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都是哪些葯物屬於大環內酯類葯物
紅黴素
Erythromycin (Ilotycin,Erycin)
【作用與用途】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和青黴素相似,主要是對革蘭陽性菌如金葡菌、溶血性鏈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桿菌、炭疽桿菌及梭形芽胞桿菌等,均有強大抗菌作用。對革蘭陰性菌如腦膜炎雙球菌、淋球菌、百日咳桿菌、流感桿菌、布氏桿菌、部分痢疾桿菌及大腸桿菌等有一定作用。特點是對青黴素產生耐葯性的菌株,對本品敏感。作用機制主要是與核糖核蛋白體的50S亞單位相結合,抑制肽醯基轉移酶,影響核糖核蛋白體的移位過程,妨礙肽鏈增長,抑制細菌蛋白質的合成,系抑菌劑。
臨床上主要用於耐青黴素的金葡菌感染及對青黴素過敏的金葡菌感染。亦用於溶血性鏈球菌及肺炎球菌所致的呼吸道、軍團菌肺炎、支原體肺炎、皮膚軟組織等感染,此外,對白喉病人,以本品及白喉抗毒素聯用則療效顯著。
【劑量與用法】
紅黴素片(腸溶片),口服,成人1g~2g/日;兒童每日30mg~50mg/kg,分3~4次。靜注或靜滴可用乳糖酸紅黴素(Erythromycin Lactobionate),成人1g~2g/日;兒童每日20mg~30mg/kg,分2~3次。
【副作用】
1 胃腸道反應,可有惡心、嘔吐、腹痛及腹瀉,反應與劑量大小有關。
2 過敏反應,可有蕁麻疹及葯物熱。
3 可引起肝臟損害,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出現黃疸等。
4 靜注或靜滴乳糖酸紅黴素可引起血栓性靜脈炎,靜注發生的可能性較多。肌注局部刺激性大,可引起疼痛及硬結,因此不宜肌注。
【注意事項】
1 本品在酸中不穩定,能被胃酸破壞,故需同時服用抑酸劑碳酸氫鈉,如服用腸溶片則可避免。
2 乳糖酸紅黴素應先以注射用水溶解,切不可用生理鹽水或其它無機鹽溶液溶解,因無機離子可引起沉澱。待溶解後則可用等滲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鹽水稀釋供靜滴,濃度不宜大於0.1%,以防血栓性靜脈炎產生。
3 與鹼化尿液葯物碳酸氫鈉同用時,本品在泌尿系統的抗菌活性隨pH值的升高而增強。
4 本品與林可黴素和β 內醯胺類葯物之間有拮抗作用,應避免聯用。
5 乳糖酸紅黴素與氨茶鹼、輔酶A、細胞色素C、萬古黴素、磺胺嘧啶鈉、青黴素、氨苄青黴素鈉、頭孢噻吩鈉及碳酸氫鈉等混用可產生渾濁、沉澱或降效,故不宜同時靜滴。
6 紅黴素可抑制華法令和卡馬西平在肝內代謝,增強兩葯的作用或毒性。與這兩種葯物合用時應注意觀察。7 紅黴素可抑制茶鹼代謝清除,提高其血濃度,這常發生在合用若干天以後。應注意監測。
麥迪黴素(別名:美地黴素,米地加黴素、米地黴素)
Midecamycin (Medemcyin)
【作用與用途】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菌素,抗菌譜及作用機制與紅黴素相似,抗菌作用稍低於紅黴素。臨床主要用於革蘭陽性菌感染,如金葡菌、鏈球菌及肺炎球菌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急性咽喉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對多種紅黴素耐葯菌有效。
【劑量與用法】
口服,0.6g~1.2/日,分3~4次服。
【副作用】
有時可引起惡心、嘔吐、食慾減退、胃不適及腹瀉等,偶有皮疹。對本品過敏者禁用。肝腎功能損傷者減量使用
柱晶白黴素
Leucomycin (Stereomycin)
別名:白黴素、吉他黴素
【作用與用途】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陽性球菌的作用較紅黴素稍弱,但對耐紅黴素的金葡菌效力較好,臨床主要用於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淋病、膽囊炎、百日咳、扁桃體炎及敗血症等。
【劑量與用法】
0.8g~1.2g/日,分4次口服。柱晶白黴素酒石酸鹽注射劑供靜脈注射,劑量1次0.2g,每6~8小時1次。緩慢靜注。
【副作用】
本品毒性較低,靜脈注射較安全,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食慾不振、腹痛、腹瀉、皮疹、蕁麻疹、肝功能異常等。忌用於孕婦和小兒。
螺旋黴素(羅華密新)
Spiramycin (Rovamycin)
【作用與用途】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主要對革蘭陽性菌及一些革蘭陰性菌、立克次體及大型病毒等有作用,如鏈球菌,腦膜炎球菌、百日咳桿菌、肺炎支原體、白喉桿菌、沙眼衣原體、鉤端螺旋體及梭狀芽胞桿菌等。對青黴素、鏈黴素、四環素及氯黴素耐葯細菌,本品作用強。臨床主要用於各種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腦膜炎、乳腺炎、骨髓炎、猩紅熱、中耳炎、頰口部感染及鼻竇炎等。
【劑量與用法】
口服,成人6片(75萬U/片)/日,分2~3次服用。兒童,每日1.5片(75萬U/片)/10kg(每日0.15片/kg),分2次服用。
【副作用及注意事項】
1 偶有輕微胃腸不適,如惡心、嘔吐、食慾不振、便稀、腹瀉。
2 葯物過敏罕見,一旦發現即停止用葯。
3 哺乳期產婦忌用。
阿齊紅黴素(阿齊黴素、阿紅黴素)
Azithromycin (Zithromax)
【作用與用途】
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陽性菌具更強抗菌活性;對革蘭陰性桿菌的活性較紅黴素強;臨床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沙眼衣原體和非耐葯淋球菌所致的單純生殖器感染。
【劑量與用法】
口服,成人500mg/日,1次/日;兒童每日10mg/kg,1次/日,連服3日。飯前1小時或飯後2小時服用。成人沙眼衣原體或淋球菌感染者服1g。
【副作用】
1 常見的有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皮疹。
2 偶見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等。
3 少數病人出現白細胞計數減少
【注意事項】
1 對大環內酯類葯品過敏者禁用。
2 肝功能不全者和孕婦禁用。
3 避免與抗酸劑同時服用。
羅紅黴素(羅力得)
Roxithromycin (Rulid)
【作用與用途】
為紅黴素衍生物,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對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雙球菌、金葡菌、軍團菌、衣原體、梅毒螺旋體、腦炎弓形體、表皮葡萄球菌、陰道厭氧菌、及肺炎支原體等有作用。
臨床用於敏感菌引起的支氣管炎、肺炎、扁桃體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統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等。
【用法與劑量】
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兒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飯前服用。
【副作用】
1 胃腸道反應較輕,有時有惡心、嘔吐、腹瀉及腹痛,偶有轉氨酶升高。
2 偶有過敏反應,如皮疹及蕁麻疹,應停止給葯。
羅紅黴素(羅力得)
Roxithromycin (Rulid)
【作用與用途】
為紅黴素衍生物,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對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雙球菌、金葡菌、軍團菌、衣原體、梅毒螺旋體、腦炎弓形體、表皮葡萄球菌、陰道厭氧菌、及肺炎支原體等有作用。
臨床用於敏感菌引起的支氣管炎、肺炎、扁桃體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統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等。
【用法與劑量】
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兒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飯前服用。
【副作用】
1 胃腸道反應較輕,有時有惡心、嘔吐、腹瀉及腹痛,偶有轉氨酶升高。
2 偶有過敏反應,如皮疹及蕁麻疹,應停止給葯。
乙醯螺旋黴素
Acetylspiramycin
本品為一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和螺旋黴素相似,口服後即脫乙醯基而顯示抗菌作用,不良反應較少。很多對紅黴素耐葯的金葡菌對本品敏感。主要用於金葡菌、鏈球菌、肺炎球菌、腦膜炎球菌、淋球菌、白喉桿菌、支原體、梅毒螺旋體及大腸桿菌等引起的感染如扁桃體炎咽炎、支氣管炎、肺炎、猩紅熱、中耳炎及各種皮膚軟組織感染等副作用:1、 偶有食慾減退、惡心嘔吐。 2 、個別病人有輕度頭昏、頭痛、嗜睡等現象。
注意:1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2 有效期2年。
劑量為0.8g~1.2g/日,分4~6次口服。小兒:每日20mg~30mg/kg,分4次。
交沙黴素
Josamycin
【別名】
丙酸交沙黴素、角沙黴素。
本品為新型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廣,與紅黴素近似。對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腦膜炎雙球菌和百日咳桿菌、梭狀芽胞桿菌、白喉桿菌、炭疽桿菌、布氏桿菌、軍團菌、螺旋桿菌、支原體、立克次體、衣原體、螺旋體等亦有較好抗菌作用。臨床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呼吸系統、耳鼻咽喉科及皮膚科和膽道部位的感染。本品主要特點是口服吸收迅速,體內分布快而廣,組織和臟器中濃度高。特別在氣管痰液和膽汁中有較高的濃度。使用較安全,不良反應小。
劑量,成人口服1~2片(0.2g~0.4g)/次,3~4次/日;小兒每日30mg/kg,分3~4次口服。
羅他黴素
Rokitamycin (Ricamycin)
【作用與用途】
本品為半合成16員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需氧的革蘭陽性菌如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厭氧菌及衣原體、支原體顯示有抗菌活性,臨床用於上述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咽喉炎、扁桃體炎、支氣管炎、肺炎、支原體肺炎、牙周炎、副鼻竇炎、皮膚和軟組織感染。
【劑量與用法】
口服,成人600mg/日,分3次。
【副作用】
1 可見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及腹瀉。
2 變態反應如皮疹及蕁麻疹等。偶見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
3 對大環內酯類葯物有過敏史者慎用。
4 孕婦慎用、新生兒、早產兒一般不用本葯。
琥乙紅黴素(別名:琥珀酸紅黴素、痢菌沙、乙琥紅黴素)
