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被搞糊塗了,下水道中會感染艾滋病毒嗎
沒那麼誇張。。下水道的水中的確會帶有很多病毒,但是通過血壓感染的病毒少之又少。。。艾滋病毒通過血液傳播,無法在污水中存活。。。所以放心,正常情況下你不會感染艾滋病毒,如果確實覺得身體有不適,就近到醫院檢查下,估計沒什麼大問題。。。
② 下水道中的污水(含無數婦女的經血)濺入患紅眼病的眼睛,有無可能倖免不感染艾滋病和丙肝
不會 要是這樣都感染 地球早滅亡了親
③ 不小心碰到醫院排放的污水會感染艾滋病嗎
首先污水中有沒有艾滋病毒的存在是難以確定的事情,個人認為概率很小,非要較真,那必須看看具體是哪家醫院,醫院所有就診患者中有沒有艾滋病人,有的話醫院的污水又是怎麼處理的,是無害化處理還是自然排放,患者就診的時間與你接觸污水的時間是否吻合。
④ 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怎麼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場所和物品,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衛生要求,進行嚴格消毒處理;拒絕消毒處理的,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強制消毒處理。」
第四十七條規定:「疫區中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物品,經消毒可以使用的,應當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處理後,方可使用、出售和運輸。」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因不同的主體有不同的處罰方式,分別是:
第六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或者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救治、採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通報、報告或者公布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二)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時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未及時調查、處理單位和個人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的舉報的;
(五)違反本法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