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純超濾的介紹
單純超濾是通過對流轉運機制,採用容量控制或壓力控制,經過透析器或血濾器的半透膜等滲地從全血中除去水分的一種治療方法。在單純超濾治療過程中,不需要使用透析液和置換液。
❷ 單純超濾的治療方式
(一) 選擇單純超復濾,還制是緩慢連續性超濾(slow continuous ultrafiltration,SCUF)應從患者病情及設備條件等方面權衡利弊後確定。SCUF 是利用對流原理清除溶質和水分的一種特殊治療方式,特點是不補充置換液,也不用透析液,與單純超濾比較,SCUF 的超濾率較低,持續時間可視病情需要延長,對血流動力學影響較小,患者更容易耐受,適用於心血管功能狀態不穩定而又需要超濾脫水的患者。
(二) 單純超濾原則上每次超濾量(脫水量)以不超過體重的4%~5%為宜。
(三) SCUF 的超濾率一般設定為2~5ml/min,可根據臨床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原則上一次SCUF 的超濾液總量不宜超過4L。
❸ 慢性腎衰竭分幾期標準是什麼
慢性腎衰竭(CRF)時稱尿毒症,不是一種獨立的疾病,是各種病因引起腎臟損害並進行性惡化,當發展到終末期,腎功能接近於正常10%~15%時,出現一系列的臨床綜合症狀。由於腎功能損害多是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不同階段,有其不同的程度和特點,傳統上將腎功能水平分成以下幾期:
1.腎功能代償期: 腎小球濾過率(GFR) ≥正常值1/2時,血尿素氮和肌酐不升高、體內代謝平衡,不出現症狀(血肌酐(Scr)在133~177μmol/L(2mg/dl))。
2.腎功能不全期: 腎小球濾過率(GFR)L(2mg/dl)以上,血尿素氮(BUN)水平升高>7.0mmol/L(20mg/dl),病人有乏力,食慾不振,夜尿多,輕度貧血等症狀。
3.腎功能衰竭期: 當內生肌酐清除率(Ccr)下降到20ml/min以下,BUN水平高於17.9~21.4mmol/L(50~60mg/dl),Scr升至442μmol/L(5mg/dl)以上,病人出現貧血,血磷水平上升,血鈣下降,代謝性酸中毒,水、電解質紊亂等。
4.尿毒症終末期: Ccr在10ml/min以下,Scr升至707μmol/L以上,酸中毒明顯,出現各系統症狀,以致昏迷。
治療方法:
(一)飲食治療
1.給予優質低蛋白飲食0.6克/(公斤體重·天)、富含維生素飲食,如雞蛋、牛奶和瘦肉等優質蛋白質。病人必須攝入足量熱卡,一般為30~35千卡/(公斤體重·天)。必要時主食可採用去植物蛋白的麥澱粉。
2.低蛋白飲食加必需氨基酸或α-酮酸治療,應用α-酮酸治療時注意復查血鈣濃度,高鈣血症時慎用。在無嚴重高血壓及明顯水腫、尿量>1000ml/天者,食鹽2~4克/天。
(二)葯物治療
CRF葯物治療的目的包括:①緩解CRF症狀,減輕或消除病人痛苦, 提高生活質量;②延緩CRF病程的進展,防止其進行性加重;③防治並發症,提高生存率。
1.糾正酸中毒和水、電解質紊亂
(1)糾正代謝性中毒 代謝性酸中毒的處理,主要為口服碳酸氫鈉(NaHCO3)。中、重度病人必要時可靜脈輸入,在72小時或更長時間後基本糾正酸中毒。對有明顯心功能衰竭的病人,要防止NaHCO3輸入總量過多,輸入速度宜慢,以免使心臟負荷加重甚至心功能衰竭加重。
(2)水鈉紊亂的防治 適當限制鈉攝入量,一般NaCl的攝入量應不超過6~8g/d。有明顯水腫、高血壓者,鈉攝入量一般為2~3g/d(NaCl攝入量5~7g/d),個別嚴重病例可限制為1~2g/d(NaCl 2.5~5g)。也可根據需要應用襻利尿劑(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噻嗪類利尿劑及貯鉀利尿劑對CRF病(Scr >220μmol/L)療效甚差,不宜應用。對急性心功能衰竭嚴重肺水腫者,需及時給單純超濾、持續性血液濾過(如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濾過)。