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
為紅黴素乙基琥珀酸酯。口服後在體內水解,釋放出紅黴素而起抗菌作用。作用與用途同紅黴素。劑量為成人1g~2g/日,分4次服用;兒童每日12.5mg/kg,分4次服用。最好飯前半小時空腹服用,以免影響吸收。本品肝毒性較無味紅黴素低,但由於體內紅黴素系經肝代謝和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應慎用。紅黴素可透過胎盤屏障,亦可進入乳汁,所以妊娠期婦女與哺乳期內亦應慎用。
羅沙米星(玫瑰黴素)
Rosaramicin (Rosamycin)
本品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陰性菌的抗菌活性優於紅黴素,對軍團菌屬具有強的抗菌活性。臨床主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泌尿道及生殖道感染。口服劑量為0.25g/次,4次/日。其它參見紅黴素。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2006年版>>
⑵ 我是海水養殖從業者,誰能提供一份抗生素配伍禁忌
抗生素配伍禁忌(獸用)
一、抗生素選擇的原則:
① 認真閱讀並理解葯品的各種說明;
② 掌握抗生素的適應症,選擇敏感度高,抗菌作用強、組織滲透性好副反應少的葯物;
③ 要熟悉細菌獲得性耐葯性的動性及對各種抗生素敏感度的變遷;
④ 要了解各類抗生素作用特點及同類抗生素中不同品種之間的差別。
二、 理想抗生素應具備的特點:
① 廣譜、殺菌;
② 長效、高效;
③ 給葯方便、安全、無副作用;
④ 感染組織穿透性好;
⑤ 不易產生耐葯性;
⑥ 配伍性好。
三、 使用抗生素時的注意事項:
① 病毒感染時為防止條件性細菌的繼發感染應使用抗生素;
② 在未確定何種致病菌時,要用廣譜抗菌葯物,以提高殺菌覆蓋面,避免病菌漏網;
③ 掌握用葯時機和期限,早期和急性期使用效果好;
④ 要控制使用劑量,保證效果;開始劑量要稍大,一般為維持劑量的兩倍,稱首劑量;以後再用維持劑量鞏固療效;
⑤ 根據葯代及葯效動力學,決定給葯劑量和給葯頻率;
⑥ 聯合使用時要十分注意配伍禁忌等。
四、 常見抗生素治療失敗原因:
① 細菌產生耐葯性;
② 給葯途徑不當;
③ 給葯時機不當,劑量不當;
④ 靶組織(病灶)葯物分布差;
⑤ 貯存不當;
⑥ 判斷錯誤,導致誤診;
⑦ 混合感染;
⑧ 葯物配伍不當。
五、 抗生素(化療葯物)的聯合配伍:
目的:降低葯物毒性,擴大抗菌譜,增加療效。
根據抗菌葯物抗菌的強度(抑菌或殺菌)和作用的快慢可將其分為四個類型:
第一類:繁殖期速效殺菌劑,包括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
第二類:靜止期慢效殺菌劑,包括氨基甙類、多粘菌素類
第三類:速效抑菌劑,包括四環素類、大環內酯類、氯黴素類
第四類:慢效抑菌劑,包括磺胺類
①第一類和第二類聯用有增強抗菌作用,如青、鏈黴素;
②第一類和第三類聯用會有拮抗作用;
③第一類和第四類聯用可能無影響即無重大意義,如青黴素類+磺胺嘧啶(SD)類;
④第二類和第三類聯用有協同作用;
⑤第三類和第四類聯用有協同相加作用;
⑥第二類和第四類聯用有協同。
六、 抗生素配伍禁忌規律:
1、 與抗菌增效劑配伍:如磺胺增效劑(抗菌增效劑)TMP(三甲氧苄氨嘧啶)和DVD(二甲氧苄氨嘧啶)
增效劑:氟喹諾酮類(沙星類)==1:5
增效劑:四環素類==1:4
增效劑:磺胺類==1:5
增效劑也與青黴素、氨基甙類(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等)、紅黴素、多粘菌素等聯合,增加療效;
2、 一般來說,禁止同類抗菌葯物聯合應用(因大多數具有交叉耐葯性);
3、 糖皮質激素類葯物(地塞米松、氫化可的松、氫化潑po尼松)具有抗炎、抗毒、抗休克、抗免疫作用等,經常用於治療炎症和全身性嚴重感染。由於其具有抗免疫作用,能降低動物免疫功能,降低抵抗力。所以,要求在使用本類葯物同時,必須配合大劑量抗菌葯物治療;
4、 多數化療葯物在靜注給葯時應單獨使用。
5、 糖皮質激素類葯物(地塞米松、氫化可的松、氫化潑po尼松)禁與氯黴素、多粘菌素E、四環素類、磺胺類葯物混合使用注射;[可與青、鏈黴素、痢菌凈、氟哌酸(諾氟沙星)、魚腥草、穿心蓮等大多抗生素配伍];
6、 多粘菌素E注射液禁與卡那黴素、青黴素G、氫化可的松類、磺胺類鈉鹽混合注射;[多肽類抗生素,用於陰性菌較好,不易耐葯,對綠膿桿菌(化膿、膿皰)療效好];
7、 硫酸鏈黴素禁與葡萄糖酸鈣注射液混合使用
禁與其他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合用,以免增加毒性
禁與鹼類葯物混用,如磺胺類鈉鹽針劑等(破壞)
禁與Vc、VB1混用(減效);
8、 糖鹽水可與5%NaHCO3配伍靜注;
9、 CacL2、葡萄糖酸鈣禁與四環素類、頭孢菌素類、硫酸鏈黴素等配伍混用;
10、 Vc禁與Ca劑(CacL2、葡萄糖酸鈣)、抗生素、VB12(Vc、VB1使VB12生物效價降低)、鹼類等合用;
11、 氟喹諾酮類(沙星類)注射液、復方磺胺制劑類注射液等禁與糖水注射液稀釋靜滴;
12、 慶大黴素禁與氨苄青黴素、青黴素G、半合成青黴素等聯合靜滴
13、 一般來說,頭孢菌素、氨苄青黴素、萬古黴素(多肽類)、卡那黴素、氯黴素、四環素等均應單獨靜滴;
14、 氯黴素禁與卡那黴素配伍
禁與鹼性葯物如人工鹽(氯黴素失效)、磺胺類、潔黴素類、氨茶鹼、安鈉咖、安乃近等混合;
禁與酸性葯物混合(反應,形成沉澱,靜注易導致栓塞血管);
一般情況,氯黴素最好單獨使用;
氯黴素、氨茶鹼可與5%糖水配伍靜滴,但要緩慢;
氯黴素與紅黴素、土黴素以1:1:1配伍治療喘氣病效果好;
氯黴素與北里黴素以2:1配伍療效高;
15、 激素類葯物,嚴格來說,如催產素等要求單獨使用,盡量不要與抗生素配伍使用。催產素可與葡萄糖配伍靜滴止血;
16、 磺胺類葯物一般單獨使用(TMP、DVD等也屬於磺胺類葯物);
磺胺類葯物與TMP、新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等配伍,療效增強
磺胺類葯物禁與許多抗生素類葯物、糖鹽水、鎮靜類、退熱類葯物等配伍(易發生沉澱析出);
磺胺類葯物禁與普魯卡因混合配伍使用,也禁止治療期間同時使用;
磺胺類葯物禁與酸性葯物同時使用(增加泌尿系統副作用);
磺胺類葯物禁與Vc(失效)、頭孢拉定、頭孢氨苄、氨苄西林合用(療效降低);
磺胺類鈉鹽針劑禁與復方氨基比林、5%NaHCO3等針劑混用(沉澱);
磺胺類葯物禁與氟甲碸黴素、羅紅黴素一起使用(毒性增強)
17、 青黴素、鏈黴素、葡萄糖酸鈣、鹽酸普魯卡因等酸性葯物禁與安乃近、安痛定、氨基比林等鹼性葯物配伍;
18、 氯丙嗪與水合氯醛配伍使用(氯丙嗪作麻醉前給葯),可增強水合氯醛的麻醉強度和延長麻醉時間,增加鎮痛作用,並可減少水合氯醛劑量1/3—1/2;
19、 強心葯洋地黃毒甙(dai)、苯甲酸鈉咖啡因、樟腦磺酸鈉、咖啡因(如安鈉咖等)等與鈣劑(如CacL2、葡萄糖酸鈣)合作,因Ca2+有興奮心肌作用而呈現協同強心作用,但易致心肌疲勞;
20、 將安鈉咖與溴化物(如溴化鈉)合用製成安溴注射液,可發揮咖啡因和溴離子對大腦皮層興奮與抑制過程的雙向調節作用,用於動物癲癇與馬疝痛的治療;
21、 VB12禁與Vc、VB1溶液混合,否則,VB12生物效價降低;
22、 碘/氯/解磷啶(2-PAM)溶液與鹼性葯物混合易水解成毒性極大的氰化物;(碘/氯/解磷啶主要用於有機磷中毒解毒:20—30mg/kg體重溶於10%糖水中緩慢靜注,半小時後,無明顯好轉,再輸一次(靜滴));
23、 紅黴素(乳糖酸鹽)的水溶液與NacL(生理鹽水)、CacL2溶液混合則產生沉澱;
紅黴素(乳糖酸鹽)的水溶液與NaHCO3注射液混合析出遊離子鹼沉澱;
紅黴素(乳糖酸鹽)的水溶液與糖鹽水輸液混合6h後,效價下降12%;
紅黴素與氯黴素、桿菌肽鋅、鏈黴素等合用有協同作用;
羅紅黴素、硫氰酸紅黴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環內酯類)與慶大黴素、新黴素、氟苯尼考等配伍,療效增強;
羅紅黴素、硫氰酸紅黴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環內酯類)禁與鹽酸林可黴素配伍(降低療效);
羅紅黴素、硫氰酸紅黴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環內酯類)禁與磺胺類葯物、氨茶鹼、卡那黴素等配伍(毒性增強);
羅紅黴素、硫氰酸紅黴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環內酯類)禁與CacL2、NacL等配伍(沉澱、析出遊離鹼)
24、 ZnSO4在中性鹼性液中易水解成Zn(OH)2沉澱,若加入少量硼酸使溶液呈弱酸性,可防止ZnSO4水解而得到穩定的ZnSO4滴眼液
25、 頭孢菌素類與氨苄青黴素(氨/安比西林)、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等合用有協同抗菌作用(但聯用對腎的毒性大,應注意);
26、 青黴素G與桿菌肽鋅(多粘菌素類)合用有協同抗菌作用;
青黴素禁與鹼類、林可黴素、磺胺類鈉鹽針劑混用(分解失效);
青黴素禁與無機酸、有機酸、有些鹽酸鹽(如鹽酸青黴素、鹽酸四環素、鹽酸金黴素、鹽酸氯丙嗪等)等混用(渾濁失效);
青黴素禁與濃度高於1%的鹽酸普魯卡因注射液混合(渾濁)(但生成的普魯卡因青黴素可肌注);
氨苄西林鈉、阿莫西林、青黴素G鉀與鏈黴素、新黴素、多粘菌素、喹諾酮類等配伍療效增強;
氨苄西林鈉、阿莫西林、青黴素G鉀禁與替米考星、羅紅黴素、鹽酸多西環素、氟苯尼考等配伍(療效降低);
氨苄西林鈉、阿莫西林、青黴素G鉀禁與Vc、Vc-多聚磷酸酯、羅紅黴素等配伍(沉澱分解失效);
氨苄西林鈉、阿莫西林、青黴素G鉀禁與氨茶鹼、磺胺類葯物等配伍(沉澱分解失效);
27、 四環素類與慶大黴素合用對綠膿桿菌作用增強;
四環素類與氟喹諾酮類、氯黴素、呋喃類(治療腸道感染療效好)、鏈黴素等有協同作用;
四環素類與泰樂菌素、泰牧菌素、TMP等配伍療效增強;
四環素類禁與青黴素、Vc、氨茶鹼、葡萄糖酸鈣、CacL2等針劑混用(渾濁失效);
四環素類(金黴素、強力黴素等)禁與三價陽離子(如AL3+)(形成不溶性難吸收絡合物);
28、 NH4cL能酸化尿液而可加強四環素和土黴素在尿路的抗菌作用;
29、 北里黴素(吉他黴素、柱晶白黴素)與氨基甙類或氯黴素以1:2配伍療效高;
30、 鹽黴素、莫能黴素等聚醚類抗生素禁與泰妙菌素(支原凈)、竹桃黴素等配伍混飼;
31、 痢菌凈(乙醯甲喹):穿心蓮==1:15(含量)
痢菌凈(乙醯甲喹):二萜類內酯==5:1(含量)
32、 環丙沙星:利巴韋林:TMP/DVD==4:2:1(含量)
33、 (動物牛黃中提取的抗炎抗毒成分)牛磺酸與青黴素、環丙沙星、慶大黴素、病毒唑等配伍療效高;
34、 碘酊禁與鹼、生物鹼、水合氯醛、酚、Na2S2O3、澱粉、鞣酸等同時使用或接觸;
35、 復方利巴韋林注射液:利巴韋林:安乃近==1:6(含量);
36、 5%NaHCO3注射液禁與酸性葯物、生理鹽水及磺胺類等葯物配伍應用;
37、 林可黴素混飼44--77ppm主要用於促進仔豬增重,減少仔豬腹瀉;
林可黴素:壯觀黴素==1:1混飼(120ppm:120ppm)主要用於母豬分娩前後各10—15天,可預防產後三聯症;
林可黴素:壯觀黴素==1:2混飼(120ppm:240ppm)主要用於禽MH、豬血痢療效好,優於單用或優於泰樂菌素;
鹽酸林可黴素與甲硝唑合用有療效增強作用;
鹽酸林可黴素與羅紅黴素、替米考星、磺胺類、氨茶鹼等合用有渾濁、療效降低;
38、 支原凈(泰妙菌素)與金黴素協同配伍特別適用於消化道和呼吸道混合感染;
39、 (鹽酸)麻黃鹼(20—50mg/次)/氨茶鹼(200—500mg/次)+尼可利米(250—1000mg/次)+地米(2—5mg/次)/氫化可的松(4—12mg/次)聯用肌注治療喘氣病;
平喘葯(麻黃鹼/氨茶鹼):鬆弛支氣管平滑肌、收縮血管及興奮大腦皮層。主要治療支氣管哮喘、過敏反應、血壓過低等,哺乳期家畜禁用,反復應用易產生快速耐受性,作用減弱;
