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来水公司发现别人偷水根据法律应该怎么处理
建议报警处理
根据偷水人居住时间
使用量,推算盗窃水的量及价值
⑵ 偷盗自来水应有什么处罚
偷用自来水,其行为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法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的标准,各省和各省不一样,由各省人民政府制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城市供水部门或者法制部门具体了解。
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⑶ 自来水法律法规窃水怎么处理
各地法律不同 你可以去搜索你们本省的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以下是我们四川的内
(七)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容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结算水表磁卡非法充值,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追交充值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九)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追交水费或者改变用水类别的全部水费(含污水处理费);
⑷ 2017年偷水如何处罚
偷水属于盗窃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刑法进行处罚,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⑸ 偷水根据什么标准处罚
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5)自来水偷水处理扩展阅读
案例:城区一施工企业私接管道偷水被罚
9月4号,钟祥市坤龙供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河街原商业局院内,有人私自接自来水管道,涉嫌偷水,且水量较大。
据市坤龙供水有限公司稽查办公室副主任廖春平介绍,当他得知私接水管是院墙外道路施工方所为,当即要求施工方安装水表并按表缴纳水费,但施工方置之不理,并有五个民工不问青红皂白动手打人。
报警后,郢中派出所民警及时介入进行调解,责令施工方向廖春平道歉,并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对施工方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采取技术手段致使水表停滞、失灵或逆行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供水。
⑹ 偷水(自来水)的人是怎么偷的
"即使不用水(也没有漏水)水表有时候也会转"这个问题常见,我就遇到好几起这个例子,这样照样会算在正常用水总量里,建议你在水表前面加个止回阀,减少不必要的用水量。偷水的回题和上面回答的一样,就是减少表里的齿轮数量,来减缓转速,达到偷水的目地。
⑺ 有人在自来水上头偷接水发现后怎么处理
发现偷接自来水,属于盗窃公共财物,应该报警处理。
⑻ 自来水公司有对偷水者处罚的权利吗
自来水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罚款行为属不合法的。但是目前水公司一般都是以违约的名义收取违约金的。具体要看你朋友和水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违约处罚条款决定。
私自接水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违约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罚则的,这1万元完全可以拒绝支付。自来水属于商品,其所有权属于自来水公司。如果你私自接水的数额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1000元)则涉嫌盗窃罪。偷水、偷电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定盗窃罪。
(8)自来水偷水处理扩展阅读:
偷水行为是违反《城市供水条例》的,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该《条例》是对于城市供水水源、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以及违反条例所应受的处罚等的详细说明。此条例于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⑼ 农村自来水如何偷水
在这里如此提问是没人给答案的。此类敏感问题应该这样提问:
1、农村自来水常见被偷水行为有哪些?
2、农村自来水有哪些防偷水方法?
通过网友分析,你再决定采取哪种作案手段,防止行为暴露,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重演。
人生自由不易,且行且珍惜!!
⑽ 私自偷接自来水的处罚规定,法律上有规定吗
在《城市供水条例》中有相关规定。
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10)自来水偷水处理扩展阅读:
城市供水的相关要求规定:
1、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2、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合作使用。
3、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