對慢性腎衰病人輕、中度低鈉血症,一般不必積極處理,而應分析其不同原因,只對真性缺鈉者謹慎地進行補充鈉鹽。對嚴重缺鈉的低鈉血症者,也應有步驟地逐漸糾正低鈉狀態。
(3)高鉀血症的防治 腎衰竭病人易發生高鉀血症,尤其是血清鉀水平>5.5mmol/L時,則應更嚴格地限制鉀攝入。在限制鉀攝入的同時,還應注意及時糾正酸中毒,並適當應用利尿劑(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增加尿鉀排出,以有效防止高鉀血症發生。
對已有高鉀血症的病人,除限制鉀攝入外,還應採取以下各項措施:①積極糾正酸中毒,必要時(血鉀>6mmol/L)可靜滴碳酸氫鈉。②給予襻利尿劑:最好靜脈或肌肉注射呋塞米或布美他尼。③應用葡萄糖-胰島素溶液輸入。④口服降鉀樹脂:以聚苯乙烯磺酸鈣更為適用,因為離子交換過程中只釋放離鈣,不釋放出鈉,不致增加鈉負荷。⑤對嚴重高鉀血症(血鉀>6.5mmol/L),且伴有少尿、利尿效果欠佳者,應及時給予血液透析治療。
2.高血壓的治療
對高血壓進行及時、合理的治療,不僅是為了控制高血壓的某些症狀,而且是為了積極主動地保護靶器官(心、腎、腦等)。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RB)、鈣通道拮抗劑、襻利尿劑、β-阻滯劑、血管擴張劑等均可應用,以ACEI、ARB、鈣拮抗劑的應用較為廣泛。透析前CRF病人的血壓應<130/80mmHg,維持透析病人血壓一般不超過140/90mmHg即可。
3.貧血的治療和紅細胞生成刺激劑(ESA)的應用
當血紅蛋白(Hb)<110g/L或紅細胞壓積(Hct)<33%時,應檢查貧血原因。如有缺鐵,應予補鐵治療,必要時可應用ESA治療,包括人類重組紅細胞生成素(rHuEPO)、達依泊丁等,直至Hb上升至110~120g/L。
4.低鈣血症、高磷血症和腎性骨病的治療
當GFR<50ml/min後,即應適當限制磷攝入量(<800~1000mg/d)。當GFRmin時,在限制磷攝入的同時,需應用磷結合劑口服,以碳酸鈣、枸椽酸鈣較好。對明顯高磷血症(血清磷>7mg/dl)或血清Ca、P乘積>65(mg2/dl2)者,則應暫停應用鈣劑,以防轉移性鈣化的加重。此時可考慮短期服用氫氧化鋁制劑或司維拉姆,待Ca、P乘積<65(mg2/dl2)時,再服用鈣劑。
對明顯低鈣血症病人,可口服1,25(OH)2D3(鈣三醇);連服2~4周後,如血鈣水平和症狀無改善,可增加用量。治療中均需要監測血Ca、P、PTH濃度,使透析前CRF病人血IPTH保持在35~110pg/ml;使透析病人血鈣磷乘積 <55mg2/dl2(4.52mmol2/L2),血PTH保持在150~300pg/ml。
5.防治感染
平時應注意防止感冒,預防各種病原體的感染。抗生素的選擇和應用原則,與一般感染相同,唯劑量要調整。在療效相近的情況下,應選用腎毒性最小的葯物。
6.高脂血症的治療
透析前CRF病人與一般高血脂者治療原則相同,應積極治療。但對維持透析病人,高脂血症的標准宜放寬,如血膽固醇水平保持在250~300mg/dl,血甘油三酯水平保持在150~200mg/dl為好。
7.口服吸附療法和導瀉療法
口服吸附療法(口服氧化澱粉或活性炭制劑)、導瀉療法(口服大黃制劑)、結腸透析等,均可利用胃腸道途徑增加尿毒症毒素的排出。上述療法主要應用於透析前CRF病人,對減輕病人氮質血症起到一定輔助作用。
8.其他
(1)糖尿病腎衰竭病人 隨著GFR不斷下降,必須相應調整胰島素用量,一般應逐漸減少;
(2)高尿酸血症 通常不需治療,但如有痛風,則予以別嘌醇;
(3)皮膚瘙癢 外用乳化油劑,口服抗組胺葯物,控制高磷血症及強化透析或高通量透析,對部分病人有效。
(三)尿毒症期的替代治療
當CRF病人GFR 6~10ml/min(血肌酐>707μmol/L)並有明顯尿毒症臨床表現,經治療不能緩解時,則應讓病人作好思想准備,進行透析治療。糖尿病腎病可適當提前(GFR 10~15ml/min)安排透析。