40、「VB1+氯化氨甲醯甲膽鹼」針劑,有開胃增食作用;
40、 氟甲碸黴素針劑禁與氟喹諾酮類、β-內醯胺類{阿莫西林、氨苄西林鈉(溶液呈鹼性)、頭孢拉定(禁與氨茶鹼配伍於溶液中)、頭孢氨苄等}、磺胺類、呋喃類、卡那黴素、鏈黴素等葯合用(毒性增強,但與β-內醯胺類配伍降低療效);
氟甲碸黴素針劑禁與葉酸、VB12等配伍(抑制紅細胞生成);
氟甲碸黴素針劑與新黴素、鹽酸多西環素、硫酸粘桿菌素等合用療效增強;
41、 氨茶鹼與Vc、鹽酸多西環素、鹽酸腎上腺素等酸性葯物混合發生渾濁分解;與氟喹諾酮類混用降低療效(析出沉澱);
42、 硫酸安普黴素1萬IU:TMP/DVD10mg配伍肌注;
43、 氟喹諾酮類禁與利福平、甲碸黴素、氟甲碸黴素、四環素、鹽酸多西環素、呋喃類、羅紅黴素等混合或同時使用,否則,會使氟喹諾酮類葯物失效或減弱;
氟喹諾酮類禁與金屬陽離子(Ca2+、Mg2+、Fe2+、AL3+等)合用(形成不溶性絡合物);
氟喹諾酮類與鏈黴素、新黴素、慶大、氨苄西林、頭孢拉定、頭孢氨苄、磺胺類等配伍有療效增強作用
氟哌酸禁與氯黴素、呋喃坦啶、利福平、抗驚厥葯(休眠、鎮靜類)等配伍;
氟哌酸能抑制茶鹼、咖啡因、氨替比林的代謝而能增強這些葯物的作用,伍用時需防止這些葯物中毒;
44、 鹽黴素配伍組合(料中)(鹽黴素、、鹽黴素鈉鹽、莫能黴素等聚醚類抗生素禁與泰妙菌素、竹桃黴素合用);
鹽黴素20—50ppm+卡巴氧50ppm
鹽黴素20—50ppm +喹乙醇50ppm
鹽黴素20—50ppm+呋喃唑酮150ppm
鹽黴素20—50ppm+阿散酸100ppm
母豬料中:
鹽黴素60ppm
仔豬料中(7日齡—30kg):
鹽黴素60ppm+卡巴氧40ppm
鹽黴素60ppm +喹乙醇100ppm(仔豬後期)
鹽黴素60ppm +呋喃唑酮200ppm
中豬料中(30—60kg):
鹽黴素20ppm +喹乙醇50ppm(≥35kg禁用)
鹽黴素20ppm +阿散酸100ppm
仔豬料中、中豬料中最好用鹽黴素系列配伍,因鹽黴素促生長效果好;
45、 泰樂菌素配伍組合(料中)
仔豬料中:
泰樂菌素50ppm+呋喃唑酮200ppm+TMP120—150ppm
泰樂菌素50ppm+氟哌酸150ppm+TMP30ppm
泰樂菌素50ppm+抗敵素20ppm
泰樂菌素100ppm+磺胺二甲嘧啶110ppm
46、 抗敵素配伍(料中):
仔豬料中:
抗敵素10—20ppm+桿菌肽鋅50—100ppm
中豬料中:
抗敵素10ppm+桿菌肽鋅40ppm(桿菌肽鋅禁與喹乙醇、土/金黴素合用)
防治仔豬下痢最好用泰樂菌素系列配伍或用抗敵素系列配伍
47、 金黴素配伍組合(料中):
仔豬前期(7日齡—15kg)料中:
金黴素75ppm+阿美拉黴素20ppm
仔豬後期(15—30kg)料中:
金黴素75ppm+硫酸粘桿菌素10ppm
硫酸粘桿菌素60ppm
48、人工鹽(Na2SO444%+NaHCO336%+NacL18%+K2SO42%)禁與稀鹽酸混合(中和失效);
人工鹽禁與胃蛋白酶混用(降低酶活性);
人工鹽禁與MgSO4混用(沉澱);
48、 安鈉咖禁與Vc、VB混合(反應中和);(Vc、VB禁與鹼性較強的氨茶鹼、安鈉咖等合用);
安鈉咖禁與含鞣酸物質混合(白色沉澱或沉澱);
安鈉咖禁與酸類混合(沉澱);
49、 氯丙嗪禁與青黴素G鹽、金黴素、NaHCO3、含巴比妥類葯物制劑如復方氨基比林、安痛定、復方水楊酸鈉等針劑(渾濁);
氯丙嗪禁與有機酸類混合(分解);
50、 普魯卡因(含有對氨基苯甲酸成分)禁與磺胺類葯物混合(減效);
普魯卡因禁與鹼類混合(水解失效);
普魯卡因禁與鞣酸混合(失效);
普魯卡因禁與氧化劑混合(分解);
51、 生理鹽水(NacL)禁與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紅黴素混合(渾濁);
生理鹽水(NacL)禁與溴化物混合(減效);
52、 敵百蟲禁與鹼類、鹼性葯物等混合(易生成敵敵畏,增加毒性);
53、 硫酸粘桿菌素與鹽酸多西環素、氟苯尼考、頭孢氨苄、羅紅黴素、替米考星、喹諾酮類等配伍,療效增強;
硫酸粘桿菌素禁與硫酸阿托品、先鋒黴素Ⅰ、新黴素、慶大黴素等配伍(毒性增強);
54、 硫酸新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與氨苄西林鈉、頭孢拉定、頭孢氨苄、鹽酸多西環素、TMP等配伍療效增強;
硫酸新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禁與Vc等配伍(抗菌減弱);
硫酸新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禁與同類葯物配伍(毒性增強);
55、 頭孢拉定、頭孢氨苄與新黴素、慶大黴素、喹諾酮類、硫酸粘桿菌素等配伍療效增強;
頭孢拉定、頭孢氨苄禁與氨茶鹼、Vc、磺胺類、羅紅黴素、鹽酸多西環素、氟苯尼考等配伍(沉澱、分解、降低療效);
56、 鞣酸蛋白禁與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等同服,因這些蛋白質與鞣酸結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FeSO4、氨基比林、洋地黃類等葯物發生沉澱;乳酶生禁與鉍劑、鞣酸、活性炭、酊劑等合用,因他們能抑制、吸附或殺滅乳酸桿菌;
⑶ 鏈黴素和紅黴素的作用機制分別是什麼
紅黴素Erythromycin (Ilotycin,Erycin)【作用與用途】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和青黴素相似,主要是對革蘭陽性菌如金葡菌、溶血性鏈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桿菌、炭疽桿菌及梭形芽胞桿菌等,均有強大抗菌作用。對革蘭陰性菌如腦膜炎雙球菌、淋球菌、百日咳桿菌、流感桿菌、布氏桿菌、部分痢疾桿菌及大腸桿菌等有一定作用。特點是對青黴素產生耐葯性的菌株,對本品敏感。作用機制主要是與核糖核蛋白體的50S亞單位相結合,抑制肽醯基轉移酶,影響核糖核蛋白體的移位過程,妨礙肽鏈增長,抑制細菌蛋白質的合成,系抑菌劑。臨床上主要用於耐青黴素的金葡菌感染及對青黴素過敏的金葡菌感染。亦用於溶血性鏈球菌及肺炎球菌所致的呼吸道、軍團菌肺炎、支原體肺炎、皮膚軟組織等感染,此外,對白喉病人,以本品及白喉抗毒素聯用則療效顯著。【劑量與用法】紅黴素片(腸溶片),口服,成人1g~2g/日;兒童每日30mg~50mg/kg,分3~4次。靜注或靜滴可用乳糖酸紅黴素(Erythromycin Lactobionate),成人1g~2g/日;兒童每日20mg~30mg/kg,分2~3次。【副作用】1 胃腸道反應,可有惡心、嘔吐、腹痛及腹瀉,反應與劑量大小有關。2 過敏反應,可有蕁麻疹及葯物熱。3 可引起肝臟損害,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出現黃疸等。4 靜注或靜滴乳糖酸紅黴素可引起血栓性靜脈炎,靜注發生的可能性較多。肌注局部刺激性大,可引起疼痛及硬結,因此不宜肌注。【注意事項】1 本品在酸中不穩定,能被胃酸破壞,故需同時服用抑酸劑碳酸氫鈉,如服用腸溶片則可避免。2 乳糖酸紅黴素應先以注射用水溶解,切不可用生理鹽水或其它無機鹽溶液溶解,因無機離子可引起沉澱。待溶解後則可用等滲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鹽水稀釋供靜滴,濃度不宜大於0.1%,以防血栓性靜脈炎產生。3 與鹼化尿液葯物碳酸氫鈉同用時,本品在泌尿系統的抗菌活性隨pH值的升高而增強。4 本品與林可黴素和β 內醯胺類葯物之間有拮抗作用,應避免聯用。5 乳糖酸紅黴素與氨茶鹼、輔酶A、細胞色素C、萬古黴素、磺胺嘧啶鈉、青黴素、氨苄青黴素鈉、頭孢噻吩鈉及碳酸氫鈉等混用可產生渾濁、沉澱或降效,故不宜同時靜滴。6 紅黴素可抑制華法令和卡馬西平在肝內代謝,增強兩葯的作用或毒性。與這兩種葯物合用時應注意觀察。7 紅黴素可抑制茶鹼代謝清除,提高其血濃度,這常發生在合用若干天以後。應注意監測。麥迪黴素(別名:美地黴素,米地加黴素、米地黴素)Midecamycin (Medemcyin)【作用與用途】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菌素,抗菌譜及作用機制與紅黴素相似,抗菌作用稍低於紅黴素。臨床主要用於革蘭陽性菌感染,如金葡菌、鏈球菌及肺炎球菌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急性咽喉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對多種紅黴素耐葯菌有效。【劑量與用法】口服,0.6g~1.2/日,分3~4次服。【副作用】有時可引起惡心、嘔吐、食慾減退、胃不適及腹瀉等,偶有皮疹。對本品過敏者禁用。肝腎功能損傷者減量使用柱晶白黴素Leucomycin (Stereomycin)別名:白黴素、吉他黴素【作用與用途】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陽性球菌的作用較紅黴素稍弱,但對耐紅黴素的金葡菌效力較好,臨床主要用於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淋病、膽囊炎、百日咳、扁桃體炎及敗血症等。【劑量與用法】0.8g~1.2g/日,分4次口服。柱晶白黴素酒石酸鹽注射劑供靜脈注射,劑量1次0.2g,每6~8小時1次。緩慢靜注。【副作用】本品毒性較低,靜脈注射較安全,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食慾不振、腹痛、腹瀉、皮疹、蕁麻疹、肝功能異常等。忌用於孕婦和小兒。螺旋黴素(羅華密新)Spiramycin (Rovamycin)【作用與用途】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主要對革蘭陽性菌及一些革蘭陰性菌、立克次體及大型病毒等有作用,如鏈球菌,腦膜炎球菌、百日咳桿菌、肺炎支原體、白喉桿菌、沙眼衣原體、鉤端螺旋體及梭狀芽胞桿菌等。對青黴素、鏈黴素、四環素及氯黴素耐葯細菌,本品作用強。臨床主要用於各種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腦膜炎、乳腺炎、骨髓炎、猩紅熱、中耳炎、頰口部感染及鼻竇炎等。【劑量與用法】口服,成人6片(75萬U/片)/日,分2~3次服用。兒童,每日1.5片(75萬U/片)/10kg(每日0.15片/kg),分2次服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項】1 偶有輕微胃腸不適,如惡心、嘔吐、食慾不振、便稀、腹瀉。2 葯物過敏罕見,一旦發現即停止用葯。3 哺乳期產婦忌用。阿齊紅黴素(阿齊黴素、阿紅黴素)Azithromycin (Zithromax)【作用與用途】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陽性菌具更強抗菌活性;對革蘭陰性桿菌的活性較紅黴素強;臨床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沙眼衣原體和非耐葯淋球菌所致的單純生殖器感染。【劑量與用法】口服,成人500mg/日,1次/日;兒童每日10mg/kg,1次/日,連服3日。飯前1小時或飯後2小時服用。成人沙眼衣原體或淋球菌感染者服1g。【副作用】1 常見的有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皮疹。2 偶見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等。3 少數病人出現白細胞計數減少【注意事項】1 對大環內酯類葯品過敏者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和孕婦禁用。3 避免與抗酸劑同時服用。