶气罐内的一级饱和溶气水骤然释放到一级气浮池形成一级处理水;一级处理水溢入缓冲池,再在控制pH用二级溶气水泵将一级处理水提升至二级压力溶气罐内,同时吸入空气和聚凝脱色剂,将二级压力溶气罐内的二级饱和溶气水骤然释放到二级气浮池形成二级处理水并自溢至沉淀池沉淀后排放;一、二级气浮池中的浮泥入浮泥池,压滤成滤饼,滤液回引至集水池。该方法处理的工业污水的CODcr、脱色率、SS、BOD5的去除率分别为80~90%、95%、90%以上、75-80%,符合GB8978-1996一级水排放标准。沼气发电是集环保和节能于一体的能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它利用工业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驱动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并可充分利用发电机组的余热用于沼气生产,使综合热效率达 80 %左右,大大高于一般 30~40% 的发电效率,用户的经济效益显著是处理工业污水的好方法。
③ 水处理行业发展现状有没有哪位大咖能全面解析下
1、行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内容选自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设备市场分析预测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原理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物理处理法是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和去除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的污染物(的方法,主要有筛滤法、沉淀法、气浮法、过滤法和反渗透法等;化学处理法是利用化学反应分离污水中的污染物质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中和、电解、氧化还原和电渗析、气提、吸附、吹脱、萃取等方法,一般适用于工业污水处理;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水中呈溶解性、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的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主要可分为好氧氧化法和厌氧还原法,其中好氧氧化法则广泛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等。目前,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应用最为普遍的即活性污泥法及其相关的衍生技术的生物处理工艺。
活性污泥法技术即是将空气连续送入含有大量溶解有机物质的污水中,经过一段时间后,水中即形成生物絮凝体-活性污泥,通过附着其上的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有机污染物转变成无毒的气体(CO2、N2 等)、液体(水)和富含有机物的固体(如微生物群体或称生物污泥);最后通过固液分离,实现生物污泥与净化处理水的有效分离的过程。由于活性污泥法具有较高的化学转化效率,对城市污水及有机工业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高,因此成为传统的成熟技术。
随着近些年来污水排放量的迅速增加,对污水处理要求也日益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在传统活性污泥法工艺基础上出现了如缺氧-好氧(A/O)法、厌氧-缺氧-好氧法(A2/O)、氧化沟法和序批式活性污泥(SBR)法等被较快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其中,厌氧-缺氧-好氧法(A2/O)强化了脱氮除磷效果;氧化沟法简化了有关构造,运行管理方便,且处理效果稳定等;SBR 法是一种按间歇曝气方式来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技术,其主要特征是在运行上的有序和间歇操作,主要优点在于节约土地。上述工艺均是在普通活性污泥法基础上,通过对时间顺序或空间位置等的调整,来给微生物生长创造更适合的生存条件,以提高其处理性能和效率,因此其均属于活性污泥法的衍生技术。
另外,近年来新出现的MBR 工艺,即又称膜生物反应器技术,是一种由活性污泥法与膜分离技术相结合的新型水处理技术,其基本原理是:通过膜的微孔分离,将需去除的有机物被阻挡在外,被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和细菌分解,从而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与传统工艺相比,MBR 工艺具有出水水质优质稳定、剩余污泥产量少、易于实现自动控制等优点,但仍存在建造成本高、容易导致膜污染、能耗高等缺点,目前应用范围还相对比较小。
未来,随着国内水环境形势日益严峻以及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高,未来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技术要求将越来越严格,行业技术水平将向更高标准的污水深度化处理方向发展。
2、行业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处于市场化改革的发展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经营模式:
(1)政府直接经营
政府直接经营是指政府直接实施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运行经费来源于地方政府行政拨款。当前,我国仍有相当部分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系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
(2)BOT 特许经营模式
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由企业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企业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3)TOT 特许经营模式
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出让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权,并授予企业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权,由企业负责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等。企业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期届满,企业仍需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4)BT 模式
BT 即建设-移交,是指根据政府方通过对选定的投资者予以授权,由投资者负责进行项目的建设(包括筹集资金),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建成后的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方,政府方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并加上合理资金回报。该模式一般作为政府利用外部资金来进行环保项目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
(5)委托运营模式
委托运营是指政府将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整体委托给专业的水处理运营商进行运营管理,并支付一定的运营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模式由于能够有效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和提高运行效率,已逐渐成为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经营模式。根据建设部《中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状况公报(2006-2010)》,截至2010 年底,全国已有约40%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通过BOT、TOT、委托经营等特许经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服务,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营。
3、行业周期性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不存在明显的行业周期性。
4、行业季节性
城镇污水处理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居民生活习惯差异,不同季节间的生活用水量不同,也会导致季节间污水处理量的略微变化。
5、行业区域性
城镇污水处理作为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政府主导的特征较为明显。因此,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当地政府财政实力强、对环保重视程度高和投资力度大等,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也较快。如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水源地周边地区的污水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水配套设施也相对齐备,西部不发达地区则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及发展则较为落后,行业的整体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6、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与上、下游行业之间存在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重要关联性。污水处理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处理设备制造、药剂生产和电力供应行业等,下游为各地市政污水处理的公共服务需求。上游设备制造、药剂生产等行业的技术进步及降低成本将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盈利水平的提高,而本行业的快速增长也将带动对环保设备行业和电力行业的需求增长,进而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从而有利于促进污水处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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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游泳池水处理计属于营业执照那个范围
一般经营范围是水处理剂及助剂。
营业执照登记办理的程序: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⑤ 水处理公司属于什么公司类别
属于环保类,分很多种:源水处理,污水处理,工业水处理,雨水回用……
希望可以帮到你。
⑥ 什么是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污水处理来特许经营权是指自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特许经营作为一类特殊的经营项目,主要指无形资产,对不少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使国内企业接触、认识和开发利用特许经营权的机会亦日渐增多。
(6)水处理是属于特许经营吗扩展阅读
在我国,特许经营又叫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二、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
⑦ 水处理属于化工什么类目啊
化工厂的水处理就是通过化学物理手段将厂内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处理到排放标准,属于公共工程,一般都专设岗位。
不知道你是不是问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