1.透析治療
(1)血液透析 應預先給病人作動靜脈內瘺(位置一般在前臂),內瘺成熟至少需要4周,最好等候8~12周後再開始穿刺。血透治療一般每周3次,每次4~6小時。在開始血液透析6周內,尿毒症症狀逐漸好轉。如能堅持合理的透析,大多數血透病人的生活質量顯著改善,不少病人能存活15~20年以上。
(2)腹膜透析 持續性不卧床腹膜透析療法(CAPD)應用腹膜的濾過與透析作用,持續地對尿毒症毒素進行清除,設備簡單,操作方便,安全有效。將醫用硅膠管長期植入腹腔內,應用此管將透析液輸入腹腔,每次1.5~2L,6小時交換一次,每天交換4次。CAPD對尿毒症的療效與血液透析相似,但在殘存腎功能與心血管的保護方面優於血透,且費用也相對較低。CAPD的裝置和操作近年已有顯著改進,腹膜炎等並發症已大為減少。CAPD尤其適用於老人、有心血管合並症的病人、糖尿病病人、小兒病人或作動靜脈內瘺有困難者。
2.腎移植
病人通常應先作一個時期透析,待病情穩定並符合有關條件後,則可考慮進行腎移植術。成功的腎移植可恢復正常的腎功能(包括內分泌和代謝功能),使病人幾乎完全康復。移植腎可由屍體或親屬供腎(由兄弟姐妹或父母供腎),親屬腎移植的效果更好。要在ABO血型配型和HLA配型合適的基礎上,選擇供腎者。腎移植需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以防治排斥反應,常用的葯物為糖皮質激素、環孢素、硫唑嘌呤和(或)麥考酚嗎乙脂(MMF)等。近年腎移植的療效顯著改善,移植腎的1年存活率約為85%,5年存活率約為60%。HLA配型佳者,移植腎的存活時間較長。
❹ 慢性腎功能不全能生存多久
腎功能不全治療方法主要分為以下兩個方向:
1、因為腎功能不全,腎臟的濾過和回重吸收功能障礙,答所以如果達到了尿毒症期,會進行腎臟的替代治療,是最關鍵的治療方法之一;
2、腎功能不全會引起各種並發症,比如高血壓,會有針對性的做調節血壓的治療;比如貧血,會給病人注射促紅素糾正貧血;比如甲狀旁腺激素增高,可做調節鈣磷代謝紊亂的治療;還會針對病人各種的並發症做各系統的對症支持治療。
所以針對腎功能不全,治療主要是腎臟的替代治療,以及腎功能不全並發症的對症支持治療。
❺ 單純超濾的並發症及處理
濾器破膜漏血
由於濾器質量或運輸及存放損壞,或垮膜壓過高可導致濾器破膜,血液進入超濾液內,此時必須立即更換濾器。
濾器和管路凝血
由於患者存在高凝狀態,或使用的抗凝葯物劑量不足,或因靜脈回血不暢,血流緩慢或血壓降低等原因均可導致濾器和管路發生凝血,此時應立即增加抗凝葯物(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劑量;有條件的醫院應急檢抗凝血酶Ⅲ活性,如果患者抗凝血酶Ⅲ活性低於50%,應改用阿加曲班作為抗凝葯物;若靜脈壓、跨膜壓在短時間內突然升高,管路、濾器顏色加深,應立即回血,避免凝血;若在下機時回血阻力突然升高,懷疑濾器管路有凝血時,應立即停止回血,以免血栓進入體內。
出血
使用抗凝葯物劑量過大,可引起單純超濾中患者發生出血情況,此時對於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的患者,應暫時停用,並給與適量的魚精蛋白拮抗,對於選用阿加曲班作為抗凝葯物的患者,應暫時停用阿加曲班20~30 分鍾,然後減量應用。
低血壓
超濾率過大可導致低血壓發生,通常發生在單純超濾後程或結束前,在血清白蛋白或血紅蛋白(Hb)水平明顯降低的患者身上更易發生。患者早期表現為打哈欠、背後發酸、肌肉痙攣,或出現便意等,進而可有惡心、嘔吐、出汗、面色蒼白、呼吸困難和血壓下降。此時應降低超濾率,必要時補充生理鹽水或血清白蛋白制劑,對於經過上述處理後血壓仍不能恢復正常的患者,應停止單純超濾,並給予積極救治。
心律失常、猝死
對於心血管狀態不穩定的患者,單純超濾過程中有出現致命性心律失常,甚至猝死的可能,如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單純超濾,並給與積極搶救。對於這樣的患者原則上推薦採用緩慢連續性超濾(SCUF)模式治療。