羅紅黴素(羅力得)Roxithromycin (Rulid)【作用與用途】為紅黴素衍生物,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對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雙球菌、金葡菌、軍團菌、衣原體、梅毒螺旋體、腦炎弓形體、表皮葡萄球菌、陰道厭氧菌、及肺炎支原體等有作用。臨床用於敏感菌引起的支氣管炎、肺炎、扁桃體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統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等。【用法與劑量】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兒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飯前服用。【副作用】1 胃腸道反應較輕,有時有惡心、嘔吐、腹瀉及腹痛,偶有轉氨酶升高。2 偶有過敏反應,如皮疹及蕁麻疹,應停止給葯。羅紅黴素(羅力得)Roxithromycin (Rulid)【作用與用途】為紅黴素衍生物,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對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雙球菌、金葡菌、軍團菌、衣原體、梅毒螺旋體、腦炎弓形體、表皮葡萄球菌、陰道厭氧菌、及肺炎支原體等有作用。臨床用於敏感菌引起的支氣管炎、肺炎、扁桃體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統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等。【用法與劑量】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兒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飯前服用。【副作用】1 胃腸道反應較輕,有時有惡心、嘔吐、腹瀉及腹痛,偶有轉氨酶升高。2 偶有過敏反應,如皮疹及蕁麻疹,應停止給葯。乙醯螺旋黴素Acetylspiramycin本品為一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和螺旋黴素相似,口服後即脫乙醯基而顯示抗菌作用,不良反應較少。很多對紅黴素耐葯的金葡菌對本品敏感。主要用於金葡菌、鏈球菌、肺炎球菌、腦膜炎球菌、淋球菌、白喉桿菌、支原體、梅毒螺旋體及大腸桿菌等引起的感染如扁桃體炎咽炎、支氣管炎、肺炎、猩紅熱、中耳炎及各種皮膚軟組織感染等副作用:1、 偶有食慾減退、惡心嘔吐。 2 、個別病人有輕度頭昏、頭痛、嗜睡等現象。注意:1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2 有效期2年。劑量為0.8g~1.2g/日,分4~6次口服。小兒:每日20mg~30mg/kg,分4次。交沙黴素Josamycin【別名】丙酸交沙黴素、角沙黴素。本品為新型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廣,與紅黴素近似。對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腦膜炎雙球菌和百日咳桿菌、梭狀芽胞桿菌、白喉桿菌、炭疽桿菌、布氏桿菌、軍團菌、螺旋桿菌、支原體、立克次體、衣原體、螺旋體等亦有較好抗菌作用。臨床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呼吸系統、耳鼻咽喉科及皮膚科和膽道部位的感染。本品主要特點是口服吸收迅速,體內分布快而廣,組織和臟器中濃度高。特別在氣管痰液和膽汁中有較高的濃度。使用較安全,不良反應小。劑量,成人口服1~2片(0.2g~0.4g)/次,3~4次/日;小兒每日30mg/kg,分3~4次口服。羅他黴素Rokitamycin (Ricamycin)【作用與用途】本品為半合成16員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需氧的革蘭陽性菌如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厭氧菌及衣原體、支原體顯示有抗菌活性,臨床用於上述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咽喉炎、扁桃體炎、支氣管炎、肺炎、支原體肺炎、牙周炎、副鼻竇炎、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劑量與用法】口服,成人600mg/日,分3次。【副作用】1 可見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及腹瀉。2 變態反應如皮疹及蕁麻疹等。偶見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3 對大環內酯類葯物有過敏史者慎用。4 孕婦慎用、新生兒、早產兒一般不用本葯。琥乙紅黴素(別名:琥珀酸紅黴素、痢菌沙、乙琥紅黴素)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為紅黴素乙基琥珀酸酯。口服後在體內水解,釋放出紅黴素而起抗菌作用。作用與用途同紅黴素。劑量為成人1g~2g/日,分4次服用;兒童每日12.5mg/kg,分4次服用。最好飯前半小時空腹服用,以免影響吸收。本品肝毒性較無味紅黴素低,但由於體內紅黴素系經肝代謝和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應慎用。紅黴素可透過胎盤屏障,亦可進入乳汁,所以妊娠期婦女與哺乳期內亦應慎用。羅沙米星(玫瑰黴素)Rosaramicin (Rosamycin)本品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陰性菌的抗菌活性優於紅黴素,對軍團菌屬具有強的抗菌活性。臨床主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泌尿道及生殖道感染。口服劑量為0.25g/次,4次/日。其它參見紅黴素。摘自<>
⑷ 紅黴素、泰樂菌素、螺旋黴素、北里黴素的抗菌作用及適應症有哪些使用這類抗生素時應該注意什麼
(1)紅黴素從紅鏈絲菌的培養液中提取而得。為白色或類白色的鹼性結晶性粉末,難溶於水。其抗菌譜和青黴素相似。對革蘭氏陽性球菌和桿菌均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對部分革蘭氏陰性桿菌如布魯氏菌、立克次氏體、鉤端螺旋體等也有抑製作用,但對腸道革蘭氏陰性桿菌如大腸桿菌、變形桿菌、沙門氏菌等不敏感。獸醫臨床上主要用於耐青黴素金黃色葡萄球菌及化膿性鏈球菌、肺炎球菌、腸球菌等所引起的肺炎、子宮炎、乳腺炎、豬丹毒等的治療,亦可用於雞支原體病(慢性呼吸道病)和傳染性鼻炎。利用紅黴素成鹽的不同,製成了多種紅黴素鹽及其制劑,如乳糖酸紅黴素、乳糖酸紅黴素可溶粉、硫氰酸紅黴素、硫氰酸紅黴素可溶性粉等制劑。
紅黴素片的用法用量為:內服一次量,犬、貓每1公斤體重2~10毫克,每日2次。
注射用乳糖酸紅黴素的用法用量為:臨用前,先用滅菌注射用水溶解(不可用氯化鈉注射水),然後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後滴注,濃度不應超過0.1%。靜脈注射一日量為,每1公斤體重,馬、牛、羊2~4毫克,豬2~6毫克,犬、貓2~10毫克,分2次注射。
硫氰酸紅黴素注射液的用法用量為:肌內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體重,馬、牛、豬、羊1~2毫克,犬、貓1~5毫克,一日2次。
硫氰酸紅黴素可溶性粉的用法用量為:混飲,每1升飲水,雞2.5克,連用3~5天。本品應密閉在乾燥處保存。
硫氰酸紅黴素水溶劑,每1克含紅黴素46~56毫克,用法用量:家禽混飲,每1升飲水中加2.4克,屠宰前3天停用。
在使用紅黴素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紅黴素在酸中不穩定,能被胃酸破壞,故內服時要同時服用制酸劑碳酸氫鈉。如為腸溶片則不必服碳酸氫鈉。同時忌與酸性物質配伍。②本品毒性較低,但有時也可引起過敏反應,如可引起葯物熱、蕁麻疹等。給母牛每1公斤體重靜注12.5毫克後能見到延續幾分鍾的不安、流涎和呼吸增數。③注射用乳糖酸紅黴素,不能用生理鹽水溶解,以免產生沉澱。④靜脈注射濃度過高或速度過快,易發生疼痛和靜脈炎。⑤與青黴素同用可使青黴素效力減弱。
(2)泰樂菌素是從弗氏鏈黴菌的一類似菌株培養液中取得。為白色結晶,微溶於水,具弱鹼性。一般成鹽後易溶於水,根據成鹽的不同可分為磷酸泰樂菌素、酒石酸泰樂菌素等,為畜禽專用抗生素。
泰樂菌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一些陰性菌有抗菌作用,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棒狀桿菌均呈敏感,也對雞支原體病(慢性呼吸道病)的防治特別有效,但對豬支原體肺炎僅有預防性功效,對敏感菌引起的牛乳腺炎、肺炎和子宮炎等,肌注也有效。本品主要用於畜禽細菌及支原體感染,亦可作豬的飼料添加劑以促進增重和提高飼料轉換率。
其制劑有:泰樂菌素片、泰樂菌素注射液、注射用酒石酸泰樂菌素、酒石酸泰樂菌素可溶性粉、磷酸泰樂菌素預混劑等,具體的用法用量如下:
泰樂菌素片,內服一日量,每1公斤體重,犬、貓20~40毫克(效價),分3~4次。
泰樂菌素注射液,肌內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體重牛2~4毫克(效價),豬2~8毫克(效價),犬、貓6~20毫克(效價),一日1次。
注射用酒石酸泰樂菌素,皮下或肌內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體重,豬、禽5~13毫克(效價)。
酒石酸泰樂菌素可溶性粉,混飲,每1升飲水中,雞0.5克(效價),連飲5~7日。產蛋期禁用,宰前5天停止給葯。
磷酸泰樂菌素預混劑,混飼,每1000公斤飼料豬10~100克(效價),雞4~50克(效價),注意宰前5天停止給葯。
泰樂菌素有一定的安全范圍。但使用時,犬內服會有嘔吐和下瀉的副作用,雞皮下注射會發生暫時顏面腫脹,豬偶有直腸水腫,部分脫肛及皮膚出現紅斑、瘙癢等,停葯後幾天內消失。本品的水溶液遇鐵、銅、鋁、錫等離子多形成絡合物而減效。另本品對產蛋母雞和泌乳奶牛禁用。
(3)螺旋黴素由鏈絲菌的培養液中取得。為白色或淡黃色結晶性粉末,其鹽酸鹽易溶於水。抗菌作用同其他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但效力較紅黴素差,主要用於防治葡萄球菌感染和雞支原體病。亦用於豬的飼料添加劑。其用法用量為:常用鹽酸鹽治療量,皮下或肌內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體重,馬、牛4~10毫克,豬、羊10~50毫克,家禽20~50毫克,每日1次。內服量為注射量的2~3倍;家禽可用0.04%的飲水給葯3天;飼料添加量,每1000公斤飼料,豬加5~20克,仔豬加5~100克。
(4)北里黴素(柱晶白黴素):本品是由鏈黴菌產生的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白色或淡黃色粉末,難溶於水,在室溫中穩定。其酒石酸鹽極易溶於水。本品的抗菌譜同紅黴素,對革蘭氏陽性菌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對一些革蘭氏陰性菌、支原體、立克次氏體、勾端螺旋體等也有效。用於治療革蘭氏陽性菌、支原體和勾端螺旋體所致的感染,並可促進豬、雞等畜禽生長。其制劑有北里黴素片、北里黴素預混劑、注射用酒石酸北里黴素、酒石酸北里黴素可溶性粉等,其用法用量為:
