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環境保護中的三廢是指什麼
三廢是指廢水、廢氣、廢渣(固體廢物)。
1、廢水(wastewater)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
2、廢氣是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排出的有毒有害的氣體。特別是化工廠、鋼鐵廠、制葯廠以及煉焦廠和煉油廠等,排放的廢氣氣味大,嚴重污染環境和影響人體健康。
3、廢渣指人類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排出或投棄的固體、液體廢棄物。按其來源分:工業廢渣、農業廢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等。
(1)污水站的三廢有哪些擴展閱讀:
廢氣的處理
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被空氣稀釋
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氣體用鹼液吸收.可燃性有機廢液可於燃燒爐中通氧氣完全燃燒。
廢液的處理
1、各實驗室應配備儲存廢渣、廢液的容器,實驗所產生的對環境有污染的廢渣和廢液應分類倒入指定容器儲存。
2、酸性、鹼性廢液按其化學性質,分別進行中和後處理。使PH 達到在6~9 之間後排放。
3、有機物廢液,集中後進行回收、轉化、燃燒等處理。
4、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屬的化學試劑進行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