❻ crrt種類
CRRT 是腎內科重要的臨床工具,也是一個重要的學科分支。CRRT(continuous renal replacement therapy)也就是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是一組體外血液凈化的治療方式,包括多種模式:緩慢連續單純超濾(SCUF)、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濾過(CVVH)、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透析(CVVHD)、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透析濾過(CVVHDF)。
CRRT 指征:
血流動力學不穩定:如敗血症、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症、胃腸道出血、心源性休克等。
降低容量:CRRT 可以持續降低容量,方便腸外營養和靜脈用葯。
分解代謝增加:對於燒傷、橫紋肌溶解等分解代謝增加的患者,CRRT 更利於控制氮質血症、電解質和酸鹼狀態的穩定。
顱內壓升高:傳統血透會升高顱內壓,而 CRRT 對顱內壓影響小。因此,CRRT 更適合顱腦創傷、肝硬化合並肝性腦病的患者。
清除毒素:CRRT 更適合用來清除甲氨蝶呤、普魯卡因胺等跨膜速率慢的毒素。
敗血症:CRRT 是否能更有效地清除 TNF 等炎症介質尚存爭議。
CRRT 中溶質轉運有兩種機制:彌散和對流。彌散依靠濃度梯度實現透析液和血液的電解質平衡,主要是肌酐、尿素、鉀等低於 500 道爾頓的小分子物質的清除;而對流則依靠壓力梯度,因此對小於 15, 000 道爾頓的中分子有較好的清除作用。
❼ 慢性腎衰竭可以分為幾期呢
慢性腎衰竭(CRF)時稱尿毒症,不是一種獨立的疾病,是各種病因引起腎臟損害並進行性惡化,當發展到終末期,腎功能接近於正常10%~15%時,出現一系列的臨床綜合症狀。由於腎功能損害多是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不同階段,有其不同的程度和特點,傳統上將腎功能水平分成以下幾期:
1.腎功能代償期: 腎小球濾過率(GFR) ≥正常值1/2時,血尿素氮和肌酐不升高、體內代謝平衡,不出現症狀(血肌酐(Scr)在133~177μmol/L(2mg/dl))。
2.腎功能不全期: 腎小球濾過率(GFR)<正常值50%以下,血肌酐(Scr)水平上升至177μmol/L(2mg/dl)以上,血尿素氮(BUN)水平升高>7.0mmol/L(20mg/dl),病人有乏力,食慾不振,夜尿多,輕度貧血等症狀。
3.腎功能衰竭期: 當內生肌酐清除率(Ccr)下降到20ml/min以下,BUN水平高於17.9~21.4mmol/L(50~60mg/dl),Scr升至442μmol/L(5mg/dl)以上,病人出現貧血,血磷水平上升,血鈣下降,代謝性酸中毒,水、電解質紊亂等。
4.尿毒症終末期: Ccr在10ml/min以下,Scr升至707μmol/L以上,酸中毒明顯,出現各系統症狀,以致昏迷。
治療方法:
(一)飲食治療
1.給予優質低蛋白飲食0.6克/(公斤體重·天)、富含維生素飲食,如雞蛋、牛奶和瘦肉等優質蛋白質。病人必須攝入足量熱卡,一般為30~35千卡/(公斤體重·天)。必要時主食可採用去植物蛋白的麥澱粉。
2.低蛋白飲食加必需氨基酸或α-酮酸治療,應用α-酮酸治療時注意復查血鈣濃度,高鈣血症時慎用。在無嚴重高血壓及明顯水腫、尿量>1000ml/天者,食鹽2~4克/天。
(二)葯物治療
CRF葯物治療的目的包括:①緩解CRF症狀,減輕或消除病人痛苦, 提高生活質量;②延緩CRF病程的進展,防止其進行性加重;③防治並發症,提高生存率。
1.糾正酸中毒和水、電解質紊亂