北里黴素片,內服一次量,每1公斤體重,豬20~30毫克(2萬~3萬單位),雞20~50毫克(2萬~5萬單位),一日1~2次。
北里黴素預混劑,混飼每1000公斤飼料,以有效成分計,促生長量,豬5~50克(500萬~5000萬單位),雞5~10克(500萬~1000萬單位);治療量,豬80~300克(8000萬~3億單位),雞100~300克(1億~3億單位),連用5~7天。注意產蛋期禁用,宰前2天停止給葯;治療疾病時連續使用不得超過5~7天。
注射用酒石酸北里黴素,皮下或肌內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體重,豬2~55毫克,雞25~50毫克,一日2次。
酒石酸北里黴素可溶性粉,混飲,每1升飲水中,以有效成分計,豬100~200毫克(1億~2億單位),雞250~500毫克(2.5億~5億),5天為1療程,連用1~2個療程。豬宰前3天、雞宰前2天停止給葯。雞產蛋期禁用。
⑸ 用於注射樹脂的低壓注射機海關報關屬於哪種類別
為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技術進步,保持國民經濟持
續、快速、健康發展,國務院決定,自1998年月1日起,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范圍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一、進口設備免稅的范圍
(一)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並轉讓技術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比照上款執行,即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對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國內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對符合上述規定的項目,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也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四)在上述規定范圍之外的進口設備減免稅,由國務院決定。
二、進口設備免稅的管理
(一)投資項
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許可權、程序,仍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限額以上項目,由國家計委或國家經貿委分別審批。限額以下項目,由國務院授權的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產門、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和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審批,但外商投資項目須按《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審批。審批機構在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或者《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項目,或者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按統一格式出具確認書。限額以下項目,應按項目投資性質,將確認書隨可行性研究報告分別報國家計委或國家經貿委備案。
(二)項目單位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機構出具的確認書,其中外商投資項目還須憑外經貿部門批准設立企業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到其主管海關辦理進口免稅手續。加工貿易單位進口外商提供的不作價設備,憑批準的加工貿易合同到其主管海關辦理進口免稅手續。海關根據這些手續並對照不予免稅的商品目錄進行審核。
(三)海關總署要對准予免稅的項目統一編號,建立資料庫,加強稽查,嚴格監管,並積極配合有關部問做好核查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都要注意簡化操作環節,精簡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速度,使此項重大免稅政策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三、結轉項目迸曰設備的免稅
(一)對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國家規定程序批準的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從1998年1月1日起,按原批準的減免稅設備范圍,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由項目單位憑原批准文件到其主管海關辦理免稅手續。
(二)對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國家規定程序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國內投資項目的進口設備,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進口設備,從1998年1月1日起,除本規定明確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由項目單位憑原批準的文件到其主管海關辦理免說手續。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1997年12月修訂)
鼓勵外商投資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及相關工業
1.荒地、荒山、灘塗開墾、開發(言有軍事設施的除外),中低產田改造
2.糖料、果樹、蔬菜、花卉、牧草等農作物優質高產新品種、新技術開發
3.蔬菜、花卉無土栽培系列化生產
4.林木營造及林木良種引進
5.偉良種畜種禽、水產苗種繁育(不含我國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
6.名特優水產品養殖
7.高效、安全的農葯原葯新品種(殺蟲率、殺菌率達80%及以上,對人畜、作物等安全)
8.高濃度化肥(鉀肥、磷肥)
9.農膜生產新技術及新產品開發(纖維膜、光解膜、多項能膜及原料)
10.動物用抗菌原料葯(包括抗生素、化學合成類)
11.動物用驅蟲葯、殺蟲葯,抗球蟲葯新產品及新劑型
12.詞料添加劑及飼料蛋白資源開發
13.糧食、蔬菜、水果。肉食品、水產品的貯藏。保鮮、乾燥、加工新技術、新設備
14.林業化學產品及林區「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綜合利用新技術、新產品
15.綜合利用水利樞紐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16.節水灌染新技術設備製造
17.農業機具新技術設備製造
18.生態環境整冶和建設工程
(二)輕工業
1.非金屬製品模具設計、加工、製造
2.紙漿(年產木漿17萬噸及以上,並建設相應的原料基地)
3.皮革後整飾加工及其新技術設備製造
4.無汞鹼錳二次電他、鋰離子電他生產
5.高技術含量的持種工業縫紉機主嚴
6.聚醯亞胺保鮮薄膜生產
7.新型、高效酶制劑生產
8.合成香料、單離香料生產
9.替代氟利昂應用技術研究及推廣
10.煙甲二醋酸纖維素及絲束加工
(三)紡織工業
1.紡織化纖木漿(年產10萬噸及以上,並建設相應的原料基地)
2.工業用特種紡織品
3.高模擬化纖及高檔織物面料的印染及後整理加工
4.紡織用助劑、油劑、染化料生產
(四)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
1.鐵路運輸技術設備:機車車輛及主要部件設計與製造、線路設備設計與製造、高速鐵路有關技術與設備製造、通信信號和運輸安全監測設備製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製造
2.支線鐵路、地方鐵路及其橋梁、隧道、輪渡設施的建設、經營(不允許外商獨資)
3.公路、港口新型機械設備設計與製造
4.城市地鐵及輕軌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5.公路、獨立橋梁和隧道的建設、經營
6.港口公用碼頭設施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7.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8.蜂窩移動通信交叉連接/碼分多址(DCS/COMA )系統設備製造
9.2.5千兆比/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數字系列傳輸設備製造
10.2.5於兆比/秒(2.5GB/S)光通信、無線通信、數據通信計量儀表製造
11.非同步轉移模式(ATM)交換譏設備製造
(五)煤炭工業
1.煤炭採掘運選設備設計與製造
2.煤炭開采與洗選(特種、稀有煤種由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3.水煤漿、煤炭液化生產
4.煤炭綜合開發利用
5.低熱值燃料及伴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
6.煤炭管道運輸
7.煤層氣勘查、開發
(六)電力工業
1. 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站的建設、經營
2.發電為主水電站的建設、經營
3. 核電站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4. 煤潔凈燃燒技術電站的建設、經營
5. 新能源電站的建設、經營(包括太陽能、風能、磁能、地熱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
(七〕黑色冶金工業
1.50噸及以上超高功辜電爐(配備爐外精煉和連鑄)、50噸及以上轉爐煉鋼上下誘俐冶煉
2.不銹鋼冶煉
3.冷軋硅鋼片生產
4.熱、冷軋不銹鋼板生產
5. 石油鋼管
6.廢鋼加工和處理
7.鐵礦、錳礦采選
8.直接還原鐵陽熔融還原鐵生產
9.高鋁礬土、硬質粘土礦開采及熟料生產
10.針狀焦、島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
11.干熄焦生產
(八)有色金屬工利
1.單晶硅(直徑8英於以及以上)、多晶硅生產
2.硬質合金、錫化台物、銻化合物生產
3.有色金屬夏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產
4.桐、鉛、鋅礦開采(不允許外商獨資)
5.鋁礦開采(不允許外商獨資),年產3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生產
6.稀土應用
(九)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學工業
1.燒鹼用離子膜生產
2.年產60萬噸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3. 聚氯乙烯時脂(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4.乙烯副產品C5一C9產品的綜合利用