(1)糾正代謝性中毒 代謝性酸中毒的處理,主要為口服碳酸氫鈉(NaHCO3)。中、重度病人必要時可靜脈輸入,在72小時或更長時間後基本糾正酸中毒。對有明顯心功能衰竭的病人,要防止NaHCO3輸入總量過多,輸入速度宜慢,以免使心臟負荷加重甚至心功能衰竭加重。
(2)水鈉紊亂的防治 適當限制鈉攝入量,一般NaCl的攝入量應不超過6~8g/d。有明顯水腫、高血壓者,鈉攝入量一般為2~3g/d(NaCl攝入量5~7g/d),個別嚴重病例可限制為1~2g/d(NaCl 2.5~5g)。也可根據需要應用襻利尿劑(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噻嗪類利尿劑及貯鉀利尿劑對CRF病(Scr >220μmol/L)療效甚差,不宜應用。對急性心功能衰竭嚴重肺水腫者,需及時給單純超濾、持續性血液濾過(如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濾過)。
對慢性腎衰病人輕、中度低鈉血症,一般不必積極處理,而應分析其不同原因,只對真性缺鈉者謹慎地進行補充鈉鹽。對嚴重缺鈉的低鈉血症者,也應有步驟地逐漸糾正低鈉狀態。
(3)高鉀血症的防治 腎衰竭病人易發生高鉀血症,尤其是血清鉀水平>5.5mmol/L時,則應更嚴格地限制鉀攝入。在限制鉀攝入的同時,還應注意及時糾正酸中毒,並適當應用利尿劑(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增加尿鉀排出,以有效防止高鉀血症發生。
對已有高鉀血症的病人,除限制鉀攝入外,還應採取以下各項措施:①積極糾正酸中毒,必要時(血鉀>6mmol/L)可靜滴碳酸氫鈉。②給予襻利尿劑:最好靜脈或肌肉注射呋塞米或布美他尼。③應用葡萄糖-胰島素溶液輸入。④口服降鉀樹脂:以聚苯乙烯磺酸鈣更為適用,因為離子交換過程中只釋放離鈣,不釋放出鈉,不致增加鈉負荷。⑤對嚴重高鉀血症(血鉀>6.5mmol/L),且伴有少尿、利尿效果欠佳者,應及時給予血液透析治療。
2.高血壓的治療
對高血壓進行及時、合理的治療,不僅是為了控制高血壓的某些症狀,而且是為了積極主動地保護靶器官(心、腎、腦等)。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RB)、鈣通道拮抗劑、襻利尿劑、β-阻滯劑、血管擴張劑等均可應用,以ACEI、ARB、鈣拮抗劑的應用較為廣泛。透析前CRF病人的血壓應<130/80mmHg,維持透析病人血壓一般不超過140/90mmHg即可。
3.貧血的治療和紅細胞生成刺激劑(ESA)的應用
當血紅蛋白(Hb)<110g/L或紅細胞壓積(Hct)<33%時,應檢查貧血原因。如有缺鐵,應予補鐵治療,必要時可應用ESA治療,包括人類重組紅細胞生成素(rHuEPO)、達依泊丁等,直至Hb上升至110~120g/L。
4.低鈣血症、高磷血症和腎性骨病的治療
當GFR<50ml/min後,即應適當限制磷攝入量(<800~1000mg/d)。當GFR<30ml/min時,在限制磷攝入的同時,需應用磷結合劑口服,以碳酸鈣、枸椽酸鈣較好。對明顯高磷血症(血清磷>7mg/dl)或血清Ca、P乘積>65(mg2/dl2)者,則應暫停應用鈣劑,以防轉移性鈣化的加重。此時可考慮短期服用氫氧化鋁制劑或司維拉姆,待Ca、P乘積<65(mg2/dl2)時,再服用鈣劑。
對明顯低鈣血症病人,可口服1,25(OH)2D3(鈣三醇);連服2~4周後,如血鈣水平和症狀無改善,可增加用量。治療中均需要監測血Ca、P、PTH濃度,使透析前CRF病人血IPTH保持在35~110pg/ml;使透析病人血鈣磷乘積 <55mg2/dl2(4.52mmol2/L2),血PTH保持在150~300pg/ml。
5.防治感染
平時應注意防止感冒,預防各種病原體的感染。抗生素的選擇和應用原則,與一般感染相同,唯劑量要調整。在療效相近的情況下,應選用腎毒性最小的葯物。
6.高脂血症的治療
透析前CRF病人與一般高血脂者治療原則相同,應積極治療。但對維持透析病人,高脂血症的標准宜放寬,如血膽固醇水平保持在250~300mg/dl,血甘油三酯水平保持在150~200mg/dl為好。
7.口服吸附療法和導瀉療法
口服吸附療法(口服氧化澱粉或活性炭制劑)、導瀉療法(口服大黃制劑)、結腸透析等,均可利用胃腸道途徑增加尿毒症毒素的排出。上述療法主要應用於透析前CRF病人,對減輕病人氮質血症起到一定輔助作用。
8.其他
(1)糖尿病腎衰竭病人 隨著GFR不斷下降,必須相應調整胰島素用量,一般應逐漸減少;
(2)高尿酸血症 通常不需治療,但如有痛風,則予以別嘌醇;
(3)皮膚瘙癢 外用乳化油劑,口服抗組胺葯物,控制高磷血症及強化透析或高通量透析,對部分病人有效。
(三)尿毒症期的替代治療
當CRF病人GFR 6~10ml/min(血肌酐>707μmol/L)並有明顯尿毒症臨床表現,經治療不能緩解時,則應讓病人作好思想准備,進行透析治療。糖尿病腎病可適當提前(GFR 10~15ml/min)安排透析。
1.透析治療
(1)血液透析 應預先給病人作動靜脈內瘺(位置一般在前臂),內瘺成熟至少需要4周,最好等候8~12周後再開始穿刺。血透治療一般每周3次,每次4~6小時。在開始血液透析6周內,尿毒症症狀逐漸好轉。如能堅持合理的透析,大多數血透病人的生活質量顯著改善,不少病人能存活15~20年以上。
(2)腹膜透析 持續性不卧床腹膜透析療法(CAPD)應用腹膜的濾過與透析作用,持續地對尿毒症毒素進行清除,設備簡單,操作方便,安全有效。將醫用硅膠管長期植入腹腔內,應用此管將透析液輸入腹腔,每次1.5~2L,6小時交換一次,每天交換4次。CAPD對尿毒症的療效與血液透析相似,但在殘存腎功能與心血管的保護方面優於血透,且費用也相對較低。CAPD的裝置和操作近年已有顯著改進,腹膜炎等並發症已大為減少。CAPD尤其適用於老人、有心血管合並症的病人、糖尿病病人、小兒病人或作動靜脈內瘺有困難者。
2.腎移植
病人通常應先作一個時期透析,待病情穩定並符合有關條件後,則可考慮進行腎移植術。成功的腎移植可恢復正常的腎功能(包括內分泌和代謝功能),使病人幾乎完全康復。移植腎可由屍體或親屬供腎(由兄弟姐妹或父母供腎),親屬腎移植的效果更好。要在ABO血型配型和HLA配型合適的基礎上,選擇供腎者。腎移植需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以防治排斥反應,常用的葯物為糖皮質激素、環孢素、硫唑嘌呤和(或)麥考酚嗎乙脂(MMF)等。近年腎移植的療效顯著改善,移植腎的1年存活率約為85%,5年存活率約為60%。HLA配型佳者,移植腎的存活時間較長。
❽ 單純超濾的抗凝
治療前患者凝血狀態評估和抗凝葯物的選擇
參照血液凈化的抗凝治療。
抗凝方案
1、普通肝素首劑量0.3~1.0 mg/kg,追加劑量0.1~0.5mg/kg·h,間歇性靜脈注射或持續性靜脈輸注(常用),治療結束前30~60 分鍾停止追加。應依據患者的凝血狀態個體化調整。
2、低分子肝素一般選擇60~80IU/kg(4000~5000IU),推薦在治療前20~30 分鍾靜脈注射,無需追加劑量。
3 、阿加曲班一般首劑量250μg/kg 、追加劑量2μg/(kg·min) , 或2μg/(kg·min)持續濾器前給葯,應依據患者血漿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時間的監測,調整劑量。
抗凝治療的監測和並發症處理
參照血液凈化的抗凝治療章節。
❾ 慢性腎衰竭的治療
治療的話建議食療,每天多吃蛋白質的東西,蔬菜,雞蛋,菠菜,青菜,跟水果,車厘子蘋果,香蕉,龍眼,然後少抽煙,酗酒,熬夜,長時間下來就會有效果的,祝您早日康復!!!
❿ 單純超濾的適應禁忌症
1、葯物治療效果不佳的各種原因所致的嚴重水腫。
2、難治性心力衰竭。
3、急、慢性肺水腫。 無絕對禁忌症,但下列情況應慎用。
1、嚴重低血壓。
2、致命性心律失常。
3、存在血栓栓塞疾病高度風險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