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雙酚A、了苯毗膠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甲苯二異氰酸酯
7. 基本有機化工原料:苯、甲苯、二甲苯(對、鄰、間)衍生物產品的綜合利用
8.合成橡膠:溶液丁苯橡膠、丁基橡膠、異戊橡膠、乙丙橡膠、丁二烯法氯丁橡膠、聚氨酯橡膠、丙烯酸橡膠、氨醇橡膠生產
9.精細化工:染(顏)料、中間體、催化劑、助劑及石油添加劑新產品、新技術,染(顏)料商品化加工技術,電子、造紙用高科技化學品,食品添加劑、飲料添加劑,皮革化學品、油田助劑,表面活性劑,水處理劑,膠粘劑,無機纖維,無機粉體填料生產
10.氯比法鈦白粉生產
11.煤化工產品生產
12.廢氣、廢液、廢渣綜合利用
13.汽車尾氣凈化劑、催化劑及其它助劑生產
14.增加石油採收率的三次採油新技術開發與運用(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15.輸油、輸氣管道及油庫、石油專用碼頭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十)機械工業
1.高性能焊接機器人和高效焊裝生產線設備製造
2.耐高溫絕緣材料(絕緣等級為民F、H級)及絕緣成型件生產
3.井下無軌采、裝、運設備,100噸及以上機械傳動礦用自卸車,移動式破碎機,3000立方米/小時及以上斗輪挖掘機,5立方米及以上礦用裝載機,全斷面巷道掘進機製造
4.捲筒紙和對開以上單紙張多色膠印機製造
5.機電井清洗設備製造和葯物生產
6.生產30萬噸及以上合成氨、48萬噸及以上尿素、30 萬噸及以上乙烯成套設備中的透平壓縮機、混合造粒機製造(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7.新型紡織機械、新型造紙機械(含紙漿)等成套設備製造
8.精密在線測量儀器開發與製造
9.安全生產及環保檢測儀器新技術設備製造
10.新型儀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儀用感測器、儀用接插件、柔性線路板、光電開關、接近開關等新型儀用開關、儀用功能材料等)
11.重要基礎機械。基礎件、重大技術裝備等研究、設計開發中心
12.比例、伺服液壓技術,低功率氣動控制閥,填料靜密封生產
13.精沖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標准件生產
14.25萬噸/日及以上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工業廢水膜處理設備,上流式厭氧流化床設備和其他生物處理廢水設備,粉煤灰砌塊生產設備(5一10噸/年),廢塑料再生處理設備,工業鍋爐脫硫脫硝設備,大型耐高溫 、耐酸袋式除塵器製造
15.精密軸承及各種主機專用軸承製造
16.汽車關鍵零部件製造:制動器總成、驅動橋總成、變速器、柴油機燃油泵、活塞(含活塞環)、氣門、幢壓挺桿、軸瓦、增壓器。濾清器(三濾)、等速萬向節、減震器、座椅調角器、車鎖、後視鏡、玻琉升降器、組合儀表、燈具及燈泡、專用高強度緊固件
17.汽車,摩托車模具(含沖模、注塑模、模壓模等)夾具(焊裝夾具、檢驗夾具等)製造
18.汽車、摩托車用鑄鍛毛坯件製造
19.汽車、摩托車技術研究。設計開發中心
20.石油工業專用沙漠車等特種專用車生產
21.摩托車關鍵零部件製造:化油器、磁電機、起動電機、燈具、盤式制動器
22.水質在線監測儀器的新技術設備製造
23.待種防汛搶險機械和設備製造
24.濕地土方及清淤機械製造
25.10噸/小時及以上的飼料加工成套設備、關鍵部件生產
26.石油勘探開發新型儀器設備設計與製造
(十一)電子工業
1.線寬0.35微米及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生產
2.新型電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電力電子元器件生產
3.光電器件、敏感元器件及感測器生產
4.大中型電子計算機製造
5.可兼容數字電視、高清晰度電視(HDTV)、數字磁帶錄放機生產
6.半導體、光電子專用材料開發
7.新型顯示器件(平板顯示器及顯示屏)製造
8.計算機輔助設計(三維ICAD)、輔助測試(CAT)、輔助製造(CAM)、輔助工程(CAE)系統及其他計算機應用系統製造
9.電子專用設備、儀器、工模具製造
10.水文數據採集儀器及設備製造
11.衛星通信系統設備製造
12.數字交叉連接設備製造
13. 空中交通管制設備製造(不允許外商濁資)
14.大容量光、磁碟存儲器及其部件開發與製造
15.新型列印裝置(激光列印機等)開發與製造
16. 數據通信多媒體系統設備製造
17. 單模光纖生產
18. 接入網通信系統設備製造
19. 支撐通訊網的新技術設備製造
20. 寬頻綜合業務數字網設備(ISDN)製造
(+二)建築材料、設備及其它非金屬礦製品工業
1. 日熔化500噸級及以上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線
2. 年產50萬件及以上高檔衛生瓷生產線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
3. 新型建築材料(牆體材料、裝飾裝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溫材料)
4. 日產4000噸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限於中西部地區)
5. 散裝水泥倉儲運輸設備
6. 年產1萬噸及以上玻璃纖維(池窯拉絲工藝生產線)及玻璃鋼製品
7. 無機非金屬材料及製品(石英玻璃、人工晶體)
8. 玻璃、陶瓷、玻璃纖維窯爐用高檔耐人材料
9.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術及設備製造
10. 隧道挖掘機、城市地鐵暗挖設備製造
11. 城市衛生特種設備製造
12.樹木移栽機械設備製造
13.路面銑平、翻修機械設備製造
(十三)醫葯工業
1. 受我國專利保護或行政保護的化學原料葯,需進口的醫葯專用中間體
2. 採用新技術設備生產解熱鎮痛葯
3. 維主素類:煙酸
4. 新型抗癌葯物及新型心腦血管葯
5. 葯品制劑:採用緩釋、控釋、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術的新劑型、新產品
6. 氨基酸類:絲氨酸、色氨酸、組氨酸等
7. 新型葯品包裝材料、容器及先進的制葯設備
8. 新型、高效、經濟的避孕葯具
9. 中成葯產品質量控制、改變劑型包裝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儀器
10.中葯有效成分分析的新技術、提取的新工藝、新設備
11.採用生物工程技術生產的新型葯物
12.新型佐劑的開發應用
13.肝炎、艾滋病及放射免疫類等診斷試劑生產
(十四)醫療器械製造業
1.具有中頻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和數字圖象處理技術,輻射劑量小的80千瓦及以上醫用X線機組
2.電子內窺鏡
3.醫用導管
(十五)航天航空工業
1.民用飛機設計與製造(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2.民用飛機零部件製造
3.航空發動機設計與製造(中方控投或佔主導地位)
4.航空機載設備製造
5.輕型燃氣輪機製造
6.民用衛星設計與製造(中方控投或佔主導地位)
7.民用衛星有效載荷製造(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8.民用衛星零部件製造
9.民用衛星應用技術開發
10.民用運載火箭設計與製造(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十六)新興產業
1.微電子技術
2.新材料
3.生物工程技術(不包括基因工程技術)
4.信息、通信系統網路技術
5.同位素、輻射及激光技術
6. 海洋開發及海洋能開發技術
7.海水淡化及利用技術
8.節約能源開發技術
9.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技術
10.環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監測和治理技術
(十七)服務業
1.國際經濟、科技、環保信息咨詢
2.精密儀器設備維修、售後服務
3.高新技術、新產品開發中心的建設與企業孵化
(十八)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項目
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甲)
(一)輕工業
1.洗衣機、電冰箱、冰櫃生產
2.合成脂肪醇、醇醚及醇醚硫酸鹽
3.空調、冰箱用軸功率2千瓦以下壓縮機生產
(二)紡織工業
1.常規切片紡的化纖抽絲
2.單線能力在2萬噸/年以下粘膠短纖維生產
(三)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學工業
1.鋇鹽生產
2;500萬噸以下煉油廠建設
3.斜交輪胎、舊輪胎(子午胎除外)翻新及低性能工業橡膠配件生產
4.硫酸法鈦白粉生產
(四)機械工業
1.一般滌綸長絲、短纖維設備製造
2.柴油發電機組製造
3.各種普通磨料(含剛玉、碳化硅),直徑400毫米以下砂輪及人造金剛石鋸片生產
4.電鑽、電動砂輪機生產
5.普通碳鋼焊條
6.普通級標准緊固件、小型和中小型普通軸承
7.普通鉛酸蓄電池
8.集裝箱
9.電梯
10.鋁合金輪轂
(五)電子工業
1.衛星電視接收機及關鍵件
2.數字程式控制局用和用戶交換機設備
(六)醫葯工業
1.氯黴素、潔黴素、慶大黴素、雙氫鏈黴素、丁胺卡那黴素、鹽酸四環素、土黴素、乙酞螺旋霉紊、麥迪黴素、柱晶白黴素、紅黴素、環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產
2.安乃近、阿斯匹林、撲熱息痛、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生產
(六)醫療器械製造業
1.中低檔日型超聲顯像儀生產
(八)運輸服務業
1.出租汽車(限於國內購車)
2.加油站(限於與高速公路配套建設、經營)
(乙)
(一)農、林、牧、漁業及相關工業
1、糧食、棉花、油料種子開發生產(中方控投或佔主導地位)
2、珍貴樹種原木加工、出口(不允許外商獨資)
3.近海及內陸水域水產捕撈業(不允許外商獨資)
4.中葯材種植、養殖(不允許外商獨資)
(二)輕工業
1.食鹽七工業用鹽生產
2.外國牌號無酒精飲料(含固體飲料)生產
3.黃酒、名牌白酒生產
4.卷煙、過濾嘴棒等煙草加工業
5.豬、牛、羊藍濕皮加工及生產
6.天然香料生產
7.油脂加工
8.紙及紙板
(三)紡織工業
1.毛紡織、棉紡織
2.生絲、坯綢
3.高模擬化學纖維及芳綸、碳纖維等特種化纖(不允許外商獨資)
4.纖維級及非纖用聚酯、腈綸、氨綸(不允許外商獨資)
(四)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
1.干線鐵路建設、經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2.水上運輸(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3.出入境汽車運輸(不允許外商獨資)
4.航空運輸(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5.通用航空(中方控股或佔主尋地位)
(五)電力工業
1.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常規燃煤火電廠的建設、經營(小電網、邊遠山區及低質煤、煤矸石電廠除外)
(六)有色金屬工業(不允許外商獨資)
1.銅加工、鋁加工
2.貴金屬(金、銀、鉑族)礦產開采、選礦、冶煉、加工
3.鎢、錫、銻礦等有色金屬開采
4.稀土勘查、開采、選礦、冶煉、分離
(七)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學工業
1.感光材料(膠片、膠卷、PS版、相紙)
2.硼鎂鐵礦開采及加工
3.聯苯胺
4.離子膜燒鹼及有機氯系列化工產品
5.子午線輪胎(中方控投或佔主導地位)
6.合成纖維原料:精對苯二甲酸、丙烯腈、已內酞胺、尼龍66鹽等
(八)機械工業
1.汽車(含各類轎車、載貨車、客車、改裝車)及摩托車整車(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2.汽車、摩托車發動機(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3.汽車用空調壓縮機、電子控制燃油噴射系統、電子控制制動防抱死系統、安全氣囊及其它汽車電子設備系統、電機、鋁散熱器製造
4.舊汽車、摩托車及其發動機翻新、拆解(改裝)
5.火電設備:1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發電機、汽輪機、鍋爐、輔機和控制裝置)、燃氣輪機聯合循環發電設備、循環流化床鍋爐、煤氣化聯合循環技術及裝備(1GCC)、增壓流化床(PFBC)、脫硫及脫硝設備製造(不允許外商獨資)
6.水電設備:轉輪直徑5米及以上水電機組(含水電輔機和控制裝置)、5萬千瓦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機組、1萬千瓦及以上大型貫流式機組製造(不允許外商獨資)
7.核電機組: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製造(不允許外商獨資)
8.輸變電設備:220千伏及以上大型變壓器、高壓開關、互感器、電纜設備製造(不允許外商獨資)
9.320馬力以下履帶式推土機、3立方米以下輪式裝載機、50噸以下汽車起重機(不允許外商獨資)
10.薄板連鑄機製造
11.復印機、照相機
(九)電子工業
1.彩色電視機(含投影電視機)、彩色顯像管及玻殼
2.攝像機(含攝錄一體機)
3.錄像機、錄像機磁頭、磁鼓、機芯
4.摸擬移動通信系統(蜂窩、集群、無線尋呼、無線電話)
5.衛星導航定位接受設備及關鍵部件(不允許外商獨資)
6.稀路由衛星通信(VSAT)系統設備製造
7. 2.5千兆比/秒(2.5GB/S)以下光同步數字系列,144兆比/秒(144MB/S)及以下微波通信系統設備製造
(十)建築材料、設備及其它非金屬礦製品業
1.金剛石及其它天然寶石等貴重非金屬礦的勘查、開采及加工(不允許外商獨資)
(十一)醫葯工業
1.中葯材、中成葯半成品及製成品(中葯飲片傳統炮製工藝技術除外)
2.毒品前體:麻黃鹼、偽麻黃鹼、麥角新鹼、麥角胺、麥角酸等
3.青黴素G
4.成癮性麻醉葯品及精神葯品的生產(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5.高技術的疫苗生產(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6.國家計劃免疫的疫苗、菌苗類及抗毒素、類毒素類(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白百破、麻疹、乙腦、流腦疫苗等)的生產
7.維生素C生產
8.血液製品的生產
(十二)醫療器械製造業
1.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及血袋
2.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磁共振成像裝置(MRI)及醫用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製造
(十三)船舶工業(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1.特種船、高性能和3.5萬噸及以上船舶的修理、設計與製造
2.船舶柴油機、輔機、無線通訊、導航設備及配件設計與製造
(十四)內外貿、旅遊、房地產及服務業(不允許外商獨資)
1.國內商業(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2.對外貿易(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3.旅行社
4.合作辦學(基礎教育除外)
5.醫療機構(中方控投或佔主導地位)
6.會計、審計、法律咨詢服務,經紀人公司
7.代理業務(船舶、貨運、期貨、銷售、廣告等)
8. 高檔賓館、別墅、高檔寫字樓、國際會展中心
9.高爾夫球場
10.土地成片開發
11.大型旅遊、文化、娛樂公園及人造景觀
12.國家級旅遊區建設、經營
(十五)金融及相關行業
1.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
2.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公司
3.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賃
5.外匯經紀
6.金融、保險、外匯咨詢
7.金銀、珠寶、首飾生產、加工、批發和銷售
(十六)其他
1.印刷、出版發行業務(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2.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認證業務(不允許外商獨資)
3.音像製品製作、出版、發行,電子出版物(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十七)國家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限制的其他產業
禁止外商投資料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及相關工業
1.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資源
2.我國稀有的珍貴優良品種(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的優良基因)
3.動植物的自然保護區建設
4.綠茶及特種茶(名茶、黑茶等)加工
(二)輕工業
1. 象牙雕刻、虎骨加工
2.手工地毯
3.脫胎漆器
4. 琅玳製品
5.青花玲瓏瓷
6.宣紙、墨錠
(三)電力工業及城市公用事業
1.電網的建設、經營
2.城市供排水、煤氣、熱力管網的建設、經營
(四)礦業采選及加工業
1.放射性礦產的開采、選礦、冶煉及加工
(五)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學工業
1.硼鎂石開采及加工
2.天青石開采及加工
(六)醫葯工業
1.列入國家保護資源的中葯材(麝香;甘草等)
2.傳統的中葯飲片炮製技術及中成葯秘方產品
(七)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
1.郵政、電信業務的經營管理
2.空中交通管制
(八)貿易金融業
1.商品期貨,金融期貨等衍行金融業務
(九)廣播影視業
1.各級廣播電台(站)、電視台(網)、發射、轉播台(站)
2.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出版、發行及播放
3.電影製片、發行、放映
4.錄像放映
(十)新聞業
(十一)武器生產業
(十二)其他
1.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項目
2.致癌、致畸、致突變原料及加工
3.跑馬場、賭博
4.色情服務
(十三)國家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其他產業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
一、農業
動植物優良品種改良及重大病蟲害防治技術
脫毒種苗
蔬菜、花卉無土栽培
高產、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進農業技術開發和推廣
農產品儲藏、保鮮、加工及綜合利用
中低產田綜合治理
宜農荒地、荒山、荒漠、灘塗開發
商品糧、棉、油、糖等農產品基地建設
旱作農業、節水農業及生態農業
天然橡膠
草業和草原建設
名特優水產品養殖
奶業
生物農葯
高效低毒無公害農葯
新型農膜
新型獸用疫苗和獸用化學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漁船技術改造
飼料添加劑及配套利用
二、林業
林業良種選育與遺傳改良
經濟林樹種、花卉良種繁育及儲藏
森林災害防治
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特殊困難立地造林
速生豐產林
防護林工程
恢復森林資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帶原料林基地的木漿造紙
木材及人工林、小徑木材和林區剩餘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產品
竹質工程材料和植物纖維工程材料
林化工產品深加工
樹木生理活性物質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調水工程
水資源短缺地區的水源工程
乾旱地區的人畜飲水和改水工程
蓄滯洪區安全建設
海堤防維護和建設
江河湖庫清淤
病險水庫和堤防的除險加固
綜合利用水利樞紐工程
水土保持技術及設施建設
微鹹水、劣質水、海水的開發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資源保護和開發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輸配水及節水灌溉技術、設備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揚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動測報及防洪調度自動化系統
水利工程勘測設計(CAD)系列軟體
水文數據採集儀器及設備
四、氣象
自動氣象站系統技術及設備
特種氣象觀測及分析設備
多普勒雷達技術及設備
五、煤炭
礦井地質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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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生產有什麼要求
具有大環內酯的一類抗生素,多為鹼性親脂性化合物。對革蘭氏陽性菌及支原體抑制活性較高。大環內酯基團和糖衍生物以苷鍵相連形成的大分子抗生素。由鏈黴菌產生的一類弱鹼性抗生素。
時下沿用的大環內酯類有紅黴素、麥迪黴素、螺旋黴素、乙醯螺旋黴素、交沙黴素、柱晶白黴素。大環內酯類新品種(新大環內酯類)有阿奇黴素、克拉黴素、羅紅黴素等,其對流感嗜血桿菌、肺炎支原體或肺炎衣原體等的抗微生物活性增強、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給葯劑量減小、不良反應亦較少、臨床適應證有所擴大。
廣義的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系指微生物產生的具有內酯鍵的大環狀生物活性物質,其中包括一般大環內酯(狹義的大環內酯)、多烯大環內酯、安莎大環內酯與酯肽等。
一般大環內酯分為一內酯與多內酯。常見的一內酯有:十二元環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如酒黴素等)、十四元環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如紅黴素等)和十六元環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如柱晶白黴素、麥迪黴素、螺旋黴素、乙醯螺旋黴素及交沙黴素等),至今最大者已達六十元環,如具有抗腫瘤作用的醌酯黴素A1,A2,B1。多內酯中二內酯有:抗細菌與真菌的抗黴素、稻瘟黴素、洋橄欖黴素、硼黴素等。
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在臨床上可用於治療:
1.軍團菌病:大環內酯類治療嗜肺軍團菌﹑麥克達德軍團菌或其他軍團菌引起的肺炎及社區獲得性肺炎。
2.鏈球菌感染:本類抗生素可用於治療化膿性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引起的咽炎﹑猩紅熱﹑丹毒﹑急性扁桃體炎﹑蜂窩組織炎。
3.衣原體﹑支原體感染:包括沙眼衣原體所致的結膜炎等眼部感染,肺炎支原體﹑衣原體所致的肺炎﹑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急性發作等呼吸系統感染,衣原體和支原體所致的尿道炎﹑宮頸炎﹑盆腔炎等泌尿生殖系統感染。紅黴素可在妊娠期間作為一線葯物治療泌尿生殖系統衣原體感染,也被用於四環素禁忌症。嬰兒期衣原體肺炎和新生兒眼炎。
4.棒狀桿菌感染:紅黴素能根除白喉桿菌感染,改善急慢性白喉帶菌者狀況,但不改變白喉急性感染進程。本類抗生素也可治療棒狀桿菌敗血症等。
5.其它:本類葯物可用於對青黴素過敏的葡萄球菌﹑鏈球菌或肺炎球菌感染患者。可作為治療隱孢子蟲病及弓形體病的選用葯物。也可用於治療皮膚軟組織感染。
⑺ 柱晶白黴素的葯物副作用
該品毒性較低,靜脈注射較安全,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食慾不振、腹痛、腹瀉、皮疹、蕁麻疹、肝功能異常等。忌用於孕婦和小兒。
杜晶白黴素(吉他黴素)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作用機制和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注射後吸收迅速,靜脈注射200 mg後,0.5 h內血葯濃度達6~3 μg/ml,在臟器內分布廣泛,肝和膽汁中濃度很高,在肺、腎等臟器及肌肉組織中濃度也較血清濃度為高。該品主要經肝膽系統排泄。半衰期約為2 h。
臨床運用對患者進行觀察提示,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黴素臨床使用中存在一些問題:①超適應證用葯,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黴素為抑菌性葯物,主要用於敏感的革蘭陽性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膽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鏈球菌咽峽炎、猩紅熱、白喉、軍團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瘡等。②大劑量使用及使用方法不當,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黴素用於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先用少量氯化鈉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然後在稀釋到需要濃度。成人:0.2~0.4 g/次,2~3 次/d。小兒:0.2 g/d或酌減,分2~3次給葯。靜脈注射時,濃度不得大於2%即20萬U,將1次用量溶於10~20 ml0.9%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緩慢推注(急速靜注,有時出現惡心、腹痛、血壓下降、休克症狀等),注射時間應不少於5 min,以免產生靜脈反應。
吉他黴素不良反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較紅黴素低,偶見皮疹和瘙癢。對該品及大環內酯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注意事項:使用該品前,應做葯物過敏測定,陽性反應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及有蕁麻疹病史或過敏反應體質者慎用。
因此,建議醫護人員關注吉他黴素臨床合理用葯問題,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掌握好靜脈注射的速度,避免超適應證用葯,配伍禁忌用葯,注重個體化用葯,遵守《抗菌葯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保障公眾用葯安全。其次,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抗菌葯物合理用葯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臨床用葯監護知識和急救知識的培訓,樹立合理應用抗感染葯物的意識和觀念。
⑻ 小兒常用的抗生素是什麼
青黴素G鈉:用於各種球菌、革蘭氏陽性桿菌和螺旋體所致的感染,如蜂窩組織炎、丹毒、猩紅熱、扁桃體炎、心內膜炎、大葉肺炎、膿胸、流腦、肺炎雙球菌腦膜炎、骨髓炎、敗血症,以及白喉、破傷風、氣性壞疸等,配合抗毒素治療。
青黴素V鉀片:同青黴素G,是目前惟一不用皮試的口服青黴素。
氨基苄青黴素(氨苄西林):用於大腸桿菌、變形桿菌、非溶血性鏈球菌引起的尿路感染,流感桿菌、肺炎球菌引呼吸道感染,以及傷寒、沙門氏菌屬腸道感染、痢疾、腦膜炎等。
羥氨苄青黴素(阿摩西林):用於呼吸道、泌尿道、軟組織等感染,對肺炎療效較好。
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用於風濕性心臟病患者的預防用葯。
頭孢菌素IV(頭孢氨苄,先鋒黴素IV):用於革蘭氏陽性或陰性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感染。
頭孢氯氨苄(頭孢克羅):抗菌譜同第一代頭孢。
慶大黴素:靜脈用於治療革蘭氏陰性桿菌所致的敗血症、肺炎、腦膜炎。腸道感染用口服。
多粘菌素E:用於治療各種感染性腹瀉。
紅黴素:用於耐葯的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如肺炎、敗血症、偽膜性腸炎等,對支原體、衣原體感染有效。
柱晶白黴素(北里黴素):用於百日咳、中耳炎、咽峽炎、肺炎、支原體肺炎、膽道感染等。
美地黴素(麥迪黴素、米地卡黴素):用於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所致的感染。
交沙黴素:抗菌譜同紅黴素,但胃腸道反應低。
羅紅黴素:抗菌譜同紅黴素,但抗革蘭氏陰性菌作用>紅黴素。
阿奇黴素:抗菌譜同上,但療程只需3天。
⑼ 柱晶白黴素的乙醯吉他黴素干混懸劑
類別西醫葯物
葯理作用
抗菌性能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陽性菌有較強的抗菌作用,較紅黴素稍弱,但對耐紅黴素等金葡菌有效,細菌對之耐葯性產生較慢,該品系非耐葯誘導葯物。對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綠色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白喉桿菌、破傷風桿菌、炭疽桿菌等均有的用。對淋球菌、百日咳桿菌等革蘭陰性菌也有抗菌作用。對鉤端螺旋體、立克次體、支原體等也有效。該品系多組分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作用機制、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對革蘭陽性球菌作用對鉤端螺旋體、立克次體、支原體也有效。該品作用機制、抗菌譜、抗菌作用與吉他黴素完全相同,靜脈注射給葯,
動力學
口服的葯物動力學性質與紅黴素相近,靜注200mg後,半小時內血葯濃度達6~3μg/ml,在膽汁中有很高濃度,在肝、腎、肺等臟器中濃度較血清濃度為高。該品主要在吸收部位及肝臟中代謝後排泄。
適應症
可作為紅黴素的替代品,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口咽部、呼吸道、皮膚和軟組織、膽道等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1.4g/d,分4次服用;兒童,每日每千克體重20~40mg,分4次服用。靜脈注射:1次O.2~O.4g,1日2~3次,將1次用量溶於2ml氯化鈉注射液或葡萄糖液中,緩慢推注。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輕微,有胃腸道反應,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偶可引起轉氨酶短暫升高、嗜酸細胞增多及過敏反應,如皮疹、葯熱等,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與紅黴素有較密切的交叉耐葯關系。(2)其他參見紅黴素。
制劑片劑,膠囊劑:0.1g。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黴素每瓶O.2g。
⑽ 紅黴素為什麼會被大環內脂類其他抗生素代替
具環內酯類抗素鹼性親脂性化合物革蘭氏陽性菌及支原體抑制性較高環內酯基團糖衍物苷鍵相連形抗素由鏈黴菌產類弱鹼性抗素 沿用環內酯類紅黴素、麥迪黴素、螺旋黴素、乙醯螺旋黴素、交沙黴素、柱晶白黴素環內酯類新品種(新環內酯類)阿奇黴素、克拉黴素、羅紅黴素等其流嗜血桿菌、肺炎支原體或肺炎衣原體等抗微物性增強、口服物利用度提高、給葯劑量減、良反應亦較少、臨床適應證所擴 廣義環內酯類抗素系指微物產具內酯鍵環狀物性物質其包括般環內酯(狹義環內酯)、烯環內酯、安莎環內酯與酯肽等 般環內酯內酯與內酯見內酯:十二元環環內酯類抗素(酒黴素等)、十四元環環內酯類抗素(紅黴素等)十六元環環內酯類抗素(柱晶白黴素、麥迪黴素、螺旋黴素、乙醯螺旋黴素及交沙黴素等)至今者已達六十元環具抗腫瘤作用醌酯黴素A依A貳B依內酯二內酯:抗細菌與真菌抗黴素、稻瘟黴素、洋橄欖黴素、硼黴素等 環內酯類抗素臨床用於治療: 依.軍團菌病:環內酯類治療嗜肺軍團菌﹑麥克達德軍團菌或其軍團菌引起肺炎及社區獲性肺炎 貳.鏈球菌染:本類抗素用於治療化膿性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引起咽炎﹑猩紅熱﹑丹毒﹑中國性扁桃體炎﹑蜂窩組織炎 三.衣原體﹑支原體染:包括沙眼衣原體所致結膜炎等眼部染肺炎支原體﹑衣原體所致肺炎﹑中國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中國性發作等呼吸系統染衣原體支原體所致尿道炎﹑宮頸炎﹑盆腔炎等泌尿殖系統染紅黴素妊娠期間作線葯物治療泌尿殖系統衣原體染用於四環素禁忌症嬰期衣原體肺炎新眼炎 四.棒狀桿菌染:紅黴素能根除白喉桿菌染改善中國慢性白喉帶菌者狀況改變白喉中國性染進程本類抗素治療棒狀桿菌敗血症等 5.其:本類葯物用於青黴素敏葡萄球菌﹑鏈球菌或肺炎球菌染患者作治療隱孢蟲病及弓形體病選用葯物用於治療皮膚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